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評選
A. 教授級高工的評選資格是怎樣的
評審標准:
高級工程師(教授級)須精通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把握本專業國內最新技術的發展趨勢,熟悉相關專業國內外的科技發展動態。
根據國家和本省科技發展的需要,確定本專業的研究方向,提出具有重大技術價值(或學術意義)或開創性的研究問題,承擔完成國家或省(部)級重大工程技術或研究項目,解決關鍵性的技術問題或重大疑難問題,取得突破性進展或重大的科技成果,或進行科技成果的開發、推廣,取得顯著的效益,發表了高水平的論著。
學術造詣深,有較高的知名度,是本專業的學術技術帶頭人,有指導本專業高級技術人員工作的能力;熟練運用一門外語獲取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學術作風正派。
(1)教授評選擴展閱讀:
高級工程師分為兩級三類: 高級工程師(副高)、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正高)、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正高)。 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對應於教育類教授。 高級工程師(Senior Engineer)相當於副教授級別,教授級高級工程師(professorate senior engineer)相當於大學的正教授級別。
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屬於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獲得相關任職資格人員需個人申報,同時通過國家有關部門的評審委員會評審。
一般情況下,教授級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需符合兩個基本條件:申報條件和評審條件。
(1)申報條件:
1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 .任現職以來年度及任期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3 .外語水平符合國家和省外語考試有關政策規定。
4 .理工類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並擔任高級工程師職務滿五年以上。
5 .身體健康,能夠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2)評審條件:
1.專業理論知識條件
2.工作能力與經歷條件
3.業績成果條件
4.論(譯)著、論文條件
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的需符合破格條件。
獲得高級工程師資格需要以下幾個條件:
本科畢業及以上,獲得工程師資格5年以上,可以申報高級工程師。
博士畢業,獲得工程師資格2年以上。可以申報高級工程師。
通過職稱計算機能力考試獲得相應證書(獲得計算機水平資格考試程序員級別及以上級別可以免考,對應與相關省級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的省份已不作硬性規定)
通過職稱外語考試獲得相應證書(一般需要通過A級考試,按各省規定不同,有的省份只要求B級,有的省份已不作硬性規定)
准備材料和論文報評委會審批 (或參加相應資格的專業技術資格高級資格考試)。
獲得高級資格後企業發高級工程師聘書。
通過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考試並獲得相應級別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從獲得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取得高級資格,可聘任高級工程師職務 。
B. 高校講師評副教授的條件
副教授的評來選主要有源以下三項條件:
1、任講師 5 年以上或獲博士學位後已任講師 2 年以上,且具有本門學科系統、堅實的理論基礎和較豐富的實踐經驗。
2、熟練掌握一門外語,教學成績顯著。
3、曾發表、出版一定水平的論文、專著或教科書,或在教學、科學技術工作方面有其他較大貢獻。
(2)教授評選擴展閱讀:
副教授的崗位職責
1、擔任一門主幹基礎課或者二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工作(其中一門應為基礎課,包括專業基礎課或技術基礎課),組織課堂討論,指導實習、社會調查,指導畢業論文、畢業設計。
2、掌握本學科範圍的學術發展動態,參加學術活動並提出學術報告,每學年必須公開面向全院學生做一次學術報告,發表高質量的學術論文。根據需要,擔任科學研究課題負責人,負責或參加審閱學術論文。
3、主持或參加編寫、審議新教材和教學參考書,主持或參加教學法研究,每年發表教學法研究文章至少1篇,或取得其他教學成果。
4、參加實驗室建設、設計,革新實驗手段或充實新的實驗內容。
5、根據需要,指導碩士研究生,指導新來教師及進修教師,關心和參與學科梯隊建設。
C. 教授是怎麼評的
大學里評選教師的條件:獲得副教授職稱六年以上,獲得副高職稱以來至少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重要學術論文一篇以上(第一作者),有一部以上學術專著(第一作者),是某一學科帶頭人或某個項目的主要研究人員,可以申報教授。
1、具有本學科廣博、堅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基礎,具有較高的理論研究水平,
2、能及時掌握國內外本學科及相關學科發展前沿的動態
3、具有穩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統的研究成果
4、具有深厚的學術造詣,具有提出本專業新的研究方向和開拓新的研究領域的能力。
5、具有較強的教學能力,教學業績突出,教書育人
6、具有外語和計算機信息技術應用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資料拓展:
教育部等5部委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首次明確試點高校人員總量實行動態調整,鼓勵高校推進內設機構取消行政級別的試點,管理人員實行職員制。同時還提出將職稱評審權下放到高校,標志著徹底取消行政部門對高校教授和副教授職稱評審權的審批管理方式。
在完善高校學科專業設置機制上,《意見》明確對承擔國家重大科研任務、符合學位授予標準的高校,新增碩士博士學位授權可不再要求培養年限。落實和擴大高校專業設置自主權,《意見》指出除國家控制布點的專業外,高校自主設置《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內的專業,報教育部備案;自主設置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支持高校對接產業行業需求,經學科和產業行業專家充分論證後,按照專業管理規定設置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新專業。
《意見》提出積極探索實行高校人員總量管理,為改革現行編制管理方式提供了政策依據和改革通道。《意見》明確,試點高校人員總量實行動態調整。納入總量管理的人員享有相應待遇和保障。高校自主設置內設機構,鼓勵高校推進內設機構取消行政級別的試點,管理人員實行職員制。
此外,《意見》進一步改進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機制,明確將職稱評審權下放到高校,標志著徹底取消行政部門對高校教授和副教授職稱評審權的審批管理方式。同時,改進教師職稱評審方法。高校要將師德表現作為評聘的首要條件,提高教學業績在評聘中的比重。
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教師,按照不同學科領域建立分類評價標准。完善同行專家評價機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實際貢獻為主要內容的評價方式。
