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本科生教務
㈠ 同濟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
同濟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如下:
1. 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
2. 學制以經教育部批準的辦學專業目錄為准,不隨實際學習年數變化;
3.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到所在學院教務科辦理注冊手續;
拓展:
1、綜合實力:同濟大學不僅入選了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還入選了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排名方面,同濟大學在軟科2021中國高校排名中位居全國16名,在校友會最新排名中也排到了全國21名。就綜合實力來說,同濟大學是當之無愧的全國重點大學。
2、學科建設: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可知,同濟大學有土木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城鄉規劃學等4個一級學科被評為A+,另外還有設計學、數學、機械工程等8個學科被評為A大類,也就是說,同濟大學一共有12個A大類學科。
此外,同濟大學的建築學、土木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藝術與設計這7個學科被納入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學科。
3、其實,同濟大學雖然以醫學專業起家,但是1952年院系調整後,不僅納入了清華大學工程測量專業、公路與城市道路專業,還納入了南京工學院橋梁與隧道工程專業、廈門大學土木專業和浙江大學鐵路專業,這次合並使得同濟大學的工科實力特別是土木方面的學科實力大大加強。
4、在科研方面,同濟大學先後承擔了一系列國家重大專項,在遙感空間信息、結構抗震防災技術、智能無人系統等項目上都取得了很好的科研成績,美國「忌憚」這些科研成就,才會把同濟大學納入制裁名單,限制學校及其科學研究的進步。能被美國制裁,從側面就說明了同濟大學的強勁的實力。
同濟大學的概況
1、同濟大學,簡稱同濟,英文:Tongji University,德文:Tongji-Universität(英文德文簡稱:Tongji),位於上海市,是教育部直屬高校、教育部與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
2、同濟大學前身為德文醫學堂,創辦於1907年,是中國最早的國立大學之一。後更名為同濟德文醫學堂、同濟德文醫工學堂。1923年定名為同濟大學。1996年上海城市建設學院和上海建築材料工業學院並入。2000年與上海鐵道大學合並,組建成新的同濟大學。2003年上海航空工業學校劃歸同濟大學管理。
3、截至2023年5月,同濟大學設有四平路、嘉定、滬西、滬北等4個主要校區和臨港、張江等研究基地。學校佔地面積約2.56平方公里,校舍總建築面積187餘萬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40652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8536人;專任教師2815人,有43位兩院院士(含雙聘)。
㈡ 同濟大學新生需要有什麼准備
帶好住校需要的衣物等,寢室的床上用品學校會統一發,暫時不需要帶,以後可以換自己的,最重要的是帶上錄取通知書、高中檔案、共青團檔案等重要文件。
同濟大學(Tongji University),簡稱同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歷史悠久、享有盛譽的中國著名高等學府,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也是收生標准最嚴格的中國大學之一;是「2011計劃」、「珠峰計劃」、「卓越工程師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111計劃」、中美「10+10」計劃入選高校;是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合作聯盟、國際設計藝術院校聯盟、21世紀學術聯盟、卓越大學聯盟、中俄工科大學聯盟、中歐工程教育平台、同濟—伯克利工程聯盟成員,為中管副部級院校。
同濟大學的前身是1907年德國醫生埃里希·寶隆在上海創辦的德文醫學堂;翌年改名同濟德文醫學堂;1912年與創辦不久的同濟德文工學堂合並,更名為同濟德文醫工學堂;1923年正式定名為大學;1927年成為國立同濟大學,是中國最早的七所國立大學之一。
同濟大學始終把培養拔尖創新人才作為崇高使命和責任,造就了一大批傑出的政治家、科學家、教育家、社會活動家、企業家、醫學專家和工程技術專家,校友中當選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兩院院士的有140餘人。
截至2014年12月,同濟大學設有36個學院(系)和二級辦學機構,7家附屬醫院,4所附屬中學;學校有全日制本科生18005人、碩士研究生13644人、博士研究生4504人,另有攻讀學位外國留學生2477人;學校佔地面積2567863平方米;圖書437.1萬冊。
㈢ 你好,我是同濟大學的大二學生,想修讀復旦的雙學位,不知道可不可以。謝謝!
