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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學獎學金名單

發布時間: 2023-03-06 19:24:51

1. 吉林大學植物科學學院有哪些獎學金

吉林大學植物科學學院相關信息,

可上學校官網查看。

或直接詢問學校辦公室、教務處。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只要用心去學,你就是最好的。

金猴獻瑞,吉星臨門。

祝你學業進步,馬到功成。

2. 吉林大學漢語國際教育碩士有獎學金嗎

應該是有獎學金的,這里有一個資料,你可以看一下: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於做好2012年度研究生獎學金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據我校《關於開展2012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我院將進行2012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現將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 獎勵標准和名額:
博士生國家獎學金每生3萬元,碩士生國家獎學金每生2萬元;按照學校下
達我院的分配名額,博士生共評選9人,碩士生(包括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共評選32人。每位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只能享受一次國家獎學金。
二、 參評對象:
凡取得我校正式學籍,按時注冊的全日制非在職的,且檔案在校的二年級(含
二年級)以上研究生,在規定的學制年限內(學術型研究生3年,專業學位研究生3年)均有資格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全日制非在職的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研究生也包括在內)
直博生和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後,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
三、 研究生申請參加國家獎學金評選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校規校紀,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無學術不端行為;
(四)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各項活動,熱心公益事業,關心集體,主動
承擔學生工作,樂於為同學服務。
(五)有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研究生在學期間獲得過研究生基本獎學金。其
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要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上正式發表論文或研究生期間在省級以上專業競賽中獲獎,論文署名必須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導教師外第一作者,作者單位為吉林大學(成果截止時間為2012年9月30日);博士研究生要公開發表被CSSCI收錄的學術論文1篇,其中CSSCI來源集刊和CSSCI擴展版來源期刊上發表的學術論文可等同於被CSSCI收錄的論文,論文署名必須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導教師外第一作者,作者單位為吉林大學(成果截止時間為2012年9月30日);
2、吉林大學精英杯學術成果大賽獲獎者;
3、作為項目負責人,參加吉林大學暑期社會實踐調研活動,項目的評選時間以立項時間為准,且僅當年有效;
4、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吉林大學研究生創新項目;
5、以個人名義參加省級以上級別的競賽並獲得獎勵(含文藝、體育類等比賽);
6、參加國際學術會議。
四、 以下研究生不參加國家獎學金評審
(一)錄取類別為計劃內定向、單位委託培養的研究生;
(二)休學期間的研究生;
(三)推遲畢業的研究生;
(四)因違規違紀受到學校通報批評及以上處分的研究生;
(五)學術研究及社會實踐活動中存在弄虛作假等不端行為;
(六)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國來華留學研究生;
(七)學制年限內課程出現不及格或學費宿費欠繳的研究生;
(八)曠課超過總課時1/3的研究生。
五、申請和評審
(一)申請
由研究生本人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人信息登記表》(詳見附件),向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吉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人信息登記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成果原件及復印件(包含期刊封面、封底、含作者文章的目錄頁、文章所在頁)各1份。其中「基層單位」填寫申請人所在學院全稱,「攻讀學位」填寫碩士或博士,「學制」欄碩博連讀和本科直博研究生填寫「五年制」,「推薦意見」由申請人導師填寫,「基層單位意見」由培養單位填寫;正反面列印,限1頁A4紙;不得調整表格格式和大小;電子版需為PDF格式。
(二)評審程序
我院評審委員會對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進行初評。通過初評推薦人選名單和評審材料,在院內公示5個工作日。學校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對初評結果審核確定後,在全校范圍內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
六、本辦法由吉林大學文學院負責解釋。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申報流程如下:
4月3日——4月6日 申請人提交《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人信息登記表》,及成果原件、復印件各1份。
4月7日——4月8日 學院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4月9日——4月10日 學院評審委員會對申請人進行綜合評定,通過初審的申請人進行答辯陳述,每人限時5分鍾
4月11日——4月15日 公示國家獎學金獲獎名單

3. 吉林大學研究生期間獎學金包括哪些

普通獎學金標准

1、博士研究生:入學前沒有參加過實際工作的(指應屆畢業生及其他非在職人員,下同)和參加實際工作累計不滿兩年者,每生每月215元;入學前為在職人員,大學畢業後,參加實際工作累計時間滿二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35元;大學畢業後,參加實際工作累計時間滿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55元。

