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法律碩士名單
『壹』 招收法律碩士的學校排名
說明:本排名各綜合情況進行宏觀對比,僅供參考。
綜合排名(由學校對法律碩士教育的重視情況、投入資源、法律教育實力、學校品牌程度、學術情況進行考慮)
第一名:北京大學(法學/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中國名校、全國法學輸送者北京居多,第二年開始分導師培養、雙導師制度、擁有接近10個方向、畢業者基本到國家機關、名牌律所和知名企業工作。可以說是法律碩士教育和培養的典範,雖然學費較貴,但各項因素考慮是非常值得)。
第二名: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全國法學輸送者,有接近30%的全公費、學術發展近年來越來越強、對法研教育也相對重視
第三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中國文科首府、全國法學輸送者北京居多,擁有兩個不同的方向教育、畢業者基本到國家機關、名牌律所和知名企業工作、學費緊接北京大學、近年來大量法學知名學者,所以學術情況有所下降,但不損法學強校牌子,復試相對北大和中國政法大學容易一些,另外學術獎金相對北大要容易。人大非常著重畢業生就業,而且基本上能進入國家機關)。
第四名:華東政法大學(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華東地區主要的法學輸送者,實力在西南政法大學之下,但對於法律碩士的教育和資源的投放卻在眾學校之上,而且第二年開始分方向,在華東一帶就業情況非常好,而且學校一般會要求學生學習第二外語,而且地點處於上海,發展非常好。雖然有公費名額,但並非全公費,有「三助」金供學生,非常不錯。)
第五名:清華大學(非傳統法律院校,近年吸納很多人才,學術和教育水平有了飛躍性的提高,中國名校,復試非常難,對法律碩士相對重視,有學術獎金,近幾年就業非常樂觀)
第六名:西南政法大學(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華南和西南地區主要的法學輸送者,實力在中國政法之下,每年吸納約200-300名法律碩士,地處B區,錄取率相當高,而且前50%的學生可以拿全額獎學金,中間的51%-75%可以領取一般學費獎學金,雖然近年西政有下滑的現象,但學術水平依然非常強。)
第七名:吉林大學(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全國法學輸送華北居多,前幾年因人才流失導致學術下降,但近年重新調整後有所提升,對法律碩士非常重視,校園氛圍非常好,學校一般會要求學生學習第二外語,有「三助」金供學生,地處B區資助錄取,在眾多名牌法律院校中性價比相對較好的學校)。
第八名:中山大學(中國名校,華南地區輸送者,中大法學水平比不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但法律碩士培養模式非常好,是目前全中國獨創的JM/MBA/MPA聯合培養,JM會學習很多管理層面上的知識,對於在華南地區,中山大學名氣非常高,地處華南地區廣州,就業非常樂觀)。
第九名:復旦大學(非傳統法律院校,中國名校,輸送情況不明但據聞在上海僅此華東政法大學,近年有超越華東政法大學的優勢,但法學實力比不上同在上海的華東政法,但牌子非常好,國內外都非常有名,對法律碩士非常重視,第二年之後開始有方向,非常有潛質的文科高校)。
第十名:並列,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非傳統法律院校,對法律碩士相對重視,結合學校自身能力和校友資源,對法律碩士有復合型的培養計劃,特比適合畢業後從事經濟貿易方向的法律工作學生)。
第十名:並列,廈門大學(非傳統法律院校,對法律碩士相對重視,在南方名氣非常好,法學教育水平相當不錯,僅此幾名傳統法律院校,學習氛圍相當好,對學生畢業情況非常重視,大部分廈大畢業生到公檢法機關、銀行、知名企業等)
第十名:並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全國法學輸送中南和華南地區居多,自從合並後法學教育一度下滑,但近年來有了上升的趨勢,法學實力要比中大之類要好,但對法律碩士教育方向資料非常少,所以很難把握具體實際情況,但近期獲得民商法全國重點學科,以及知識產權成為研究基地,法學有所恢復,但綜合就業、學校知名度、培養情況比不上中大和復旦,但合並後得到更多的校友,就業也相對樂觀,特比是金融和經濟方向的法律工作者
其他較好法律碩士教育院校(綜合):
山東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南京大學、四川大學
性價比最好的法律院校(綜合):
第一名:中國政法大學-有公費
第二名:西南政法大學-有公費
第三名:中國人民大學
第四名:復旦大學
第五名:華東政法大學
培養方式排名
第一名:北京大學-分方向後除了畢業證,還有另外一個資格證發放。接近10個方向選擇。
第二名:中山大學-JM/MBA/MPA的聯合教育培養
第三名:中國人民大學-有不分方向和知識產權方向選擇
第四名:華東政法大學/復旦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第二年開始方向
法律教育院校排名:
第一名:中國人民大學
第二名:中國政法大學
第三名:北京大學
PS1:武漢大學法學教育相對較好,但近年法學學者不斷流失,比例過大,導致法學教育有重創現象,並且出現了不少於1次的學術抄襲(學校並沒有公布處理結果),重點是對法律碩士歧視過大,沒有投放充足的教學資源,雖然說近來有改善情況,但有一部分同學因為武大報考人少而考入該校,但證實歧視情況還存在,而且比較嚴重,另外該校的法律碩士已經在很多地方用錢就能買到,大家可以參考武大深圳研究院,所以沒有將武漢大學列入以上名單,法律碩士教育陷入3~4流的情況,(同學們的忠告)如果實力較好,不妨考慮北大、人大、法大、中大等學校,實力一般的可以考慮吉大、華政等等
PS2:山東大學沒有列入前十名因為山大法學學者流失很嚴重,近期實力大幅下滑,但目前法學院在重新調整,相信近年會重新改善。
西政與華政的情況綜合實力相當,但法學教育西政相對較好,但住宿條件和投放資源比華政差;華政非常重視法碩的教育;西政一般就業向華南地區和西南地區,而且廣東政法系統80%以上都是西政的天下;華政就業一般勉強華東地區,特別在政法系統上有大批的華政資源。西政名額多一些,處於B區,相對容易錄取。
四聯法碩論壇有很多這樣的分析,你可以去看看。
『貳』 2011年全國招收法律碩士院校名單有哪些
院校名稱 所在省市 院校名稱 所在省市
安徽財經大學 安徽省 東北師范大學 吉林省
安徽大學 安徽省 吉林大學 吉林省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安徽省 延邊大學 吉林省
北方工業大學 北京市 長春稅務學院 吉林省
北京大學 北京市 東南大學 江蘇省
北京工商大學 北京市 南京大學 江蘇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市 南京師范大學 江蘇省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市 蘇州大學 江蘇省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市 揚州大學 江蘇省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市 江西財經大學 江西省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市 江西師范大學 江西省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市 南昌大學 江西省
