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專業輔修
① 武漢大學真的招收第二學位學生嗎真的可以選擇武漢大學的第二學位嗎真的是4年拿雙本科證書嗎
你是哪個學校的?
武漢的7所211重點大學 可以互修第二學位 這裡面就包括武漢大內學
但是第二學位容畢業的時候只有學位證 沒有畢業證
不存在雙本科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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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已經說的清楚了
如果只是混個證 可以考考
如果真想學點什麼 還是算了!1
② 武漢大學輔修第二專業的相關問題
你好,我是武漢大學的本科生。武漢大學的雙學位有兩種,一種是"七校聯合",一種是武漢大學WTO雙學位,前者是指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農業大學這七個大學的大二學生可以參加,從大二下學期開始,後者可以是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華中農業大學、武漢理工大學、湖北大學、中南民族大學、武漢科技大學的普通本科一、二年級在校注冊本科生可以參加。
前者雙學位包括開設的專業有法學、經濟學、市場營銷、工商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工程管理、金融學、會計學、新聞學、廣告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葯學、包裝工程、法語、英語共十五個專業;後者只開設商學、管理學、法學和法語。
我輔修過WTO的雙學位,都是周末上課,每天上兩門,一學期上四門。個人覺得,如果你對自己的專業不感興趣,可以去學習感受一下,對就業肯定會有一點好處吧,但關鍵是你是不是有那麼多精力把兩門都顧及好,有一定難度和壓力。
讀一年是拿輔修證書,讀兩年是拿雙學位證書,當然只能拿到你輔修專業的武大證書,你本專業證書當然只能是你自己學校發給你的啊。祝你好運!
③ 武漢大學大二上學期能修雙學位嗎
雙學位一般都是在每個學年的第二學期開始,通常是在大二下,而不是在大二上,因此你不用擔心,在大二下學期開始的時候,我們學校的教務部網站上都會以最醒目的標題通知學生的.
http://ut7.ccnu.e.cn/——這是七校聯合辦學的官方網站,你可以好好參考。
http://202.114.74.132/Archives/2008-12/2053.htm——關於2007級本科生修讀輔修專業、第二專業學士學位、雙學位的通知(武漢大學教務部網站)
以下是摘錄,你可以打開剛才給你的教務部網址,就能有附件doc下載了。
關於2007級本科生
修讀輔修專業、第二專業學士學位、雙學位的通知
各學院:
為充分共享校際教學資源,為學生提供更多的學習機會,教育部在漢七所高校(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農業大學)將在2009年繼續開辦輔修專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修讀七校聯合辦學外校開設輔修專業、
第二專業及雙學士學位
報名對象
主修專業課程成績第一學年GPA達到2.7及以上並學有餘力的在校全日制2007級本科生,均可申報七校聯合辦學外校開設的輔修專業、第二專業及雙學士學位的學習。
二、學分及學位
修滿規定課程25學分以上,可獲開課學校頒發的輔修專業證書;修滿規定課程50學分(含畢業論文答辯)以上,在獲得武漢大學頒發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前提下,可獲得開課學校頒發的第二及雙學士學位證書。
教學安排
1.教學從在校第四學期開始至第八學期結束,共5個學期修完第二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學分。
2.上課時間統一安排在雙休日及暑假進行。
學籍管理
1.符合條件獲得開課學校頒發的輔修專業證書、第二及雙學士學位證書的學生,成績由武漢大學教務部學籍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
2.未修滿25學分,已修課程按選修課程記入學生成績表,不及格課程不記入。
3.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試和考試不及格的課程(無門次限制)必須重新學習,學生必須到開課學校教務部購買重新學習選課卡,考試可隨下一年級七校聯辦同專業的課程考試進行。
4.所有課程考試必須攜帶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考試違紀者取消修讀輔修專業、第二及雙專業學士學位資格,並按《武漢大學學生違反考試紀律處分條例》給予紀律處分。
學費
按七校聯合辦學的統一規定,每學分100元。學費分兩次繳清,第三學期末交繳2500元完成輔修專業階段的學習,第六學期初再交繳2500元完成雙學位階段的學習。
