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大學轉專業截止
① 揚州大學怎麼轉專業
揚州大學的轉專業政策規定了明確的條件和流程,旨在確保教育資源的合理分配。首先,每個專業的轉出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專業總人數的40%,但每個轉出專業至少需保留20人。當申請人數超過40%時,各學院需制定客觀、科學、合理的方法排序,並經教務處同意後執行。各專業接受轉入學生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專業一年級總人數的30%,且對就業率低和教學資源不足的專業將從嚴控制轉入人數。體育、藝術類的學生只能在本大類內轉出或轉入,其他專業的學生可在全校范圍內申請轉專業。對口單招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出。單獨代碼招生專業的學生只能在單獨招生代碼專業范圍內申請轉專業。
具體的步驟如下:每年的第11周,各學院需成立轉專業工作小組,將本院各專業可接收轉專業人數、考核要求及考核辦法報教務處教務管理科,材料需經分管教學院長審核簽字。第12周,符合資格的學生可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並填寫《揚州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每人僅能填報一個專業。學生所在學院需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初審或考核,於第13周周三下班前統一填報《申請轉專業學生匯總表》,經分管教學院長審批後報教務處。第13周,教務處將復審申請轉專業學生的資格,並按轉入專業匯總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於當周周末前反饋給接受學院,並在學校網頁公布准予參加轉專業考核的學生名單,由轉入學院組織考核。
第14周,完成考核工作。筆試命題與考核由各學院或教務處組織,考試、閱卷及成績登錄由學院或教務處專人負責;面試則由學院分管教學和學生工作的負責人、至少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業教師、紀檢員等組成的考核組組織實施。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根據考核結果(學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與各專業接受計劃,確定擬轉入名單,並於第15周周三下班前上報教務處。第15周,教務處審核確定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報校主管領導審定,將審定結果在學校網頁上公示。在公示期內,如學生放棄轉專業資格,須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說明放棄理由,家長簽字認可,並經接收學院分管教學院長簽字同意後方可放棄。公示期後,除非出現其他情況,轉出學生一律不得再轉回原專業。
第16周正式公布轉專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