你好,你可以考慮上海市東北片高校跨校選修,但據現有的信息,尚不能跨校修讀第二學位(不是你所提及的雙學位)。你也可考慮本校同濟大學的雙學位的要求。
下面的復旦大學的文件供參考。你也可以登錄復旦大學教務處查詢相關信息。希望採納。
復旦大學關於在本科生中試行第二專業、
第二學士學位教學的暫行規定
根據《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條例(試行)》第十一條(2)關於學生在修讀主修專業課程的同時,申請修讀第二專業的規定,為充分體現學分制的優越性,給本科生更多的選擇和發展機會,加快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教務處決定在本科學生試行「第二專業」與「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培養方案。特製定此暫行規定。
一、課程設置
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培養要求原則上與現有本科各主修學位及專業相同,以保證教學培養質量標準的統一。
院系應根據同屆本科生主修專業的課程結構、名稱、代碼、學分數與學時數,確定40學分左右的課程作為復旦大學第二專業課程,60學分左右為復旦大學第二學士學位課程(以專業課程為主,以基礎課程為補充)。新增課程應先統一列入主修專業的課程表及選課管理系統。
二、開課與選課
為處理好教學資源與學生需求量、主修與第二專業課程安排之間的關系,第二專業課程組織的基本原則和程序是:
(1)為確保所有學生主修課程的需要和利益,第二專業課程組織原則上不佔用主修課程開課計劃。為此,學校將充分利用教學資源,專門為第二專業課程安排教室和時間,盡可能避免與主修課程時間沖突。
(2)院系應充分發揮師資和教學條件的作用,為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組織單獨開課。單獨開班的人數最少應在10人以上,報名10人以下的專業,可與第一主修專業班合上。
(3)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課程已編有專用課程代碼(單獨開班,或合班上課第二專業均有單獨代碼)。學生按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培養方案課程的代碼選課,按學分繳納費用。
(4)由於各種原因,學校目前尚不能保證完全滿足所有學生的選擇需求。在單獨開課時,有些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的報名人數過多,可能會超過教室、師資和教學條件的承受能力;有些學生的培養方案、選修課程、上課時間也可能與單獨開課沖突等,院系將根據教學條件的承受能力選擇接受人數。此外,因有些第二專業的報名人數過少而影響教學資源的充分利用,不適合單獨開班等。學生在報名時,應對上述各種可能產生的選課結果有充分的思想准備。
三、學籍管理
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習屬於規定范疇內的教學活動項目,除本細則已明確規定的內容外,學生在修讀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課程期間,學籍管理與學習紀律按照《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條例(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1、報名注冊
凡在復旦大學注冊學習的2012級、2011級本科生,均可申請修讀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課程。經審批同意和注冊交費後,可獲得修讀資格。(只能填報一個專業)
學生報名申請時,要以確保自己主修專業課程的學習成績為前提,要准確把握自己的需求,充分了解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培養及課程的要求,並與自己主修專業課程對照。
2、成績與學分記載
學生應按規定完成主修與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的總學分,通過選課,參加考試取得成績。
(1)學生在報名修讀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以前,已修讀過的主修課程與第二學士學位、第二專業課程相同(同名、同學分)者,可以在正式修讀第二專業後提出申請,接受院系經審定同意後,可以承認該主修課程成績及學分,並在第二專業成績單中予以記載。未經審定同意,主修與第二專業之間的課程成績不能相互承認。
(2)主修課程學分轉換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的學分最多不得超過8學分。轉換學分時間在修讀第二學士學位或第二專業一年以後,按教務處學分轉換要求辦理,在urp教務管理系統「成績轉換」欄申請。(3)學生開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第二專業以後,修讀主修專業的與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同名稱課程,不能記錄第二學士學位、第二專業成績系統。(4)學生所修讀的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課程的學分及成績,不能作為主修課程中的任意選修學分承認與記載。
3、建立導師制管理制度
單獨開設第二專業班級的院系,應建立導師制管理制度,負責對該第二專業班級的日常教學管理工作及選課指導。
4、 修讀年限
學校原則上鼓勵學生在標准學制內修完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課程。如學生在畢業時尚未修完課程,可以在畢業離校後兩年內,以單科進修生的身份繼續來校注冊修讀,直至完成規定的課程及學分。按照規定,學校不負責單科進修生的住宿、醫療、人事管理等事宜。
5、證書申請
未能獲得本科主修專業畢業資格的學生,不能獲得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證書或輔修證書,對其所修讀的相關課程,學校僅提供成績證明。
凡修完復旦大學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的學生,可提出證書申請。教務處按照《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條例(試行)》等學校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院系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定。通過資格審定的學生,可獲得復旦大學印製和頒發的復旦大學第二專業證書。完成「第二學士學位」教學計劃要求,並完成第二學士學位論文的學生,可頒發「復旦大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
學生未能修完第二專業或第二學士學位規定全部課程,但修完專業主幹課程30學分以上(含30學分),成績合格者,可提出申請專業輔修證書。
四、辦理程序
各院系應按規定程序組織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學生可按照程序辦理有關課程的修讀申請。
2013年4月下旬,教務處向學生公布:「關於在本科生中試行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教學的通知」、「復旦大學關於在本科生中試行第二專業教學的暫行規定」、「第二專業教學培養方案」、「第二學士學位培養計劃」。
2013年5月7日(周二)下午到開設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院系咨詢。
5月8日8:00—5月13日19:00,學生在復旦大學校園網urp教務管理系統中,申請修讀「復旦大學第二專業、復旦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欄目報名,
報名網址:http://www.urp.fudan.e.cn
5月14日—5月17日,院系審核學生申報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申請情況,並將錄取學生名單從urp網上提交教務處。
5月21日前,教務處審核後公布各院系接受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錄取名單。
本學期結束前18周、19周錄取學生可在網上選課。
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屬於計劃教學任務以外新增加、輔修性質的教學工作,學生可以按照自身情況選擇參與,但學校須增加比較多的投入。按照財務規定,參照國家規定的主修學位學費的每學分標准,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費按每學分130元計。分為每學期繳費,學生根據每學期選課的學分數繳納相應的學費。
符合本規定第三條第2點,在修讀第二學位、第二專業以前的課程,已獲轉換課程(8學分之內)不計費用。學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課程學習,學校不退還該學費。
五、其他
根據教學改革與有關執行情況,本規定將不斷修訂和完善。
本規定中所述的「公布」是指在教務處網頁、開設第二專業、第二學士學位院系教務辦公室等處同時公布。本規定的解釋權在教務處。
㈣ 同濟大學教務處電話
同濟大學教務處聯系電話為:021-65987453。同濟大學簡稱「同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並由教育部、國家海洋局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中央直管副部級高校,歷史悠久、聲譽卓著的綜合性、研究型、國際化大學,國家「雙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建設高校。
截至2019年5月,學校設有29個專業學院,8家附屬醫院。有四平路、嘉定、滬西、滬北等4個校區,佔地面積3810畝,建築面積180餘萬平方米。有全日制本科生17757人,碩士研究生12852人,博士研究生5246人。
(4)同濟大學本科生教務擴展閱讀
師資力量:
截至2019年5月,擁有專任教師2814人,其中專業技術職務正高級1028人,中國科學院院士10人(含雙聘),中國工程院院士13人(含雙聘),第三世界科學院院士2人,美國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德國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
瑞典皇家工程科學院外籍院士1人,比利時皇家科學與藝術學院外籍院士1人。國家級教學名師4人,教育部「長江計劃」特聘(講座)教授35人,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首席科學家23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首席科學家48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52人。
㈤ 要選課了,同濟的學長,想問下哪位老師的英語課好
我是你同濟的學長哈哈,下面是我上過或者同學修過的一些選修課,僅供參考哈
按照課程的拼音排的序!