報名程序
1.預報名階段:根據《七校聯合辦學2009年各校招生專業一覽表》(見附件一)和各專業教學計劃確定報名專業,填寫《七校聯合辦學輔修專業、第二專業學士學位、雙學位申請表》(見附件二),登陸「七校聯合辦學」信息網http://ut7.ccnu.e.cn/,點擊「網上預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08年12月15日17:00。
2.報名階段:已經網上報名成功申請參加七校聯合辦學外校學習的學生,持《七校聯合辦學輔修專業、第二專業學士學位、雙學位申請表》於2008年12月22日~23日到武大教務部繳費,領取《七校聯合辦學學生聽課證》。選課登記卡手續一經辦妥不得退卡。
4.學生可根據課表到開課學校教材科購買上課用教材,憑聽課證到指定地點上課和考試。
修讀校內輔修專業、第二專業及雙學士學位
報名對象
主修專業課程成績第一學年GPA達到2.7及以上並學有餘力的在校全日制2007級本科生,均可申報參加校內開設的輔修專業、第二專業及雙學士學位的學習。
學分及學位
在獲得武漢大學頒發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前提下,修滿規定課程25學分以上,可獲武漢大學頒發的輔修專業證書,修滿規定課程50學分(含畢業論文答辯5學分)以上並符合《武漢大學雙學位授予暫行辦法》者,可獲得第二專業及雙學士學位證書。
教學安排
1.凡修讀學校在雙休日已開設專業的同學必須參加學校「雙休日班」專業的學習。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可上網查詢課表,到學校財務部購買《雙休日班選課卡》(每學分100元)。2009年學校雙休日班開設的專業有法學、經濟學、市場營銷、工商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工程管理、金融學、會計學、新聞學、廣告學、生物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葯學、包裝工程(動畫方向)共十四個專業。
2.對學校雙休日班沒有開設的專業,學生需經開課學院同意後到有關專業本科班隨班聽課,通過選課(每學分100元)獲取規定課程學分。
學籍管理
1.武漢大學學生攻讀輔修專業、第二專業及雙學士學位,按《武漢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2.符合條件獲得輔修專業證書、第二及雙學士學位證書的學生,成績由武漢大學教務部學籍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已獲取輔修專業證書或二學士學位證書的課程學分不再重復計算,不得算作任選課學分。
3.未修滿25學分,已修課程按選修課程記入學生成績表,不及格課程不記入。
4.所有課程考試必須攜帶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考試違紀者取消修讀輔修專業、第二及雙專業學士學位資格,並按《武漢大學學生違反考試紀律處分條例》給予紀律處分。
學費
每學分100元。學生可在每學期初規定時間內到校財務部繳費。
報名程序
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全日制2007級本科生,自本《通知》發布後,學生即可報名。程序如下:
1.預報名階段:根據《七校聯合辦學2009年各校招生專業一覽表》(見附件一)和各專業教學計劃確定報名專業,填寫《七校聯合辦學輔修專業、第二專業學士學位、雙學位申請表》(見附件二),登陸「七校聯合辦學」信息網http://ut7.ccnu.e.cn/,點擊「網上預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08年12月15日17:00。
2. 報名階段:已經網上報名成功申請校內雙休班學習的學生,於下學期初到校財務部繳費,將收據和《七校聯合辦學輔修專業、第二專業學士學位、雙學位申請表》交開課學院登記,選課手續一經辦妥不得退卡。
3.學生可根據課表到教材科購買上課用教材,憑聽課卡到指定地點上課和考試。
武漢大學教務部
2008年12月2日
附件一:
「七校聯合辦學」2009年各校招生專業一覽表
學校名稱 開辦專業 輔修學分 學位學分 備注
中南財經法大學
(17) 經濟學 25 50 1、取得輔修雙學位證書必須獲得主修學位;
2、會計學專業報名時,主修專業已修課程成績平均分80分以上且不得有不及格課程。
財政學(稅收籌劃方向) 25 50
財政學(注冊稅務師方向) 25 50
金融學 25 50
投資學 25 50
法學(律師與法律實務方向) 25 50
法學(經濟法方向) 25 50
英語(商貿方向) 25 50
日語 25 50
新聞學 25 50
人力資源管理 25 50
國際經濟與貿易 25 50
市場營銷 25 50
工商管理 25 50
會計學 25 50
行政管理 25 50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25 50
武漢大學
(14) 法學 25 50 1、取得輔修雙學位證書必須獲得主修學位且英語六級425分(小語種學生英語四級425分,主修英語專業學生需要過專八);