2、碩士研究生:入學前沒有參加實際工作的和參加實際工作累計不滿兩年者,每生每月175元;入學前為在職人員,大學畢業後參加實際工作累計時間滿二年以上者,每生每月195元;大學畢業後,參加實際工作累計時間滿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15元。

(3)吉林大學獎學金名單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發或停發普通獎學金

1、委託培養、定向培養和自籌經費培養的研究生,在學期間不享受普通獎學金,但可參加優秀獎學金的評定。如果有合同或協議規定,按合同或協議執行。

2、本校在職研究生,在學期間,不享受普通獎學金。

3、研究生退學、取消學籍、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等,從辦理離校手續之日起,停發普通獎學金。

4、畢業研究生,從學校規定派遣時間的第二個月起,停發普通獎學金。

5、研究生在延長學習期間,不發普通獎學金,也不參加優秀獎學金的評定。

6、需停發獎學金的其它特殊情況。

4. 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的歷屆獲獎者名單(部分)

第一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獲將者名單
博士生:壹等獎(空缺)
貳等獎:劉釗(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
叄等獎:喬治忠(南開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碩士生:壹等獎:(空缺)
貳等獎:王承略(山東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三等獎:李德山(東北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盧新寧(北京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顧宏義(華東師大古籍整理研究所)
孫智昌(北京師大古籍整理研究所)
王七一(陝西師大古籍整理研究所)
本科生:壹等獎:劉寧(北京大學)
貳等獎:張爽(杭州大學) 顧永新(北京大學)龐劍峰
(南京師范大學)
叄等獎;徐進(北京大學) 徐萍(南京師范大學)
丁斌(南京師范大學)柳明曄(杭州大學)
博士生
一等獎(空缺)
二等獎 劉釗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1959年生,現吉林大學博導
三等獎 喬治忠南開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1949年生,現南開大學博導 第二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獲獎名單
博士生
一等獎 王雲路(杭州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二等獎 廖名春(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
三等獎 邵毅平(復旦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碩士生
一等獎 空缺
二等獎 胡長青(山東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陳曉蘭(北京大學古文獻研究所)
三等獎 楊海崢(北京大學古文獻研究所)
張小樂(山東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陳 曉(杭州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本科生
一等獎 空缺
二等獎 伍皓(北京大學古典文獻專業)
胡必強(南京師大古典文獻專業)
許銘(上海師大古典文獻專業)
三等獎 徐昕(南京師大古典文獻專業)
戴螢(南京師大古典文獻專業)
戴海峰(北京大學古典文獻專業)
李海燕(北京大學古典文獻專業)
竺嘉政(上海師大古典文獻專業)
博士生
一等獎 王雲路 杭州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1959年生,現浙江大學博導
二等獎 廖名春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1956年生,現清華大學博導
三等獎 邵毅平 復旦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1957年生,現復旦大學博導 第五屆古文獻學獎學金評審會及獲獎情況
第五屆中國古文獻學獎金學評審會於1998年5月14至16日在北京舉行,全國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學科建設與人才培養小組成員黃天驥(召集人)、孫欽善、嚴佐之、李修生、趙伯雄、費振剛、袁世碩、黃永年、龔延明出席會議,裘錫圭(召集人)、范能船、葛兆光、曾棗庄因事請假。會議經過嚴格評議,用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了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獲獎學生名單。
博士生 一等獎(空缺)
二等獎 宮雲維杭州大學
李無未 吉林大學
李敏辭北京大學
三等獎 白於藍 吉林大學
徐光星 杭州大學
張玉春北京大學
碩士生 一等獎 (空缺)
二等獎 祝建平 上海師范大學
楊新勛 北京師范大學
沈林 西南師范大學
三等獎 李成甲 陝西師范大學
王鴻雁 南開大學
黃安靖 華東師范大學
魏鴻 北京師范大學
王小紅 四川聯合大學
本科生 一等獎(空缺)
二等獎 李二民 北京大學
樂怡 上海師范大學
金素芳 杭州大學
黎廣基 南京師范大學
三等獎 薄 茹 北京大學
劉 汾 上海師范大學
孟瀅瀅 上海師范大學
馬月華 北京大學
黃 芳 杭州大學
楊 波 南京師范大學
葉紀勇 杭州大學
博士生
一等獎(空缺)
二等獎 宮雲維 杭州大學,1964年生,現浙江工業大學博導
李無未吉林大學,1960年生,現吉林大學博導
李敏辭北京大學,1957年生,現北京師范大學副教授
三等獎 白於藍 吉林大學,1970年生,現華東師范大學博導
徐光星 杭州大學,1967年生,現浙江中醫學院博導
張玉春 北京大學,1952年生,現暨南大學博導 第六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評獎會議舉行
第六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評獎會議於2000年5月24日至25日在杭州舉行,經與會專家組成員公正、認真的評審,共評選出博士生6名,碩士生9名,本科生13名,共28名獲獎同學。具體名單如下:
第六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獲獎名單
博士生:
一等獎 陳劍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二等獎 王承略山東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李潤強 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古籍整理研究所
三等獎 馮勝君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
王德華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古籍整理研究所
陳業新華中師范大學歷史文獻研究所
碩士生:
一等獎 谷 建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二等獎 甘 露 西南師范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
李二民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胡新華 武漢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三等獎 李偉平 華東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陳美慧 南開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潘藝蓉 上海師范大學人文學院中國文化典籍系
楊 陽 西南師范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
羅 絳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本科生:
一等獎 黎廣基 南京師范大學人文學院文獻學系