A
B
比較政治制度
趙萍麗,有時點名,課上隨便玩,最後一節課一定要去,推薦。
C
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概論
一學期點了4次名
基本5次點一次
期末交論文
城市建設與管理法制化導論,蔣曉偉 考試開卷,期末拷完他的PPT,列印,題目全是上面能找到答案的。然後點名嘛就是 名單確定大概3周後後幾乎都點名的,不過有那麼幾次是點了開頭幾個就不點了,至於成績還不知道。
D
當代大眾文化
黃路璐
老師很有氣質的
點名也不多
可帶本書自習
電影經典
陳南
我被點到3次沒去,結果給我良(MS除了特別好的其他都是良)。講得還行
電影經典
應宇力……女生可以去 MS只給女生優
但是你讓她不爽的話就杯具了
很KB的一個女性主義者,,講話很刻板
不定時點名
男生基本沒希望的
再好也就及格
當代大眾文化-黃陸璐
主要講傳媒什麼的。一共點過3次名。期末是分組選題寫論文,不過這學期好像變成一人一篇論文了。我上學期是優
電腦圖像創制技藝:講什麼不知道
因為我沒上過幾次課
點名是到最後交一張紙條上去
紙條上寫學號姓名
讓同學幫忙就好了
最後考試是給一個PS的作業PS 我們是PS的火焰字
這個東西請一個會PS的同學幫下忙就可以了
因為是自己回去做然後交給他
還有一套題……但是網上能搜到答案
還不錯
雕塑
每次去那裡完成作業
一學期做四個雕塑作業
有時間的話滿放鬆蠻有意思的
德國概況
相當的松……
唯一的一次變相點名還是在代課老師上課的情況下,同學上課時也比較踴躍,每節課都有人來介紹德國的一個方面,考試可帶電腦,給分未知
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
經常用一些很幼稚的手法點名。。寫個小東西什麼的
可以組隊去
有人幫你寫就OK 偶爾出差讓一個女的過來 MS非常二
做游戲什麼的
最後交一個很EASY的SWOT分析
還會有個很簡單的小考試
基本沒去
混了個良
當代中日關系
陸偉
講的很精彩
很好過
但是會固定座位
基本不點名
不清楚他是不是會看少不少人
但是要記筆記(最後找記的人復印下就可以了。。T T)30-40%的優
少部分中
大學生心理探索
張國清!
看到名字就不用解釋了~大家都懂的~
E
F
法語二外,
陳長林,
教的還不錯,點名也會提前通知的,考試是閉卷,看掌握情況了……
G
公關與女性攻略:千萬不要選><我選了就後悔了……因為考試貌似不是很好過...雖然還沒考
鋼琴藝術,成群,很好的老師,最後開卷考,很少點名
H
海岸河口生態環境導論,黃清輝,優,PPT演講和開卷考,還有一次去崇明玩的機會,還不錯
他的課人比較少,他人基本上都認識的,不來的他一看就知道了 T T
環境管理
廖振良
大家做大家的
他做他的。。期末交論文,如果想得好的分的話還要做下PPT,然後後面的幾節課上台講
花卉文化學,上課很無聊,並且堂堂課點名。期末考試,給重點開卷,隨便抄抄都是個優。
航空航天概論,張莉,人很好,點名要到學期末,期末開卷,上去講ppt。課堂內容比較有趣,期末是優,蠻好的。
I
J
經濟學導論
林蔭
千萬別選~(?)
近代哲學,你不蛋疼就別去,給的分也不高
疾病學概論:老師超好
一次名都沒點過
考試還問要開卷還是給答案閉卷考
其實閉卷對我們來說就是開卷嗎!~
集郵學基礎
傳說中異常好的課,據說給分也很好,無簽到。確實好,每次老師講完大家都會熱烈鼓掌,可是!我不明白的是雖然我逃了一半但是我考試有很認真地去考為什麼成績就給了我一個中!!不是傳說中有人一個么去錯過考試最後找老師補考的還是良么TAT
精神分析入門,偶爾點名,期末交影評或者自我分析,上課內容很不錯~
精神分析引論 講一些精神分析的皮毛 偶爾點名 期末自我分析 給分還行(這兩個是一樣的么?)