資料來源:新華社:五部門發文明確高校教授職稱評審權將回歸學校
D. 教授級高工的評選資格是怎樣的
評審條件
(一)政治條件
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積極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
(二)評審條件
1、具有系統、堅實的本專業理論知識,全面了解、掌握本專業國內外最新技術現狀、最新科技信息和發展趨勢。任現職期間發表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或正式出版本專業專著或譯著,專業水平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或填補國內空白者。
2、工作業績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組織和解決過省以上重點工程項目、重點攻關項目、重大技改項目、重大新產品開發項目以及重大引進項目的關鍵性問題,已被相應主管部門認可,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者。
(2)在本專業研究或開發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獲得國家三等獎(指國家四大獎)以上或省部科技成果、科技推廣、科技進步、星火獎等一等獎以上主要貢獻者,或有創造性技術專著、論文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填補國內空白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者。
(3)主持和組織過重要技術經濟活動,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或在技術改造、計量、標准、科技情報工作中推廣、應用先進技術成果,其綜合經濟技術指標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平。在科技管理中具有獨到見解或論述,經實踐獲得顯著成效者。
3、在工作中指導過或能指導本專業其他高級工程師的工作,或已培養、指導過研究生者。
4、學術論文要求:在科研設計院所、企業技術設計研究部門工作的申報對象,必須有至少1篇作為第一作者在全國性刊物上發表的專業學術論文(或作為第一作者的著作);在企業生產一線的申報對象,必須有至少1篇作為第一作者在省級及以上刊物上發表(或在省級及以上學術會議上交流並收入論文集)的學術論文,或至少1篇高新技術項目、重大技術創新項目、重點技術改造項目、重點建設項目、重大工藝突破的專題研究報告。
(三)資歷要求
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後擔任高級工程師職務5年(含)以上。
(四)考核要求
高級工程師任期(至少近三年)業績考核合格(含)以上。
(五)破格晉升條件
為培養選拔中青年技術骨乾和學科帶頭人,對符合其他評審申報條件,並在工作業績方面表現突出,年齡在40周歲以下,實際擔任高級工程師職務不滿5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允許提前一年推薦評審;若工作業績特別突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允許不受學歷、資歷限制:
1、在本專業研究或開發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獲得省部科技成果一等獎或國家三等以上獎(指國家四大獎)的主要技術貢獻者。
2、組織實施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化、重大技術創新項目,並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主要技術貢獻者。
3、組織實施對我省工業經濟發展、企業技術進步有重大影響的國家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主要技術貢獻者。
4、組織實施對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主要技術貢獻者。
(六)外語要求
1、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統一參加A級考試,申報副高級(含不分正、副高級別的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參加B級考試,對達到全國通用標准分數線的,在申報對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時有效;對達到省定標准分數線的,在兩年內申報對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時有效。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在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可免於參加相應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
(一)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榮獲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省部級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
(二)年滿50周歲。
(三)曾在國外留學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國內獲得博士學位。
(四)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的。
(五)取得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三級以上合格證書的。
(六)正式出版過譯著,譯文5萬漢字以上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譯文包括漢譯外和外譯漢)。
(七)通過WSK、GRE、GMT、托福等考試,以及中央有關部委組織的出國留學人員外語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准;或經組織批准,在國外連續進修1年以上。
(八)通過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協會組織的全國工商企業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中級者,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通過BFT考試高級者,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九)轉評、兼評專業技術資格。
(十)經組織選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邊期間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
(十一)機關工作人員調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首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
(十二)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3、長期在野外從事林業、水利、采礦、測繪、勘探、鐵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築施工等專業技術工作,年齡在40周歲以上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時,職稱外語成績不作為必備條件,作為專家評審的參考依據。