二等獎 夏凌霞 南京師范大學人文學院文獻學系
劉 勇 浙江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王 劍 上海師范大學人文學院中國文化典籍系
三等獎 笪珪如 南京師范大學人文學院文獻學系
吳冰妮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周美勤 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古籍整理研究所
王杏林 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古籍整理研究所
孟瀅瀅 上海師范大學人文學院中國文化典籍系
孫 勵 上海師范大學人文學院中國文化典籍系
丁曉珉 南京師范大學人文學院文獻學系
丁 元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薄 茹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博士生:
一等獎 陳 劍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1972年生,現復旦大學碩導
二等獎 王承略 山東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1966年生,現山東大學博導
李潤強 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古籍整理研究所,1969年生,現西北師范大學教授
三等獎 馮勝君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1970年生,現吉林大學博導
王德華 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古籍整理研究所,1965年生,現浙江大學教授
陳業新 華中師范大學歷史文獻研究所,1967年生,現上海交通大學副教授 第七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評選結果揭曉
「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是全國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1990年開始設立的全國性古文獻學獎學金,獎勵對象為古委會系統25家教學科研單位二年級以上的優秀博士生、碩士生和本科生。獎學金每兩年評選一次,第七屆評選活動2002年4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大學舉行。評獎委員會議由裘錫圭、黃天驥教授主持,參加會議的評獎委員有方一新、朱易安、黃永年、董洪利、裘錫圭教授,古委會主任安平秋教授、古委會秘書長楊忠教授、副秘書長曹亦冰研究員出席了會議。此屆評選活動,共有十九家教學科研單位推薦了20名博士生,44名博士生,40名本科生。經過評獎委員會正認真的評議,最後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評選出28名獲獎同學,名單如下:
博士生
一等獎:董珊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二等獎:(空缺)
三等獎:李暢然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張治三 浙江大學漢語史研究中心
何華珍 浙江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王文暉 復旦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杜海軍 華東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碩士生
一等獎:(空缺)
二等獎:張福海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李峻岫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朱大星 浙江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三等獎:周煥卿 西北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李勤合 華中師范大學歷史文獻研究所
王仕舉 華東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馬 燕 南京大學古典文獻研究所
葉 菲 浙江大學漢語史研究中心
本科生
一等獎:(空缺)
二等獎:湯鳴鴻 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文獻學系
劉小琴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陳舟楫 浙江大學人文學院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楊英姿 上海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三等獎:孫婷婷 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文獻學系
程大煒 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文獻學系
辛曉娟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程佳羽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曾 波 浙江大學人文學院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趙 庸 浙江大學人文學院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馮凌蓉 上海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陸醒薇 上海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王雅婷 上海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笪珪如 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文獻學系
博士生
一等獎 董珊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現北京大學副教授
二等獎 (空缺)
三等獎 李暢然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1974年生,現北京大學助理研究員
張治三 浙江大學漢語史研究中心
何華珍 浙江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1963年生,現浙江財經大學教授
王文暉復旦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1969年生,現復旦大學碩導
杜海軍 華東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1957年生,現廣西師范大學教授 浙江大學
2000級 李玲玲 第八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三等獎
2004年4月 2001級 劉旭錦 第八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二等獎
2004年4月2001級 焦磊 第八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三等獎
博士生
二等獎 王華寶南京師范大學,1965年生,現鳳凰出版社編審。
許全勝 華東師范大學,現上海圖書館工作。
三等獎 陳文源暨南大學,1964年生,現暨南大學碩導。 第九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獲獎名單(2006年,部分)
浙江大學:
2003級 邱進春 第九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博士生二等獎
2002級 周玉瑤 第九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二等獎
2006年4月2002級 盛林忠 第九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三等獎
2006年4月2003級 來敏毓 第九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二等獎
