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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大學楊教授

發布時間: 2024-11-26 12:26:51

『壹』 楊榮馨的生平經歷

人生的十字路口
1931年5月6日, 楊榮馨出生於山西省安邑縣的一個鄉村教師家庭,曾是大禹帝都、武聖關羽故里,是一個人傑地靈,五穀豐登的風水寶地;縣城有一座建於元魏延和二年(公元443年)的雄偉佛塔,是一個地標式建築,是國內現存的最高佛塔。
1949年西安解放後,在父輩的鼓勵下,楊榮馨前往文化古都北平求學,考取了當時的中國政法大學。對於自己的求學經歷,楊榮馨記憶猶新。
他回憶說:「我到北平時,各大學招生期已過,上學的願望難於實現,但我沒有放棄,仍抱有能夠上大學的希望。後來遇到三個機會:一是平原省(當時新成立的省)在招小學老師;二是張家口的第四軍醫大學來招生;三是中國政法大學(校長謝覺哉,不是現在的中國政法大學)也在招生。這是我人生的十字路口,三個選擇,三種前途,發展的道路就迥然不同。經過再三商量,我沒有去平原省,因為要當小學老師還不如在家鄉干。軍醫大學雖然可學技術,有極大的誘惑力,但覺得張家口既遠又冷,好容易跑到北平,也就不願再動了。當時的中國政法大學學制三年,享受供給制,覺得很不錯,於是帶著全國學聯介紹信前去報名,經過簡單的考試和面試就被錄取了。」
1950年3月,中國政法大學並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楊榮馨的法學生涯正式開始。作為新中國自己培養的第一代法科學生,楊榮馨和他的同學們對來自蘇聯的法律和法學理論進行了系統的學習,同時也學習中國法律,還有理論聯系實際的課堂討論,加上去法院「生產實習」,獲益匪淺,為此後的教學和科研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楊教授學習刻苦,追憶那段求學的日子,老人說他常常在宿舍強制熄燈後到廁所去學習,一直堅持到大學結束。也難怪先生大學求學期間所有課程的考試成績全部是滿分,無一例外,為同年級200多人中之佼佼者。
跌宕起伏的法學教育生涯
1954年大學畢業,楊榮馨入職北京政法學院,從事民事訴訟法為主的民事程序法的教學研究工作,開始了其法學教育生涯。無論教學還是帶學生實習,楊教授工作一貫秉承踏實認真之精神。工作初期,因學術與教學水平突出,楊榮馨曾被派至北京師范大學政教系講「法學概論」中的民法、民事訴訟法、婚姻法等內容。
然而好景不長,在那政治風雨飄搖動盪的年代,法學界遭受重創。1966年,北京政法學院終遭厄運,學院停止招生,1970年12月被撤銷,全體教職工被安排到安徽省去辦「五七幹校」。楊榮馨舉家遷至安徽五鋪。1972年4月,因所謂「出身不好」,楊榮馨再次被通知下放,分配至大別山區的六安縣。六安縣的「軍代表」又安排他上大別山最高最深處最小的小學任教,以利於接受再教育,進行徹底改造。後來回憶起這一幕,楊榮馨仍然心有餘悸,當時以為從此就要與北京告別,與法律分手了。就在楊榮馨回京辦戶口期間,政治形勢大變,政策上又允許在北京找工作,經人介紹,河北師范學院同意接收。辦理工作調動時,安徽方面曾陰差陽錯地將先生和夫人的檔案寄到北京師范學院(即現在的首都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學院一看檔案,覺得人才難得,也同意調入。楊教授幾經考慮,為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最終放棄北京,選擇了地處塞北的河北師范學院。
與民事訴訟法的不解之緣
1978年,北京政法學院復辦,1979年恢復招生,離開自己熱愛的法律領域多年的楊榮馨終於重回法學隊伍,回到北京政法學院,重新開始民事訴訟法學教學研究工作。並受學院委派籌備組建了民事訴訟法教研室,擔任第一屆教研室主任。中國政法大學民訴教研室由此起家,發展為現在的民事訴訟法研究所。現在的民訴研究所人才濟濟,成果巨大,楊榮馨的功勞不可磨滅。
談到一直從事的民事訴訟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時,楊榮馨談到,「我1954年來到北京政法學院,很快進了民事訴訟法教研室,後來幾經變化,從有到無,又從無到有,工作機構是分了合,合了又分。最後我還是回到了北京政法學院,又籌辦成立民事訴訟法教研室,我和民事訴訟法真有不解之緣啊。」
楊榮馨從事法學教育與研究已超過半個世紀,主要是從事以民事訴訟法為核心的民事程序法教學與研究,有時也涉及民事實體法方面。其講授的課程有民事訴訟法(含強制執行)、公證法、調解法、仲裁法、破產法、中外民事訴訟法比較、中外仲裁法比較、民事程序法以及民法、婚姻法、繼承法等。
幾次參與民事訴訟法立法和修改
除了在教學研究方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之外,楊榮馨在民事訴訟立法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貢獻,是我國民事訴訟法幾次立法、修法的主要成員。1979年9月1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委員會組織成立民事訴訟法起草小組,楊榮馨受學校指派參加,負責起草強制執行程序部分。
「我們起草小組對工作十分認真、十分負責。例如,為了一個『的』字的用法,就研究過兩天,有些地方先是保留,後又刪去,或者先是刪去,後又保留,反復推敲,才能定稿。」
對於參加民事訴訟法起草工作時的情景,楊榮馨仍然清晰地記得其中的細節。「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起草工作,先後花費了兩年半的時間,是我國所有法律起草工作連續進行時間最長、研究最細的,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也是我國唯一超過200條,達到205條的大法,在歷史上留下了輝煌的一頁。」
