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專業名單 » 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完成課程退選南京大學

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完成課程退選南京大學

發布時間: 2023-05-22 12:32:51

1. 南京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的轉專業與轉學

第三十條 為充分體現「以人為本、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管理理念,不斷完善學生自我構建知識結構的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學生的個性、特長,尊重學生的志向和愛好,進一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允許一部分確有特長的學生轉專業。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轉專業的學生人數實行宏觀控制,院系接收外院系轉專業人數一年級控制在全年級總人數的10%以內;二年級原則上限於學院內轉專業,少數確有特長的學生如需轉到其它學院,須報教務處審核後,方能取得轉專業資格。
第三十二條 學生提出轉專業申請,只限於第二學期和第四學期。每年3月為受理時間。學生轉專業的程序為:學校公布年度轉專業接收計劃;學生提出轉專業申請,所在院系審核同意,接收院系組織考查,學校審批通過面向全校公示;下發轉專業錄取通知書。具體辦法屆時參見學校通知。
第三十三條 凡提出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品質優良;
2、學習成績原則上在良好以上;
3、對所轉專業有一定的特長、志向和基礎。
第三十四條 教務處根據各院繫上報接收轉專業人數情況,確定並統一公布各專業接收轉專業人數。對於少數畢業生就業率偏低的專業,原則上不得接受外院系轉專業學生。
第三十五條 凡需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南京大學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報主管教學院長或系主任審批,經所在院系同意後,報校教務處。國防生須經解放軍駐南京大學選培辦公室書面同意後方可遞交申請。教務處匯總各院系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並進行資格預審後,同意轉專業的學生,參加轉入院系組織的考試、考核。
第三十六條 接收院系要認真組織好申請轉專業學生的考核工作,考核應採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著重考核學生轉入專業的基礎要求以及特長表現,提出能否接收的意見,報教務處。教務處根據各院系轉專業學生考試情況及審核意見,提出初審意見報學校領導小組批准後面向全校公示。
第三十七條 經公示後無異議的學生,由教務處書面通知學生所在院系和接收院系,學生憑轉專業錄取通知書辦理轉專業手續。第一學年被批准轉專業但沒有按時前往轉入院系報到者,第二學年不得再提出轉專業申請。
第三十八條 學生在本院系內轉專業,須由本人申請,參加本院系組織的甄別考試,院系主任審核同意,報教務處備案。
第三十九條 轉專業的學生如需延長學習年限,則需繳納延長學年的學費。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者,不得申請轉專業:
1、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2、本科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者;
3、入學時簽署過關於錄取專業協議者;
4、在校期間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者;
5、在校期間已有過一次轉專業記錄者。
第四十一條 因公傷事故或患某種疾病、生理缺陷需轉專業者,必須由本校醫院檢查,證明其不能在原專業繼續學習,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申請者轉入有關專業。有特殊情況的、經學校確認必須轉專業的學生,由學校甄別情況妥善安排。
第四十二條 轉專業後已取得的學分按下列規定計算:
1、與轉入專業同檔或高一檔的通修課、學科核心課程學分仍然有效。低於轉入專業的通修課、學科核心課必須補修;
2、其它與轉入專業教學計劃無關的課程,可計算為選修課學分。
第四十三條 學生跨省轉學,須由轉出學校發函向擬轉入學校聯系,徵得轉入學校同意,經轉出學校所在省教育廳批准,並報轉入學校所在省教育廳批准後,學生方可按規定辦理手續。凡轉入我校者必須為教育部全國重點大學學生,並提出充分的轉校理由,否則不予受理。
第四十四條 在未經過教育部批準的情況下,我校不接收國外、港澳台高校學生轉入我校學習。

2. 選課的時候,什麼叫退選

退選就是取消之前選上的那一門課,可以重新再選一門,也可以再選之前的那一門,只要人數專或者其他條件允屬許。

如果時間截止了,或者其他的原因導致選不了,或者不是喜歡的課程,可以去教務處改課,教務科老師會教學生怎麼做。

(2)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完成課程退選南京大學擴展閱讀:

大學選課允許學生有一定的自由選擇學校提供的課程,包括選課、選課老師、選課時間,以及適合自己的學習量和過程。

在選課過程中,有必要留出一些餘地。學習成績固然重要,但興趣也不排除在外。此外,要避免「貪心」,避免「盲目選課」,避免「迴避重要,放棄難易」,避免過多「注重實用」,使課程更適合自己。