2006年4月2003級 李月嬿 第九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三等獎
北京師范大學:
博士生 三等獎 史麗君
碩士生 二等獎 李吉光
博士生
二等獎:於淑健 南京師范大學,1965年生,現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副教授,浙江大學博士後。
三等獎 程水龍 華東師范大學,1968年生,現中國計量學院副教授。
陝西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博士研究生王雪玲獲得博士生三等獎,碩士研究生李志傑獲得碩士生三等獎。 王雪玲陝西師范大學,1965年生,現陝西師范大學碩導
南京大學:丁延峰,1963年10月生,男,山東聊城人,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博士生二等獎 第十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獲獎名單
南京師范大學:周錄祥 博士二等獎(一等獎空缺)
復旦大學:葉曄 博士二等獎(一等獎空缺)
華中師范大學:肖海燕 博士三等獎
陝西師范大學:2005級碩士研究生樊波獲碩士獎學金一等獎;
2006級博士研究生陳璽獲博士生二等獎
北京師范大學:2006級碩士研究生劉炳瑞碩士組二等獎
上海師范大學:2004級方姍本科生中唯一的最高獎一等獎
虞俊潔、王燕紅、季文婷、季怡菁獲得本科生三等獎
劉麗獲得碩士生三等獎 第十一屆中國古文獻學獎學金獲獎名單
北京大學:博士生陳文龍、碩士生聶溦萌獲獎
北京師范大學: 博士生: 三等獎:袁敏 碩士生: 二等獎:王振華 三等獎:施賢明
上海師范大學:人文學院古籍所劉萬華(導師曹旭)獲博士生三等獎,李麗靜(導師徐時儀)獲碩士生二等獎,朱韻潔、顧毓敏獲本科生二等獎,駱芸婷、黃丹藝、趙珏、邵琪恩獲本科生三等獎
南京師范大學:博士生一項(蘇芃),碩士生一項以及本科生五項。本科生獲獎名單中,張沛林和張學謙同學獲本科生二等獎,高中正、臧永傑、宋雨婷同學獲三等獎。
華中師范大學:博士生塗耀威二等獎、碩士生陳冬冬二等獎
陝西師范大學:碩士生楊清虎二等獎
山東大學:碩士生寧莉莉三等獎
西北師范大學:碩士生王燕飛三等獎 博士生
一等獎
張文 北京大學
二等獎
鄢國盛 南開大學
湯志波 復旦大學
王華權 上海師范大學
李春桃 吉林大學
秦樺林 浙江大學
三等獎
馬昕 北京大學
仇利萍 四川大學
施賢明 北京師范大學
趙庶洋 南京大學
和繼全 西南大學
陳錦春 山東大學
楊勇軍 華東師范大學
陳冬冬 華中師范大學
郭萬青 南京師范大學
王宣標 中山大學
碩士生
一等獎
潘牧天 上海師范大學
二等獎
潘妍艷 北京大學
於洪濤 吉林大學
羅志 陝西師范大學
趙永磊 南開大學
李振聚 山東大學
潘超 浙江大學
張崇依 南京師范大學
三等獎
羅琴 北京師范大學
周敏 南京大學
趙成傑 東北師范大學
汪舒旋 四川大學
趙慶淼 南開大學
蔡燕梅 復旦大學
郭洪義 西南大學
瞿林江 南京師范大學
尉侯凱 華中師范大學 博士生
一等獎
郭桂坤 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
吳 柱 華中師范大學歷史文獻研究所
二等獎
都軼倫 北京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中心
王傳龍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古典文獻專業
李開升 復旦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白軍鵬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
孫曉磊 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文獻學系
黃沚清 浙江大學古籍研究所
三等獎
杜春雷 北京師范大學古籍與傳統文化研究院
李軼倫 南京大學古典文獻研究所
何 燦 山東大學古典文獻研究所
賈燦燦 上海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張 卉 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李廣寬 武漢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王燕飛 西北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馬克冬 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
趙鐵鋅 中山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所
碩士生
一等獎
侯印國 南京大學古典文獻研究所
虞思徵 上海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二等獎
韋胤宗 北京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中心
關鵬飛 北京師范大學古籍與傳統文化研究院
林振岳 復旦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王曉娟 山東大學古典文獻研究所
馬 琛 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沈 暢 西北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三等獎
張 婷 華中師范大學歷史文獻研究所
趙 凱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
楊大衛 暨南大學中國文化史籍研究所
劉 洋 南京大學古典文獻研究所
郭超穎 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文獻學系
張曉永 陝西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丁雅誦 武漢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謝 坤 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
周丹傑 中山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所
本科生
一等獎
王詩雨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董方奇 上海師范大學文化典籍系
二等獎
龐若愚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王 建 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文獻學系
侯 婕 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文獻學系
向曉露 陝西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古典文獻專業
胡晨光 陝西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古典文獻專業
張崢毅 上海師范大學文化典籍系
劉 佳 浙江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三等獎
高虹飛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李凌雲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翟邁雲 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文獻學系
張佳梅 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文獻學系
王雨非 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文獻學系
王思桐 陝西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古典文獻專業
高 星 陝西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古典文獻專業
石冰潔 上海師范大學文化典籍系
任建行 上海師范大學文化典籍系
胡晶晶 上海師范大學文化典籍系
戚圓圓 浙江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林青荻 浙江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