清華大學 北京市 大連海事大學 遼寧省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市 東北財經大學 遼寧省
中共中央黨校 北京市 遼寧大學 遼寧省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北京市 沈陽師范大學 遼寧省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市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遼寧省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北京市 內蒙古大學 內蒙古自治區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北京市 青海民族學院 青海省
中國政法大學 北京市 山東大學 山東省
中央財經大學 北京市 山東科技大學 山東省
中央民族大學 北京市 煙台大學 山東省
福州大學 福建省 中國海洋大學 山東省
華僑大學 福建省 山西財經大學 山西省
廈門大學 福建省 山西大學 山西省
甘肅政法學院 甘肅省 西安交通大學 陝西省
蘭州大學 甘肅省 西北大學 陝西省
西北民族大學 甘肅省 西北政法大學 陝西省
廣東商學院 廣東省 復旦大學 上海市
華南理工大學 廣東省 華東理工大學 上海市
華南師范大學 廣東省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市
暨南大學 廣東省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市
深圳大學 廣東省 上海大學 上海市
中山大學 廣東省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上海市
廣西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上海海事大學 上海市
廣西民族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上海交通大學 上海市
廣西師范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上海師范大學 上海市
貴州大學 貴州省 同濟大學 上海市
貴州民族學院 貴州省 四川大學 四川省
海南大學 海南省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 四川省
河北大學 河北省 西南財經大學 四川省
河北經貿大學 河北省 西南交通大學 四川省
河南大學 河南省 西南科技大學 四川省
鄭州大學 河南省 西南民族大學 四川省
黑龍江大學 黑龍江省 南開大學 天津市
華中科技大學 湖北省 天津財經大學 天津市
華中師范大學 湖北省 天津師范大學 天津市
武漢大學 湖北省 新疆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武漢理工大學 湖北省 雲南財經大學 雲南省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湖北省 雲南大學 雲南省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北省 雲南民族大學 雲南省
中南民族大學 湖北省 寧波大學 浙江省
湖南大學 湖南省 浙江大學 浙江省
湖南師范大學 湖南省 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省
湘潭大學 湖南省 西南政法大學 重慶市
中南大學 湖南省 重慶大學 重慶市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廣東省 青島大學 山東省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北京市
『叄』 武漢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錄取分數線2021
學科(專業)名稱及代碼
復試分數線
統考計劃招生數
上線人數
政治
外語
業務課1
業務課2
總分
全日製法學碩士(030101-030109)
60
60
90
90
350
60
86
全日製法律碩士(非法學)035101
60
60
90
90
370
31
63
全日製法律碩士(法學)035102
60
60
90
90
360
14
22
註: 招生計劃調整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並報學校批准,另行公告。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由學校另行公告。
根據教育部、司法部《關於實施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涉外律師)研究生培養項目的通知》,我校將於2021年開始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涉外律師)研究生,本項目計劃選拔30人,具體選拔辦法見我院後續通知。
三、調劑政策
1.學術學位招生學科專業,如果一志願上線生源經過復試錄取後仍有剩餘招生指標的,可接收調劑。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詳見我院公布的調劑公告(4月8日前後)。
專業學位招生專業領域,將根據一志願復試錄取情況決定是否接收調劑。
2.調劑復試須滿足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出學科專業國家線及我院調入學科專業復試分數線。
(2)初試科目與我院調入專業的初試科目完全相同者優先。
(3)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系統志願填報的開放和關閉時間詳見我院後續公布的調劑公告。
四、復試要求
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採用線下復試方式,考生應按時參加復試,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放棄。因疫情影響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的考生,請及時聯系法學院研究生辦。復試名單將於3月26日左右上網公布。考生應及時關注本實施細則及我院「研究生工作網」(http://golaw.whu.e.cn)相關工作通知,按網上公布名單及復試工作安排辦理調劑申請及參加復試。
『肆』 2012武漢大學法律碩士(非法學)招多少人
2012年武漢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簡章考研專業目錄
全日制專業學位:
280人
035101法律專(非法學)
①101思想政屬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
④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035102法律(法學)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
④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伍』 116所招收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大學名單
