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轉專業時間
1. 鄭州大學如何換專業
學生申請從錄取專業轉出,應符合兩種情形之一:
(一)一般情形即學生在第一學期學習成績專業排名在學校規定比例范圍內;
(二)其他情形即學生在申請轉入專業前已有確定學術成果可證明其在該專業有專長者,或者入學後因有某種疾病或能力缺陷,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及學校審核判定,確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它專業學習者。
根據《鄭州大學普通本科生轉專業學習暫行管理辦法》,轉專業方法如下:
1、符合轉專業條件並決定提出申請的學生,須於第二學期開學後1周內登陸「鄭州大學轉專業學習報名系統」,提交轉專業申請。轉專業報名截止後,學校即對學生申請資格進行審核。
2、 凡經學校審核,申請轉入人數達專業接收計劃150% 以上者,學校將根據專業特點組織筆試並按不超過專業接收計劃人數的150% 進行篩選;申請轉入人數不超過專業接收計劃150% 的,由院(系)直接進行錄取考核。
3、各院(系)必須成立考核錄取工作小組,在開學第3周第3個工作日前完成對通過學校篩選或審核的學生的進一步考核考核工作。考核錄取方式一般應依據學生在校學習成績結合 「面試」「筆試」或者「面試 +筆試」進行考核錄取,但凡是已經過學校筆試篩選的不得再行組織課程考試。
4、考核工作結束後,各院(系)須及時上報擬錄取學生名單。擬錄取學生人數一律不得超過已公布的接收計劃人數。經教務處對院(系)上報名單進行再審核,報經主管校長審批後予以公示,公示期1周。
(1)鄭州大學轉專業時間擴展閱讀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一)特長、單招、自主、保送、定向、委培等招生類別的學生不能調整專業;
(二)藝術、體育類專業學生不能調整到普通類專業;
(三)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學生不能調整到普通類專業;
(四)聯合辦學類學生不能調整到校本部學習;
(五)不能從高招錄取時的低批次轉入高批次;
(六)已有轉專業經歷者(含提出申請後未獲批准者);
(七)在校學習已滿兩年;
(八)曾受學校紀律處分;
(九)其它無正當理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