5. 吉林大學研究生獎學金方面給介紹一下唄~

從2010級研究生開始,全校實行的基本獎學金制度分配為:每個學院內分配:%比例為一等獎學金,也就是不用拿學費,剩下的30%比例需要交納全額學費,每年一評部分學院內部有補助,比如化學學院,補助額度是25%,也就是由95%的比例是一等獎學金,部分導師也願意承擔所培養的研究生的學費。
報考入學前,可詳細咨詢報考學院的研招辦
還有一部分獎學金叫優秀研究生獎學金,保研的同學基本都可以拿到,每年一評
還有申請研究生助學金,這部分就是平時所說的補助,助教助管的名額非常少,所以大部分同學都得到的是助研的金額
(1)「助研」崗位助學金。滿工作量資助最低標准:自然科學類博士生1000元/月,非自然科學類博士生1000元/月;碩士生300元/月,每年按10個月資助。
(2)「助教」崗位助學金。滿工作量資助標准為:博士生一般不低於500元/月,碩士生一般不低於300元/月,每年按10個月資助。
(3)「助管」崗位助學金。助管崗位分為固定崗位和臨時崗位兩種,博士生、碩士生資助標准相同。
①固定崗位滿工作量資助標准為每人500元/月,每年按10個月資助。
②臨時崗位若干,資助標准為10元/小時。


下面是官方的2009年的: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吸引優秀生源,鼓勵研究生的學習與科研熱情,形成研究生教育的激勵機
    制,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吉林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試行)
    和《吉林大學2009級研究生獎助方案》(試行)中的有關規定,設立「吉林大學研究生基
    本獎學金」、「吉林大學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和「吉林大學研究生優秀獎學金」(以
    下總稱「研究生獎學金」)。為保障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和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特製定本
    辦法。
    第二條 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用於資助研究生學費,對於免試推薦碩士研究生、碩博連讀生
    和提前攻讀生全部給予基本獎學金;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用於獎勵以優異成績進入我校
    的研究生;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用於獎勵二年級及以上年級的優秀研究生。
    第三條 研究生獎學金獲得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守
    國家法律和學校規章制度;努力學習,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

