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授個稅
❶ 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這是大學老師算的,我看不懂,求指教!!!
誰也看不懂,抄這個個稅襲表,既不是按照9月份之後的規定,也不是9月份之前按2000扣除數計算的;
如果是按9月份之前的稅率和2000元扣除數計算的,那就是算錯了。
如果是9月份之後的,你按這個公式計算:
個稅=ROUND(MAX((A1-3500)*0.05*{0.6,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0),2)
3700元繳稅145元。
如果是9月份之前的,你按這個公式計算:
個稅=ROUND(MAX((A1-2000)*0.05*{1,2,3,4,5,6,7,8,9}-25*{0,1,5,15,55,135,255,415,615},0),2)
3700元繳稅6元
(A1是指的稅前工資,在你的表裡就是小計這一列)
❷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某大學教授在2007年6月份的下列哪些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都需要交納。
A.工資5000元
工資超過1600元(2008年3月以後抵扣2000元)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專
(5000-1600)*15%-125=385
B.在外兼課取得屬報酬6000元
按照勞務收入繳納
6000*(1-20%)*20%=960
C.出版教材一部,獲稿酬1.2萬元
按照稿酬所得繳納
1.2萬*(1-20%)*(1-30%)*20%=1344元
D.被評為優秀教師,獲獎金5000元
如果是省級以上的,省批准了可以免稅.其他不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交稅
應合並6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一起計稅
(5000+5000-2000)*20%-375=1225元
6月合計交個稅=960+1344+1225=3529
❸ 計算題:某大學教授在一次演講時,獲得一次性演講費3000元,該教授應交個人所得稅多少
該教授應交個人所得稅
=(3000-800)*20%
=440(元)
❹ 教師的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分析如下
計算方法
1、如題,工資才2097:
(1)個稅法修改前:未超過免徵額3500,不用交稅,所以個人所得稅為0。
(2)個稅法修改後:未超過免徵稅額5000,不用繳稅,所以個人所得稅為0。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准
2、是在扣除醫療、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之後才繳納個人所得稅。
3、全國執行統一的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的計算方法是全國一致的。
拓展資料
計算方法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准
(參考資料:網路:個人所得稅)
❺ 年薪34萬元的大學老師,稅後實際能得多少錢
個稅就兩三萬吧。
❻ 講座費的個稅如何計算
首先應該確定講座費以屬於稅法列舉11項所得中的哪一項。《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中規定: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講座費也既講學,所以界定為勞務報酬所得。
其次應該懂得勞務報酬項目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應該對「每次收入」作出界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勞務報酬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第四要知道適用稅率。稅法第三條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徵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個人所得稅稅法條例》第十一條稅法第三條第四項所說的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個人一次取得勞務報酬,其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
對前款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了解了上述四個要素以後,就可以對講座費收入正確計算應交個人所得稅了。
假設:某教授受某大學邀請,進行了一次講座,取得收入3500元。應交個人所得稅為:
(3500-800)×20%=540元。
如果該教授在同一個月內,為該大學講課三次,每3500元,合計為10500元。按照「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10500-(10500×20%)】×20%=1680元。
❼ 鍾教授需繳個人所得稅多少元
鍾教授需繳個稅280元,實際得到的稿費是扣除個稅後的金額2520
❽ 為什麼教授津貼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中的所得「職工薪酬」包括單位發放的任何工資、獎金、津貼及可以折回算成現金的實物、有答價證券、各類福利費,除免徵個稅的困難補助金。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明確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一般生活困難的補助免徵個人所得稅;發放給職工的供暖費補貼、防寒費、防暑費,實物如中秋節的月餅、端午節的粽子等非貨幣性集體福利應該按市場價、購買價或者其他價格摺合成等額的貨幣額,餐費,節日補助、已實現貨幣化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並計征個人所得稅。
❾ 長聘教授年薪50萬稅後多少
如果不考慮其三險一金的扣減,
以及專項扣除的項目,
年薪50萬元,並且無其他收入內,
年度累計繳個稅約容7.9萬元。其中:
稅率30%,速算扣除數52920元,
應繳個稅=(500000-60000)*30%-52920=79080元。
稅後工資=500000-78080
=420920元。
僅供參考。
❿ 大學教授工資由學校扣繳,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大學教授工資的個人所得稅,由學校代扣代繳,不需要自己計算並申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