2、法學每校限招30人,金融學每校限招70人;
3、生物科學不授輔修證,畢業論文在武大生科院完成,並繳納1000元的實驗材料費(交武大財務)。
經濟學 25 50
市場營銷 25 50
工商管理 25 50
國際經濟與貿易 25 50
工程管理 25 50
會計學 25 50
金融學 25 50
新聞學 25 50
廣告學 25 50
生物科學 / 5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25 50
葯學 25 50
包裝工程(動畫方向) 25 50
華中科技大學
(9) 法學(知識產權法方向) 25 50 1、取得輔修雙學位證書必須獲得主修學位且英語四級425分(主修英語專業學生需要過專四);
2、光電信息工程不滿30人不開班。
3、工商管理每校限招20人。
光電信息工程 25 5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25 50
日語 25 50
英語 25 50
德語 25 50
建築學 25 50
公共事業管理 25 50
工商管理 25 50
華中師范大學
(3) 心理學 25 50 取得輔修雙學位證書必須獲得主修學位且英語四級425分(英語專業學生需要過專四)
英語 25 50
教育學 25 50
武漢理工大學(8) 國際經濟與貿易 25 50 取得輔修雙學位證書必須獲得主修學位
工商管理 25 50
汽車服務工程 25 50
通信工程 25 50
車輛工程 25 50
材料科學與工程 25 50
土木工程 25 50
物流管理 25 50
中國地質大學(4) 寶石及材料工藝學 25 50 取得輔修雙學位證書必須獲得主修學位
珠寶首飾設計 25 50
地理信息系統 25 50
土木工程 25 50
華中農業大學
(2) 食品質量與安全 25 50 取得輔修雙學位證書必須獲得主修學位
園林 25 50
附件二:
七校聯合辦學
輔修專業、第二專業學士學位、雙學位申請表
主修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 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 業:__________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輔修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 輔修專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計劃完成哪種類型學習,請選擇其一:
輔修( )、 第二專業學士學位( ) 雙學位( )
姓名 性別 聯系電話 照
片
民族 政治
面貌 籍貫
何時受過何種獎勵或處分
院
系
意
見 第一學年GPA(由學院教學秘書填寫):
簽章 年 月 日
教
務
部
意
見 (此欄無須提前到教務部簽章,繳費同時交表確認即可)
簽章 年 月 日
說明:第二專業學士學位指同一學科門類不同專業(即主修土木工程,輔修通信工程同屬工學學科)
雙學位指不同的學科門類(即主修土木工程屬工學學科門類,輔修物理學屬理學學科門類)
④ 關於武漢大學修雙學位的問題
其實教務部網站上都有。鏈接http://jwb.whu.e.cn/regulation.aspx
給你復制了幾個有用的文件:
武漢大學本科生輔修專業的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05/11/10 16:51:00 | 所屬部門:學籍管理辦公室
第一條 主修專業課程成績優良且學有餘力的學生,可以輔修另一專業(跨學科專業),輔修時間從第二學年開始。
第二條 開辦輔修專業的學院(系)應充分考慮本單位教育資源及在校學生規模,並於每學年的第二學期第十五周公布開辦輔修的專業、招收名額、報名條件以及詳細的專業培養方案。
第三條 申請輔修第二專業的學生按以下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1.學生於期末前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武漢大學輔修專業(雙學位)申請表》,經所在院(系)審核批准後,交開辦輔修專業學院(系)審批;
2.開辦輔修專業學院(系)根據學生報名情況,可以通過考核辦法確定各專業的輔修學生名單並於開學初予以公布;
3.輔修學生應在開學前三周根據擬選課程學分到財務部門核算科交費,100元/學分,並將收據(一聯)和選課表交開辦輔修專業學院(系)教學秘書,由教學秘書上網添加學生名單;
4.輔修學生按照課表安排參加輔修課程的學習。
第四條 輔修學生自主設計學習方式,自主安排學習進度。既可以選擇隨輔修的專業班級上課,也可以參加單獨開設雙學位班的課程學習。
第五條 輔修學生的成績管理由開辦輔修專業學院(系)負責。
第六條 輔修課程考試違紀者除按學校規定處分外,取消輔修資格。
第七條 輔修課程不及格者須按學校規定繳納重新學習費。放棄輔修的學生,已繳納的選課費不退。
第八條 輔修另一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25學分及以上,獲得主修專業畢業證書,經輔修專業所在學院(系)審核,學校發給輔修證書。
