南京大学本科提前毕业
⑴ 南京大学本科提前毕业可以报考研究生吗
研究生报考需要应届生或者往届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资格。其中应届生要按期毕业。
本科提前毕业,比如你今年是大三,按理说不可以报考,但是需要学校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你今年6月份可以如期毕业,再去报名。另外,也可以通过学校教务处,将你的学籍改为大四年级。
而且研究生报名时间是9月份。如果你提前毕业的话,要确定这时间之前把手续证明办好。
希望你考研顺利。
⑵ 南京大学物理学院提前毕业要求
在校学习结束后,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要求的课程、学分和其他条件。根据查询南京大学物理学院官网得知,南京大学物理学院要求学生在校学习结束后,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要求的课程、学分和其他条件的要求后,方可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位。
⑶ 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的毕业、结业、肄业
第八十四条 学生毕业时应作全面鉴定,其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着重点应放在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学习、劳动和健康状况等方面,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第八十五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体合格,修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通修课程和学科核心课程及选修课的总学分数,获得社会实践考核合格证书,准予毕业。提前修满规定的课程和总学分数,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文科达到4.3、理科达到4.0,可以提前毕业。办理提前毕业手续,四年制学生必须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五年制学生必须在第四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办理。
第八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仍有通修课程和学科核心课程重修成绩不及格,不及格课程和未修课程学分不超过12个,毕业时作结业处理;不及格课程和未修课程学分超过12个,可申请延长学习一年,但必须在第八学期结束前办理手续。
公共体育课成绩不及格或未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第八十七条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凡毕业时未终止其留校察看处分的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但结业后一年内可由本人申请,工作单位提出其工作以来思想、政治、品德、业务等方面的书面鉴定意见,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可换发毕业证书。
第八十八条 学生在校学习一年以上,因学业成绩差终止学业的学生,可发给肄业证书。
第八十九条 在正常学制内,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结业者,允许在结业后两年内交费重新修读所缺课程,合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在校六年内(包含休学、保留学籍年限)未修满总学分作结业的学生,不得在结业后重修所缺课程。
第九十条 无学籍的学生不得发给任何形式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