詳見永平法碩網站擇校指導專文【2014年法律碩士專業招生院校全名單(3.0版】,裡面附擇校指導與分析。
【法碩擇校】方面,我要求大家擴大擇校視野和務必結合個人情況。請認真看看我的【永平法碩網站院校專欄】的系列擇校指導與分析專文,務必花點時間吃透【永平法碩擇校3因素論】這篇核心文章,抓住【位置、法學和性質】3大核心要素,然後自己按照該文指導去確定目標院校的相對報考價值,而非人雲亦雲。
法學教育實力是大家比較關注又比較陌生的方面,所以請看看該專欄的【我教你分析各法律碩士院校法學教育實力(5.0版)】,接著您再看看該專欄中【我談法律碩士公費院校和法碩獎學金政策(4.0版)】、【我談如何查詢和分析各校歷年法碩分數線(3.0版)】等重要文章,才能給經濟壓力和學校難度方面縮小擇校范圍,選擇到適合自己的、性價比較高的法碩院校(報考價值高但分數線卻相對低),尤其要避免高考擇校的誤區再犯。
參考資料:李志勇學長的永平法碩網站
『陸』 武大法律碩士怎麼樣
我個人認為武大法碩很厲害的
一.武漢大學法碩就業
武漢大學法學院本身的學術氛圍好、師資力量強、人脈資源廣,武漢大學法碩在全國的知名度是響當當的,武漢大學在社會上地位也不容小覷,自然就業就沒有問題。
現今法律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方向主要從事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企業管理等實際工作,工作單位當然可以是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證處,也可以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亦可以從事原有專業與法律結合的管理工作等等。
二.武漢大學法碩近年招生情況
每年報考武漢大學法律碩士的考生總計在1500人左右,實際錄取人數(不含特殊計劃、推免生)總計在80人左右,報錄比高達18:1。
武大法律碩士招生情況從2015年之後呈現全面縮招的趨勢,在法律碩士(非法律)表現的尤為明顯。下年是武漢大學法律碩士近幾年招生情況統計:
四.武漢大學法碩學費及獎學金政策
1學制、費用
1、學制及學費
法律(非法學)3年、法律(法學)2年
法律碩士全日制學費標准為:13000元/人·年。
2、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800—1200元/人·年
2獎學金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2萬元。
(2)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達到全覆蓋,來武大讀法律碩士,不掏學費!一等獎學金,30%,全部學費+0.2萬元;二等獎學金,70%,全部學費。
(3)研究生學術創新獎
特等獎,8萬元,不限人數;一等獎,5萬元,0——60人;二等獎,1.5萬元,0——400人。
(4)研究生新生獎學金
特等獎10000元:來自高水平大學、學習成績在生源學校本專業排名前1%且為第1名的碩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獎5000元:來自高水平大學、學習成績在生源學校本專業排名前5%的碩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獎3000元:來自高水平大學、學習成績在生源學校本專業排名前10%的碩士研究生新生;或來自全國重點大學、學習成績在生源學校本專業排名前3%的碩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法律碩士研究生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個月發放。
(6)研究生專項獎學金
社會各界在武大設立專項獎學金50多項,每年為優秀研究生發放專項獎學金300多萬元。法律碩士可申報多項專項獎學金。
(7)設置助教、助研、助管(簡稱「三助」)工作崗位
武大為緩解部分研究生就學期間的經濟壓力,調動研究生參與學校教學、科研、管理的積極性,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人數的15%設立崗位。法律碩士可申請「三助」崗位,資助標准為12元/小時,工作時間每周不超過10小時。
參考來源 武漢大學研究生
『柒』 2023武漢大學研究生復試名單
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教育部有關復試錄取工作文件精神,現就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始終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准,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提升選拔質量。堅持全面考察、綜合評價,堅持以人為本、公平公正,堅持集體領導、民主決策,統籌兼顧、嚴格管理,安全、平穩、有序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相關工作,制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對相關人員進行政策、紀律、規則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組織對考生的復試考核,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開有關信息,受理考生申訴並及時妥善處理。
三、招生計劃
見《武漢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四、劃線原則
(一)培養單位以招生計劃為依據,結合生源情況(考生志願、初試成績等),一般按一級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劃定本單位復試分數線。所有類別、學科、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均不得低於國家線。
(二)復試採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統籌考慮調劑生源情況劃定復試分數線。
(三)「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由學校統一劃線。
五、復試要求
(一)制定細則
培養單位根據自身學科特點,充分考慮常態化疫情防控等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陪薯野》」)。
(二)具體安排
1.復試時間:復試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程序及相關要求詳見各培養單位網站,或由培養單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2.復試方式:2023年度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原則上採用現場線下方式蘆喊。根據學科特點和實際情況,也可選用網上復試作為補充。原則上同一培養單位內相同批次考生復試(一志願或調劑)統一復試方式。請考生關注手老各培養單位網站發布的實施細則,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應准備。