    第四條 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對象為檔案轉入我校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指原計劃內非定
    向生、計劃外自籌生),其他研究生(指原計劃內定向生、計劃外委培生)不享受研究生
    獎學金。各類專業學位研究生(不含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不參加研究生培養機制
    改革,也不享受研究生獎學金。國家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等專項計劃招收的研究生按國家有
    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學生申請、
    導師評價、培養單位評審、學校審定」的程序進行。研究生獎學金評定過程中要充分聽取
    導師意見。
    第六條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須依據本辦法,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研究生獎學
    金評定工作實施細則。

    第二章 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機構
    第七條 研究生院作為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工作的主管部門,指導和檢查研究生獎學金的評
    定和落實情況。研究生管理處負責全校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工作的組織實施、名額分配、審
    核、最終評定等工作。
    第八條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設立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工作小組。工作小組一般由5~7人組成
    ,由培養單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有關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匯總、報
    審等工作。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配有專門工作人員負責本單位研究生獎學金評定的具體管
    理工作。
    第九條 財務處負責研究生獎學金的發放工作。
    第三章 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評定
    第十條 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設置
    1、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等級、額度及獎勵比例:
    類別 等級 額 度 比例(%)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00%學費 75
    二等 50%學費 15
    碩士研究生 一等 100%學費 40
    二等 50%學費 40
    注:上表所列比例指獲獎人數占本年級檔案轉入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數比例
    2、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名額分配以各培養單位錄取人數為准。
    第十一條 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評定
    1、申請者本人向所在培養單位提出申請並填寫《吉林大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申請表》(見
    附件一)。
    2、新入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評定
    (1)新入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評定工作在入學考試的復試工作中進行。
    (2)各培養單位根據新生入學考試成績、復試成績和科研潛力等確定獲獎人員名單。
    (3)新入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獲獎者名單須在全部研究生錄取工作結束後統一確定。
    3、二年級及以上年級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評定
    (1)二年級及以上年級的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評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6月份進行研究生
    基本獎學金的申請與評審工作,在下半年開學第一周內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2)二年級及以上年級研究生基本獎學金評定的標准可根據研究生上一學年內的思想政治
    表現、課程成績和科研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具體標准由各培養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
    況自行制訂。
    4、各培養單位須將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獲得者名單在本單位予以公示。公示結束後,填寫《
    吉林大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獲得者名單》(見附件二),由工作小組組長簽字並加蓋單位
    公章後,報送研究生院備案,同時報送獲獎者名單電子版。
    5、新入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獲獎人員名單及電子版須於每年的6月10日前報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在寄發錄取通知書時同時寄發獲獎通知書。
    第十二條 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享受年限以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確定並報研究生院備案的各
    專業基礎學制規定年限為准。
    第十三條 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發放
    研究生院將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獲得者名單報送財務處,由財務處依據相關規定予以發放。

    第十四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評定研究生基本獎學金
    1、研究生申請延期答辯的,在延長學習期間不予評定研究生基本獎學金。
    2、研究生在學年內如有違反學術道德規范等行為,應取消其當年研究生基本獎學金參評資
    格。
    3、享受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研究生如因違規、違紀受到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的,取消其下
    一年度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申請資格;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者,取消其在讀期間研究生基本
    獎學金的申請資格。

    第四章 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的評定
    第十五條 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評定工作在每年的研究生錄取復試工作中進行。
    第十六條 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的獎勵額度及比例:
    類別 額度(元) 占同層次研究生比例(%)
    博士研究生 10000 10
    碩士研究生 5000 10
    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的名額分配以各培養單位錄取人數為准。
    第十七條 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獲得者的基本條件
    1、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獲得者須是一等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獲得者。在評定過程中應優先
    考慮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的考生。
    2、各培養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具體的評定標准。
    第十八條 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評定結束後,各培養單位須填寫《吉林大學研究生新生
    優秀獎學金獲得者推薦名單》(須有序推薦,見附件三),由工作小組組長簽字並加蓋單
    位公章後,在每年的6月10日前報送研究生院,同時報送獲獎名單電子版。被推薦研究生須
    填寫《吉林大學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審批表》(見附件四),並由培養單位報送研究生
    院。研究生院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審核,確定獲獎者名單,並在網上予以公示。
    第十九條 研究生新生優秀獎學金的發放
    研究生院將獲獎者名單報送財務處,由財務處按月發放。

