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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技大學強基計劃入圍名單公布

發布時間: 2021-01-18 09:49:45

⑴ 武漢理工大學是好大學嗎

武漢理工大學 不是國家首批211工程,第二批67所之一!更不是985!國家也沒有推進什麼特色985工程!



1984年6月和1986年4月
教育部分兩次共批准了33所高校試辦研究生院(高校合並後變為31所)


1.北京大學研究生院
2.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院
3.清華大學研究生院
4.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院
5.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6.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7.中國農業大學研究生院
8.中國協和醫科大學研究生院
9.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10.南開大學研究生院
11.天津大學研究生院
12.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13.東北大學研究生院
14.吉林大學研究生院
15.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院
16.復旦大學研究生院
17.同濟大學研究生院
18.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院
19.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南京大學研究生院
21.東南大學研究生院
22.浙江大學研究生院
23.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院
24.廈門大學研究生院
25.武漢大學研究生院
26.華中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27.中國地質大學研究生院
28.國防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29.中山大學研究生院
30.西安交通大學研究生院
31.西北工業大學研究生院


2000年6月 教育部批准了22所高校試辦研究生院


32.北方交通大學研究生院
33.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院
34.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院
35.東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36.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37.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院
38.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39.中國礦業大學研究生院
40.南京農業大學研究生院
41.山東大學研究生院
42.石油大學研究生院
43.湖南大學研究生院
44.中南大學研究生院
45.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46.四川大學研究生院
47.重慶大學研究生院
48.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院
49.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50.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51.蘭州大學研究生院
52.第二軍醫大學研究生院
53.第四軍醫大學研究生院


2002年5月 教育部批准了2所高校試辦研究生院


54.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院
55.河海大學研究生院


2003年8月 教育部批准了1所高校試辦研究生院


56.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1995年12月,第一批入選「211工程」的大學共15所: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浙江大學南京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南開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天津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1996年12月,首批增加12所。總數變為27所:
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同濟大學、東南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國防科技大學、中山大學


1997年12月,第二批(67所):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央音樂學院、北京工業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天津醫科大學、河北工業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內蒙古大學、東北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延邊大學、東北農業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大學、上海醫科大學、第二軍醫大學、中國礦業大學、中國葯科大學、南京農業大學、江南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南昌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鄭州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理工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西大學、重慶大學、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四川農業大學、雲南大學、蘭州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西北大學、第四軍醫大學、新疆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2005年,第三批(12所):
西南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央財經大學、華北電力大學、東北林業大學、合肥工業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貴州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北京體育大學


第四批(1所): 陝西師范大學


第五批(5所): 寧夏大學、海南大學、青海大學、石河子大學、西藏大學




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吉林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蘭州大學
國防科技大學


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B類


東北大學 鄭州大學 湖南大學 雲南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新疆大學



強基計劃試點高校名單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國防科技大學。


⑵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綜合素質優秀,基礎學科拔尖,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有志於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須獲得以下獎項之一: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等獎。

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及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2020年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包括: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理論與應用力學、核工程與核技術。

對於非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僅招收理科學生;對於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選考科目為物理。

(二)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

2020年我校強基計劃招生210人。

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0日至31日考生可登錄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強基計劃網站,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逾期報名無效。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58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的強基計劃。

考生最少應填報1個專業志願,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高校考核辦法

第一類考生:

1.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

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達到所在省、直轄市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50分及以上;

2. 江蘇省

高考成績達到本科(理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40分及以上;

3. 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

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理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上100分及以上。

7月26日前,我校對於第一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按我校強基計劃分省招生計劃數的3倍確定各省入圍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同入圍),並公示入圍標准。

第二類考生:

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理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即可入圍。

申請第一類和第二類的江蘇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均須達到AA。

(四)高校考核

7月29日至30日,舉行高校考核(含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

1. 筆試和面試方案

筆試科目為數學、物理,重點考察相關學科基礎、邏輯思維能力和運算能力;

