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的張明楷教授與周光權教授在刑法學上的主要學術觀點分歧有哪些
A. 劉鳳科和柏浪濤老師哪個講的好
劉鳳科:清華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博士,師從張明楷教授,是張明楷嫡傳得意門生。刑內法觀點與張容明楷一脈相承。對傳統觀點進行了顛覆與挑戰,雖然開始讓人難以接受,但仔細推敲,便領悟其精華。張明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曾經留學日本,司法考試刑法命題人,
柏浪濤:柏浪濤,清華大學博士,是從周光權教授。周光權和張明楷都是司法考試的命題人。
從授課風格上看,柏浪濤屬於溫和派,思維比較清晰,沒有劉鳳科的口音重,刑法攻略比較著名。
從聽課同學的反應來看,各有千秋,柏浪濤的反應還是很不錯的
B. 中國著名刑法學家有哪些
我國比較有名的刑法學家,根據院派來統計,可參考如下,但是不代表歷史觀點:
刑法肯定是清華最好,張明楷、周光權、黎宏、勞東燕這個團隊,不但學術水平高,而且,在觀點、理念和體系也領先人大和北師大法學院太多了。
改革派:大陸法學派(德日):張明楷(清華)、周光權(清華)、黎宏(清華)、陳興良(北大)
保守派:傳統學派(蘇俄):高銘暄(人大)、馬克昌(武大)、趙秉志(北師大)
C. 張明楷的刑法學重要嗎
張明楷的刑法學很重要。
理由有二:
一是張明楷是我國刑法學大家,他的刑法學理論非常好。張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他是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警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曾兼任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現兼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副廳長,多次參與中國司法考試命題工作和擔任《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第二卷)刑法學部分的主編之一。曾為日本東京大學客員研究員,師從山口厚教授;日本東京都立大學客員研究教授,師從前田雅英教授,德國波恩大學高級訪問學者。張明楷教授主要從事刑法學領域的教學與研究。獨著《犯罪論原理》(武漢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刑事責任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刑法的基礎觀念》(中國檢察出版社1995年版)、《市場經濟下的經濟犯罪與對策》(中國檢察出版社1995年版)、《未遂犯論》(法律出版社&成文堂1997年版)、《刑法學》(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2003年第2版、2007年第3版、2011年第4版,2015年將出版第5版)、《外國刑法綱要》(清華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1版、2007年第2版)、《刑法格言的展開》(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1版、2003年第2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3版)、《刑法學(教學參考書)》(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曾獨立承擔了多項科研課題,參加過聯合國預防犯罪委員會科研項目,並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國家重點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400餘篇。
二是張明楷是中國司法考試主要命題人。他的刑法學理論、觀點直接影響司法考試的命題,甚至是直接影響刑法的某些方面的發展。
D. 張明楷教授《刑法學》一書第280頁提到的「構成要件的故意」的內涵是什麼與「責任的故意」有什麼區別
我不太理解你想問的是什麼,但是我看了張明楷教授這部分內容之後,我對這段內的理解是,如果行為人以容為自己實施的是正當行為(如正當防衛),但是實際上其實是假想防衛,那他對於行為的違法性是不存在故意的,因此不能認為是故意。
若甲明知乙出現了假想防衛而利用乙,比如乙一直以為丙要殺他,丙其實也一直威脅乙說要殺乙,一天丙拿著鋤頭出現在乙的門前(丙可能只是剛從地里回來,當時並沒有要殺乙的意思),乙覺得自己生命受到了威脅,就想在丙「動手」之前把丙殺掉,而甲剛好有一直與丙有過節,甲也知道丙此行並不是來殺乙的,因此,甲就利用這次機會,幫助乙實施了乙所認為的「正當防衛」,對於這個行為,根據法律效果的限制責任論,乙為故意,甲構成幫助犯,根據張明楷觀點,乙為過失,甲為故意利用他人過失行為的間接正犯,即使甲不構成間接正犯,也能成立故意的幫助犯,這是因為張明楷教授認為對於正犯的假想防衛行為並不以故意為前提,而是以不法行為為前提。也就是是說,只要乙的行為構成假想防衛,甲的行為就可構成犯罪。
E. 中國著名的刑法學教授有哪些
刑法學界主要分為兩批(其他的小的派別不算),這兩派的掌門人,一個是張明楷,一個是周光權。另外,中國政法大學知名的刑法學教授還有曲新久、阮齊林、羅翔、趙天紅等。
下面是對於兩個掌門人的介紹
1.張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2年畢業於原湖北財經學院(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系,同年攻讀本校法學碩士學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9年到日本東京都立大學法學部研修,1995年任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員,1996年任日本東京都立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主任。1998年2月調入清華大學。張明楷教授多次獲得各種社會獎勵,多次被評為司法部優秀教師,被評為全國優秀留學回國人員,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002年被評為第三屆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其科研成果也曾獲全國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等。
