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本科招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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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復旦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進入直播:2020年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直播咨詢會5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要求,經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即「復旦大學強基計劃」),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培養成為為國擔當,能承擔科技創新、科教興國重任的掌握未來的復旦人。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所在省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以下兩類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A類:綜合素質優秀、成績優異的考生;
B類:基礎學科拔尖,在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或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等獎(金牌)、二等獎(銀牌)的考生。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招生專業
專業組別
招生專業
高考科類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選考科目要求
文科組
漢語言(古文字學方向)
文史
不限
歷史學
文史
不限
哲學
文史
不限
理科組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工
物理
物理學
理工
物理
化學
理工
物理
生物科學
理工
物理或化學
醫學組
基礎醫學
理工
物理和化學
分省招生計劃數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中公布為准。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於5月10日至30日登錄復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測辦法
7月26日前確定入圍校測名單。
對於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達到生源地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該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執行,下同)的A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按分省分專業組計劃數的3倍確定入圍校測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均可入圍);
對於高考成績達到生源地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B類考生,可破格入圍校測。
(四)校測考核
7月27日至8月4日期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舉行校測(含面試和體質測試):
1.學校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入圍考生進行面試。專家、考生以「雙隨機」抽簽方式配對。面試總分為150分。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2.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將在面試過程中作為重要參考資料,面試前安排充足時間由面試專家審閱。
3.體質測試將於面試後進行,體質測試成績將作為綜合成績同分情況下的排序依據之一。
(五)錄取辦法
1.作為錄取依據的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佔85%)、面試成績(佔15%)組成。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0+面試成績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A類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專業志願和分省計劃數確定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體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確定位次。
對於B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生源地A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我校追加計劃予以錄取。
3.強基計劃預錄取考生名單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並辦理錄取手續。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願填報規則參加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制定單獨人才培養方案和激勵機制,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和使命感。學校將為強基計劃錄取學生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和氛圍,實行導師制、小班化等培養模式。對於學業優秀的學生,將在本碩博銜接培養、公派留學、獎學金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同時,建立階段性考核和動態進出機制。
五、其他說明
(一)考生上傳的材料將作為面試參考材料,無需寄送紙質材料。
(二)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提供。
(三)對於報名材料或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四)基礎醫學專業錄取的強基計劃考生入學後原則上本科階段不得轉專業;其他專業錄取的強基考生入學後原則上本科階段不得轉到強基計劃招生之外的專業就讀。
(五)校測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校測考生若家庭經濟困難,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六)視疫情防控情況,校測方案或作相應調整,另行通知。
(七)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開展包括強基計劃在內的各項考試招生,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六、領導與監督保障機制
(一)復旦大學強基計劃由學校強基計劃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管理有關工作。
(二)復旦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入圍校測標准、錄取標准等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公示。
(四)復旦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復旦大學監察處監督。
七、咨詢及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邯鄲路220號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433
招生咨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傳真:021-5566 434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復旦大學主頁:www.fudan.e.cn
復旦大學招生網:www.ao.fudan.e.cn
復旦大學本科教學信息網:www.jwc.fudan.e.cn
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shmc.fudan.e.cn
復旦大學監察處:021-6564 2601,[email protected]
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
八、本簡章由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8日
❸ 復旦大學2021年高校農村學生專項「騰飛計劃」招生計劃
「騰飛計劃」是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學子獲得享受中國最優質教育資源的機會,選拔符合復旦人才培養理念、勤奮好學、獨立自強、學習成績優秀、具有發展潛質的農村學生,對通過選拔的優秀學生給予高考錄取優惠政策。下面是復旦大學2021年高校農村學生專項「騰飛計劃」的招生計劃和獎勵幫困措施,供大家查閱。
復旦大學2021年高校農村學生專項「騰飛計劃」招生計劃
本年度「騰飛計劃」計劃招生人數不低於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將根據考生報名並通過審核情況、生源地歷年生源質量等因素制訂分省計劃。具體原則如下:
學校將組織專家組對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除核查基本報名資格外,還將審核包括考生年級綜合排名、平時學習成績、在校表現、學科特長、創新精神和發展潛質等。根據通過審核考生人數,綜合考慮各省份通過審核總人數比例、歷年生源在校學習情況等因素,制訂分省招生計劃並報各省級招辦備案。
醫學類專業錄取考生入學後轉專業范圍限於醫學類專業之內,具體轉專業規定可登錄復旦大學本科教學信息網和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網站,查看《復旦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等文件。
復旦大學2021年高校農村學生專項「騰飛計劃」獎勵幫困措施
「決不讓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決不讓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落伍」,這是復旦大學向全社會的鄭重承諾。