面試環節主要考察考生對基礎學科的學習興趣、志向和創新潛力。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2. 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

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作為面試考核的重要參考。

3. 體質測試方案及成績使用方法

考生須參加我校體質測試,項目包括50米跑、坐位體前屈、肺活量測試,未參加全部體質測試項目或任一項目測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按教育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2014年修訂)》文件內容,考生參加上述體測項目的合格標准為:50米跑(男:9.2秒;女:10.4秒);坐位體前屈(男:3.2厘米;女:5.5厘米);肺活量測試(男:3000毫升;女:1950毫升)。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體質測試的考生,須提供三甲醫院證明,我校視情況安排補測或准予免測。

4. 高校考核成績折算辦法

我校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佔70分,面試佔30分。

(五)錄取辦法

1. 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考生綜合成績中,高考成績佔85%,我校考核成績佔15%。具體公式為:

2. 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我校在該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數,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綜合成績進行專業志願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單項(我校考核成績、我校考核筆試總成績、我校考核筆試數學成績、高考數學、理綜或物理、語文、外語成績)分數從高到低確定先後順序。對達到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但達不到所填報專業志願要求、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所有擬錄取考生的最低分數線,不區分專業),予以錄取。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直轄市、自治區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直轄市、自治區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培養方案

我校始終以人才培養為核心,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加快推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我校堅守「精品大學、英才教育」的理念,堅持「基礎寬厚實、專業精新活、注重培養學生全面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傳統特色,保持適度規模,強化科教結合,重視通過學科交叉培養人才,尊重學生興趣,完善「兩段式、三結合、長周期、個性化、國際化」的人才培養新模式,構建「注重基礎、強化交叉、突出前沿」的本科課程體系,促進科技拔尖人才的成長,兼顧多樣化人才培養的需求。

(一)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補入辦法

我校強基計劃將設置強基班,實施強基計劃的各專業強基班採取30人左右的行政編制,開展小班教學。強基班聘任不同學科方向的優秀人才擔任班主任,強基班所在系的系主任擔任該專業強基計劃主管負責人。

我校將為每名強基計劃學生建立成長檔案,跟蹤培養發展情況,定期向學校進行匯報。每學年,按學業表現採取動態管理和淘汰機制,並從全校遴選優秀學生補入強基計劃。

強基計劃學生的分流與補入,由學校強基計劃招生領導小組和學校教學委員會共同決策。

(二)本碩博銜接培養方案

我校將積極探索強基計劃學生本碩博銜接的培養模式,實施強基計劃的各專業與教務處、研究生院協同,梳理各專業學科本碩博階段的知識體系,優化課程設計,開設各學科本碩銜接基礎課程以供學生選擇,並從選課、排課、成績記錄等各環節確保強基計劃學生能夠順暢修讀研究生課程。

我校將在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方面優先支持強基計劃學生,推廣本科畢業直接攻讀博士學位銜接的培養模式。

(三)其他激勵機制

我校將為強基計劃的實施提供充足的資源保障條件。

1.為所有的強基計劃學生提供充足的獎學金;

2.為所有的強基計劃學生提供國際交流的機會、經費;

3.為所有的強基計劃學生配備學術水平一流的導師,提供全程指導,幫助學生在學業規劃、專業興趣成長、學術能力拓展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4.為所有的強基計劃學生提供在中國科學院相應研究所、國家大科學工程和平台開展實踐能力提升的機會;

5.優先推薦強基計劃學生申請各類榮譽、獎勵;

6.優先推薦強基計劃學生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

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轉專業,本科階段轉專業范圍原則上限於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內。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咨詢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號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30026

招生咨詢電話:0551-63602553、63602563

傳真:0551-6360322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址:http://zsb.ustc.e.cn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紀委(監察處):

監督電話:0551-63602591

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簡章由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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