3. 南京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的畢業、結業、肄業

第八十四條 學生畢業時應作全面鑒定,其內容包括德、智、體三方面,著重點應放在政治態度、思想意識、道德品質以及學習、勞動和健康狀況等方面,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明確努力方向。
第八十五條 具有學籍的學生,德、體合格,修滿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通修課程和學科核心課程及選修課的總學分數,獲得社會實踐考核合格證書,准予畢業。提前修滿規定的課程和總學分數,成績優良,平均學分績文科達到4.3、理科達到4.0,可以提前畢業。辦理提前畢業手續,四年制學生必須在第三學年第二學期、五年制學生必須在第四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後三周內辦理。
第八十六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制內,仍有通修課程和學科核心課程重修成績不及格,不及格課程和未修課程學分不超過12個,畢業時作結業處理;不及格課程和未修課程學分超過12個,可申請延長學習一年,但必須在第八學期結束前辦理手續。
公共體育課成績不及格或未達到《大學生體育合格標准》者,作結業處理,發給結業證書。
第八十七條 受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凡畢業時未終止其留校察看處分的作結業處理,發給結業證書。但結業後一年內可由本人申請,工作單位提出其工作以來思想、政治、品德、業務等方面的書面鑒定意見,經教務處審核,報主管校領導批准,可換發畢業證書。
第八十八條 學生在校學習一年以上,因學業成績差終止學業的學生,可發給肄業證書。
第八十九條 在正常學制內,未修滿教學計劃規定學分結業者,允許在結業後兩年內交費重新修讀所缺課程,合格者可換發畢業證書。
在校六年內(包含休學、保留學籍年限)未修滿總學分作結業的學生,不得在結業後重修所缺課程。
第九十條 無學籍的學生不得發給任何形式的畢業證書和學歷證明。

4. 南京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的課程、學分與免修

第九條 四年制本科生學習的總學分為:理科155左右,文科160左右(各系根據教學計劃以此幅度確定總學分數)。各專業學生修讀的課程分為通修課、學科核心課和選修課三大類,其中通修課學分為50—70;學科核心課學分為40—50;選修課學分為50—60。通修課指全校公共基礎課,文科或理科公共基礎課;學科核心課指學科群基礎課和專業主幹課;選修課指全校公共選修課,文化素質課和專業方向選修課。通修課和學科核心課全部為必修課。
第十條 所有全日制本科生都必須按照所屬專業的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數修讀指定的通修課程和學科核心課程。對文化素質教育課程必須符合如下規定:所有學生必須完成14個學分的文化素質教育課程。其中,①所有學生都必須選修4個學分的藝術類課程;②理工類學生必須選修8個學分的人文社會科學類文化素質教育課程;③文科類學生必須選修4個學分的自然科學類文化素質教育課程和4個學分的非本專業人文社會科學類文化素質教育課程;④所有學生可以根據自己需要任選2個學分的文化素質教育課程。專業方向選修課程,由學生根據所在專業開出專業方向課程自由選擇。
第十一條 學生每學期應在期末考試前一周辦理下學期的選課手續。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可按教學計劃規定的選修課學分數進行選課。各類課程均有系統性和連續性,學生選課時應先修讀先行課程,再修讀後續課程。
第十二條 學生某門課程的預備知識基礎較好,經指導教師審核同意,可選讀高一檔次的同類課程。
第十三條 學生經過規定手續選讀的課程,應該按時上課,參加考試。未經辦理選課手續,擅自聽課、考試者,其考試成績不予承認。學生不得選讀與學科核心課程或通修課程上課時間沖突的課程。對於部分自學能力很強的學生,經任課教師審核同意,主管院長(系主任)批准可以申請不跟班聽課,但須交作業並參加所有測驗和考試。
第十四條 學生對選修課程的學習必須嚴肅認真,不能草率從事。經過審批註冊的選修課程不能任意退選,如果確屬選課不當,或不符合選修條件者,必須在上課一周內,徵得選課指導教師同意,方可退選。
第十五條 為了貫徹因材施教的原則,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申請免修某些學科核心課程。學生經過自學,認為已經系統掌握某門課程的教學內容,可在開學初提出免修申請,參加有關院系統一組織的免修考試。免修考試在開學上課後三天內進行。申請免修課程者,須交有關課程讀書筆記和習題演算等自學材料,經指導教師口頭詢問和審查同意,方可參加免修考試。但是通修課程中的政治、德育類和體育類課程不得免修。
第十六條 申請免修課程考試手續:凡願參加免修考試的學生,應向所屬院系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指導教師同意、院長(系主任)審核後,由院系統一安排考試。
進行免修考試的課程按照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考核全部內容。試題由有關教師擬定,並經教研室主任審核同意。
第十七條 免修課程考試的成績在85分(含85分)以上者,可同意免修,給予應得的學分,並按實得成績記入學籍檔案。若要另外選修其它課程,應在學期開學後一周內按照本規定辦理選課手續。
第十八條 學位英語考試安排在大三下學期,大四上學期和大四下學期。學生在大一上學期至大三上學期,不得參加學位英語考試。
第十九條 為了鼓勵學生參加全國課外科技、文化等項目競賽及課外學術活動,凡獲得獎勵者或在核心刊物發表論文者可記入一定學分,具體規定如下:
凡獲得全國「挑戰杯」、「電子設計」、「數學建模」、「廣告藝術」競賽等全國類一等獎計3個學分,二等獎計2個學分;其它類型的全國科技、文化、藝術競賽一等獎計2個學分,二等獎計1個學分。
凡獲得省級科技、文化、藝術等競賽項目一等獎計2個學分,二等獎計1個學分。
學生在全國核心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第一作者(教師除外)計3個學分,第二作者計2個學分,第三作者計1個學分。學生在一般性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第一作者(教師除外)計2個學分,第二作者計1個學分,第三作者計0.5個學分。
學生獲得各類競賽獎和發表學術論文,憑獲獎證書和發表論文復印件到教務處登記,並領取學分認可證明回所在院系注冊學分。凡同一項目重復獲獎的,只記載一次學分。學生獲得競賽獎所計學分一律記作文化素質課程學分。獲得專業類論文發表所計學分,可以記作專業選修課學分。

