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辭職
㈠ 上海交大鄭成良教授辭職了嗎
建議你咨詢學校的招生就業處、教務處,而且教授辭職,一般都在學校官方網站上公布的。
㈡ 高校副教授離職被索賠多少違約金
9月12日,南昌某高校副教授王守正(化名)告訴澎湃新聞,2019年9月,他為了照顧年邁的父母,申請調到離家較近的單位工作,被校方索賠違約金18.2596萬元人民幣,校方稱其因評定副教授職稱未滿五年服務期需要交納「違約金」。但王守正說,自己是在2015年12月評副教授的,期間並未跟學校簽署任何關於服務期的協議。
對此,南昌某高校在仲裁裁決書中辯稱:2018年,學校修訂後的公示文件規定「在學校工作期間評定了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服務期為5年」以及「同一人員應完成的各類服務期累計合並計算」。
(2)教授辭職擴展閱讀:
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認為:
南昌某高校作為教育單位,為管理學校師資、留住人才,在保障晉升人員享受應得的工資薪酬待遇情況下,通過頒行全校通行制度來確定服務期限,是正常行使學校管理權的行為,並不違法且合理正當。
王守正作為學校教職人員,在2018年5月學校發布規定後,即應當知曉學校關於服務期上述規定;特別是其在2019年9月申請離職後,又手寫註明「本人承諾按服務期協議執行」,並於2019年12月主動向南昌某高校繳納違約金,上述行為表明王守正充分知悉服務期條款,並自願按照南昌某高校的規章制度交納違約金,順利辦理了離職手續。
現王守正仍主張按入職時的《引進高學歷人才協議書》約定,計算服務期,並主張南昌某高校退還違約金,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8月10日,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的規定,駁回原告王守正的全部訴訟請求。
9月14日,王守正告訴澎湃新聞,他已於9月1日上訴至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目前等待進一步審理。
㈢ 高校副教授離職為何會被索賠違約金
2019年9月,南昌某高校副教授王守正(化名)為了照顧年邁的父母,申請調到離家較近的單位工作,被校方索賠違約金18.2596萬元人民幣,校方稱其因評定副教授職稱未滿五年服務期需要交納「違約金」。
王守正說,自己是在2015年12月評副教授的,期間並未跟學校簽署任何關於服務期的協議。對此,南昌某高校在仲裁裁決書中辯稱:2018年,學校修訂後的公示文件規定「在學校工作期間評定了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服務期為5年」以及「同一人員應完成的各類服務期累計合並計算」。學校早前出台的文件也對上述內容作出規定。
(3)教授辭職擴展閱讀
律師持不同看法:
上海市聯合律師事務所朱利霞律師認為,本案中,案涉某高校屬於事業單位,如果其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勞動者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條及《勞動合同法》第2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是可以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上述關於服務期及違約金的約定,如果以『全校通行制度』的形式來確定,需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等民主程序通過並公告或公示,且不能與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人事政策相抵觸。」朱利霞說道。
而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王莉律師則持不同觀點。她認為,南昌某高校出台的《暫行規定》第七條第(三)項規定:在學校工作期間評定了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服務期為5年。
校方據此稱因評定副教授職稱未滿五年服務期需要交納「違約金」,評定副教授職稱既不屬於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又不是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不應約定違約金。因此該規定不具有合法性。
㈣ 北大網紅教授離職是怎麼回事
「網紅教授薛兆豐將從北大國發院離職,曾在網路平台賣課賺2000萬」引起關注。一位接近北大國發院的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薛兆豐近日向北大國發院提交了辭職報告,並且獲得了北大國發院的批准。
對於引發熱議的「教授」身份,該人士表示,北大教授有屬於事業編制的教授,也有院聘教授等。「薛兆豐不是正式的事業編制教授,是院聘教授。」
