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量大學轉專業
Ⅰ 中國計量大學大二轉專業需要降級嗎
不需要。中國計量大學大二轉專扒纖業時對學生要春豎仿求並不嚴格,是不需要降級的,符合轉專業的要求者即可轉,纖模而且門檻較低。
Ⅱ 中國計量學院能轉專業嗎
學校有滲毀仿規定轉專業的條件,你達到這個條件就可以,一般都是成績達到專業多少名以內可以轉,具體看你學生手冊,在大一快結束時,學校會有通知下來,你注意去學院問,不要錯過時余彎間了,如果你符合條件,那就填申請表,這樣就可以了。要大一讀完才可以轉的,申請也是在大一快結束的時候,因為要看你大一一年的成績有沒有達到本專業的前多叢纖少名。
Ⅲ 關於中國計量學院轉專業的問題
該校屬於全國計量系統排頭兵大學。最好就業專業是那些工業農業方面的檢驗檢測專業,既然轉,就轉個好就業的。
轉專業就2個辦法:
第一種方法:
就是要求班級學習成績前3-5名的允許轉。個人申請---學院同意並推薦---擬轉入專業的學院審核(個別的要面試)---學嫌鬧校領導簽字--教務部備案--正式轉入。此方式存在走後門隱患。
第二種方法:考試
1、學生轉專業每學年集中審批一次,申請時間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的最後兩周。
2、教務處於每學年第二學期末,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受名額。
3、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原則上參加選拔後各專業轉出人數一般不得超過所在專業當年招生數的3-5%,轉入人數不得超過轉入專業當年招生數的3-5%。
4、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並填寫《轉專業申請表》,由學院審核同意後統一報教務處。
5、經教務處審核通過並辦理相關手續後,申請人(不包括滿足轉專業條件第1、2條者)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參加教務處組織的文、理科選拔考試。考試內容:理科為數學、英語。文科為英語,有的大學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計算機。到學校自己就知道以往都靠什麼課程了。測試成績按文、理科分別排序,並根據排序的結果由申請人依次挑選自己要求轉入的專業。
(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學一年級課程,進入二年級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充足的理由包括:1、在某一學科方面確有特長的學生。2、因為身體健康原因,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3、通過轉專業能有利於學生自主學習成材,且參加學校的選拔,選拔合格者(多數都用這一條)。
(二)不具備條件者不能申請轉專業。
條件包括:1、新生入學未滿一年者;2、二年級及以上者;3、各類委培,代培生未經委託單位同意轉專業者;4、藝術類、體育類考生,跨文、理科類別轉專業者;5、跨高考錄取批次轉專業者;6、已辦理試讀手續者;7、曾轉專業或轉學者;8、專科升入本科者。
(三)轉專業的學籍管理:
1、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原則上按照入學時的年級所適用的學籍管理細則進行管理。
2、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後,必須完成轉入專業的教學計劃方可畢業和獲得學士學位。
如第一步實現不了,建議修它的雙學位,並作為考研方向,實現曲線救國也很好。
雙學位,通常指雙學士學位,指在獲得第一學士學位的基礎上,全日制再主修另一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達到某高校規定條件後,被授予第二學士學位。與第二學士學位不同,輔修二學位是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的同時跨學科門類學習輔修另一專業的學位課程,達到規定要求後同時獲得另一學科的輔修學士學位
雙學位、輔修雙學位與第二學位(雙學歷)的最大不同在於證書的發放。雙學位、輔修二學位結業後由主考院校發放學士學位證書,而第二學位(雙學歷)結業後則洞扒由由主考院校發放畢業證書與學士學位證書
畢業證書是在第一專業證書上註明輔修專業,即兩個專業,多數由校方頒發輔修專業證書,但證書編號不是教育部統一的編號,輔修專業畢業證不進行電子注冊。
雙學位即可修本校的,方便。又可修外校的雙學位,可以在同城高校聯合體內修,相互承認。也可把第二學位作為考研方向和到某些地區就業的方向(如天津)。就是到了工作崗位上,雙學位對工作相互幫助,對個人發展很有好處。
缺點是大學期間很累,尤其是到大四以後,實習、論文、考研、考公務員、雙學位考試等,做好整個周末和部分假期學習的准備。時間是大二至大四芹顫罩上半年,學費約5000元。
雙學位結束後,發2個學位證,一個畢業證,畢業證上專業還填寫第一專業的。
Ⅳ 中國計量大學轉法學筆試考什麼
中國計量大學轉法學筆試考什麼
法理學、經濟法。每所大學都可以轉專業。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鎮寬
第二十一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准許轉專業、轉學:
(1)學生確有專長,本人申請,由所在系(專業)推薦,經轉入系(專業)考核證實,轉入該系(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需轉入其他院校者,由轉出學校推薦,經轉入學校考核證實,轉學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轉學:
(1)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2)由一般院校轉入重飢州點院校者;
(3)由專科轉入本科者;
(4)本科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或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者;
(5)師范院校(學爛旅蔽校認為不宜學師范者除外)轉入其他院校者;
(6)無正當理由者。
第二十三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轉學的手續,按下列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