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教授被舉報
1. 清華頂尖科學家被拘的原因是什麼
清華頂尖科學家付林主要有兩項罪名:貪污和挪用公款。
起因是有人給北京市檢察院寫了封舉報信,舉報他巨額貪污。2016年3月17日海淀區檢察院反貪局對付林採取了刑事拘留措施。2016年4月1日付林被正式批捕。2017年5月19日,海淀檢察院公訴處正式起訴付林,根據起訴書付林有兩項罪名,一項罪名是貪污造成科研經費損失220餘萬元,另一項罪名是挪用公款439萬元。
付林案在高校引起了極大的關注——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科研成果轉化所引發的事故。該案的焦點在於,付林的關聯公司參與了上述重大課題的研究過程,以及後續的科研成果轉化。
但她沒想到的是,付林很快被關進了看守所,他的聲音再也沒有聽到過。
在這個案件中,一共出現了付林的3家關聯公司:環能瑞通、華清泰盟、華源泰盟。有人做了一個這樣的假設:如果當初由外部公司取代付林的關聯公司,成為其搞研發和成果轉化的平台,那麼付林可能不會涉入商業江湖,他也就不會面臨如上的指控。但問題恰恰是,當時並沒有公司願意支持他。
「科研成果轉化的第一步並不是企業在求你賣專利,常常是你要去求企業支持,把初步產品做出來。」江億院士說,很多人都以為把專利或者想法賣掉就完成了科研成果轉化,但現實從專利到產品還有很長的路,很少有企業冒風險買單。如果得不到企業的支持,只能自己組織資源做開發,組織資源就少不了要開公司,而開公司就有一堆麻煩事——付林就是這樣一步一步走入了商業江湖中。
江億院士也有類似的無奈經歷,因此特別渴望能有這樣一個平台,「讓我們安安心心把第一步轉化先做出來」。但這科研成果轉化最難的第一步,在當下大學體制、社會機制中是一個空白地帶。
最初,曲燕很反對付林注冊環能瑞通,她的顧忌是,老師們開公司總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一開始,曲燕的這種憂慮似乎是多餘的。但隨著技術研發成功,尤其是技術的商業價值被市場認可時,這種「身份的嫌疑」就會越來越重,直到變成無法承受之重。在固有的觀念中,知識分子應該是安守清貧的,而付林在網路上被一些人稱為「清華首富」,這本身就很容易招致猜疑。
但即使沒有注冊公司,付林也早已跨入商業的河流。中國的高校體制下,很多老師事實上都是小老闆。以付林為例,雖然他領導的能源所是科研機構,但也是不折不扣的公司實體——它是清華同衡規劃院的下屬機構,企業性質是全民所有制,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是付林,注冊時間2004年。但規劃院並沒有給能源所注冊資本,也不給員工發工資,事實上能源所是自負盈虧運轉,付林要像老闆一樣組織人馬做研究項目掙錢,否則就沒辦法給研究人員發工資。
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副院長朱穎心教授說,這類研究所在高校很常見,主要是便於老師們承接項目,以及提供平台留住高水平科研人才。但能源所「全民所有制」的性質,為付林後面被指控「挪用公款」打下伏筆。
回到環能瑞通。張世鋼介紹,這家公司並沒有經營活動,主要是安置課題組從事設備研發的工作人員,管理上也很粗放——最初由付林的一個朋友代管,後來由一位員工管理,甚至公司的公章都放在這位員工手裡。這樣鬆懈的管理,已經為付林出事打下了伏筆。
那麼,老師們的關聯公司到底能不能參與重大科研項目?據接近此案的人士透露,清華大學科研院負責人2017年1月在接受檢察機關問詢時明確表示,科技部、北京市和清華大學對關聯單位參加課題沒有限制,清華大學牽頭的課題,課題負責人可以把確實承擔科研任務的關聯單位加入到課題里來,而且將課題經費撥到課題參與單位,也不需要對關聯關系進行申明。
1992年南巡講話之後,國家鼓勵科研人員創業,高校出現了一大批學科性公司,都是掛著公有制之名的紅帽子公司。這些公司在股權上的復雜性,製造了很多故事,比如浙大褚健案。此後國家又多次出台鼓勵科研成果轉化的政策,但老師們開公司始終籠罩在身份嫌疑的陰影中——在一種復雜的社會心態下,做得越成功嫌疑就越大,做得不成功倒是沒人關注。
在高校科研人員創業的案件中,知識產權是一個很容易出事的領域,拿著屬於學校的專利給自己賺錢等同於貪污。這個指控曾經也出現在北京海淀區檢察院對付林的起訴意見書里,環能瑞通擁有3項專利曾被估價2800萬,因此檢察院指控付林貪污2800萬。而在最終的起訴書上,這項指控消失了。
2. 北大清華反社會的教授都有誰
清華教授吳國盛,還有清華教授肖鷹的言論又引關注,曾為反面教材發聲,如今又幫曾穎說話,這些教授都是一些發表不合適言論,造成社會不良影響。
3. 教授涉貪污罪被訴是真的嗎
2017年11月份,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教授付林被羈押期間,其妻子曲女士收到清華大學發給丈夫的《聘用合同延期協議書》以及相關合同,由於協議書需要付林本人簽字,曲女士目前已向法院申請將協議書轉交給正在看守所的付林。