計算機動畫,(老師忘記了,不過應該只有一個老師的)每節課都要簽到,上課的內容比較有用,閉卷考試,不過很簡單,良
剪紙
葉影
老師很好,很細心,自己經過努力刻出來的還是挺讓人自豪的,我刻了一幅路飛~~雖然每次點名。考試是把所有自己本學期剪的或刻的交上去,非良即優,想優的多交幾張,不過貌似強手如林。優減左右,視情況…
K
科幻電影欣賞,上課就放電影,放完電影就下課。。。。期末交影評,不點名
科技文獻檢索與利用,張凌先,優,平時有理論和上機操作,學的東西蠻有用的
不點名,但是上機要當場發一張題目下次要交的,所以上機是一定要去的
可持續發展與新能源
劉軍芳
平常不點
最後幾節課點名
中間會自願做一個PPT 平常沒多少人去
最後交一篇論文
跟老師臉熟一般就能拿優了
怎麼做大家自己把握。。
科技法
老師挺好
講的東西也挺有用
最後交一篇論文
偶爾點名
L
旅遊地質學
翁成郁
海洋老師都超級贊的~~ 教務處希望四分之一以下優
他給了三分之一 PPT也會給大家
不懂的都可以去問 MS還帶同學去黃山玩三天
不知道是不是每年都去。。他是真的想大家選了他的課就能學到點東西的~
M
matlab,,我是上學期選的,是及格,不過因為什麼都不會嘛。上過c語言的可以選的,可以是優。老師挺好。
美國外交政治制度,鍾振民,良,要寫論文和開卷考,開卷考還可以帶電腦點過一次名,不過是突擊的,而且點名的時候要喊「到」加舉手,有點BT
N
女性親密關系
劉翠蓮
從不點名
老師很松
有人一學期只來上了一節課
期末寫篇論文就行
對女生的心理健康有幫助
女工鑒賞與創造,老師要求很嚴,可以學到東西,都會有自己的作品。成績還不知道。
女性使用形象設計,女孩子選滿好的,教基礎化妝和著裝搭配的,三次展示,還有一次筆試,給分未知
女子防身術,王小鵬 上課有的玩,比較放鬆,期末是優,點名比較嚴格,討厭遲到,期末是一組人打一套拳。
O
歐盟外交政策,蔣一澄,偶爾點名,他聲音很催眠。。。考試開卷可以帶電腦,多寫點就可以了,良
P
皮膚與化妝品科學:孫冬梅
講的很全面,而且會分析到各個品牌產品,女生上很受用。老師人很好,點過幾次名。考試時可帶一切資料及電子設備,據她自己說你找不到一門比這更好過的課了。
乒乓:一個老頭子的課
每次都點名= =
不過對於喜歡乒乓的人來說也沒什麼
只要每次去基本都是優 MS是得優率灰常高
刷績點專用
Q
企業戰略管理
老師很好,非常容易過,考試開卷,無點名,可以帶筆記本
企業項目工程管理
有兩次點名
而且有作業
考試雖然開卷
但很難
不建議選
R
人類行為的生物學分析,諸炳根,寫論文,點過兩三次名,要做演講,給的分一般~
人力資源管理與女性職業生涯規劃
方雅靜
這門課你只要不翹課
上課認真聽
坐得靠前一些的位置(就說你能主動配合她上課就可以了)老師很好
很親切
上課也能學到些東西的
最後考試是寫一篇800-1000字的作文(隨堂寫)拿了優
日本概況考試很簡單,寫一篇高質量的論文就行,但是據老師說拿優的幾率不高。平均及格。
日本文化概論 蔡敦達 也不知道他在講什麼東西,平時不點名,不留作業!如果對日本文化比較了解,老師給你機會上台講課,自然講課是有好處的。可是如果我對日本文化了解,我選你的課干嗎啊? 期末是一一篇論文!
S
社交舞
黃勇
女生感興趣的可以選
比較看重考勤
每節課都去跳會兒舞就可以混個優了
孫子兵法---袁品仕
如果人品好,建議選。給分不用說了,最有名的非優即良的課,還聽說優是70%?建議上課時帶些書,自習。。。
素描:周偉忠,鄔春生
素描課基本就是自學,兩個老師是賣書和收作業的,愛來不來。上課內容就是在桌子上擺個東西,學生們圍一圈畫那個東西,想走隨時都可以走。本來是每周都上的課被改成單周了,作業(就是上次課畫的畫)每次課都收,考試就是畫畫,有功底的建議選很容易混優
想去學點什麼如果有人陪或者天賦好都可以……
社會學不錯,基本不點名,開卷,給分還行,我良
社會心理學,上課不定時點名,但是老師講的東西很好~~期末開卷考試,電腦手機隨便帶。。。。給分不錯
設計與思維,上課能接觸到各種新鮮東西很有趣,基本上每節課點名,被點了沒到基本上就不會有優了。平時會交點作業,用老師講的方法來設計的,期末時當堂作業,看一段視頻然後設計。
食品安全導論,上課不點名,課的內容就是什麼什麼都不能吃,都有得病風險。論文+考試。論文要求手寫,期末會發重點,考試題型三種:判斷、單選、多選……基本上看過復習材料的都是優了。
生態工程基礎,上了一個學期生態學最後講了兩節課工程,平時不點名,期末講ppt、交論文,是設計一個生態工程的……我也是黏黏貼貼,拿了優。
生活化學
徐子頡不點名,但是每節課會有一張單子簽到。不過他說如果有事有幾節課不上也不要緊的,也不需要請假。然後期末交一篇論文就OK。
生命倫理學 這個課比較前沿,挑戰自己固有的思維方式,迫使你思考有關生老病死現象 期末論文一篇
生物化學。。。從不點名,考試交論文。。。
生存技巧訓練
馬克
這門課非常非常好玩
值得去上
期末考50米
交一篇上這門課的心得體會 70%的人上這門課都是優的
其他是良(到時候你提前跟老師說你要轉專業或是出國什麼的
說需要好的成績
老師就會給你優了)
數學建模
高數好就選吧。。最後MS要做一個小節
關鍵自圓其說
平時看點書就沒問題
商務禮儀 老師人挺好的 不過不知道現在還不在同濟 以小組形式做課堂模擬有加分 閉卷考試 考前給劃重點 基本做過課堂模擬的都是優
