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本科招生計劃
Ⅰ 東華大學有播音主持藝術考試嘛
東華大學藝術類本科有影視、戲劇表演、服裝表演和美術設計專業,沒有播音主持專業。
影視、戲劇表演與播音主持相近。
Ⅱ 東華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 東華大學 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 東華大學 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 東華大學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人民北路2999號(松江校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延安路校區)。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211工程”學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的 東華大學 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東華大學 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招生委員會、本科招生辦公室三級機構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員會是咨詢機構,負責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和指導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員會吸納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參加,充分發揮其在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執行機構。
第六條 東華大學 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七條 學校成立以校紀委書記為組長的招生監察小組,由其負責招生過程的監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 東華大學 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 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學校按照國家政策要求,根據自身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考慮各地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學校近年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學校來源計劃。我校本科計劃招生3500名,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級招辦統一向社會公布。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各省(區、市)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我校部分專業繼續實行按專業大類招生。按同一專業大類招收的本科生入學時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教育後,可根據自身的發展目標、興趣特長和能力等,依據學分制培養計劃,自主選擇修讀本專業大類某個專業。
我校理科試驗班繼續招生。理科試驗班是對優秀新生“加強基礎、因材施教、分流培養”的重點教改班。學生在試驗班完成基礎學業後,原則上可在全校范圍內自主選擇相關專業(專業大類)學習。發生某專業(專業大類)選擇學生過多時,學校可採取必要的考核程序確定就讀學生並對其餘學生作適當安排。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藝術類專業
按我校公布的《 東華大學 藝術類專業本科招生簡章》、《 東華大學 表演專業本科招生簡章》確定的錄取原則執行。
2、非藝術類專業
省級高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省級加分)進行投檔。投檔比例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規定執行,具體投檔比例在規定之內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在學校調檔線以上,根據省級高招辦提供的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專業志願錄取,各專業志願間無分數級差。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省級高招辦可按非第一志願考生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餘數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錄取。
3、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港澳台及華僑學生等的招生錄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對相關科目的要求
語種限定: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的考生,日語專業限招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相關要求執行。其它專業的考生進校後外語學習的語種為英語,部分課程採用英語原版教材以英語授課。
5、優惠政策的執行
(1)我校認可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並含在投檔成績內的各項加分政策。
(2)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和保送生招生等的優惠政策按已公布的相關招生簡章和合格考生公示信息執行。
(3)同一考生如可享受我校多項優惠政策,取其最高項。
6、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填報志願和考試科目
第十一條 考生填報按專業大類招生的專業志願,應填寫所在省公布的專業大類名稱及其代碼;填報按專業招生的專業志願,應填寫所在省公布的專業名稱及其代碼。
第十二條 選考科目由省級招辦按教育部規定及我校要求,在考生填報志願前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在全國普通高考前參加我校規定的專業考試,未通過專業考試者,不能錄取該專業。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助)學金、上海市政府獎(助)學金、 東華大學 獎學金以及50餘項由社會企業、知名人士設立的社會獎(助)學金;學校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幫困助學金、學費補助、校內助困貸款、臨時困難資助、社會資助、技能幫困等多種幫困措施,為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提供各種不同程度的資助。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上海市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收費標准與就讀校區:
1、學費標准
(1)一般專業。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5000元。
(2)藝術類專業。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10000元。
(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中德合作的輕化工程專業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12000元(國內);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中日合作)、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中英合作)和環境設計(中英合作)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30000元(國內)。
(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和通信工程專業為每人每學年6500元;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下設的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為每人每學年6500元,在完成專業大類基礎教育後,自主選擇修讀該專業的學生按所學專業的學費標准繳納學年學費,並補繳以前學年學費差額;理科試驗班專業分流後,學生按所學專業學費標准繳納學年學費,並補繳以前學年學費差額。
2、住宿費標准
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1200元。
3、就讀校區
藝術類、服裝設計與工程、旅遊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會計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經濟與貿易類、市場營銷、財務管理等專業或專業大類就讀延安路校區;其他專業或專業大類就讀松江校區。
第十七條 我校本科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郵編:200051)。
學校網址:http://www.dhu.e.cn 招生網址:http://zs.dhu.e.cn
招生辦公室電話:021-62379160 監督電話:021-62373667、67792028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 東華大學 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Ⅲ 東華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及專業 有哪些專業
根據教育部《關於2021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3號)要求,2021年東華大學繼續面向農村地區、原貧困地區實施高校專項計劃。下面是2021年的招生計劃和專業,一起來看!
