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理工大學教授嫖娼
㈠ 511事件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你網路直接輸入「511事件」就能搜索到相關的新聞等,本來想拷貝過來給你的,但是提交回答時,說什麼有不合適的語言...網路啊...真是很CAO DAN....
剛找到的:5月23日《南方周末》一改多年的犀利文風,以十分謹慎的措辭,報道了程樹良教授「嫖娼致死案」的官方結論及民間種種疑點。
程樹良的身份是:44歲的教授,碩士生導師,九三學社武漢理工大學副主委,國家科技進步獎三等獎得主。
黃梅縣官方的結論是:程於5月11日8時20分進黃梅縣城一美容廳,先洗頭,洗完頭後上二樓按摩,按摩後程即問「有沒有打炮」,「打完炮」後店老闆舉報,民警聞訊前來執法,欲將其帶往派出所,途中程不服管教,自己跳車,送往醫院搶救,不治身亡。事發後縣里成立專案組調查,警察沒有打人,但確有看管不嚴的責任。
湖北省、黃岡市司法部門也參與此案的調查。5月15日上午,市檢察院、市法院及武漢同濟醫科大學法醫聯合對程進行屍檢。屍檢結果證明程嫖過娼(「妓女體內殘留物與程血型相同」),死亡原因系自己跳車,頭部著地。這次官方更加細致地通報案情細節,主要一點就是程不願用避孕套,以致有殘留物在妓女體內。官方結論值得一提的變動是,原說報警者是發廊老闆,這次說是匿名電話,報警者無法找到。
先別說民間種種與官方結論相左的言論,單就上面的官方結論作分析:教授嫖娼居然不用避孕套,難道他不怕染上性病、艾滋病!難道他故意讓妓女體內有自己的殘留物以便官方化驗!5月11日嫖娼,5月15日屍檢,5月20日公布屍檢結論,這三者之間的間隙能不能說明一些問題?報道中沒有說明妓女體內的殘留物是什麼時候取樣的。根據報道中所寫,警察接到報警後前來抓程樹良,發廊老闆、妓女並沒有抓。為什麼不抓他們,這里苟且不究,按理說妓女應逃之夭夭才對,為什麼會等著執法人員什麼時候來取樣?如果程真的嫖了娼,其殘留物在妓女體內能存留多久呢?在取樣之前妓女小便、清洗或重新接客會影響所謂程的殘留物的存留嗎?
關於報警者從發廊老闆改為匿名電話,如果是編故事寫小說,這一改動使情節顯得「合情合理」一些。試想,發廊中有小姐賣淫,老闆對警察應避之唯恐不及,何故主動邀請警察!但是作為官方結論,可以根據「情節的合理性」而重新確定誰是報警者嗎?
民間議論紛紛,而官方結論中,卻沒有目擊群眾的證言。
目擊群眾稱,8時40分看見一個「長子」(警察)扭住程不放,而這時「長子」已完成了抓嫖的過程,並與程相持了一段時間。按照官方的死者8時20分進發廊的說法,意味著程在十多分鍾的時間里要經歷洗頭、按摩、等人叫來妓女(官方又說妓女是發廊從外面叫來的)、嫖娼、付款等事情。請問:有這么快的「工作效率」嗎?
且撇開程有沒有嫖娼的問題,回過頭來看程是怎樣死的。官方的結論說:程自己跳車、頭部著地而死。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程已死,法醫們是怎麼知道他一定是自己跳車呢?就算企圖逃跑也可能會跌死,但為什麼會頭部著地呀!按《南方周末》記者的說法,他在黃梅采訪時,「警察打死教授」之說已經傳遍黃梅縣城,全城籠罩著一種異常的氣氛。14日下午,黃梅縣主要領導召集緊急會議,要求所有幹部不要起鬨,不要信謠、傳謠,「要相信黃梅縣委、縣政府有能力把這件事擺平!」他們不說「處理好這件事」,而說「擺平」。
程樹良生前同事紛紛反映:程的死,使武漢理工大學少了一名稱職的教授,少了一個能獨擋一面的年富力強的管理人員。有些經常和程在一塊的同事說,程性格耿直,出差在外,從來不去娛樂場所,業余愛好是抽煙、上機。
黃梅百姓向記者反映,肇事發廊周圍百米內還有兩家「黑發廊」,派出所經常到這里抓「嫖」,被抓的有服服帖帖跟著走的,有不服而挨了打的。不過這些人是不是嫖了很難說。有的人路過發廊看見小姐在門前招呼,稍一猶豫就有可能被拉進去。有位的士司機告訴記者:這些發廊,「你們外地人最好連邊也別沾!」
一位政府官員稱:在黃梅,每抓到一個嫖客罰款3000-5000元,甚至更多,交了罰款就放人。一位民警說:「我們確實有創收的任務。」
㈡ 武漢理工大學有哪些教授的課是必須要去蹭的
如果你准備考研,那麼高數是必考,如果你想蹭哪個老師的課復習一波,那必須推薦楊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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