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技大學翻譯碩士報名時間
⑴ 2021山東科技大學考研什麼時候報名
2021山東科技大學考研報名時間分預報名和正式報名: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網上正式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近日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網上報名要求如下: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考生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准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准。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10.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應當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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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山東科技大學研究生院招生公布希么時間公布
2020年山東科技大學研究生院招生原定於2月6日至3月5日網上報名、4月18日至19日進行的博士生招生相關工作將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級部門有關安排確定最終時間,相關工作安排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時公布,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
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調整和津貼發放將根據學校疫情防控需要適當調整;2020屆畢業生學業獎學金、畢業生先進集體和個人評選、研究生優秀成果獎勵、研究生創新項目考核資助等工作將根據學校安排延期開展,具體以研究生院網站通知為准;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將按月正常發放。
研究生學院是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各類研究生的招生、培養、管理、學位授予、就業指導工作和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交辦的有關事宜。學院下設招生辦、學位辦、培養管理等科室。
⑶ 2021山東科技大學考研報名流程
一、預報名介紹
考研預報名和正式報名同樣有效。為什麼要設置預報名?因為每年考研大軍中,應屆生是前鋒隊。提前為這些學生開通預報名,可以減少和避免集中報名時的擁擠。
預報名時間: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網上正式報名: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適用人群:
預報名主要針對應屆生,但是往屆生也是可以報名的。
二、預報名流程及每步詳解
預報名流程:
登錄研招網,注冊賬號,這里要注意的是網上報名需要填寫的內容較多,且有很多必填部分,大家需要提前知道,以避免頁面停留時間過長而導致注冊失敗。
報名具體步驟:
1.首先注冊或者登錄研招網
研招網網址:(點擊訪問)http://yz.chsi.com.cn)
學信網網址:(點擊訪問)http://www.chsi.com.cn)
2.點擊報名信息
點擊進去看,有個公告,進行網上調查,大概看一下,然後點擊【新增報名信息】一欄,就可以進入報名主界面啦。
3.進入報名頁面,按照流程逐步填寫,閱讀“網上報名公告”、 同意“考試誠信承諾書”。
4.選擇報考單位
這里需要格外說一下:招生單位指的是你要報考的學校所在地,不是你本科院校的位置。
①學校是你要報考的學校,不是你本科學校。
②考試方式所有人員都要選擇全國統考,因為統一時間考試,注意是所有報考人員哦~
③千萬別把報考院校填錯了,報考成了本科院校,還一直沒仔細檢查,到現場確認的時候才知道,真的會把自己坑哭的。
在選擇報考單位之後,下方會自動顯示招生單位網報公告,如復旦大學,研友們一定要認真閱讀下招生單位的報考須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該院校的報考資格。
院校的報考須知,相當於一個大大的入場券,對照上面,看看自己有沒有入場資格。因為一些學院是不招收非全日制的。別復習了一頓,都興致勃勃的去考試了,才發現自己連入場資格都沒有,哭得連廁所都找不到。
⑷ 2021山東科技大學考研現場確認時間
山東科技大學考研現場確認時間由山東教育考試院公布,山東考研現場確認時間是11月5日至11月10日,2021考研確認方式參考研究生招生網公告。
近日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現場確認時間由該校的當地教育考試院指出,備考生在該時間段敬請關注教育考試院公告。教育部明確2021考研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條件如下: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有關2021考研報考信息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有關2021考研現場確認時間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各省市2021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現場確認(網上確認)時間匯總】
⑸ 山東省綜合評價招生學校名單2021年(含報名時間及資格審核)
日前,省教育廳發布了《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等11所高校開展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工作5月18日前完成。以下為通知的具體內容:
山東省教育廳
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
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體)局,各試點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山東省開展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的意見》(教學廳函〔2016〕3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高校特殊類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1號)要求,為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高校
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青島大學、山東師范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山東財經大學、浙江大學、華南理工大學11所高校開展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
二、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由各試點高校綜合考慮專業優勢、師資力量、發展目標等因素自主確定,原則上安排在特色明顯、優勢突出的專業。
招生計劃由試點高校在高校主管部門核準的綜合評價試點招生規模內自主確定。未完成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可轉入當年學校統招計劃招生。
三、 考生報名和資格審核
已經通過我省今年夏季高考報名並符合試點高校具體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綜合評價招生。考生須按照要求分別參加我省夏季高考統一報名和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已通過保送、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被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得報名。
試點高校要在報名前公布本校綜合評價招生辦法,包括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考生報考條件,明確網上報名時間、報名辦法、報考要求、錄取程序、錄取標准等。報考要求應對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設置前置條件,將學生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經歷、考察探究活動、研究型學習情況和自主選修學分學習情況等作為資格審查的必要內容和進入面試的必要條件,積極調動整合高校資源參與高中學校的開放性、研究型和跨學科等項目學習課程設計。考生根據本人情況和高校要求自主報考並如實提供相關報考材料。對考生報考材料,在資格審核、校測、錄取、入學資格復查等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督、核查,對材料真實性加大審核力度,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及學校,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工作5月18日前完成。報名工作結束後,試點高校應於5月19日—20日將報名考生名單(含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學校、高中學校)上傳至山東省教育招生陽光數據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於5月28日—29日將考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反饋試點高校。試點高校要組織相關學科專家認真審核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及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確定通過初審參加學校考核的入圍人員名單。試點高校在確定入圍考生名單時,要嚴格按照公布的辦法執行。