3.資格審查:考生參加復試須按照培養單位要求,核驗本人身份證、准考證、畢業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核驗學生證)等,各類專項計劃考生還須核驗相關資格材料。培養單位將按報考條件嚴格審核考生(含統考、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二等功免試生等)報考資格。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復試。
(三)復試內容及要求
1.復試形式可包括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筆試等。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可結合綜合面試同時進行。
2.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和圖書情報碩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培養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滿兩年的大專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幹課程,且不與初試科目相同。
4.培養單位可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或成績排名證明)、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察。
5.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格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規定》,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嚴格考風考紀,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後3個月內,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成績核算
入學考試的總評成績(加權後的初試成績與復試綜合成績之和)和復試綜合成績均為百分制。復試綜合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不低於60分為合格,下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評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後的考生(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除外),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的,初試總分加15分。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後達到培養單位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於復試前聯系報考培養單位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學校審核通過後,准予參加復試。
按照教育部規定,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復試前須向培養單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核通過後,准予參加復試。復試綜合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五)破格復試
學校原則上不進行破格復試。
六、調劑
調劑復試須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含招生專業目錄中外國語語種要求),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出學科(專業)國家線及我校調入學科(專業)復試分數線。
2.根據《武漢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要求,考生如申請調入非全日制專業,須向培養單位提交定向單位委培函、在職證明或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滿足在職定向就業生的相關要求方可調劑。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範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
5.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及圖書情報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也不得調入以上5個專業。
第一志願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第一志願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以下簡稱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的考生可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6.不接收報考單獨考試和「強軍計劃」等專項計劃的調劑考生。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如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調劑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要求、復試辦法及錄取規則等以接收調劑的培養單位發布的調劑公告為准。
8.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均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培養單位可在此基礎上結合自身學科特點、生源情況,提出自己的調劑要求,可適當設立志願級差。調劑信息、調劑要求、咨詢服務方式等均將提前在培養單位網站發布,請考生關注。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培養單位在對考生復試的同時加強對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況的直接了解,必要時採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依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核查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
擬錄取名單確定後,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八、體檢
擬錄取考生(含推免生)將在入學前組織體檢。根據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標准,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九、錄取原則、類別、培養方式和獎學金
(一)錄取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依據培養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錄取類別