聲樂演唱與欣賞
黎明暉
只收女生,上課就是唱歌期末的時候會放些片子看,偶爾點名,考試的時候就是唱一首歌
給分很好,拿了個優
詩歌美學。時東兵。考試簡單,買本他的詩集,從那裡挑首詩,寫1000多字的詩評。貌似一學期點過一次名。我偶爾去。混個臉熟。
T
天地生科學趣談
每次簽到
期末好像蠻好過的。
陶藝設計 每節課都要去簽到 平均兩次課要完成一個作品 打一次分 作品有題目限制 期末考以小組形式完成作品 有題目限制 限三周時間 基本都是優 老師挺好……
台港澳概論
講課不好聽
但給分不錯
考試帶電腦去抄
寫字漂亮些就是優了
U
V
W
魏晉文學---劉強
如果你想背詩的話,去吧。
如果你想認真考試的話,去吧。
如果你想每次老師都點名的話,去吧。
微量元素與健康
張敬
每節課都點名(在第二節課上課前點)
點名缺一兩次是沒關系的
考試形式是交一篇與課程內容相關的小論文
要求不嚴格的
寫得稍微好一點就能拿優了
最後一節課是給學生展示ppt
只要上去講的人都是優了
總之張敬是個好人
給分很好
但是上課不好聽
文化產業管理與案例分析
夏潔秋
真正對文化產業感興趣的同學
非常非常值得去上這門課
老師講課非常好聽
給分也是不錯的
考試形式是最後一節課開卷考試
不能帶電腦
但是考試前她會給一份資料
照著抄就可以了
最後一題主觀題需要自己發揮的
只要多寫點字就能拿優了
在平時上課她會留出些時間給學生講ppt
上去講的人也都是優了
物權法 老師貌似很厲害 講課也還好 有時整節課就是帶著看案例,和他寫過的文章 看卷考試 不給劃重點,平時課上會涉及考試內容,但是不會明確指出 可以帶電腦去考試 基本不怎麼點名
X
現代生態規劃思潮與實踐:平時不去沒什麼,,因為不點名,,簽到。也是讓同學幫忙就可以。但是最後要做課件然後講。似乎還要寫一篇關於自己課件的論文。。但是我做的課件自己感覺很爛,而且我沒有寫論文…結果給了優。。。不知道這是偶然還是老師的緣故……
消費經濟學
點名相當犀利,有時會在下課前點名,上課內容比較實用,經常會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考試相對來說也算輕松,可以使用電腦查詢……MS得優還是挺難的
形體訓練
限女生選
老師人很好
班級沒有優秀率的限制
每次都點名
考試就是跳一段一起練的舞蹈
西方古代哲學經典,張堯均。幾乎是每節課必點名。。上課還把人叫起來回答問題。基本每個人都要論道。。。除非對亞里士多德或者柏拉圖還有斯巴達什麽的特別感興趣。。否則不推薦。。給分不明。。還沒出來。。
西方哲學簡史 劉日明 如果喜歡哲學的話可以去試試 點了一次名 期末考試就三個題而且提前給了題目 給分的話我和張XX都是良 還有如果去的話 需要記筆記
Y
音樂藝術概論-秦川
上課超級無聊- - 放過一次電影,鋼琴家。
不過從來不點名~期末寫篇論文就行~論文主要就是找自己喜歡的音樂作品分析分析結構再加點感想。混了個優。
藝術美學:萬書元
這老師總翹課,一翹課就叫他手下一研究生來給放《藝術的力量》,第一節課要所有同學做自我介紹,從不點名,最常說的一句話是「我是建築學博士」,考試就是幾個名詞解釋(得上網買他出的書,40多塊錢,我這可以免費提供一本)+一篇忘了是幾千字的藝術鑒賞論文,論文都是自己提前寫好了到了考試時候往卷子上抄一遍,給分還好。
演講與口才
課程很有意思也很實用,只要最好的演講OK就好,要能脫稿,有手勢有動作,無點名,但是有大概兩次演講,給分還算蠻松的,主要看最後一次
游泳:賀雲飛
松
不去也可以
洗澡也是蠻好的
每人都是優
演講學,其他類的,老師很好,不怎麼點名,只有一次作業以及期末的演講~給分不錯~
音響技術
一學期大概點了四次名
,不定時的
,期末交論文就可以了
我兩次沒點上名最後也拿了個良
老師還不錯
Z
中國通史---王璞
個人建議去聽聽,會有些啟發。。。講的很好,很搞笑,揭露了一些事。。。。
中國通史:周萍萍
講的還可以,老師還不錯,經常點名。不知道給分怎麼樣。
中國武俠文化:葉凱
老師很好,上課風趣幽默,而且從來不點名。最後考試都是主觀題,不能帶資料。給分應該還不錯,平時總去的他看著臉熟的自然分數高些。
中國儒學經典:不定期點名
一次都沒點到過就慘了
直接掛(有點誇張)
但是上課很有意思
糾結>< 考試是翻譯兩段話
都能從書上找到
再寫一篇論文(字數最好是多)
中國農村發展導論 平時會點名 授課內容 建國以來國家有關農村政策 老師講的比較有內容 ps 曾起草國家農村文件,因不滿國家的有關政策 毅然辭職 期末 一篇論文 WORD+書面 簽字確認
篆刻藝術
不點名,但幾乎每堂課都要上交作業,期末要刻3+章,工具要自己去福州路買,建議除非熱愛篆刻還是不要選比較好。。因為上到後來熱情消退就很痛苦了。。因為很痛苦考試的3枚章我就索性放棄了。。於是最後得了個及格。。
篆刻欣賞
這個比篆刻藝術要推薦。一學期就刻兩枚。期中期末當場刻,工具可以老師那裡訂。每次簽到點名,可無限代簽
宗教與文化
何小蓮 不點名
好過
優
宗教與文化 張涵,老師人很好,上課不是很精彩。但是通俗易懂。上課要記筆記,不準考課件,期末考開卷,平時要交一篇自己讀經典的心得,我讀<心經>寫了大概700字的心得。這些選課豐富自己修養,強大內心很有幫助。不建議刷學分的人去..