5. 南京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的紀律與考勤

第六十二條 學生要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統一蔽備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十三條 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上課時,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學生因病請假一天以上,須附醫院證明。請事假的學生須附有關證明。學生請假需提出書面申請,一天以內由年級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一周以內,填寫請假單,由主管院長(系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教學院長(系主任)簽署意見,報送教務處批准。具有上述審批手續的請假條均由請假人在向任課教師請假時展示,然後交院系教務員保存備查。
學生請假不參加考試,必須經年級主任同意上報主管教學院長(系主任)批准;因病不能參加考試,必須持校醫院(其它醫院證明無效)病休證明書,經年級主任上報主管教卜困學院長(系主任)批准,可參加此課程正常重修;未經批准者作曠考論處。
第六十四條 學生請假期滿,應向院系辦公室或批准人銷假,如請假期滿仍不能回校學習,應按照上述規定,辦理續假手續並附有關證明,否則以曠課論處。
第六十五條 凡經注冊的課程必須按時上課。學生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缺席,以曠課論處。累計曠課達50學時者給予退學處理,曠課不足50學時按下列規定處理:
1、曠課10—30學時,給予院系通報批評;
2、曠課31—49學時,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曠課時數按每天實際上課時間計算。各類實習、軍訓、社會調查期間,未經同意擅自離隊,每天按4學時計算)
第六十六條 學生請假超過一學期上課時間三分之一(以校歷為准,下同),應辦理休學。
請假缺席次數達到某門課程一學期上課時間三分之一,或缺交作業達到某門課程一學期作業量的三分之一,不得參加本課程考試,應該重修。
體宏弊毀育課每學期請假缺課三分之一,作為不及格記錄,必須重修。

6. 怎麼退選申請重修的課程

怎麼退選申請重修的課程

這個應該是每個學校都有自己的規定吧,我們學校重修課就是重新登入選課系統然後拉到底下,就是選的課程了,但是如果已經選好了,那就不能退課了,只能去上
這是我們學校的,可以參考一下
一、補退選課程相關要求
為確保本學期補退選課程工作的順利進行,請相關人員及同學嚴格遵守以下規定,在學校安排的時間內進行補退選課程工作。請各院(部)教學秘書務必將本通知在補退選課程前落實到每個選課同學,並及時解決好本院(部)學生選課過程中的突發問題。
二、補退選課程具體安排
1.長安校區專業選修課補退選階段
時間:3月5日(星期二)早9時至晚12時
2.長安校區通識教育選修課、網路聯盟共享課及跨學院選修課補退選階段
時間:3月6日(星期三)早9時至晚12時
3.雁塔校區專業選修課補退選階段
時間:3月7日(星期四)早9時至晚12時
4.雁塔校區通識教育選修課及跨學院選修課補退選階段
時間:3月8日(星期五)早9時至晚12時
補退選階段可刪除已選定的選修課,補選尚有課餘量的選修課。
三、補退選課程應特別注意的幾個問題
1.請學生在刪除試聽後不滿意的課程時慎重考慮,然後再操作;仍需選課的學生,可選擇尚有課餘量的課程。
2.上學期選課後停開的課程及學生名單已刪除,學生可改選其他尚有課餘量的課程,詳見教務處網站《關於停開2012-2013學年春季有關課程的通知》。
3.本學期復學、延遲畢業學生、聯合培養本科生、交換學生要求必須參加補退選課程,首先確認本人的必修課是否正確,確認後再選擇有課餘量的選修課。
4.請各位同學補退選完成後,認真檢視自己的課表,嚴格按照網上課表上課,如果實際上課與網上課表不一致,請及時在各院(部)教學秘書處登記,由院(部)統一匯總到教務處核實。
5.後半學期開設的課程也在本次補退選之列,不再另行安排。
6.2009級學生請注意:因為學校要提前清理畢業生成績,所以2009級學生必須選擇前半學期的通識選修課。
7.有關選課的各種資訊,請同學們及時查詢教務處網頁,選課指南等相關檔案都將在該網頁釋出。
8.選課期間如有疑問請及圓桐頌時與教學秘書聯絡,由教學秘書匯總橘鄭問題後統一與教務處協商解決