1983年國家又醞釀制定企業破產法,1984年破產法起草小組和破產法起草工作小組成立,楊榮馨參加起草工作小組,任副組長。雖然那時破產在改革開放不久的中國還飽受爭議,但楊教授等立法工作者尊重客觀實際,尊重法律科學,以科學的精神回應「社會主義制度有沒有破產、有沒有失業」的問題。此外,楊榮馨還參加了我國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仲裁法、行政訴訟法等的起草論證工作,提出不少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並被採納和吸收。
楊榮馨教授積極參與我國的立法活動,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和完善作出了重要貢獻。他是新中國民事訴訟法典成長的見證者、親歷者和參與者:從1979年9月起,作為國家民事訴訟法起草小組主要成員,為新中國首部民事訴訟法典的制定和修改,進行了前後長達五年的立法工作;承擔了1991年民事訴訟法典多個章節的起草工作;全程參與了2007年民事訴訟法典的修訂活動;2010年以來多次應邀參加了民事訴訟法典再修改的論證和研討工作,並向立法機構提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專家建議稿)。楊榮馨教授還曾任破產法起草工作小組副組長、公證法起草小組顧問、人民調解法起草小組特聘研究員; 參加了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仲裁法、行政訴訟法、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等的起草論證工作。他提出的許多真知灼見,都被採納和吸收。
為推動強制執行法學發展和立法鍥而不舍
強制執行立法在我國比較落後,強制執行法學在我國比較薄弱,法學界研究起步較晚。楊榮馨教授長期呼籲單獨制定我國強制執行法。他在1991年民事訴訟法修改時就主張將執行程序從民事訴訟法中分離出來,制定獨立的強制執行法。他老驥伏櫪,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壯心不已。在年近八旬之際,他仍四處奔走,對強制執行法情有獨鍾,追求不懈。2010年4月18日,他創建了唯一的全國性強制執行學術團體——中國行為法學會執行行為研究會,以超乎想像的法治理想和法學熱情,連續舉辦了兩屆規格高、影響大的執行論壇。楊榮馨教授還主持草擬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執行法(專家建議稿)》,有力地推進了強制執行法的立法進程。
「退而不休」超期服役
楊榮馨退休後即被學校聘為「特聘博導」,仍繼續招收國內外的博士研究生。對於能夠繼續從事教學工作,他滿懷感激地說:「我很感謝學校領導和廣大老師的厚愛,給我以超期服役、繼續報效黨和人民的機會。」
楊榮馨教授雖然退休了,但工作和生活仍很緊張,絲毫沒有「休」的感覺,甚至還有不堪重負的壓力。
「在這幾年,楊老師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培養博士研究生。截至2010年,楊榮馨教授培養的碩士研究生六十多人,博士研究生七十多人;二是呼籲立法;三是成立執行工作的全國性學術團體。」
民訴法學會秘書長宋朝武教授對記者說,「這也是楊榮馨教授長期以來的心願,希望能有這樣一個平台,以促進強制執行立法。現在他的這個願望已經實現,中國行為法學會執行行為研究會這個全國性的學術團體已經於2010年4月18日成立,由楊榮馨教授任會長,並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湯維建教授深情地回憶:「22年前的這個月底,我進入中國政法大學的大門,進行研究生復試。從小城市來到大城市,從小學課堂來到大學課堂,從受教於普通教育到受教於全國名師。我的感覺像阿里巴巴惶入深山寶庫,滿目金輝,遍地璣珠。在讀研究生期間,楊老師交給我做的第一件活,就是大網路全書法學卷詞條的撰寫和校對。可以說,是楊老師把我這個尚處在蒙昧狀態的年輕學子(那時我25歲),親手引進學術堂奧。楊老師的課講得很細。楊老師總說,程序一定要細,否則就像沒有程序一樣。後來我領悟到,細密乃是程序之精髓。」
楊榮馨教授的大半生,可謂前期苦難,後期安樂,雖經風風雨雨,但終陽光燦爛。回憶往事,楊榮馨教授本人也感慨良多。他說:「我現已進入夕陽時期,但心情還是挺好的,心勁還是挺高的。」
姓楊屬羊的楊榮馨教授最後還用一首七絕以明志:「盛世夕陽無限好,坦然任爾近黃昏。老羊本無千里志,奉獻余熱報國恩。」
憾事:未見強制執行法
中國司法領域執行難的問題普遍存在,而相關的立法相對滯後,法學界研究起步較晚。楊榮馨敏銳地感受到這一點,很早就培養這方面的研究生,帶領博士生從事強制執行法學的研究,在我國法學界居於領先地位。
為成立強制執行法學研究會,推動我國強制執行法學發展和立法,楊榮馨默默耕耘,多方奔走、呼籲,堅持14年之久。2010年4月18日,楊榮馨推動並任會長的中國行為法學會執行行為研究會終於成立。這也是我國為執行法學研究和立法,強制執行法學理論界與實務界搭建的第一個全國性平台。
從民事訴訟法制定初期到此後的歷次修改,楊榮馨都負責執行程序編。對於我國久治不愈的「執行難」和個別情況下的「執行亂」這個痼疾,楊榮馨倍感憂慮,較早提出了將執行程序從民事訴訟法中分離出來,制定獨立強制執行法的主張,以回應社會的迫切需要,並提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執行法(專家建議稿)》等多項建議。
2010年8月,在井岡山召開的全國「強制執行立法建議研討會」期間,楊榮馨吟出一首《水調歌頭偶上井岡山》。詞中最後一句,「世上遇難事,我們在攀登」是他十餘年奔波於強制執行立法的縮影,也成為他一生的寫照。