中醫學概論
老師非常有學識
講課也很好聽
給分也非常好的
中外器樂作品欣賞,上課……無聊,一學期只點名兩次,期末給重點,開卷,不過考試內容有超過重點的,老是說不能用電子設備,但是偷偷地沒問題,不過一旦被抓就只能拿良累
莊子選讀的課很變態,建議不要選,課也不是講莊子,講的是楞嚴經(哥沒聽過,很高深的樣子哈哈)
中國詩歌經典 這個老師是比較有意思 這首詩比較有意思,然後自己讀一下,嗯,很有意思 就完了 到底哪有意思,自己理解,對於這種不限制學生思維的老師,你是怎麼認為的呢? 偶爾點名,有作業,一學期兩次大概,交了作業寫得好老師就會記住你。。。考試開卷,寫鑒賞,多扯點就行
㈥ 同濟大學有沒有專業差
有專業級差
同濟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同濟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同濟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學校地處上海市,本科教學主要在四平路校區(四平路1239號)和嘉定校區(曹安公路4800號)開展。
第三條 我校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生頒發同濟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從知識、能力、人格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選拔。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同濟大學招生委員會為學校招生工作最高領導機構,下設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監督小組。
第六條 招生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成員由學校領導、相關職能部處代表、教師代表、各省招生工作組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組成。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戰略及規劃,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對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做出戰略決策和安排,審議招生工作重大事項,監督招生工作。
第七條 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常務副組長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擔任,其他成員包括學校的紀委書記、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教務處和招生辦公室等部門領導。負責招生工作的統籌、指導、協調、審核、監督等工作,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對具體招生方案和具體實施方法進行集體決策。
第八條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情況;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下達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九條 同濟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十條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分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招生工作組,在招生辦公室領導下開展招生宣傳及咨詢等相關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同濟大學面向全國招生,為促進區域、城鄉間考生入學機會公平,我校統籌考慮各地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及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同濟大學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學校預留計劃數為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未做分省編制的其他類計劃用於自主招生、綜合評價、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築夢計劃(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等招生。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我校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我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六條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B(含自主招生、國家專項計劃招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和藝術類招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專業錄取時,對投檔成績中含省級招辦認定符合教育部政策的加分,我校最多認可20分(其中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認可10分);不認可體育特長和藝術特長加分。經同濟大學認定且陽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類招生候選人,其錄取標准以相應類別候選人認定政策為准。
第十八條 我校專業錄取規則:先將考生投檔成績按第十五條規定進行調整,再將調整後的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按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各專業志願間的分數級差依次為2、0、0、0、0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所有進檔考生分科類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專業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成績相同且專業志願順序相同的考生,投檔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成績相同、專業志願順序相同且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理科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藝術類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按照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錄取規則執行。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對未滿足專業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錄取至其他專業;對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按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依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在徵集志願仍不足的情況下,則將剩餘計劃調劑至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條 錄取過程中,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往屆生、應屆生及男生、女生限制。
第二十一條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綜合評價、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以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國家相關部門規定以及我校制訂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我校招生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公布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我校制訂的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上海市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採用按學分收取學費的收費政策:普通本科專業每年預收5000元,其中建築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每年預收6000元;藝術類專業每年預收10000元;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每年預收6500元,三、四年級每年預收16000元;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年預收15000元。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標准不同,一般為每學年600-1200元。