東華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
2021年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擬定招收計劃175人(最終以教育部部署為准),招生科類為理工科(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要符合我校在當地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3+1+2」改革省份的要求考生首選科目為物理,新疆地區為理工類漢語言計劃)。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各省份初審合格人數確定。具體招生專業見下表。
東華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辦法
學校根據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投檔名單,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並根據專業志願和學校招生章程確定的原則錄取專業。如生源不足,招生計劃將調整到生源較好的省份,或轉入其他批次。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最終錄取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Ⅳ 2022年招多少本科生
中山大學:新增77人
5月20日,中山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以下簡稱「章程」)公布。章程顯示,今年中大以統一代碼(10558)進行招生,69個招生專業計劃面向全國各省(區、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華僑港澳台學生500人。2022級新生大一在廣州校區南校園集中培養,大一學年結束後進入高考錄取專業所在院系的校區(園)培養。
2022年計劃招生總人數8230人,對比2021年招生總人數8153人,新增77人。
武漢大學:保持穩定,熱門專業新增400人
2022年武漢大學新增的6個專業分別是:大數據管理與應用,智能製造工程,儲能科學與工程,智能建造,中國共產黨歷史,政治學、經濟學與哲學(弘毅學堂PPE試驗班)。
在保持分省招生計劃穩定的基礎上,武漢大學優化了招生計劃結構,增加口腔醫學、弘毅學堂試驗班、計算機類、法學、經濟學類、新聞傳播學類等熱門專業招生計劃數,增加400個,總數達2833個。
北京交通大學:增加86人
2022年學校本科招生總規模4200人,對比去年4114人,增加了86人。
包括北京交通大學、北京交通大學(中外合作辦學)、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三個招生代碼。
東華大學:減少40人
東華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規模為3640名。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有招生計劃,藝術類、特殊類型招生計劃按照各省規定的批次執行,普通類招生計劃在各省全部安排在本科第一批。
近年來東華大學新增「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製造工程」「人工智慧」「智能科學與技術」「供應鏈管理」等專業;另外,學校還新增了「紡織工程+產品設計」雙學士學位項目;新增「環境工程+工商管理」雙學士學位項目。
東華大學2021年錄取3680人,其中,上海511人佔比近14%,今年招生計劃減少了40人。
暨南大學:少量增加
4月18日,暨南大學招辦官微發布文章,對報考暨大的一系列問題進行答疑。
文中提到:學校今年招生計劃有少量的增長。這對於2022年高考的考生來說,無疑是個利好消息。
暨南大學2021年錄取4783人,其中廣東2263人,佔比47%。
Ⅳ 東華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2020年高考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重大部署,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和《教育部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電【2020】150號)相關規定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試招生相關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1號)要求,2020年我校繼續面向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實施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對象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秀、名列前茅的農村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考生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具體的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需符合考生所在省(區、市)的相關規定。
二、招生計劃
2020年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擬定招收計劃175人(最終以教育部部署為准),招生科類為理工科(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要符合我校在當地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新疆地區為理工類漢語言計劃),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各省份初審合格人數確定。具體招生專業見下表。
專業名稱
擬定計劃
專業名稱
擬定計劃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10
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10
理科試驗班
15
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
5
機械工程專業
14
物理類
15
電子信息類
7
材料類
13
紡織類
30
化學類
25
環境科學與工程
15
英語
4
新聞傳播學類
6
社會科學試驗班
6
三、報考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請在即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登錄陽光高考平台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考生須上傳申請材料至報名系統,上傳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得採用翻拍件,以確保申請材料清晰可讀;如因上傳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由考生承擔相應後果。考生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到我校。
上傳的申請材料包括:
(1)報名系統生成的申請表(每一頁須本人簽字並經中學校長簽字加蓋中學公章確認),申請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個人陳述、志願信息、綜合信息和戶籍學籍信息等;
(2)身份證復印件(含正反面);
(3)其他學科特長證明材料,包括各類獲獎證明等。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如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高校專項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資格;已經入學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將上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考生或將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2、各省(區、市)對考生的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3、學校審核
對經各省(區、市)確認的具有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將依據考生高中學習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申請材料,綜合評定並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初審合格名單將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4、志願填報
初審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其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所在省份相應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於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按自願原則,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安排和要求以及公布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計劃,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專業志願。未按照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願的考生,將不再享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四、錄取辦法
學校根據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投檔名單,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並根據專業志願和學校招生章程確定的原則錄取專業。如生源不足,招生計劃將調整到生源較好的省份,或轉入其他批次。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最終錄取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五、監督機制
學校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管理監督機制,加強對報名、審核、公示、錄取、計劃等各環節的監督管理,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切實通過有效的監督保障機制,確保高校專項計劃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聯系方式
招辦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00051)
咨詢電話:021-62379160
招辦地址:東華大學延安路校區內(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
郵政編碼:200051
招辦電話:021-62379160、62373266
招辦網址:http://zs.dhu.e.cn
公共交通:軌道交通三、四號線延安西路站靠近我校延安西路大門
七、本方案由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