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機制研究
❶ 研究生培養如何落實立德樹人
研究生要培養立德樹人,那麼作為研究生導師就要樹立好一個榜樣,自己要做到一個高道德高標準的人。
❷ 教育部發文明確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幾項職責
教育部近日印發《關於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意見以條文形式強化了研究生導師基本素質要求,提出政治素質過硬、師德師風高尚、業務素質精湛是研究生導師必須滿足的三大基本素質要求。
《意見》明確了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具體包括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培養研究生學術創新能力、培養研究生實踐創新能力、增強研究生社會責任感、指導研究生恪守學術道德規范、優化研究生培養條件、注重對研究生人文關懷等七個方面。
《意見》指出,健全研究生導師評價激勵機制。要完善評價考核機制,把立德樹人納入教學評估和學科評估指標體系,加強對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落實情況的評價。明確表彰獎勵機制,研究生培養單位要將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評價考核結果,作為人才引進、職稱評定、職務晉升、績效分配、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的鑒定、引導、激勵和教育功能。落實督導檢查機制,對於未能履行立德樹人職責的研究生導師,研究生培養單位視情況採取約談、限招、停招、取消導師資格等處理措施;對有違反師德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並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
❸ 研究生導師違反師德「一票否決」明確了嗎
近日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日前印發《關於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實學識、仁愛之心的研究生導師隊伍。
《意見》指出,健全研究生導師評價激勵機制。完善評價考核機制,把立德樹人納入教學評估和學科評估指標體系。明確表彰獎勵機制,研究生培養單位要將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評價考核結果,作為人才引進、職稱評定、職務晉升、績效分配、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落實督導檢查機制,對於未能履行立德樹人職責的研究生導師,研究生培養單位視情況採取約談、限招、停招、取消導師資格等處理措施;對有違反師德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並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
違反了就開除。
❹ 導師立德樹人職責中的八導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立德樹人作為研究生導師(以下簡稱導師)的首要職責,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實學識、仁愛之心的導師隊伍,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教研〔2018〕1號)和《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准則》(教研〔2020〕12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教書和育人、言傳和身教、潛心問道和關注社會、學術自由和學術規范相統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遵循研究生教育規律,創新研究生指導方式,潛心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長成才的指導者和引路人。
第二章導師基本素質要求
第三條政治素質過硬。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中和閉扒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政策,自覺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具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將思想教育與專業教育有機統一,成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範實踐者。
第三章導師立德樹人職責
第六條落實導師作為第一責任人負有對研究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專業培養方面的基本崗位職責,導師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生專業學習、科學研究、實踐實訓指導等工作有機結合,做到「七要」。
(一)要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
在加強導師自身思想政治素質建設的同時,引導研究生正確認識時代責任和歷史使命並努力為遠大理想而奮斗,引導研究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及時了解研究生思想動態,與研究生進行談心活動,加強心理健康指導;積極參加各類立德樹態猜人培訓,支持研究生積極參加黨團活動。
(二)要引導研究生恪守學術道德規范
培養研究生嚴謹認真的治學態度和求真務實的科學精神,自覺遵守科研誠信與學術道德,杜絕學術不端行為。強化學術規范訓練,親自審核研究生學位論文,杜絕抄襲剽竊、實驗作假、數據造假、買賣代寫等行為;培養研究喚昌生尊重他人勞動成果,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三)要培養研究生學術創新能力
按照因材施教和個性化培養理念,積極參與制定並執行研究生培養計劃,統籌安排實踐與科研活動,強化學術指導。指導研究生確定研究方向,深入開展研究;營造和諧的學術環境,為研究生開展科學研究提供有利條件,培養研究生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引導研究生跟蹤學科前沿,開拓學術視野,進行學術研討,指導研究生發表各類研究成果。
(四)要培養研究生創新創業實踐能力
加強與校內外單位的合作,鼓勵研究生積極參加專業實踐活動,提高研究生創新實踐應用能力,培養研究生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強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支持和指導研究生將科研成果轉化應用,推動產學研用緊密結合,提升創新創業能力;協同做好研究生校外實踐的安全教育,杜絕實踐過程中的安全事故。引導研究生樹立擇業就業觀,對有創業想法的研究生,鼓勵其進行創業實踐。
(五)要增強研究生的社會責任感
教育研究生熱愛集體、關愛他人、互助合作、樂於奉獻;提高研究生明辨事非、維護公平的能力,培養研究生的法律意識和倫理責任感;加強人生規劃指導,支持研究生參與各種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活動,培養研究生的國際視野和家國情懷,積極致力於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努力成為世界文明進步的積極推動者。
(六)要不斷改善研究生培養條件
根據不同學科、類別的研究生培養要求,積極為研究生的學習和成長創造條件,為研究生開展科學研究提供有利條件;鼓勵研究生參與各種學術交流和研討活動;積極創設良好的學術交流平台,增加研究生參與社會實踐和學術交流的機會;鼓勵研究生積極參與課題研究,並根據實際情況,為研究生提供相應的經費支持。
(七)要注重對研究生的人文關懷
建立良好的師生互動渠道,可利用微信、郵件等加強交流,引導研究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科研、生活習慣,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及時解決思想問題,盡力解決科研問題和生活問題;了解學生成長環境和過程,在關心幫助研究生的過程中做好教育和引導工作。加強與研究生的交流與溝通,建立良好的師生互動機制,關注研究生的學業壓力,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提供相應的支持和鼓勵,保護研究生合法權益;關注研究生的就業壓力,引導研究生做好職業生涯規劃,關心研究生生活和身心健康,不斷提升研究生敢於面對困難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質。
第四章導師評價激勵機制
第七條進一步完善評價考核機制。把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教書育人作為年度考核的核心內容,突出教育教學業績評價。學校制訂有一系列的師德師風建設的相關制度,如《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實施辦法》《師德師風規范》等制度,加強對擬錄用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察,對教授副教授進行年度考核。在學院年度績效考核中,包含導師立德樹人和學術規范等重要指標。在每年研究生導師遴選中,強調導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為人師表等導師職責。每年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抽檢中,凡出現「有問題論文」或「學術不端」現象的研究生導師,採取如約談導師、停招一年或取消導師招生資格等處理辦法。
第八條 導師被反映存在以下情況之一者,經查實後認定其為評價不合格;情節特別嚴重引發社會輿情事件的,取消其導師資格,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一)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講授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社會倫理的內容,傳播宗教,或發表有損黨和國家形象、背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負面言論的。
(二)在招生工作中,不履行參與招生宣傳、命題閱卷、復試錄取等工作義務,以權謀私、徇私舞弊,違反招生的相關規定,組織或參與任何有可能損害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動的。
(三)因導師個人原因疏於監督指導研究生學業進程及解決研究生學業問題的;要求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和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有意拖延研究生畢業時間的。
(四)違反學術規范、損害研究生學術科研權益;對研究生論文質量把關不嚴、將不符合學術規范和質量要求的學位論文提交評審和答辯的。
(五)違反有關規定,剋扣研究生相關費用或讓研究生承擔不合理的相關費用的。
(六)突破道德底線,與研究生發生不正當關系。
(七)其他違反相關規定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