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
⑴ 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工作流程
(一)啟動省機(註:每省上、下載均由一台計算機執行,稱為各省招生系統機,有固定的IP地址,以下簡稱「省機」)查詢招生省WWW伺服器,瀏覽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間安排及報考第一志願考生分布情況。
(二)按志願投檔錄取
1.院校一志願錄取:
(1)根據一志願計劃及生源情況,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調檔比例,錄取工作小組以傳真方式通知省招辦。
(2)與省招辦聯系確認檔案已開投之後,下載院校一志願考生名單,同時下載考生電子檔案(表格或圖像信息)。
(3)預分專業前列印投檔名單。
(4)專業預錄:
①根據錄取工作細則中相關規定,確定並輸入按文化課分數預投、專業志願級差、各專業選考科目(上海、江蘇、廣西、廣東)、專業調劑原則等專業預投條件。
②專業預投
a. 進行專業預投;
b. 分學院閱檔;
c. 組長審核後,鎖定。
③專業調劑
a. 輸入專業調劑原則;
b. 進行專業預投;
c. 組員分學院閱檔;
d. 組長審核後,鎖定。
④列印擬退檔考生名單,主管領導和紀檢人員審查簽字。
⑤列印擬錄取考生名單,主管領導和紀檢人員審查簽字。
⑥向省招辦上載擬錄取結果,同時傳真退檔考生的退檔原因,等待省招辦審批。
2..院校二志願及其他志願錄取:
(1)刪除本地已退檔考生信息。
(2)按未錄滿的剩餘計劃及生源情況(吉林省根據二志願預留計劃),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調檔比例,錄取工作小組以傳真方式通知省招辦。
其餘步驟同1。
(三)列印分省分專業錄取新生名單(將當年錄取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生名單寄交大連民族學院)
(四)分省錄取名單與各省錄取審批單及擬發錄取通知書進行核對。
(五)列印錄取通知書、信封(當年錄取的少數民族預科班不列印錄取通知書)。
(六)核對寄發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須知等有關材料。
(七)核對計劃,統計錄取結果。
(八)統計新生各有關信息。
(九)錄取結束。
(十)接待考生及家長來訪,處理遺留問題。
(十一)核對各省返回的審批單。
(十二)接收、發放新生檔案。
(十三)向校內各有關單位發放錄取新生材料。
(十四)凡錄取工作中出現特殊問題,應逐級請示有關領導;遇重大問題時必須經領導小組研究、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