學姐學長們,重修的課程怎麼選

重修的課程是不用選的,重修的課程是選擇呢,沒有考試及格的那一科就是本身那一科目。

重修的課程如果跟專業課沖突怎麼辦啊重修的

建議可以去貼吧發個帖子問問。你也只能寫意見信了桉說重修班都不止一個,和教務處溝通交流應該給調換班級的。。不知道你們學校怎麼搞的。

重修的課程和自己的課程有沖突怎麼辦 能不去嗎

我大一的時候掛掉了英語和計算機,一節課都沒去過,期末直接去考試的。學校學期中的時候會發你所掛科目的重修證,在考試的時候拿著重修證去考試就可以了。老師一般平時不會找重修學生麻煩的,要是不放心的話期末的時候去一兩節課摸一下情況就可以了。

關於重修的課程 我很疑惑

相信您的老師,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和老師再進行溝通和交流。
按照要求,如果已經合並,那麼通過合並後的科目,就等同於補考了。

重修的課程有沒有補考?

必須有!我不知道你們學校重修幾次機會 我們學校有兩次補考 兩次重修機會 一般你快到最後一次機會的時候你就去找老師 老師肯定幫你 沒人願意自己的學生畢業率不高 對學校也是有很大影響的。你放心好了

掛課需要重修的課程學校沒開班,怎麼辦?

答-一般學校考試的科目有2次補考機會的,您要和您的學校直接聯絡的和您的班主任老師說。

華政重修第三輪選課的時候想重修的課程已經人滿了該怎麼辦?

完成第三輪,不,除非開學第一周,人們退休據悉,有一個很好的理解的當然人選,那麼你可以嘗試給你嗎?每個人都掛狀態RP

什麼是代修,哪些課程可以代替申請了代修的課程?

答:代修是指對於有特殊原因,不選修教學計劃中某些必修課程的學生,如果學校允許,其可以改選教學計劃輪梁中的其它選修課程以達到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

7. 南京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的退學、試讀

第五十五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退學:
1、有既往病史,由於本人隱瞞而錄取在限考專業者;
2、經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麻瘋病或其它嚴重疾病者,經休學兩年內治療未痊癒者;
3、意外傷殘不能再堅持學習者;
4、修讀課程學分第一學年達不到28、第二學年累計達不到56、第三學年累計達不到84、第四學年累計達不到112者、第五學年累計達不到140者;
5、未辦理請假或休學手續,擅自離校累計超過兩周者;
6、休學或保留學籍期滿不辦理復學手續者;
7、休學期滿復學時經政治或身體復查不合格者;
8、在校學習時間超過六年者(含休學、保留學籍時間);
9、曠課累計達50學時者;
10、本人申請退學者。
第五十六條 因學業成績不良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需要退學者,可申請試讀一年。試讀期滿所獲得的通修課、學科核心課學分數達到在校修讀年限基本要求者,可繼續就讀;試讀不合格者,必須辦理退學手續。試讀學生不得轉院系轉專業。
第五十七條 學生退學回家長或撫養人所在地落戶。對學生的退學處理,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同時報省教育廳備案。退學學生發給退學決定,並根據學習年限及成績發給肄業證明書。
第五十八條 經批准退學的學生,應在三日內辦完離校手續。
第五十九條 取消學籍或退學的學生,均不得申請復學。
第六十條 因學習成績原因經批准延長學習年限,四年制本科學生在校修讀年限不得超過六年,五年制本科生在校修讀年限不得超過七年。四年制本科生第五學年起應按第五學年的當年學生入學交費標准交納學雜費、住宿費。五年制本科生第六學年起應按第六學年的當年學生入學交費標准交納學雜費、住宿費。
學雜費、住宿費應於該生在校的延長修業學年第一學期的報到注冊前向學校交納,拒絕交款者作退學處理。
第六十一條 學生對退學處理有異議的,參照本細則第七十二條至第八十二條規定辦理。