根據《武漢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要求,全日制計劃原則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除外);非全日制計劃限招在職定向就業生。
定向就業:畢業後按定向合同就業。「在職研究生考生」「單獨考試考生」「強軍計劃」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等屬於定向就業。
非定向就業:按學校推薦、本人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非在職的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屬於非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生須於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未簽訂者不予錄取。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培養方式
全日制: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四)學費及獎學金
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准、學業獎學金及助學金的發放標准均按學校有關部門文件執行(詳見《武漢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十、信息公開公示
培養單位在本單位網站上開辟專欄,公布本單位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調劑公告,各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受理考生咨詢申訴的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請考生關注各培養單位網站。
擬錄取名單將在培養單位的網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於10個工作日。考生如有異議,請於公示期內向培養單位提出申訴。
十一、違規處理
學校對違反招生政策和規定,侵犯考生正當權益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發現一起嚴查一起,絕不姑息。紀委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復試及錄取過程的監督工作。如有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的行為,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咨詢與監督方式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處:027-68754125(工作時間開通);
如認為復試工作存在違規違紀問題,可向學校紀委反映,監督電話:027-68788722/68752637(工作時間開通)。
附件:武漢大學2023年碩士招生考試復試基本分數線及相關說明.pdf(陸續更新,請考生關注)
武漢大學研究生院
『捌』 法律碩士的考研常識
法律碩士屬於專業碩士領域,我國招收法律碩士的考試每年有兩個。一、1月聯考屬於學歷教育,可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下邊詳細介紹一下:
主要培養有特定專業背景的高層次、寬基礎的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是高素質法律人才的主要培養形式。從2000年開始,專業課實行全國聯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並限招收非法學專業考生,05年有45所高校招收法律碩士研究生,在聯考各校之間還可以調劑。法律碩士畢業生就業前景看好,入學考試競爭壓力相對較小。
報考條件:
除了滿足全國統考的報考條件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氏蔽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報名時間及注意事項:
法律碩士的報名手續、報名時間與參加1月全國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報名手續、報名時間相同。考生可直接到所報學校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報名。考生同時可報聯考院校中的兩所高校,分數達到國家規定的錄取線後,第一志願未被錄取,第二志願有可能被調劑錄取。
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殲伏州試時間與1月統考時間相同。
初試科目共4門:外語100分,政治(文)100分,專業基礎課(刑法學、民法學)150分,綜合課(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150分。其中政治、外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會同有關單位編寫,考試用書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
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
錄取:
法律碩士的錄取類別包括:
1.計劃內非定向培養: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轉入學校,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後在國家計劃指導下,學生選報志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就業。
2.計劃內定向培養: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招生時定向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合同,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後按合同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
3.計劃外委託培養:招生時委託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委託培養合同,不轉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培養經費由委託單位承擔,畢業後按合同規定到委託單位工作。
4.計劃外自籌經費:招生時學生和學校簽訂合同,培養經費由學生自行承擔,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將轉入學校,畢業後由學生選報志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就業。計劃外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收費標准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廳型14000不等。