    第五章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的評定
    第二十條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的評定工作在每學年末進行。
    第二十一條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的獎勵額度及比例:
    類別 額度(元) 占同層次研究生比例(%)
    博士研究生 5000 10
    碩士研究生 2500 10
    第二十二條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獲得者的基本條件
    1、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獲得者為二年級及以上年級研究生。
    2、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獲得者須是一等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獲得者。
    3、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的評定標准可根據研究生在上一學年內的思想政治表現、課程成績和
    科研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具體標准由各培養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自行制訂。
    第二十三條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評定結束後,各培養單位須填寫《吉林大學研究生優秀獎
    學金獲得者推薦名單》(須有序推薦,見附件五),由工作小組組長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後,在每年的6月10日前報送研究生院,同時報送獲獎名單電子版。被推薦研究生須填寫《
    吉林大學研究生優秀獎學金審批表》(見附件六),並由培養單位報送研究生院。研究生
    院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審核,確定獲獎者名單,並在網上予以公示。
    第二十四條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的發放
    研究生院將獲獎者名單報送財務處,由財務處按月發放。
    第二十五條 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的評定年限以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確定並報研究生院備案的
    各專業基礎學制規定年限為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9級研究生開始實施。2008級及以前各年級在校研究生仍按原規
    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臨床醫學七年制學生在研究生階段的獎學金評定仍按原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研究生院。


6. 中國政府獎學金的入選高校名單

截止2012年11月20日已有208所院校入圍,名單如下 : 中國政府獎學金院校名單(208所) 地區 學校序號 院校名稱 北京 1 北京大學 2 中國人民大學 3 清華大學 4 北京交通大學 5 北京工業大學 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7 北京理工大學 8 北京科技大學 9 北京郵電大學 10 北京中醫葯大學 11 北京師范大學 12 首都師范大學 13 北京外國語大學 14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15 首都醫科大學 16 北京語言大學 17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18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19 北京體育大學 20 中央音樂學院 21 中央美術學院 22 中央戲劇學院 23 北京電影學院 24 北京化工大學 25 首都體育學院 26 中國農業大學 27 中央財經大學 28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生項目) 29 外交學院 30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31 北京林業大學 32 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生院 33 中央民族大學 34 華北電力大學 35 中國政法大學 36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37 中國傳媒大學 38 中國音樂學院 天津 39 南開大學 40 天津師范大學 41 天津工業大學 42 天津理工大學 43 天津財經大學 44 天津大學 45 天津醫科大學 46 天津中醫葯大學 47 天津外國語學院 48 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 49 天津科技大學 上海 50 復旦大學復旦大學醫學部 51 同濟大學 52 上海交通大學 53 華東理工大學 54 東華大學 55 上海中醫葯大學 56 華東師范大學 57 上海外國語大學 58 上海音樂學院 59 上海大學 60 上海財經大學 61 上海師范大學 62 上海體育學院 63 上海理工大學 64 上海海事大學 65 華東政法大學 66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重慶 67 重慶大學 68 西南大學 69 重慶郵電大學 70 重慶醫科大學 黑龍江 71 哈爾濱工業大學 72 黑龍江大學 73 東北林業大學 74 佳木斯大學 75 哈爾濱工程大學 76 齊齊哈爾大學 77 黑龍江中醫葯大學 78 東北農業大學 79 哈爾濱師范大學 吉林 80 吉林大學吉大醫學院 81 東北師范大學 82 吉林師范大學 83 長春理工大學 84 北華大學 85 延邊大學 遼寧 86 遼寧大學 87 大連醫科大學 88 大連理工大學 89 東北大學 90 大連海事大學 91 中國醫科大學 92 遼寧師范大學 93 沈陽師范大學 94 東北財經大學 95 大連外國語學院 96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 97 遼寧中醫葯大學 98 沈陽工業大學 99 沈陽建築大學 100 大連交通大學 101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102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 103 沈陽理工大學 安徽 104 安徽大學 105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106 安徽農業大學 107 安徽師范大學 108 合肥工業大學 江蘇 109 南京大學 110 東南大學 111 河海大學 112 江南大學 113 南京中醫葯大學 114 中國葯科大學 115 南京師范大學 116 南京理工大學 11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118 蘇州大學 119 中國礦業大學 120 南京農業大學 12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122 江蘇大學 123 揚州大學 浙江 124 浙江大學 125 寧波大學 126 中國美術學院 127 浙江師范大學 128 浙江理工大學 129 浙江工業大學 130 浙江科技學院 131 杭州師范大學 132 溫州醫科大學 山東 133 山東大學 134 中國海洋大學 135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136 青島大學 137 青島科技大學 138 魯東大學 139 山東師范大學 湖南 140 湖南大學 141 中南大學 142 湘潭大學 143 湖南師范大學 湖北 144 武漢大學 145 華中科技大學 146 中國地質大學 147 華中師范大學 148 武漢理工大學 149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150 華中農業大學 廣東 151 華南農業大學 152 華南理工大學 153 中山大學(醫學院為原中山醫科大學) 154 廣州大學 155 南方醫科大學 156 汕頭大學 157 華南師范大學 158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廣西 159 廣西師范大學 160 廣西大學 161 廣西醫科大學 162 廣西民族大學 福建 163 廈門大學 164 福建師范大學 165 福建農林大學 166 福建醫科大學 四川 167 西南交通大學 168 四川大學 169 西南財經大學 170 電子科技大學 171 成都中醫葯大學 陝西 172 西北工業大學 173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174 西安交通大學 175 長安大學(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學) 176 西安外國語大學 177 陝西師范大學 178 西安石油大學 179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甘肅 180 西北師范大學 181 蘭州大學 182 蘭州交通大學 183 蘭州理工大學 江西 184 南昌大學 185 景德鎮陶瓷學院 186 江西師范大學 187 南昌航空大學 雲南 188 昆明理工大學 189 雲南師范大學 190 雲南大學 191 雲南財經大學 192 昆明醫學院 193 雲南民族大學 新疆 194 石河子大學 195 新疆師范大學 196 新疆大學 197 新疆醫科大學 貴州 198 貴州大學 內蒙古 199 內蒙古農業大學 200 內蒙古大學 201 內蒙古師范大學 202 內蒙古工業大學 河南 203 鄭州大學 河北 204 河北工業大學 205 河北大學 206 燕山大學 寧夏 207 寧夏大學 海南 208 海南大學