8. 求助,選修課過了選課時間如何退選

過了選課時間就沒辦法退選了。

選修課指高等學校各學科、專業教學計劃中規定的由學生自行安排選習的課程。與「必修課」相對。分限制性選修課與非限制性選修課。前者指在規定的范圍內選修的課程。

如必須在指定的若干組課程中選修一定組數的若干課程,或在若干門指定的課程中選修一定門數的課程;後者指不加限制,由學生自由選讀的課程。

有的專業教學計劃規定高年級學生須在某一專門組或選修組中選修若干門課程。國外高等學校往往規定學生須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領域中選修若干學分的課程。在國內,一般高校的大部分學生對於選修課只關心其給分高不高。

非限制性選修課也稱任意選修課,則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為了適應個別差異,因材施教,發揮專長,學生修習的選修課在專業教學計劃中應佔一定比例。

但也不應過多,以免影響培養專門人才的基本規格。中等專業學校以及普通中學高中的教學計劃中,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也可設置少量選修課。

9. 南京大學邏輯學專業_南京大學 邏輯學研究生培養方案[2014修訂版]

邏輯學專業研究生培養方案010104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品學兼優,具備扎實的專業基礎和較高的科研能力,具有良好的學風和嚴謹的科學態度,能夠適應社會發展和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邏輯學專門人才。

業務素質方面:

1、碩士研究生:應掌握現代邏輯的基本理論與方法,具備利用外文文獻進行專業研究的能力,了解本專業的學術研究動態,具有獨立開展邏輯學教學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學位論文要有一定的研究深度、學術水準與新意。

2、博士研究生:應系統掌握現代邏輯的基本理論與方法,具備熟練利用外文文獻進行專業研究的能力,充分了解本專業的學術研究動態,具有在學術前沿領域從事高水平研究工作的能力,學位論文要有較高研究深度與學術創新。

二、專業介紹

本專業主要研究方向是:(1)現代邏輯與邏輯哲學 (2)科學邏輯與科學畝檔方法論 (3)辯證邏輯與創新思維 (4)歸納邏輯與決策 (5)語言邏輯 (6)中外邏輯思想史 (7)邏輯應用研究

本專業是在全國邏輯學界有重要影響的學科點之一。李廉、李志才、郁慕鏞教授曾先後擔任學科帶頭人,現任學科帶頭人張建軍教授為中國邏輯學會副會長、江蘇省邏輯學會會長。本專業設有「南京大學現代邏輯與邏輯應用研究所」,擁有結構合理、年富力強的專兼職師資力量。台灣「殷海光邏輯獎學金之友聯誼會」在本專業設有「殷海光邏輯獎學金」用於獎勵優秀邏輯學研究生,至2013年已頒發十五屆。

三、招生對象

1、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畢業、具有本科同等學力人員,參加全國碩士生招生統一考試合格並經復試合格者,亦可招收推薦免試入學學生。

2、博士研究生:已獲碩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的具有高級職稱的在職人員,應屆碩士研究生,經博士生入學考試並復試合格者,亦可直接攻博或碩博連讀學生。

四、學習年限

1. 碩士研究生:三年。

2. 博士研究生:三年。

五、課程設置

(1) 碩士階段:

A類:

政治理論學位課程:

必修課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 (2學分)

選修課程(燃渣任選一門):自然辯證法概論、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馬克思

主義原著選讀 (1學分)

公共外語 (4學分)

B類:

哲學動態與評論

C類: (3學分)

邏輯與哲學(核心) (3學分) 西方邏輯史 (3學分) 一階邏輯與一階理論 (3學分) D類:

哲學邏輯

(3學分) 中國邏輯思想史

辯證邏輯 (3學分) (3學分) 語言邏輯與非形式邏輯 (3學分) 歸納邏輯與決策 (3學分) 現代邏輯方法論

(3學分) 金岳霖-殷海光邏輯思想研究 跨一級學科選課

(二) 博士階段:

博士生學術交流英語

專業外語

中國馬克思主義與當代

當代邏輯科學前沿問題

當代邏輯哲學專題

數理邏輯專題研究

哲學邏輯專題研究

科學邏輯專題研究

比較邏輯思想史

邏輯與辯證法

(3學分) (3學分)