第九條 輔修另一專業的學生符合《武漢大學雙學位授予暫行辦法》者,可授予學士學位(雙學位)。授予輔修專業學士學位(雙學位)由輔修專業所在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學校審批。
第十條 不符合雙學位授予條件但達到輔修專業學分要求者,頒發輔修證書;未達到輔修專業學分要求者,其輔修專業課程成績,按選修課成績記載。
第十一條 學院(系)應於學生畢業離校前審核輔修學生課程成績和學位授予資格,填寫《武漢大學授予普通本科生輔修證書、雙學位證書審批表》,提出是否發給輔修證書及授予雙學位的意見。
第十二條 輔修學生成績單由開辦輔修專業的學院(系)列印、簽章後,一份交給學生本人,一份密封後由學生送主修學院(系)歸學生檔案,一份送教務部。
第十三條 1-2門輔修課程未修完的學生,可於畢業後1年內返校修讀不合格的課程,成績合格並達到輔修條件者,補發輔修證書。
第十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2005年及以後學生,2005年以前入學的學生,其成績管理由學生所在學院(系)負責,參照本辦法進行管理。
武漢大學關於授予普通本科學生輔修證書、雙學位證書審批辦法
發布時間:2005/6/23 9:44:00 | 所屬部門:學籍管理辦公室
為了規范我校普通本科畢業生輔修證書、雙學證書審批過程的管理,我校決定從2005屆普通本科畢業生開始使用《武漢大學授予普通本科學生輔修證書、雙學位證書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並制定以下實施辦法:
1.開設輔修和雙學位專業的院系於六月中旬前將輔修和雙學位專業方案報送教務部學籍管理辦公室備案。
2.輔修和雙學位專業學生的資格申報和審查工作由開設輔修和雙學位專業的院系負責,與普通本科應屆畢業生畢業審查工作同時進行。
3.擬申請輔修證書、雙學位證書的學生(包括畢業後擬返校補休輔修和雙學位專業的學生)在畢業之前向開設輔修專業的院系提出申請,由院系組織填寫「審批表」(一式兩份),回收後按編號順序排放。
4.院系對學生授證基本條件進行審核,確定是否授予輔修證書和學位證書,院系及院系學位委員會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並簽章。
5.六月中旬,院系將已通過審查資格的審批表(一式兩份)報送教務部,教務部將依據審批情況頒發輔修證書和雙學位證書。
6.未通過審查資格的審批表一份報送教務部,一份留存院系。
7.七月初學生憑所需材料(另行通知)到教務部學籍管理辦公室領取輔修證書和雙學位證書。
8.未通過審查資格的學生畢業後若申請補授輔修證和雙學位證書,參照《武漢大學往屆畢業生申請補授輔修證和雙學位證書辦法》執行。
武漢大學雙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
武大教字[2006]48號
發布時間: 2006/3/30 16:11:00 訪問次數: 4665
第一條 為適應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培養跨學科復合型人才,規范管理學校雙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具有學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輔修了我校跨學科(或非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以下條件者,經學校審查通過,授予其輔修專業所屬學科(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學士學位:(一)完成了雙學士學位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以及其它實踐環節,成績合格;(二)獲得了主修專業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三)外語水平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⒈非外語專業學生國家大學英語六級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或獲得國家大學英語六級合格證書; 2.英語專業學生通過全國英語專業八級考試; 3.法語、德語、日語、俄語等專業學生以及高考外語考試科目不是英語的學生國家大學英語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或獲得國家大學英語四級合格證書;
第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雙學士學位:(一) 未獲得主修專業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的;(二) 雙學士學位(輔修)課程考試違反紀律的;(三)雙學士學位課程學分或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等實踐環節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四)外語水平未達到要求的;(五)經學校或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認為不能授予雙學士學位的。