第二十五條 我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bkzs.tongji.e.cn,招生咨詢電話:021-65982643、65983643、65981523,傳真電話:021-65981513,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學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65980710,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六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同濟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㈦ 同濟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主要內容
入學
第一條凡按招生規定由本校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及有關證件,在規定日期來校辦理報到手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報到,應事先向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後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條新生報到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去校醫院進行體格復查,復查合格的准予辦理注冊手續,並發給校徽、學生證。經校醫院檢查,發現患有不宜繼續學習的疾病者,取消入學資格;短期治療可達到健康標準的,經教務處批准,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並在通知之日起兩周內辦理離校手續,回家或回原單位治療,醫療費用自行負責,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兩周內不辦理離校手續,則取消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必須在下一年六月底以前向所在學院書面申請入學,並附縣級以上醫院健康證明,經校醫院復查合格,教務處同意後可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辦理申請入學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合格並經過注冊者,正式取得學籍。經復查不符合招生條件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學籍,予以退回,情節惡劣的,須提交有關部門查究。
注冊與請假
第四條每學年分為「兩長一短」三個學期。長學期一般為18或19周(含考試),安排理論課、實驗課和分散進行的實踐性教學環節。短學期5周,安排軍訓、金工實習、生產實習、課程設計等集中進行的實踐性教學環節,也可安排少學時的課程。
第五條在校學生必須於每學期開學之前,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財務處規定的辦法繳費,學生憑繳費收據和學生證到所在學院教務科辦理注冊手續,以取得本學期的學習資格。每學年的第二與第三學期一並在第二學期注冊,第三學期不另行注冊。
第六條學生未經注冊,不得參加學校的各項教學活動。因故不能如期注冊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病假要憑醫生證明並經校醫院認可)。未經請假或請假後逾期兩周不注冊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七條學生應自覺遵守學習紀律。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學習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病假應附校醫院證明。請假兩天以內的由班主任或導師批准,報所在學院教務科備案。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教學的院長審批,學生只有在准假後方可離校。學生未經批准擅自離校,以違反學習紀律論處。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
選課
第八條課程的分類
各專業的課程大致分為以下二類:
(1)必修課:指本專業必須修讀的基本課程。占總學時的比例如下:
理工科專業70%,
醫科專業75%,
文科專業60%。
(2)選修課:屬於擴大知識面的課程,由學生根據需要、興趣和愛好選讀。選修課分限定選修課和任意選修課。占總學時的比例如下:
理工科專業限定選修課20%,任意選修課10%。
醫科專業限定選修課15%,任意選修課10%。
文科專業限定選修課20%,任意選修課20%。
第九條學分計算
學分是衡量學生學習負擔的基本計算單位,也是學生修讀課程所需時間的反映。各課程的學分值約按課內外42.5學時為1學分計。按學期計算學時換算成學分的計算方法如下:
(1)理論課:課內外比例為1:1.5,課內每周1學時為1學分;
(2)實驗課、體育課、美術課、設計課,課內每周1學時為0.5學分;
(3)實踐性環節一般一周為1學分,分散進行的每周半天,一學期為1.5學分。勞動每周半天,一學期為1學分;
(4)人文、社科、經濟、管理類選修課,課內每周2學時為1.5學分。
第十條選課
(1)各專業所需修滿的總學分見各專業培養計劃。
(2) 學生選修課程的數量和順序以培養計劃為依據。在長學期內選修的學分一般為18~20學分,但不能少於12學分,也不能超過28學分。短學期實踐性教學學分一般為4~7學分。如有特殊情況,學生要求增加或減少學分,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導師同意,教務處選課及學籍管理中心批准。
(3)學生可自主選擇上課教師、上課時間。同一課程,一學期有多位教師同時開課,也有同一課程,在不同時間開課。學生可選擇自己滿意的教師,滿意的時間去聽課。
(4)學生可自主安排學習進程,在導師的指導下允許學生在修滿學分後提前畢業,也允許學生因特殊原因滯後畢業(學制為四年的本科生允許在六年內完成學業,學制為五年的本科生允許在七年內完成學業)。
(5)進入德語強化班學習的學生,其學制為五年,其選修課的規定學分按原專業年制的規定計算。
第十一條課程免修
(1)學生對培養計劃規定的某門必修課,通過自學等途徑已掌握,其先修課成績均在「中」及以上成績者,可申請參加免修考試;如免修考試取得「中」及以上成績者,經開課學院主管教學的院長批准,可予免修。
(2)下列課程或教學環節不得申請免修考試:
政治理論課、體育課、實踐性教學環節或有實驗、設計的課程以及選修課。
(3)申請免修考試的時間和手續:
學生某門課程要求免修,應在每學期期末選修下學期課程前申請免修考試,由學生填寫「學生免修申請單」(並提交自學筆記和作業等可證明已經自學的材料),經主管教學的院長同意,交開課學院審核(必要時可面試)認可,並繳納考務費,方可參加由開課學院安排的免修考試,免修考試成績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者,經開課學院主管教學的院長批准,可予免修。
成績考核與記載辦法
第十二條按培養計劃開設的所有課程和其他各教學環節均要進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取得該課的學分,其考核成績及學分載入學生個人成績總表。
第十三條考核分為考試與考查兩種。考核成績一律按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級記分。
第十四條考試課程成績的評定,以期終考試成績為主,但應參考平時成績;平時成績一般可占該課成績的30%左右,具體由各教研室確定。
考查成績按照學生平時聽課、完成實驗、實習、課外作業、習題課、課堂討論的情況,以及平時測驗成績等綜合評定,一般不採取在期末集中測驗的辦法來評定。
第十五條學生有抄襲作業行為並屢教不改者,該課平時成績按零分處理。
第十六條學分是衡量學生學習量的計算單位,學生學完某一課程只要考試通過就能取得學分。平均績點是衡量學生學習質量的指標,可作為評定學生獎學金、輔修、提前畢業、獲得學位等的重要依據。績點與成績等級的關系為:
成績成績等級績點
優A5
良B4
中C3
及格D2
不及格F0
平均績點的計算:
(1)課程學分績點 = 課程學分數*績點,
(2)平均績點=所學課程學分績點之和/所學課程的學分之和。
第十七條期末考試試卷,有難易程度相當的A、B卷,其中一份封存作為備用。
第十八條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考試的,應事先向任課教師提出申請緩考,經任課教師同意、學生所在學院主管教學的院長批准,可予緩考。同一門課只能申請緩考一次,一學期最多隻能緩考兩門課程(病假除外)。
凡未選上某門課程的學生,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考試,即使私自參加考試,其成績也不予登記,並按違反校紀校規論處。
第十九條對必修課、限定選修課、實踐教學環節,學生考試(考查)成績不及格,應予重修;對任意選修課,學生考查成績不及格可重修原來選修的這門課程,也可另選一門課程重修。
重修成績按正常成績記載,在學生個人成績總表中不註明「重修」字樣。
第二十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除必須進行體育課課內教學的考試外,還必須在每學年進行《大學生體育合格標准》的考核,該項考核內容含學生身體形態、身體機能、健康狀況以及體育課課內教學考試成績、課外體育鍛煉等幾個方面。
第二十一條因身體疾病或某種生理缺陷不能正常上體育課者,可憑校醫院的證明,參加體育部安排的保健活動,認真參加鍛煉者,可視為體育課合格。