六、培養方式

1. 碩士研究生入學三個月內進行師生雙向皮耐悄互選,學科組協調,確定導師,制定培養計劃,導師負責全部培養工作。選拔優秀碩士生,實施個性化培養方案。

2. 博士生在招生錄取時明確導師,確定培養計劃,導師負責其博士培養工作。

3. 公共課以講授為主,基礎課採取講授與討論相結合的方式,重在培養研究生獨立開展學科研究的能力。鼓勵研究生參加各種學術活動,鼓勵研究生進行相關學科間的學術交流與交叉研究。

4、在讀期間,成績優秀、符合條件者可經個人申請、院系推薦申請成為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的外海攻讀博士學位(碩士為主)或聯合培養(博士為主)的公派留學生。

5. 研究生的德育及思想品德教育由研究生領導小組和導師共同負責。

七、考核方式

1. 公共課和基礎課以筆試為主,由有關教學單位負責相關課程考試。

2. 專業課採取以課程論文為主,選以筆試和專題學術報告相補充的方式,重在考核研究生對專業知識的把握能力及其用基本理論分析現實問題的能力。學生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完成課程論文。專業課必須在相應的下一學期規定時間內獲得成績,逾期成績無效。

3. 碩士中期考核:為保證碩士研究生的質量,在入學後的第三個學期進行中期考核。由學科組組織相關教師組成中期考核小組,對碩士研究生學位課程、論文進展以及掌握國內外最新研究動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檢查考核。選拔優秀碩士生實施碩博連讀,對考核不合格者提出批評,對完成學業確有困難者,勸其退學或作肄業處理。

4、博士資格考核:資格考核以考察博士生對學科基礎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和學術素養、對專業研究動態和前沿領域的鑒別和把握能力、完成博士論文所需要的研究能力、創新能力、學術交流能力、寫作能力等為重心,同時考察其學風和學術道德。考核通過方可作為博士候選人進入博士學位論文寫作階段。考核從博士二年級上學期開始,首先二級學科博士點為單位進行預考核,然後是二級學科的正式考核和全系考核。預考核內容以資格論文(或研究綜述)為主,要求體現出對所研究領域或主題的理論淵源和發展脈絡,尤其是核心范疇、主要觀點、經典研究、前沿動向等的理解和把握。正式考核皆以面試為主,或結合筆試。考核內容及比例為:學位課程的完成情況佔30%;開題綜合報告佔40%;完成的相關學術論文情況佔30%。最終以全系為單位,做出暫緩通過率不低於15%、優秀率不高於15%的考核結果,並予以公示。暫緩通過的博士生在基本學制年限內待遇不變,並可在一年後參加下次考核。若博士生在入學六年內,參加三次考核,皆未能通過資格考核,學校將視其為自動終止學業,予以退學,作肄業處理。暫緩通過的博士生在基本學制年限內待遇不變,並可在一年後參加下次考核。若博士生在入學六年內,參加三次考核,皆未能通過資格考核,學校將視其為自動終止學業,予以退學,作肄業處理。詳細細節參看《哲學系博士研究生資格考核方案》。

八、學位論文

學位論文是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研究生在導師的指導下,選定研究課題,選題要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並力求和國家、省部級基金項目接軌。題目選定後,研究生要做開題報告,經導師組同意後方可寫作論文。論文題目確定後,研究生要寫出寫作計劃,包括各階段的主要寫作任務。

九、答辯和學位授予

學位論文完成後,在答辯之前必須嚴格按照《南京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辦理。

所以申請參加碩士答辯同學需在三年級第一學期的12月中旬提交完整的初稿,並在當月的二年級中期考核時接受初步答辯審核。

所有申請參加博士答辯人員需要在每年四輪固定答辯時間之前三個月提出答辯申請,在預答辯後參加學校組織的送校外專家盲審的抽檢。被抽中論文的盲審需獲得通過才能參加正式博士答辯。

碩士論文答辯委員會由3人組成,博士論文答辯委員會由5人組成(外單位專家不少於2人)。導師不參加答辯委員會。論文答辯不合格者,經答辯委員會同意,可在一年內修改完成,重新答辯一次。

申請碩士學位者對在讀期間論文發表不做要求;申請博士學位者應發表兩篇CSSCI期刊論文(或者一篇CSSCI期刊加兩篇CSSCI擴展版期刊論文,或者一篇一流期刊,三個標准滿足一個即可,具體要求參見《南京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學位科研成果基本條件(適用於

2009年秋季及以後入學的博士生)》)。學位論文答辯通過並完成上述論文指標者,學校方可授予學位。

學位論文通過答辯後,校學位論文評定委員會根據答辯委員會意見及院系學位分會的意見並按照有關規定作出是否授予學位的決定。

十、質量監測

所有碩士、博士學位論文在畢業後,均參加省評估院與教育部組織的兩輪論文質量抽查。

十一、主要參考書目(中文部分)