第四條 畢業或結業時未授予雙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再補授。
第五條 申請武漢大學雙學士學位學生必須在所屬高等學校參加國家外語四、六級或全國英語專業八級考試,否則武漢大學不授予其雙學士學位。
第六條 雙學士學位授予程序: 1.個人申請; 2.雙學士學位專業所在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學生的課程成績、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及其它實踐教學環節、畢業鑒定等材料,提出擬授予雙學士學位學生名單; 3.教務部審核後,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對申請條件合格者授予雙學士學位並頒發證書。
第七條 本細則自2006屆畢業生開始施行,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授權教務部解釋,原《武漢大學雙學位授予暫行辦法》廢止。
所屬部門: 學籍管理辦公室
⑤ 武漢大學的雙學位是什麼意思啊
雙學位,廣義是指第二學士學位、與境外大學合作開展的"雙學位"項目、輔修專業學位(輔修二學位)。在我國通常語境中僅指輔修專業學位。輔修專業學位,是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的同時,跨學科門類學習另一專業的學位課程,達到全部要求後獲得教育部統一製作、授權頒發、學信網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學位證的同時,獲得高等院校頒發的另一學科的輔修專業證書(輔修學歷證書)和高等院校頒發的雙學士學位證書(輔修學位證書),未達到申請學士學位要求者可獲得輔修學歷(輔修證書、輔修結業證書)。雙學位(輔修專業學位)由學校自行制定批准;與之對比第二學士學位需要教育部備案。雙學位證書是在一個學位證上註上兩個學位名稱或頒發高等院校製作的"雙學位證書";而第二學士學位是另外頒發教育部統一製作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及學位證是教育部授權頒發,與普通本科生畢業證學位證相同,學歷和學位分別可以在教育部學信網及教育部學位網(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備案查詢,受國家公務員考試等承認)。
雙學位,通常指雙學士學位。其中第二學士學位指在獲得第一學士學位的基礎上,全日制脫產再主修另一學科門類本科專業兩年,達到某高校學位授予規定條件後,被授予第二學士學位。與第二學士學位不同,輔修專業學位是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的同時跨學科門類學習輔修另一專業的學位課程,達到規定要求後同時獲得另一學科的輔修學士學位,未達到申請學士學位要求者可視相應條件獲得輔修結業證書。
在我國通常將輔修專業學位稱為雙學位,亦有高等院校為輔修學生頒發了"雙學士學位證書",但這其實並不規范。在教育部網站的政策咨詢中,教育部分別於2007年、2008年公開答復公眾留言稱:"國家目前沒有實行所謂的'雙學位'制度"、"我們國家尚沒有適用於'雙學位'的相應政策"。在教育部的公開文件中,提到"雙學位"一詞往往都是指與國外大學聯合辦學的雙學位。(教育部《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中指出:"推動中外合作辦學,支持與境外高水平大學合作開展"雙學位"、"聯合學位"項目。")但在實際操作中,"輔修專業學位"往往都被國內各高校稱之為"雙學位"。如福建《海峽都市報》的《"雙學位證"變"輔修證" 校方稱執行教育部文件》這篇報道就指出:"其實,根據省教育廳網公布的相關文件,我省高校很多本科生,在大學期間修讀的"雙學位",嚴格來說,應稱為輔修專業學位。由於此前操作不規范,不少高校的輔修學位證書,是以"雙學士學位證書"等的名目出現。"實際上,教育部僅對輔修專業的學歷進行了規范,輔修學歷證書可以與大學本科畢業證配合作為學歷證明,但為了維護我國的國家學位制度,並沒有在規範文件中承認高校授予的輔修專業學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規范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學廳函[2014]14號)》指出:"高等學校只能為取得本校學籍的學生頒發並注冊一份學歷證書。確有學習餘力的學生,在校期間修讀同層次其他專業課程並達到專業要求的,學校可為其頒發輔修專業證書。輔修專業證書與學歷證書配合使用,一般不單獨作為學歷證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