4、在2004年底前取得國家職稱外語等級考試A級合格證書,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不參加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在2004年底前取得國家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合格證書,申報中級和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不參加職稱外語等級考試。
(七)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根據浙人專〔2006〕58號文件等有關規定)
1、年齡在50周歲以下,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資格的人員,須獲得4個科目(模塊)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合格證書。2006年底前取得的《山東省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證書(Windows2000/xp & office)》,在2007年底前仍可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資格和聘任職務的依據。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於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一)博士學位獲得者;
(二)留學回國人員;
(三)轉評專業技術資格的;
(四)國家承認的計算機類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人員,不包括其它專業設有計算機課程的畢業人員;
(五)獲得全國計算機軟體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
(六)在計算機應用方面取得成績,並獲設區市級科技進步二等獎、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的人員。
(七)經組織選派在援外、援藏、支邊期間申報專業技術資格。
(八)機關工作人員調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首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
(九)鄉鎮基層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E. 評選為教授有哪些條件
大學里評選教師的條件:獲得副教授職稱六年以上,獲得副高職稱以來至少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重要學術論文一篇以上(第一作者),有一部以上學術專著(第一作者),是某一學科帶頭人或某個項目的主要研究人員,可以申報教授。
1、具有本學科廣博、堅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基礎,具有較高的理論研究水平,
2、能及時掌握國內外本學科及相關學科發展前沿的動態
3、具有穩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統的研究成果
4、具有深厚的學術造詣,具有提出本專業新的研究方向和開拓新的研究領域的能力。
5、具有較強的教學能力,教學業績突出,教書育人
6、具有外語和計算機信息技術應用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F. 副教授的評選條件
中國 1986 年規定,除思想政治、健康狀況等高等學校教師應達到的共同要求外專,主要任職條件:屬任講師 5 年以上或獲博士學位後已任講師 2 年以上,且具有本門學科系統、堅實的理論基礎和較豐富的實踐經驗,熟練掌握一門外語;教學成績顯著;曾發表、出版一定水平的論文、專著或教科書,或在教學、科學技術工作方面有其他較大貢獻。
拓展資料:
崗位職責
高校為創建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學需要一流的師資隊伍,高水平的師資後備力量是一流師資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速培養造就一批博士後研究人員成為我校師資隊伍的有生力量,學校設立的崗位。特任副教授對外可稱為副教授,並可以此身份申報國家、中國科學院及省部級科研項目,參加各類學術交流活動。
副教授-網路
G. 副教授的評選標準是什麼
評定標准:高等學校副教授須有本學科系統的理論知識、扎實的專業基礎和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及時掌握本學科國內外的學術發展動態;參加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能提出有較大意義或學術價值的科研課題,並取得有較大社會和經濟效益的研究成果,公開發表、出版有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著作、藝術作品、教材和教學參考書,具有擔任科研課題組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的能力;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效果好,在教育教學改革、教學研究或實驗室建設方面起骨幹作用,成績顯著,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師的能力,能擔任教學、科研等方面的組織管理工作;較熟練地運用一門外國語獲取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資格評審條件適用於本科高等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及相關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等學校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
第二條 思想政治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守《廣西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試行)》的規定。
任現職以來,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在規定的資歷年限內延遲申報:
一、違反黨紀、政紀,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申報;受記過處分者,延遲2年申報;受記大過處分者,延遲3年申報;受降級處分者,延遲5年申報。
二、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3年申報。
三、近5年內,年度考核有不稱職者,延遲1年申報。
第三條 學歷(學位)、資歷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得博士學位,經考核符合副高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可以不受資歷限制,直接申報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
(二)獲得碩士學位,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4年以上。
(三)獲雙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1966年以前入學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5年以上。
(四)大學普通班畢業生或1977年以後入學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經過1年以上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碩士研究生主要課程進修班(包括助教進修班、骨幹教師進修班、訪問學者等)學習,取得4至6門碩士研究生課程考試合格成績並獲得結業證書,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5年以上。