學習方式:
法律碩士採用全日制脫產和非全日制不脫產兩種學習方式,全日制脫產學習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學習不超過四年。在教學上,法律碩士以課堂教學為主,重視案例教學,強調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教學內容按法學一級學科設置,採用學分制,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為30學分,總學分不得低於45學分。法律碩士實行導師組集體培養,導師組由各專業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正、副教授組成,並吸收法律實務部門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碩士學位論文根據學生的興趣愛好和原專業背景有所側重,字數一般不少於2萬字。
證書獲取:碩士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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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0月在職人員聯考
屬於非學歷教育,只能獲得學位證書,學歷不改變,10月的考試只招收在職人員。
(一)報考條件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工齡5年以上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中國人民大學系統幹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持經本單位同意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後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它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非政法系統考生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錄取限額的20%。
(二)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俄語)、專業基礎課(含刑法、民法)、綜合課(含法理、憲法、中國法制史),共計4門。
其中,政治理論考試及面試由各招生單位單獨組織,時間自行安排;其餘3門全國聯考。
考試語種為俄語的考生,只限報考黑龍江大學。
(三)聯考考試大綱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寫的《2005年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第2次印刷)。
(四)專業學位代碼:410100。
法律碩士的招生院校名單:
(1995年批准培養單位:8所)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貿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學院
(1997年批准培養單位:5所)
廈門大學南京大學中山大學中南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
(1998年批准培養單位:9所)
復旦大學浙江大學黑龍江大學湘潭大學四川大學安徽大學蘇州大學山東大學鄭州大學
(1999年批准培養單位:6所)
清華大學南開大學山西大學遼寧大學雲南大學蘭州大學
(2003年批准培養單位:11所)
貴州大學海南大學河南大學湖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江西財經大學煙台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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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招收法律碩士(非法學)的院校都有哪些謝謝
現在能招收的學校很多。
1996年批準的第一批: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
1997年批準的第二批:廈門大學、南京大學、中山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學院。
1998年批準的第三批:復旦大學、浙江大學、黑龍江大學、湘潭大學、四川大學、安徽大學、蘇州大學、山東大學、鄭州大學。
1999年批準的第四批:清華大學、遼寧大學、南開大學、山西大學、蘭州大學、雲南大學。
2003年批準的第五批: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河南大學、煙台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江西財經大 學、湖南大學、海南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
2004年批準的第六批:大連海事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福州大學、內蒙古大學、解放軍西安政治學院。
2005年批準的第七批: 中央民族大學 北方工業大學 上海大學 東南大學 寧波大學 安徽財經大學 江西師范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青島大學 中南大學 暨南大學 廣東商學院 華南理工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大學 青海民族學院 新疆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天津師范大學 華僑大學 河北經貿大學 中南民族大學 浙江工商大學 重慶大學 廣西師范大學 沈陽師范大學 南昌大學同濟大學 深圳大學
2009年第八批新增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名單: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工商大學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天津財經大學 山西財經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延邊大學 長春稅務學院 華東理工大學 上海海事大學 上海師范大學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山東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廣西大學 廣西民族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西南科技大學 西南民族大學 貴州民族學院 雲南財經大學 雲南民族大學 西北民族大學 揚州大學 甘肅政法學院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中共中央黨校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