亞里士多德:《工具論》(《亞里士多德全集》卷1),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亞里士多德:《形而上學》,商務印書館。

培根:《新工具》,商務印書館。

盧卡西維茨:《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商務印書館。

馬玉柯主編:《西方邏輯史》,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宋文堅:《西方形式邏輯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江天驥主編:《西方邏輯史研究》,人民出版社。

涅爾:《邏輯學的發展》,商務印書館。

肖爾茲:《簡明邏輯史》,商務印書館。

張家龍主編:《邏輯思想史》,湖南教育出版社。

楊百順:《比較邏輯史》,四川人民出版社。

張家龍:《數理邏輯發展史》,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鄭毓信:《現代邏輯的發展》,江蘇教育出版社。

朱水林:《形式化:現代邏輯的發展》,人民出版社。

陳波主編:《邏輯學讀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希爾伯特:《數理邏輯基礎》,科學出版社。

塔爾斯基:《邏輯與演繹科學方法論導論》,商務印書館。

蘇佩斯:《邏輯導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漢密爾頓:《數理邏輯》,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金岳霖:《邏輯》,三聯書店。

王憲鈞:《數理邏輯引論》,北京大學出版社。

胡世華、陸鍾萬:《數理邏輯基礎》,科學出版社。

莫紹揆:《數理邏輯初步》,上海人民出版社。

莫紹揆:《數理邏輯教程》,華中工學院出版社。

朱梧檟:《數理邏輯引論》,南京大學出版社。

張尚水:《數理邏輯引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宋文淦:《符號邏輯引論》,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陳慕澤:《數理邏輯基礎》,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葉峰:《一階邏輯與一階理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杜國平:《經典邏輯與非經典邏輯基礎》,高等教育出版社。

陸鍾萬:《面向計算機科學的數理邏輯》,科學出版社。

王元元:《計算機科學中的現代邏輯學》,科學出版社。

石純一等:《數理邏輯與集合論》,清華大學出版社。

張錦文:《集合論淺說》,科學出版社。

晏成書:《集合論導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朱梧檟等:《集合論導引》,南京大學出版社。

王世強:《模型論基礎》,科學出版社。

沈復興:《模型論導引》,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郭世銘:《遞歸論導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戴維斯:《可計算性和不可解性》,北京大學出版社。

克林:《元數學導論》,科學出版社。

朱梧檟:《數學與無窮觀的邏輯基礎》,大連理工大學出版社。 張清宇等:《哲學邏輯研究》,社科文獻出版社。

格勃爾主編:《哲學邏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周禮全:《模態邏輯引論》,上海人民出版社。

周北海:《模態邏輯導論》,北京大學出版社。

馮棉:《廣義模態邏輯》,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周昌樂:《認知邏輯導論》,清華大學出版社。

弓肇祥:《認知邏輯新發展》,北京大學出版社。

張清宇:《弗協調邏輯》,中國社會出版社。

桂起權等:《次協調邏輯與人工智慧》,武漢大學出版社。

任曉明、桂起權:《非經典邏輯系統發生學研究》,南開大學出版社。 奎因:《邏輯哲學》,三聯書店。

哈 克:《邏輯哲學》,商務印書館。

里 德:《關於邏輯的思考——邏輯哲學導論》,遼寧教育出版社。 陳 波:《邏輯哲學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張建軍等:《當代邏輯哲學前沿問題研究》,人民出版社。

張清宇主編:《邏輯哲學九章》,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胡澤洪:《邏輯的哲學反思》,中央編譯出版社。

王路:《走進分析哲學》,三聯書店。

陳波主編:《邏輯與語言——分析哲學經典文選》,東方出版社。 馬蒂尼奇編:《語言哲學》,商務印書館。

奎因:《從邏輯的觀點看》,上海譯文出版社。

張家龍:《模態邏輯與哲學》,中國社會出版社。

馬庫斯等:《可能世界的邏輯》,上海譯文出版社。

馮棉:《可能世界與邏輯研究》,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克里普克:《命名與必然性》,上海譯文出版社。