(五)國家機關分流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尚無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按以下學歷、資歷要求申報:
獲得博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獲得研究生班畢業或雙學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9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1年以上。
二、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的教師,申報評審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須具有碩士以上學位。
第四條 外語條件
一、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A級)成績合格。從事外語教學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第二外語(B級)成績合格。
二、免試條件按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
一、196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須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三個模塊)成績合格。
二、免試條件按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繼續教育條件
任現職以來,按照上級行政部門和學校的要求,根據本專業教學科研工作的實際需要,參加以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要求,並提交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第七條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任現職以來,具備以下條件:
一、系統講授2門以上課程,其中1門為基礎課,並按教學計劃的要求組織課堂討論、社會調查,指導實習和畢業論文、設計。
二、在任現職期間有1年以上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經歷(包括專兼職團干、專兼職學生輔導員、班主任等)或1年以上下鄉支教、掛職鍛煉的工作經歷。
三、指導青年教師、進修教師學習1年以上,或協助教授指導過研究生。
四、作為主要完成人,參加過自治區級以上的科研項目全過程研究開發工作,並取得一定成果,或在本學科領域開展科研工作,發表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著作)或藝術作品。
第八條 業績成果條件
任現職以來,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綜合考核成績為B級(良好)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教學研究上有較深的造詣,參與自治區級以上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研究,並在公開發行的刊物發表1篇以上教學研究論文。
二、獲自治區級科技進步獎、發明獎、星火獎、社會科學獎或其他自治區級專業獎三等獎以上1項。
三、獲自治區級優秀教學成果三等獎以上1項。
四、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自治區級以上的科研項目1項,並取得顯著成果。
五、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科研成果、開發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或處理重大、關鍵性技術問題,通過自治區級以上成果鑒定,並已推廣應用,獲得較大的社會、經濟效益。
六、藝術類專業人員的作品入選自治區級以上專業部門組織的藝術性活動並獲得獎勵,或參與組織自治區級以上大型項目設計,或指導學生在自治區級以上專業(專項)比賽中獲三等獎以上。
七、體育專業人員參與組織過自治區級以上大型項目設計,或指導學生在自治區級以上專業(專項)比賽中獲前3名。
八、專職學生輔導員在學生工作第一線工作或近5年內有4年以上在學生工作第一線的工作經歷。參與組織過自治區級以上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型活動,並取得較好成績,或所帶班級、團支部獲得自治區級以上先進班集體、優秀團支部榮譽稱號,或本人獲得自治區級以上先進個人稱號;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完成自治區級以上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項目,並在公開發行的刊物發表1篇以上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論文。
第九條 論文、著作條件
任現職以來,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年均授課240以上計劃學時者,論文、著作:理工類3篇(部),文科類4篇(部)。
二、年均授課180—239計劃學時者,論文、著作:理工類4篇(部),文科類5篇(部)。
三、年均授課120—179計劃學時者,論文、著作:理工類5篇(部),文科類6篇(部)。
四、年均授課60—119計劃學時者,論文、著作:理工類6篇(部),文科類7篇(部)。
五、藝術類的專業人員提交較高水平的藝術作品3件(公開發表,或參加省級以上展覽會、音樂會),且公開發表(出版)學術論文(著作)2篇(部)以上。
六、體育類專業技術人員發表學術論文(著作)3篇(部)以上。
七、專職學生輔導員發表學術論文(著作)3篇(部)以上。
第十條 破格條件
不具備規定的學歷(學位)條件,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5年以上;或具備規定的學歷(學位)條件,不具備規定的資歷條件,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3年以上,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優秀1次以上,並符合下列要求之一,可破格申報:
一、具備下列條件中1項以上:
(一)在教學、科研、科技開發、成果推廣、產業經營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獲國家級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社會科學獎、發明獎、星火獎或其他國家級專業獎。
(二)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或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以上(排前3名)。
(三)獲自治區級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社會科學獎二等獎或其他自治區專業獎二等獎以上。
(四)從國外學成歸國,在所學的領域中有較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已被確認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主要完成人,2位同行教授書面鑒定),回國後繼續該領域研究,並有較大進展者。
二、具備下列條件中2項以上:
(一)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獎三等獎以上(主要完成人),或獲自治區級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社會科學獎或其他自治區級專業獎項三等獎以上(主要完成人)。
(二)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自治區級以上科研項目(課題)2項以上,並取得顯著成果。
(三)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出版)高水平的學術論文(著作):在第九條要求的基礎上,理工類增加2篇(部)、文科類增加3篇(部)、體育類增加1篇(部),藝術類增加在全國藝術性活動獲三等獎以上的藝術作品1件(獨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四)作為主要指導教師指導的學生在自治區專業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或前3名。
(五)在科技開發、成果轉化、產業經營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直接解決生產建設中重大的技術問題,並取得明顯的社會經濟效益,獲得直接經濟效益為年純利潤30萬元以上。
(六)獲全國優秀教師或自治區級以上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
第十一條 附則
一、凡符合上述評審條件,提交規定的申報材料者,可申報高等學校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並按規定的程序送評,否則,各級人事(職改)部門不予受理,評委會不予評審。
二、本條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條件不一致的,以本條件為准。
三、本條件由自治區職改辦、自治區教育廳職改辦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四、本資格評審條件的特定解釋:
(一)本資格評審條件中所規定的思想政治條件和學歷(學位)資歷、外語、計算機、繼續教育、工作經歷、業績成果、論文(著作)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二)本資格評審條件中所規定的「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
(三)本資格評審條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級。
(四)在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業績成果方面,以科研方面要求為主、年均授課不足60計劃學時者,應申報研究系列專業技術資格。
(五)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師,其教學工作量可適當減免,以年均授課時數150學時為標准,擔任校級領導的不能少於1/3,擔任中層領導的不能少於1/2。論文著作要求按150學時套入第九條(一)至(四)項對應的論文著作數。
(六)論文、著作的要求:
「著作」是指公開出版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著、譯著或教材(第一作者或主編,或本人撰寫:理工科類8萬字以上,文科類10萬字以上);「論文」是指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出版物)上發表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術論文(獨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應有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權威刊物上發表。
(七)本規定中所指的核心期刊指《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總覽》(北京大學圖書館編寫,北京大學出版)和《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核心庫》中的核心期刊。
H. 評定教授的條件
1、副教授任職達5年以上;
2、該期間內,要有
(1)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的論文2-3篇以上,
(2)省部級以上的科研項目和成果,
(3)主編或參編的國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論著,
(4)帶碩士生一屆以上,
(5)外語考試合格,
(6)專業的特殊要求。
教授為大學教師職稱的最高級別。中文的教授兩字則源於『傳教授業』的字義,是中國古代就已使用的學官名稱,在中國漢代、唐代的大學中都設此職位。與英文沒有關聯。日語中則與中文同用「教授」來稱呼大學中的老師。
(8)教授評選擴展閱讀:
教師職稱的評審標准
思想品德標准
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知識水平標准
系統掌握教育教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准確把握現代教育教學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學科課程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國內外本學科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最新動態和最前沿的學術成果,善於吸收最新教育教學研究成果並應用於教育教學實踐。
專業能力標准
具有很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有創新性的改革;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學科研能力,在本學科領域起到帶頭示範作用;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具有很強的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教學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業績成果標准
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勝任中學各年級循環教學,教學業績顯著,教育藝術精湛,形成富有個性的教育教學風格;積極發揮推動本地區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作用,在本地區教師隊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並承擔完成本專業高層次的科研項目;
德育工作有明顯成效,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綜合素質發展等方面起到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學生中有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導青年教師、培養骨幹教師、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工作有較明顯的成績;公開發表或出版本專業的論文、論著,並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應用價值。
I. 評選為教授有哪些條件
評教授職稱要具備以下條價1、副教授任職達5年以上;
2、該期間內,要有:內
(1)在國家級容刊物上發表的論文2-3篇以上,
(2)省部級以上的科研項目和成果,
(3)主編或參編的國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論著,
(4)帶碩士生一屆以上,
(5)外語考試合格,
(6)專業的特殊要求。
3、教學學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