2.周光權是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曾為日本名城大學法學部訪問學者(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出版《法治視野中的刑法客觀主義》等專著;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多篇論文。2002年獲第七屆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3年獲得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三屆「胡繩青年學術獎」。
F. 如何評價張明楷教授的學術觀點
我覺得張明楷最大的貢獻,在於使中國的刑法學真正開始用邏輯推理來說話。引入三階層是邏輯推理的必然結果。
G. 張明楷教授«刑法學»一書中提到「傳統刑法否認沒有責任的違法」,什麼意思
首先你要明白:沒有責任的違法的概念是什麼意思。
舉個例子:10歲的A把30歲的B殺害。
按照傳統刑法來不區分違法(殺人)和有責(10歲)理解是這樣的:10歲是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所以無罪,傳統的刑法沒有區分開違法和犯罪,而是直接從責任去包攬前面的違法了,也就是根本沒考慮A的行為是不是違法,而是單純的從A無刑事責任能力去說A無罪。
按照現代刑法理論去理解是這樣的:犯罪是違法+有責的有機組合,首先判斷A殺人是否違法,然後在判斷違法的情況下再考察A是否有責。從這里可以看出來就是:首先A殺人是違法的,但是由於A是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所以A無罪。
再看看這句話的意思:傳統刑法否認沒有責任的違法,這句話你不好理解的話我給你反過來說你就能看明白:傳統刑法只承認有責任的違法,沒有責任的就不叫違法。
回到上面的例子:傳統刑法得到以下結論:A沒有責任,所以A不違法。
我們可以看出這樣的結論很荒謬,主要原因就是傳統刑法違法和責任混為一談。建議你學習張明楷的理論,這里也是張明楷理論和高馬理論的本質區別的地方。
本人自考生,自考法律本科,才疏識淺,望多多包涵。
H. 歷年刑法司考命題人員都有誰知道
這幾年刑法,主要就是周光權教授和張明楷教授。
具體兩個人的生平簡歷,兩人都是清華法學院教授。
周光權
男,漢族,1968年1月出生,重慶市人,周光權,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學歷背景:
1992年畢業於四川大學法律系,1999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工作經歷:
1.1992年7月至1996年9月,在四川省司法廳工作
2.1999年8月分配至清華大學工作,先後任講師(1999年)、副教授(2000年)、教授(2005年)
3. 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日本名城大學法學部訪問學者
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掛職)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重慶)。
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獲獎情況:
1.北京市第七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2年);
2.清華大學教學工作優秀成果二等獎(2002年);
3.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三屆「胡繩青年學術獎」(2003年);
4.清華大學先進工作者(2003年);
5.清華大學「學術新人獎」(2004年);
6.第一屆「法鼎獎」(中國青年法律學術獎)銀獎(2005年)。
張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2年畢業於原湖北財經學院(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系,同年攻讀本校法學碩士學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9年到日本東京都立大學法學部研修,1995年任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員,1996年任日本東京都立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主任。1998年2月調入清華大學。張明楷教授多次獲得各種社會獎勵,多次被評為司法部優秀教師,被評為全國優秀留學回國人員,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002年被評為第三屆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其科研成果也曾獲全國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等。
I. 對於不能犯,張明楷教授的觀點是否跟傳統觀點不一致
應該說不是張明楷教授的觀點與傳統的不一致,而是採取客觀主義立場的刑法學者都會認為傳統刑法學有關不能犯的界定存在缺陷(比如陳興良、劉艷紅、周光權教授也有類似的觀點)。
J. 張明楷教授的著作都是有哪些啊
1.《刑法格言的展開》 獨著 法律出版社 2004 2.《外國刑法綱要》 獨著 清華大學出版版社 1999 3.《未遂犯論》 獨著 法律出版社 1997 4.《市場經濟下的經濟犯罪與對策》獨權著 中國檢察出版社 1995 5.《刑法的基礎觀念》 獨著,中國檢察出版社 1995.7 6.《刑事責任論》 獨著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2.5 7.《犯罪論原理》 獨著 武漢大學出版社 1991.10 8.《行政刑法概論》 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1.3 9.《刑法學》 獨著 法律出版社 2003.7 10.《刑法學》(教學參考書) 獨著 法律出版社 1999.7 11.《法益初論》,獨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5 12.《刑法分則的解釋原理》,獨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1 13.《日本刑法典》 獨譯 法律出版社1998.9 14.《刑法學》(第三版),法律出版社 2007.8 15.《詐騙罪與金融詐騙罪研究》,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16.《外國刑法綱要》(第二版),清華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