通過「騰飛計劃」錄取的優秀學生除可以按相關規定申請新生獎學金外,在校期間還有幾十種獎學金可供申請。學校還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綠色通道、醫療幫困、冬季送溫暖、愛心公益站等綜合資助平台。除經濟上的幫扶舉措外,學校設計實施「助力成長計劃」,搭建學業促進、心理支持、社會實踐、視野拓展、創新創業五大平台,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提供全方位、個性化的幫扶和支持。
詳細信息見復旦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處)網站。
❹ 復旦大學自主招生條件2022
2022年復旦大學本科招生繼續採用復旦大學(國標代碼10246)和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國標代碼19246)兩個招生代碼,並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統一為「復旦大學」。
一、招生總則
(一)復旦大學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等文件部署,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切實做好2022年考試招生工作。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復旦大學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三)我校的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最適合復旦大學人才培養的優秀學生。
二、機構設置
(一)復旦大學校長辦公會是學校招生制度、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項的決策機構。
(二)復旦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招生過程中的計劃落實與調整、選拔測試方案制定、錄取標准確定與結果審核等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三)復旦大學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招生計劃、招生簡章和各種招生方案及其實施辦法等提出咨詢意見與建議。
(四)復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承擔與本科生招生相關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學校各類本科生的招生宣傳、咨詢、選拔與錄取任務。
(五)復旦大學招生工作監察小組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對招生管理部門和招生人員履行職責、執行制度情況進行監督。
三、招生計劃
我校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地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和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2022年我校在各省(區、市)招生的專業、人數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招辦」)編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經教育部批准,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招線上
❺ 復旦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復旦大學 是國家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建設“若干所世界先進水平一流大學”的首批高校之一。 復旦大學 是中國人自主創辦的第一所高等院校, 復旦大學 上海醫學院是中國人自主創辦的第一所高等醫學院校。 復旦大學 本專科招生繼續採用 復旦大學 (代碼10246)和 復旦大學 上海醫學院(代碼19246)兩個招生代碼,並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本專科學歷、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統一為“ 復旦大學 ”。
一、招生總則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 復旦大學 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2. 復旦大學 的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最適合我校人才培養的優秀學生。
二、機構設置
1. 復旦大學 校長辦公會是學校招生制度、招生計劃和招生簡章等重大事項的決策機構。
2. 復旦大學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招生過程中的計劃落實與調整、選拔測試方案制定、錄取標准確定與結果審核等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3. 復旦大學 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招生計劃、招生簡章和各種招生方案及其實施辦法等提出咨詢意見與建議。
4. 復旦大學 招生辦公室是 復旦大學 組織和實施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承擔與招生相關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學校各類本專科生的招生宣傳、咨詢、選拔與錄取任務。
5. 復旦大學 招生工作監察小組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對招生管理部門和招生人員履行職責、執行制度情況進行監督。
三、招生計劃
復旦大學 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專業、人數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編印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
經教育部批准,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復旦大學 (代碼10246)錄取的新生(除特別說明限制轉專業外),可在進校後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據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 復旦大學 上海醫學院(代碼19246)錄取的新生(除特別說明限制轉專業外),進校後申請轉專業的范圍限於醫學類專業。
四、錄取規則和程序
1. 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的錄取程序:
1)省級高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省級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
2)以專業級差分為1分、1分、1分、0分、0分和最終確定的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
3)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願、且願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2. 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省級高招辦可按非第一志願考生(包括徵集志願)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餘數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錄取。
3. 我校外語類專業只招收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同時要求考生參加生源地省級高招辦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並成績合格。
4. 根據國家規定,我校武警國防生只招收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5. 在江蘇省,報考第一批次招生專業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第須達到AA+,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和報考提前批招生專業等考生選測科目等第須達到BB。
五、綜合評價錄取政策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等文件精神,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經教育部批准,我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 復旦大學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和《 復旦大學 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執行。
六、自主選拔錄取相關政策
1. 經教育部批准,我校繼續實施自主招生,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 復旦大學 自主招生簡章》執行。
2. 經教育部批准,我校繼續實施主要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農村學生的專項招生計劃,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 復旦大學 “騰飛計劃”體驗營招生簡章》執行。
3. 我校繼續招收高水平藝術團,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 復旦大學 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執行。
4. 我校繼續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已公布的《 復旦大學 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七、加分政策
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級高招辦公布的有關加分投檔政策,並可與我校優惠錄取政策疊加。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後投檔,但所加分值不計入專業錄取排序。