各試點高校要於2021年6月11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台公示通過初審入圍學校考核的考生名單,並將考生確認是否參加報考學校綜合評價考核時間統一確定為2021年6月12日18:00前。通過初審的考生應及時登陸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報考學校的綜合評價考核,逾期視為放棄考核資格。
四、 學校評價審核
學校考核方式包括對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面試)。
(一)認真組織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的評價工作。試點高校要遵循人才培養規律,在統籌考慮城鄉差異和不同群體學生特點的基礎上,研究制訂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組織有關專家、教師等專業人員按照相關辦法要求,對考生的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適度加大項目式學習、探究性學習、課題研究等標志性成果和發展性評價數據的評價權重,採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對考生綜合素質情況做出客觀評價。
(二)規范考生測試(面試)。學校素質測試(面試)工作應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試點高校根據國家教育考試工作要求實施測試(面試)工作,鼓勵採取網上測試(面試)的辦法進行。要按照培養目標和專業能力的要求,確定本校測試(面試)的內容、標准、形式和辦法;要遴選校內外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認真負責的專業人員,參加測試(面試)的命題、考試、評卷等工作;命題、評卷嚴格遵守保密制度,所有涉密人員要簽訂保密責任書,明確試題命制、印刷、運送、使用、評閱和保管各環節保密責任;要建立相關人員專家師資庫,並根據各環節工作需要隨機抽取形成專家組,每個專家組須由3人以上組成;專家組產生和實施過程須由學校紀檢人員現場監督,並全程錄音、錄像。
(三)嚴格確定入圍考生。試點高校要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測試(面試)成績,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各試點高校要將入圍學生名單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台進行公示,同時在試點高校網站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入圍考生,要及時通知考生本人,並於6月27日前將入圍考生名單(含考生號、身份證號、姓名、高校考核成績等)和資料庫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五、 志願填報及錄取
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安排在普通類提前批進行。入圍考生應在普通類提前批次填報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願,若同時獲得多所高校入圍資格,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不填報或填報未入圍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願,視為放棄該項招生資格,但不影響其他志願錄取。填報專業志願須在該項招生公示的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
考生綜合成績由夏季高考總成績(含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和高考加分)和高校考核成績(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組成,其中夏季高考總成績佔比原則上不低於50%。試點高校須在招生章程中註明各項成績在綜合成績中的佔比。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試點高校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志願及該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分試點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檔。試點高校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並按規定程序辦理錄取手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高考成績由試點高校自行確定,但不得低於普通類一段線。
各試點高校負責將錄取名單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台進行公示,同時在錄取高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考生號、所在中學(或單位)、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校測成績、擬錄取高校及專業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匯總各校錄取名單,並在有關網站進行公示。
六、 招生章程
試點高校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要求,認真研究制定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內容包括分專業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學校測試(面試)辦法、綜合成績構成、錄取辦法、收費標准、咨詢方式、監督舉報辦法以及其它應周知學生的事項等。其中,收費標准要嚴格按照省物價部門有關要求執行。
七、 認真組織實施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試點高校要高度重視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加強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強化組織保障,切實做好試點各項工作。要制定和完善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規章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職責,規范招生程序和工作流程,確保綜合評價招生的公平公正和有序實施。要強化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測試、錄取的過程管理,嚴格執行考試招生錄取程序,確保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試點高校在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要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正確改革方向,在確保公平的基礎上,加強對學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加強對教師師德師風考核教育,完善評價體系,選拔和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八、 強化監督管理
試點高校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學校黨委書記和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試點高校要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貫穿於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全過程,嚴格落實教育部「十公開」規定。高校專家評委、招生工作人員不得參與社會機構和公司組織的相關活動,不得要求考生參加社會機構和公司組織的測評活動,不得將社會機構和公司提供的測評結果與招生工作掛鉤,切實維護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集體決策和相互監督機制,強化對考生資格審核、測試過程、錄取環節的監督檢查,確保程序公開、結果公正。要認真執行招生迴避制度,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系、指導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的工作人員,須在考前主動報告並申請迴避。
各市教育(教體)局要加強監管,指導高中學校全面、規范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嚴禁高中學校為考生出具虛假證明材料;對在綜合評價招生中徇私舞弊或協助考生弄虛作假的學校、單位和個人,由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紀檢監察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並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各有關單位要暢通綜合評價招生的申訴、信訪渠道,及時回應處理考生質疑和問題,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對違規違紀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各市教育(教體)局要迅速將本通知轉發至本市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和普通高中學校,並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
山東省教育廳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