第二十二條在規定的年限內,每門課程的重修次數不限;對所學課程的成績不滿意,也可以重修,其成績按其取得的最高分記載。
第二十三條重修課程應繳納重修費以補償因重修而增加的教學開支。
第二十四條如果重修課程與其它必修課程沖突,經任課教師同意,學生可以不上課,不影響參加該重修課程的考試。
第二十五條緩考課程的考試安排在開學後二周內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由任課教師確定。
第二十六條學生考試曠考,其成績以「不及格」計,並在成績表中註明「曠考」字樣。
第二十七條學生考試作弊,其成績以「不及格」計,並按《同濟大學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處分條例》進行處理,成績表中註明「作弊」字樣。一年後,如未出現再次作弊現象,該課程可允許重修一次。
第二十八條經教務處批准,學生在其他學校修讀課程所取得的學分予以承認,其成績及學分載入學生個人成績總表,不及格課程的成績不記載。在校外考試違紀,仍按《同濟大學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處分條例》進行處理。
退學
第二十九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退學:
(1)學生不論何種原因(含休學、停學等)在校學習時間,累計超過其所學專業學制兩年者;
(2)休學期滿不辦理復學手續者;
(3)復學經復查不合格者;
(4)經學校動員,因病該休學而不休學者;
(5)經過指定醫院確診,患有精神病、癲癇等疾病者;
(6)意外傷殘不能再堅持學習者;
(7)自動申請退學者;
(8)在校學習期間結婚者。
按本條規定處理的退學,對學生不是一種處分。
第三十條學生退學,由學生所在學院提出報告,教務處審核,主管校長批准。
第三十一條學生退學的善後問題,按下列規定辦理:
(1)退學以及因各種原因未完成學業中途離校的學生,其戶口退回到家長或撫養人所在地。
(2)經診斷精神病或有應予退學之疾病(包括意外致殘)者,由家長或撫養人負責領回。
(3)對退學學生發給退學證明,並根據學習年限發給肄業證書(至少學滿一年)。未經學校批准,擅自離校的學生不發給肄業證書和退學證明。
休學、停學與復學
第三十二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1)因病經指定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者;
(2)根據考勤,一學期因請假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者;
(3)因某種特殊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第三十三條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因病經學校批准,可連續休學兩年),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第三十四條休學學生的有關問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因病休學的學生,應回家療養。病休期間享受公費醫療一年,需連續病休第二年的,從第二年開始停止公費醫療,醫療費用自理。
享受公費醫療期間,應在當地公立醫院就診,憑醫院正式單據向學校報銷公費醫療指定范圍內的醫療及葯品費用。
(2)學生休學回家,往返路費自理。
(3)休學學生的戶口不遷出學校。
第三十五條學生因特殊困難須中途停學,但又不符合休學條件,經本人申請,學校批准,可停學並保留學籍。保留學籍期滿不辦理復學手續者,取消學籍。停學的學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學生待遇。
第三十六條自費出國留學的學生,可申請保留學籍一年,並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三十七條保留入學資格、停學、保留學籍、休學的學生,一經批准須立即辦理離校手續,並在兩周之內離開學校(住院治療者須在出院後兩周之內辦理)。
第三十八條學校不對學生在保留入學資格、停學、休學期間發生的事故負責。
第三十九條學生復學按下列規定辦理:
(1)因病休學的學生,應於休學期滿前一個月,將縣級以上醫院病情診斷證明及有關體檢材料寄校醫院,經校醫院審核後,發出復查通知書,按規定時間來校復查,經復查合格者由教務處通知復學。
(2)保留學籍的學生,須於期滿前一個月向所在學院提交復學申請,經主管教學的院長同意,報教務處批准,方可復學。
(3)休學、保留學籍的學生在未辦理復學手續以前,不得先行上課。
(4)復學的學生,原則上隨原入學屆別的低一年級學習,如該專業下一屆未招生,則轉入由學校統一安排的相近專業學習。
(5)對申請復學的學生,學校還需對其進行政審。休、停學期間,如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者,取消其復學資格。
第四十條取消學籍或退學的學生,均不得申請復學。
轉專業與轉學
第四十一條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後更能發揮其專長者,可允許其轉專業。轉專業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入學滿半年,且不是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學生;
(2)從未轉過專業;
(3)修滿原專業培養計劃中指導性安排規定的學分,且平均績點達到3.3及以上。
第四十二條轉專業的手續如下:
(1)各學院在每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初,根據本學院的辦學條件和能力,向教務處上報可能接受轉入學生的名額。
(2)學生在每年6月上旬向所在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6月中旬各學院將同意轉專業的名單報教務處,由教務處轉送各有關學院,接受學院提出是否接受的意見,於6月下旬返回教務處。
(3)學生在本學院內轉專業的,由學院主管教學的院長審批,報教務處備案;學生跨學院轉專業的,由教務處審批。
(4)下一學年第一周內,教務處將所有批准轉專業的學生名單(包括學院內轉專業的學生)以書面形式通知各有關學院。被批准轉專業的學生憑教務處通知到有關學院辦理注冊手續。
第四十三條學生轉專業後,原已獲得的學分符合轉入專業培養計劃規定要求的,經轉入學院和教務處確認後,予以承認;不符合要求的,作為選修課成績記載。
第四十四條下列情況的轉專業屬特例,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1)學生入學後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2)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上述學生轉專業,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學院提出建議,經教務處審核,主管校長批准,安排到適合其繼續學習的專業學習。
第四十五條根據畢業生就業制度的改革和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變化,必要時學校可以適當調整部分學生的專業。
第四十六條學生轉學需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學校推薦,轉入學校同意。經上海市教委或轉入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批准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畢業
第四十七條學生畢業時作全面鑒定,包括德、智、體、美等方面。
第四十八條具有學籍的學生,學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並取得規定的學分,准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同濟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無學籍學生不得發給任何形式的學歷證書。
第四十九條凡要求提前畢業的學生,需在畢業前的一個學期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經主管教學的院長同意,報教務處審批。
凡要求延長學制的學生,應提前半年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經主管教學的院長同意,報教務處審批。
對延長學制的學生,在延長期內按學分收費,且學校不再負責提供住宿。
第五十條沒有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學分,且不再繼續在校學習者,如已取得規定學分的90%以上(含90%),發結業證書;未取得規定學分的90%,發肄業證書。
第五十一條在校期間沒有曠考或考試違紀的結業生,可在規定的年限內(從入學年之日算起,四年制的學生六年內、五年制的學生七年內)向學校提出重修,經批准後,能取得規定的學分者,可申請換發畢業證書,符合授予學位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換發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落款日期,按換發時間填寫。
第五十二條無論何種原因,遺失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不予補發。
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並組織具體實施。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自校長辦公會議批准之日起實行。凡其它條例同本規定有悖,以本規定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