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大學的勵志獎學金公示時間
A. 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在全校需公示多少天
關於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在全校需公示多少天這個問題,有如下內容:
國家勵志獎學金(英文:National EncouragementScholarship)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其目的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運喊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5000元。
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但是現有高校卻不讓申改擾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申請國家助學金。
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負責組織評審,提出該校當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後,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無異議後,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評審結果報中央主管部門,地方高校評審結果逐級報至省級教育部門。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教育部門於11月15日前批復。
B. 國家獎學金和勵志獎學金評選時間
(一)組織申請階段各學院按照下發到本學院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名額控制數組織學生進行申請。9月30日—10月8日:國家獎學金申報時間9月30日—10月15日:國家勵志獎學金申報時間10月3日—10月12日:國家助學金申報時間申請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填寫相應的申請表格並提供相應的材料,申請國家助學金學生在學生工作平台提交網上申請。(http://xg.cqwu.e.cn/xsfw/sys/zxj/*default/index.do?)(二)學院評審階段1.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10月9日—10月26日,二級學院評審和公示階段:各學院對提出申請者予以審核,初評出本學院獲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名單,並將初評學生名單予以為期2天的學院內公示。2.國家助學金:(1)10月13日—10月15日:年級評議小組對提交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學生進行評議,並將評定結果在學生綜合服務管理系統中錄入,同時將評定結果在年級進行公示,學生如對認定有異議,可向學院評審小組的負責人提出書面復議申請;(2)10月16日—10月18日:學院評議小組對年級評定結果進行核實、審查,同時將審核結果在學生工作平台錄入,並將審核結果在學院內進行2天公示,若學生對學院審核結果有異議,可向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書面復議申請。(三)學校審查階段(1)10月13日—10月23日:學校審定國家獎學金擬評學生名單;(2)10月27日—11月10日:學校審定國家勵志獎學金擬評學生名單;(3)10月21日—10月23日:學校審定國家助學金擬評學生名單。C. 臨沂大學費縣校區獎學金什麼時候發
臨沂大並廳學費縣校區獎學金在學期開始後倆月發放,一般是十二月和三月。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根據各高校《學生獎勵條例》規定的時間發放,一般來講,優秀學生獎學金9月份評選,10月份發放;國家級、省級獎助學金在12月份發放,有時會因為資金到學校賬務時間問題後延1-2個月。學校的獎學金是按照年度來發的,第1年的獎學金評定之後,基本上是會在第2年的開學初羨蔽拿發相應的獎學金證書,然後獎金也會及時打到學生的卡里,所以基本上都會兄搭在第2年開學初的時候進入學生的銀行卡。
D. 勵志獎學金一般在幾月份發放
每年11月30日前。國家學術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發放一次。國家獎學金在12月31日前發給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在11月30日前發給學生。
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的資金由中央政府承擔;地方高校根枯局據地方財政資源和學生情況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擔。補貼金額為每人每年5000元,補貼覆蓋面將達到全國大學生的3%。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基茄鬧本申請條件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二學士學位)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支持黨的領導;
2、 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成績優異;
5、 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節儉。
其獎勵標准就是每人每年5000元,大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一般是在開學後綜合測評成績出來後的一周內就開始申請了,在確定了自己顫敗罩的成績排名符合申請的條件後,需要填寫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並准備好自己一學年中取得的榮譽證書和其它所有突出表現的材料,各個學校的具體要可能會有一些不同,按要求上交後等結果就行了。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認定流程:
1、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提出所屬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的分配方案並報送財政部、教育部。財政部、教育部委託國家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中央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報送的國家勵志獎學金額度分配方案進行審核。
2、每年7月31日前,財政部、教育部結合國家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計意見,將國家勵志獎學金額度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以下財政、教育部門負責向所屬高校下達國家勵志獎學金額度和預算。
3、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和其他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並提交《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學校。
大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負責組織評審,提出當年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的推薦名單。報學校領導研究批准後,在學校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對公告無異議後,每年10月31日前將中央高校評估結果報送中央主管部門,並將地方高校評估結果逐級上報省級教育廳。中央主管部門、省教育廳於11月15日前批復。
4、每年11月30日前,對獲獎學生一次性發放國家勵志獎學金,並記入學生檔案。
法律依據: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 高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E. 獎學金評選結果在院內公示幾日
獎學金公示後,一般情況下一個星期之內就可以到賬。
獎學金一般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皮橋專業獎學金等。其中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是一年發一次。國家獎學金是每年的12月31日前發腔孝孫給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是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發給學生。
財政部按照國家獎學金推薦名額,確定各中央主管部門和省國家獎學金預算。在接到國家獎學金學生名單備案材料後,1個月內將國家獎學金預算下達給各中央主管部門和省財政廳。各中央主管部門和省財政廳將資金撥給高校,由高校統一發放給獲國家獎學金的學生。
一般每年10月教育部會把國家獎學金名額下達高校。院系組織評審,報給學校後,學校伏握彎方面還須審核材料組織評審,一般會在11月中旬上報教育部。接下來就是等待教育部審批結果和資金到賬了。學校在接到教育部下發的「關於同意評審結果」的正式公文後,才伍鏈表示這些學生獲得了國家獎學金。沒有接到公文就提前發放是不允許的。教育部評審時間一般不會很快,一般學校會在12月或者1月接到評審結果。這時,高校會去財務查詢資金是否到賬,如果資金到賬了,那麼就可以發錢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四十三條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慎搏、助學金;
(三)在學缺悶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