記者在北京大學人事部官網上查詢發現,北大對兼職教授做出明確規定:兼職教授,是指我校聘請的擔任有關學科教學、科研任務的校外中國學者和專家(包括管理專家)。被聘請人應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深厚的專業功底,在本人所從事的學科領域或職業領域中取得優異成就或突出業績,對北大相關學科的發展作出或可以作出重要貢獻,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聲譽,一般應具有教授職務。
規定指出,「審批兼職教授的權力在學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先行許諾,造成既成事實,或以院(系、所、中心)名義授予該職務稱號。不合此規定者,學校不予承認。」
㈤ 山西教授辭職被學校索賠42萬,這合理么
曾經有這樣的一則新聞,說的是有一教授主動離職了,但是學校卻要求教授賠償42萬,這在網路上掀起了軒然大波。有人支持教授,覺得學校的做法太過分,離職應該好來好往,不要把關系搞得那麼僵;但是有的人就覺得學校的做法沒錯,這42萬教授是理應賠償的。
綜合報道上邊的一些細節,本人認為事件的主要責任在於教授,但是學校的做法可以進一步改進。
㈥ 心術中王教授辭職是哪一集
第31集
經過搶救賴月金還是停止了呼吸,美小護落下了傷心的淚水,大家失望的走出搶救室。賴爸爸撫摸著賴月金躺過的床,眼裡滿含著悲戚。霍思邈找賴爸爸談話,請求賴爸爸同意對賴月金的屍體進行解剖,研究賴月金的死因和病症,賴爸爸十分難過可是依然同意解剖。霍思邈答應賴月金的喪葬費由醫院來承擔,賴爸爸卻不醫院負責。大家被賴爸爸的淳樸感動。科里開會討論賴月金的死因,解剖結果證明賴月金的家族心血管和腦血管都是畸形,這就是他們家族總有人死亡的原因。霍思邈總結出今後手術之前要對患者全身檢查,以免身體其他部位的問題造成不良後果。霍思邈提出麻醉師不肯替賴月金插管太多拘泥於規定,可是麻醉師提出了醫患關系緊張的問題,他們也要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王主任宣布了關於十七床病人失明的事故通報,主要責任人是王教授,所以考慮到王教授年事已高,醫院決定和他解除了勞動合同。霍思邈心中難過,送王教授到了醫院門口。王教授要霍思邈幫他在醫院門口拍照留念,最後王教授告訴霍思邈人生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霍思邈含著萬分不舍的心情目送老師離開了醫院。王教授離開後,霍思邈竟然哭了出來。醫院來了一位縣長接受劉晨曦的手術,手術使用了新型的引流管,對於這樣高昂的材料費用,大家議論紛紛。霍思邈和於鶯鶯談起一位瀕臨死亡的病患,霍思邈要她去把那個患者的引流管拔掉,因為時間長了會引起感染。於鶯鶯進入重症監護室拔掉病人頭上的引流管,病人的父母不理解於鶯鶯為何拔掉兒子的管子,於鶯鶯解釋說時間久了會引起感染。可是引流管拔下,病人忽然出現了呼吸減弱的症狀,於鶯鶯急忙給霍思邈帶電話。於鶯鶯出去問病人家屬到底是搶救還是放棄,病人父母對於鶯鶯立刻打罵起來,他們責怪於鶯鶯拔掉了病人的管子,於鶯鶯被打不知躲閃,鄭艾平急忙趕來攔住病人家屬,於鶯鶯一口氣跑回了辦公室哭泣。
㈦ 對於高校副教授離職被索賠違約金一事,律師有何表示
對於高校副教授離職卻被學校索賠18.2596萬元人民幣, 相信很多人都比較吃驚,覺得學校這邊是否有些霸道。對於此事律師表示,學校引進人才時候確定會簽訂合同,通過違約金來約束人才。但如果違約金太過高昂,超過培訓費用,那麼這個違約金就失去了法律的約束力。如果站在學校這邊考慮的話,如果違約金太過低廉,那麼離職概率可能會增加。但是不管怎麼樣,通過高額的違約金索賠希望留住人才,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對的。至於這件事情未來的走向如何,我們還得看當地法院進一步的審理。
而學校這邊的解釋是,當時確實是和該當事人簽訂的合同,表示服務期為6年時間,但是2015年的時候,該當事人評定為了副教授,按照學校的規定表示該當事人評定副教授之後,需要在原定的服務期限上面延長5年時間。如果提前離職,就必須要賠償違約金。目前雙方都已經聘請了律師決定走司法程序,具體結果我們還需要等待法院進一步的審理。
㈧ 在中國從這所大學辭職到另一所大學當教授是否允許
現在當然可以啊。只有對方要你。
㈨ 馬桂文教授從聖嘉新離職去哪裡工作了
馬桂文教授離職之後
她自己
開了一個工作室
自己開公司會比較自由
也能做自己喜歡的事
㈩ 北大網紅教授離職了嗎
近日,據媒體報道知名「網紅教授」薛兆豐將從北大離職。正所謂,「人紅是非多,人狂牽扯多」。現在絕大部分網紅賺錢真的是不要太輕松喲,已經嚴重地「挑戰」了人們的三觀。
當下的網紅種類實在是太多了,有「直播網紅」、「街拍網紅」、「短視頻網紅」、「段子網紅」等。自然,也少不了「教課網紅」。因為網紅的種類不同,受到的重視程度也並不一樣。其中,以薛兆豐為代表的「教課網紅」自然是頗受尊重。
當然,也不能就此否定薛兆豐未來的「網紅」之路。就像某位女性大網紅之所以賣衣服能年銷售破億,雖然是因為之前身上有「王思聰前女友」的身份才火起來,但做電商還是靠的自己實打實的本事。如果薛兆豐依然能夠為針對性群體提供高質量的知識,說不定也會越來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