『貳』 搶話筒事件後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說:學生的錯過大,處分學生

搶話筒事件的後續回響


中國政法大學的學術舞台上,一場關於教育理念的火花碰撞引起了廣泛關注。一位教授的言論引發了軒然大波,他聲稱:「讀書的目的在於融合外來優秀基因,以求更強的基因優勢。」然而,這樣的觀點似乎並未觸及真正的教育本質


陳教授繼續闡述:「讀書的終極目標是追求金錢,有了財富,便擁有了一切。」這樣的金錢至上的論調,與感恩活動的主題形成了鮮明的反差,使得他在公眾輿論中陷入尷尬。在安徽省廬江中學的感恩演講會上,陳宏友副教授的言論引發了學生們的質疑,他們直接走上台,勇敢地糾正了教授的偏頗觀點。


中國政法大學的楊教授對此事件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即使教授有所偏誤,學生的做法也過於激進,應該給予學生更恰當的引導和教育,而不是直接「搶」話筒。然而,這場事件揭示的深層問題是,我們是否對教育的初衷有所偏離?在楊教授的底線思維中,似乎忽視了教育的本質——培養獨立思考和批判精神。


網路上的聲音也頗為犀利:「在特殊情況下,可以糾正錯誤,但不是搶奪話語權。當教師誤導時,打斷並非越界。」「尊重與教育是相互的,教師一旦失去公正,學生有權質疑。」這些觀點強調了學術自由與尊重的重要性,提醒我們教育的真正價值在於啟發思考,而非盲目接受。


回溯歷史,我們不能忘記周總理的名言「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那是一種為國家、為民族的使命感。在今天,我們或許不需要再有如此宏大的理想,但保持正確的價值觀,理解教育的真諦,依然是每個學子和教育者應有的追求。


教育,不應是灌輸知識的工具,而應是塑造品格、啟迪智慧的過程。搶話筒事件讓我們反思,如何在尊重權威的同時,鼓勵學生勇於發聲,批判性思考,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教育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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