八、提前批次錄取政策
1. 復旦大學 (代碼10246)的核工程與核技術、保密管理、俄語、朝鮮語、法語、德語、日語及試驗班招生大類(部分省市),及 復旦大學 上海醫學院(代碼19246)的法醫學、護理學、醫學試驗班(部分省市)等專業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且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鑒於專業培養的特殊性,提前批次錄取至保密管理、俄語、朝鮮語、法醫學、護理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後不實行校內轉專業政策。
2. 國防生
我校招收、培養武警國防生。招收經軍隊政審、面試和體檢合格的男性考生,並按軍事院校提前批次錄取;醫學類國防生錄取線參照 復旦大學 上海醫學院(代碼19246)本科第一批次投檔線執行,如出現生源不足的情況,可適當降分錄取(但最多不超過預估投檔線40分);若生源仍不足,可以將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錄取。
3. 定向扶貧專項計劃
我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面向832個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及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實行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
4. 保送生
根據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並遵照執行。
九、錄取體檢標准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 復旦大學 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收費標准和獎助學措施
1. 學費:按學分收取,按學年預收。各專業預收標准:
1)大部分本科專業5000-6500元/學年?人,軟體工程專業四年學費總計31000元/人;
2)高職:7500元/學年?人。
2. 住宿費:按實際住宿條件收取,約1200元/學年?人。
3. 綜合資助平台:我校提供獎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經濟資助平台,同時在新生入學報到時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設綠色通道,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並提出申請的學生能獲得不同方式的資助,以助其完成學業。
十一、監督保障機制
1. 我校在實施本方案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2. 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 復旦大學 監察處監督。
監察處電話:021-6564 2212,郵箱:[email protected]。
十二、咨詢及聯系方式
復旦大學 地址:上海市邯鄲路220號(郵編200433)
復旦大學 上海醫學院地址:上海市醫學院路138號(郵編200032)
咨詢熱線:021-5566 6668
招生傳真:021-5566 4345
學校主頁:www.fudan.e.cn
招生網站:www.ao.fudan.e.cn
招生郵箱:[email protected]
十三、本章程由 復旦大學 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復旦大學
5月
❻ 復旦大學2020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發〔2014〕57號)等文件精神,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我校2020年在上海市繼續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探索與上海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相銜接、基於「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方法,著力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全面發展,適合復旦大學培養的優秀學生。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綜合素質高、全面發展的學生,均可報名。
二、招生專業和科目要求
招生專業(類)院校專業組參考目錄和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報名平台。具體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准。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6月10日至6月25日考生可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二)學校組織專家組,根據《復旦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上海)》等規定審核考生報名材料。
(三)6月29日前公布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名單。
(四)考生參加高考並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願。具體填報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為准。
(五)依據高考成績,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5倍確定入圍面試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全投),公布入圍面試分數線。
(六)8月3-4日組織面試。面試專家將在考慮性別、專業等因素的基礎上每天隨機分組,每組包含文、理、醫等領域共5名專家;考生按高考平均成績組間無差異原則,每10人隨機分組;面試當日專家與考生各類通訊方式全部屏蔽;專家組與考生組臨場抽簽配對;面試結束後每位專家獨立評判打分,對每位考生排序,然後合計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如一組實際面試考生不足10人,按線性映射折算,缺考考生面試成績計0分。面試專家根據《復旦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上海)》有關規定將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及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為參考材料使用。面試成績滿分為150分。
面試成績=∑(31.5-每位專家排名×1.5)
(七)作為錄取依據的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佔85%)、面試成績(佔15%)組成: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660×850+面試成績
按綜合成績高低將考生排序。同分情況下依次按如下成績排序:面試成績、高考成績總分、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
(八)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綜合評價錄取入選名單,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正式投檔錄取。考生高考成績必須達到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志願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上海市後續各批次志願填報和錄取。
四、其他說明
(一)考生提交上傳的報名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考生上傳的材料將直接作為面試材料,無須寄送紙質材料。
(二)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綜合評價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由其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三)醫學類專業錄取考生入學後轉專業范圍限於醫學類專業之內,具體轉專業規定可登錄復旦大學本科教學信息網和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網站,查看《復旦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等文件。
(四)視疫情防控情況,校測方案或作相應調整,另行通知。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五、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初審通過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等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三)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四)復旦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復旦大學監察處監督。
六、咨詢及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邯鄲路220號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433
招生咨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傳真:021-5566 434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復旦大學招生網:www.ao.fudan.e.cn
復旦大學本科教學信息網:www.jwc.fudan.e.cn
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shmc.fudan.e.cn
復旦大學主頁:www.fudan.e.cn
復旦大學監察處:021-6564 2601,[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gaokao.chsi.com.cn/zhpjbm/
七、本簡章由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