塞爾:《意向性:論心靈哲學》,上海人民出版社。

鄭毓信:《數學、邏輯與哲學》,湖北教育出版社。

張建軍:《科學的難題—悖論》,浙江科技出版社。

張建軍、黃展驥:《矛盾與悖論新論》,河北教育出版社。

張建軍:《邏輯悖論研究引論》(修訂本),人民出版社。

張巨青主編:《辯證邏輯導論》,人民出版社。

沙青、徐元瑛:《辯證邏輯簡明教程》,河北人民出版社。

金順福、汪馥郁:《辯證思維論》,北京燕山出版社。

章沛、李志才、馬佩、李廉:《辯證邏輯教程》,南京大學出版社。 趙總寬、蘇越、王聘興:《辯證邏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彭漪漣:《辯證邏輯基本原理》,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周禮全:《黑格爾的辯證邏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馮契:《邏輯思維的辯證法》,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沙青等:《分析理性與辯證理性的裂變》,河北大學出版社。

張巨青主編:《科學邏輯》,吉林人民出版社。

哈雷:《科學邏輯導論》,浙江科學技術出版社。

沙青:《邏輯科學方法論論綱》,天津人民出版社。

郁慕鏞:《科學定律的發現》,浙江科技出版社。

郁慕鏞主編:《邏輯、科學、創新》,吉林人民出版社。

黃順基等主編:《邏輯與知識創新》,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江天驥:《歸納邏輯導引》,湖南教育出版社。

鞠實兒:《非帕斯卡概率歸納邏輯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 陳曉平:《歸納邏輯與歸納悖論》,武漢大學出版社。

頓新國:《歸納悖論研究》,人民出版社。

鄧生慶、任曉明:《歸納邏輯百年》,中央編譯出版社。

潘天群:《社會決策的邏輯結構》,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潘天群:《博弈思維》,北京大學出版社。

潘天群:《合作之道:博弈中的共贏方法論》,北京大學出版社。

杜國平:《圖形世界探秘》,東南大學出版社。

溫公頤主編:《中國邏輯史教程》,南開大學出版社。

崔清田:《墨家邏輯與亞里士多德邏輯比較研究》,人民出版社。 李廉:《周易的思維與邏輯》,安徽人民出版社。

孫中原:《中國邏輯研究》,商務印書館。

周雲之、劉培育:《先秦邏輯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王克喜:《古代漢語與中國古代邏輯》,天津人民出版社。

周禮全:《邏輯——正確思維和成功交際的理論》,人民出版社。 王維賢等:《語言邏輯引論》,湖北教育出版社。

鄒崇理:《邏輯、語言和蒙太格語法》,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蔡曙山:《言語行為與語用邏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蔣嚴等:《形式語義學引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黃華新主編:《符號學導論》,河南人民出版社。

張建軍:《在邏輯與哲學之間》,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潘天群:《邏輯、博弈與哲學踐行》,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王克喜:《邏輯、語言與文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頓新國:《歸納、確證與悖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王習勝、張建軍:《邏輯的社會功能》,北京大學出版社。 張力鋒、張建軍:《分析的宗教哲學》,江蘇人民出版社。

張曉雲、潘天群:《博弈論的馬克思主義研究》,中央編譯出版社。

劉培育主編:《金岳霖思想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杜國平:《真的歷程——金岳霖思想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金岳霖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周禮全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沈有鼎文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莫紹揆文集》,南京大學出版社。

《胡世華文集》,科學出版社。

《吳允增文集》,北京大學出版社。

《殷海光哲學與文化思想論集》,南京大學出版社。

吳家國:《從傳統邏輯到普通邏輯》,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周禮全主編:《邏輯網路辭典》,四川教育出版社。

楊百順主編:《現代邏輯辭典》,湖北教育出版社。

王雨田:《現代邏輯科學導引》(上,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崔清田主編:《今日邏輯科學》,天津教育出版社。

趙總寬主編:《邏輯學百年》,北京出版社。

李志才主編:《方法論全書(1-3卷)》,南京大學出版社。 彭漪漣主編:《邏輯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邏輯》(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

《邏輯學研究》

熱點內容
哪些省確定大學開學時間 發布:2024-12-28 13:05:09 瀏覽:410
喬復旦大學化學系教授 發布:2024-12-28 13:03:34 瀏覽:700
2016年安徽師范大學放寒假時間 發布:2024-12-28 13:01:26 瀏覽:745
悉尼大學精算專業學費 發布:2024-12-28 13:01:24 瀏覽:610
南京理工大學碩士宿舍 發布:2024-12-28 12:49:01 瀏覽:263
2017年高中考大學時間表 發布:2024-12-28 12:36:02 瀏覽:701
杭師大美術學專業研究生導師 發布:2024-12-28 12:36:00 瀏覽:121
大學生兼職的原因 發布:2024-12-28 12:34:27 瀏覽:126
退休媽媽上大學 發布:2024-12-28 12:34:16 瀏覽:34
豐腴大學生 發布:2024-12-28 12:33:40 瀏覽: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