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教授學術不端
發布時間: 2021-01-20 14:39:27
『壹』 天津大學一教授被實名舉報學術造假,學校如何處理的
天津大學化工學院月19日對外發布聲明,因收到實名舉報,學院成立了專門調查組,經初步調查核實,張裕卿教授存在學術行為不端事實,目前學校已經與張裕卿解除聘用合同,其它問題將進一步調查核實。11月19日晚,記者查詢天津大學化工學院官網發現,在「師資隊伍」頁面中已不見「張裕卿」的姓名和介紹。
記者了解到,舉報人為原天津大學化工專業碩士研究生呂某。在舉報信中,呂某稱其來自普通的農民家庭,於2014年被天津大學化工學院錄取為碩士研究生,師從導師張裕卿。舉報材料稱,張裕卿在2011年到2020年間,所做的實驗、發表的論文多次造假,並多次幫助其女兒發表論文等。
讀完呂某整個舉報信,實在讓人感覺非常震驚。天津大學作為一所著名的985大學,而且化工專業全國第一,卻出了張裕卿這樣一位造假大師,而且還是明目張膽的造假,帶著學生一起造假,不可思議。
(1)天津大學教授學術不端擴展閱讀:
學術造假大致分為三類
第一類為由學風不端導致的學生教師急功近利的行為,如論文抄襲、搭車署名、粗製濫造編湊教材等;
第二類是利用職務職位和社會影響力進行不正當佔有學術資源,如壟斷學術資源、甚至侵吞科研經費等;
第三類是指從法律界定上講,已經對知識產權、著作權和發明專利等構成了侵害的行為。
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文顯認為,對於第一類行為,應當側重從加強學風建設,規范學術道德方面予以引導,而對第二類和第三類行為,則應該嚴格執行現有法律規定或有針對性地制定相應的法律性規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約束和防範學術造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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