付林領軍的回收「廢熱」進行供熱技術曾經獲得「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2017年5月,其因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公訴至海淀法院,目前案件尚未開庭。日前,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副院長朱穎心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對付林按在職教師對待,隨時等他續簽合同。而對於案件何時開庭以及付林是否在看守所可以接到相關協議等問題,截至昨晚,海淀法院未就此案作出回應。
教授被羈押 家屬收到「聘書」
付林的辯護律師周澤認為,清華大學的《聘用合同延期協議書》,涉及付林的合法權利,而且不涉及案件保密之類的問題,作為辯護人,可以帶給付林簽字。但看守所要求讓法院帶去給付林簽,法院則表示讓清華大學與法院聯系,目前這件事應該還在處理過程中,「從司法為民的理念出發,法院應該支持、配合清華大學的工作」。
■ 案情
付林被控兩宗罪 律師稱將做無罪辯護
2017年5月,海淀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對付林提起公訴。
據指控,付林於2008年至2010年間,利用擔任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教授、負責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利用電廠循環水余熱的供熱技術研究與應用示範》課題的職務便利,在課題研究實踐過程中,通過指使他人簽訂《技術服務合同》,要求課題試驗單位購買樣機設備等手段,將由清華大學使用北京市財政科研撥款327萬元委託加工的七台課題試驗樣機中的五台,以其個人控制的北京環能瑞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能瑞通公司)名義,出售給課題試驗單位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富龍熱力公司(以下簡稱赤峰富龍公司),使環能瑞通公司獲利380萬元。
案發前,環能瑞通公司以樣機設備回收為名,向清華大學退還105萬余元,造成科研經費損失220萬元。
此外,付林於2011年至2014年間,利用擔任北京清華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現更名為北京清華同衡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規劃設計研究所(以下簡稱能源所)所長的職務便利,在能源所與山西雙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山西雙良再生能源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良公司)簽訂、履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過程中,指令雙良公司將應付能源所的600萬元支付到其妻子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華清泰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清泰盟公司),其中439萬元被華清泰盟公司用於經營。案發前已全部歸還。
付林辯護律師周澤告訴新京報記者,將在開庭前繼續為付林申請取保候審,在開庭後對該案進行無罪辯護。
周澤表示,關於貪污罪的指控,檢察院錯誤地將清華大學應該撥付給課題參與單位用於樣機試制、試驗的課題經費當成了清華大學應該保有的資金,並錯誤地將清華大學撥付課題經費給課題參與單位試制的試驗用樣機,當成了清華大學的固定資產;在挪用公款罪的指控方面,檢察機關錯誤地將雙良公司根據三方協議應付給華清泰盟公司的錢款,誤認為是雙良公司根據其與清華能源所的一份作廢合同應付清華能源所的合同款。
關於付林是否可以在被羈押期間簽署協議,以及該案何時開庭兩個問題,新京報記者向海淀法院發送了采訪函,截至昨晚,法院未作回應。
■ 鏈接
曾發明廢熱回收技術解決「氣荒」
從一份2014年6月30日《中國工程院院士建議》中,新京報記者發現,並非院士身份的付林,與其他多名院士聯名完成了《關於全面推廣工業廢(余)熱採暖,大幅緩解北方地區冬季霧霾問題的建議》(簡稱《建議》)。其中指出,「目前解決供熱污染問題的主要途徑是『煤改氣』,但因冬季氣源普遍短缺和價格昂貴,使得天然氣和供熱很難推廣,並且天然氣同樣大量排放氮氧化物形成PM2.5」。該《建議》同時提出,利用工業廢熱是一種更加經濟和可行的供熱途徑。
「我國工業廢熱資源潛力巨大。火力發電燃煤只有40%左右變為電,其餘全部變為廢熱排放掉了……」付林的師弟兼同事、清華同衡規劃院下屬能源所總工程師張世鋼介紹說,從2006年開始,付林領軍的團隊經過多年研究,發明了「基於吸收式換熱的集中供熱技術」,可使熱電廠等熱源的產熱效率提高40%,熱網輸送能力提高50%以上。
4. 清華大學王增年教授現在退休了嗎
清華大學王增年教授,
1963年畢業於北京師范大學生物系的。
據說已經退休。
王增年,
多年來從事環保工作,
主張"保護大自然中一切鳥類"。
5. 清華大學副教授離家出走的原因是什麼
清華大學副教授離家出走的原因:
1·平時工作壓力大,性情內向。
2·近日兩口子鬧了點不高興,拌了兩句嘴,自己沒有正確地面對和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