7. 吉林大學獎學金評定標准

吉林大學獎學金評定標准如下: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3、勤奮學習,成績優良,完成參評學年內教學計劃規定的學習任務且必修課程和限選課程均一次性通過。

8、「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由自評、互評、組評、師評四部分成績組成,各部分權重比為1:3:3:3。「凈加減分」政策由各學院單獨制定,加分和減分最大值為1分。

9、「課程加權平均成績」的計算方法和成績統計按照教務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參評一、二、三等獎學金的,學年內「課程加權平均成績」排名應在專業前50%(含50%)。

8. 吉大獎學金分別是多少

分為單項獎學金和學年獎學金。

一、單項獎學金

為充分發揮學生自身特長而設立的。包括學內習優異容獎、社會工作獎、精神文明獎、文體活動獎、社會實踐獎、學術科技獎、陽光先進個人獎。單項獎學金獎勵標准為300元,評獎比例不超過學生總數的10%。

二、學年獎學金分三個等級:

(一)一等獎學金,獎金2000元,評選比例不超過學生總數的5%;

(二)二等獎學金,獎金1000元,評選比例不超過學生總數的10%;

(三)三等獎學金,獎金500元,評選比例不超過學生總數的15%。

(8)吉林大學獎學金名單擴展閱讀:

學生獲得學年獎學金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遵守大學生行為准則,道德品質端正;

(二)學習勤奮、刻苦,目的明確,學習成績排名在前1/2;

(三)關心集體,熱愛社會工作,能主動為集體、為同學服務,自覺參加公益活動;

(四)積極參加文體活動,自覺鍛煉身體,達到大學生體育合格標准;

(五)所在寢室達到「吉林大學陽光寢室」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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