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教授崔建遠
⑴ 吉林大學法學院的著名校友
吉林大學法學院數十年來為中國法學界、司法實務界、政界乃至商界輸送了大批優秀人才,在各自的崗位上發揮著中堅作用。 何鵬 在我國首開系統研究外國刑法之先河,是新中國最早以以比較刑法為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導師。現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顧問,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劉楠來 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劉文華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導,中國經濟法學科創始人之一(吉大本科),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張文顯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黨組書記,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教育部社科委委員(法學組召集人),中國法理學研究會顧問,吉林大學資深教授,哲學博士,博導;原吉林大學黨委書記(吉大本碩博),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鄭成良 上海交通大學原副校長,教育部社科委委員,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教授,刑法學博士,博導;國家法官學院原院長(吉大本碩博)
徐顯明 山東大學校長(副部長級),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教育部社科委委員,中國法理學研究會會長,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教授,憲法行政法學博士,博導;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吉大本碩,與上交大原副校長鄭成良為同班同學)
註:張、鄭、徐三人被譽為「吉大法學三劍客」(北海道大學法學院院長語),碩士同出王子琳教授師門。
徐祥民 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院長、博導,歷史學博士、法學博士、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國家社科基金評審委員。
楊泉明 四川大學黨委書記(列入中央管理,副部長級)
石少俠 國家檢察官學院原黨委書記、院長,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車丕照 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兼法學院常務副院長,中國國際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碩)
申衛星 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委副院長(吉大本碩)
傅廷中 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吉大碩士)
崔建遠 清華大學法學院原副院長,現任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碩),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高鴻鈞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現任中國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科)
韓世遠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吉大本碩)
劉瑞復 北京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博士生導師組組長(吉大本科)
張 騏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比較法與法社會學研究所執行所長,兼任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吉大本科)
吳振興 武漢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碩博)
韓大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會長,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吉大本科),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龍翼飛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科),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王 軼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博導,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吉大碩士)
王 牧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中國犯罪學研究會會長(吉大本科)
王傳麗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原院長(吉大碩士)
莫世鍵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現任院長(吉大本科)
許 清 中國政法大學憲法教研室主任、教授 (已退,吉大本科)
信春鷹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原所長,現任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副部長級)(吉大本碩,並且為新中國第一個女法學碩士),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霍存福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錢弘道 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曾任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比較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國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大本科)
孫世彥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教授,國際法室主任(吉大本碩)
王剛義 大連理工大學教授、中國冰人、CCTV體壇風雲人物(碩博)
杜青林 中央統戰部部部長,全國政協副主席,曾任海南省和四川省的省委書記
奚曉明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本)
高憬宏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本碩博)
孫 謙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本碩博),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戴玉忠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副部級),二級大檢察官(本)
張 軍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本)
姜建初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碩)
胡可明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本)
梁國慶 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本)
趙登舉 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本)
謝安山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本)
郝赤勇 司法部黨組成員、副部長、政治部主任(本)
白景富 公安部原常務副部長(正部級)(本)
李 熙 中紀委委員,中紀委駐衛生部紀檢組組長、衛生部黨組成員(本)
何曄暉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本)
桂敏傑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本)
汪永清 第十八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秘書長,國務院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本)
王曉暉 中宣部副部長、新聞發言人(本碩)
孟祥鋒 國家保密局局長(本博)
劉 颺 中國法學會常務副會長(正部級),曾任司法部副部長(本)
陳 傑 全國台聯副會長
李忠信 公安部文聯副主席,曾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校長,公安部法制局局長(本)
童兆洪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孫萬勝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陳鳳超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韓起祥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本)
敬大力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本)
周玉華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本)
王記文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呂岩峰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教授,博導
韓 勇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委組織部部長、黨校校長
吳蘭 中共遼源市委委員、常委、書記(本碩博)
滕剛 中共孝感市委副書記、市長(博)
程龍 共青團吉林省委書記(本碩博)
法進衍 山東省國家安全廳長
張建國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布小林 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
王國棟 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李向武 原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張鶴松 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羅黔生 貴州黔西南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胡成全 黑龍江省司法廳廳長
王臘生 江蘇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何訪拔 原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楊慶祥 原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李中和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李庚香 河南省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李言靜 政協海南省第五屆委員會秘書長、省政協黨組成員、機關黨組書記(碩) 楊廣生 貴州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
沈春耀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主任
王俊峰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金杜律師事務所(2006——2008連續三年被亞洲法律事務評為年度中國律師事務所,是中國大陸規模最大的律師事務所,被公認為是中國top3的律所)創始合夥人,管委會主席
趙大華 吉林大華銘仁律師事務所創始人, 主任 (本碩)
岳 成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創始人
王 麗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任主任 (本碩博)
李貴方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副主任 (本碩博)
王英哲 北京奮迅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主任合夥人 (本)
陳瑛明 上海瑛明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主任合夥人 (本) 修淶貴 修正葯業集團董事長,全國勞動模範
⑵ 法學專業好的大學
法學,又稱法律學、法律科學,是中國大學的十大學科體系之一,包括法學、政治學、公安學、社會學四個主要組成部分。
中國有近700所高校開設了法學專業,其中,教育部四輪學科評估法學一級學科上榜高校100所,一流學科建設高校6所,名單如下:
一、五院四系
「五院四系」,是新中國在1952年通過院系調整,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學的法律系的簡稱,這幾所高校的法律學科在中國法學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
「五院」指: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
「四系」分別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四所中國著名學府的法律學系。
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四輪學科評估上榜高校
一流學科名單:人北法武+清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作為「211」,有一個「一流學科」建設的名額,教育部讓其「自定」,該校選了「法學」。於是,五院四系中,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入選而華政、西政未能入選,「四系」唯獨吉大老牌法學重鎮未能入選。
沒入選並不代表華政、西政就比其他高校法學差,2017年教育部四輪學科評估中,華政、西政成績都不錯。四輪學科評估詳情如下:
1、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成立於1950年,是新中國創立的第一所正規、新型的高等法學教育機構。
1950年中國政法大學並入,原「朝陽大學」的校址校舍、教師、學生、圖書等都歸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此「中國政法大學」前身是成立於1912年的朝陽大學,與現在的中國政法大學並無歷史傳承關系。
2、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1952年,北京大學的法律系、政治系,清華大學政治系,燕京大學的法律系等系科合並組建北京政法學院,1983年更名為「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作為中國公法學和理論法學教育研究的重鎮,其中法律史學和行政法學在國內具有頂尖的學術地位和一流的科研教學水平。
3、北京大學法學院
北京大學法學院發軔於1904年,在中國現代法學教育中歷史最為悠久。1952年院系調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並入北京政法學院。1954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得以重建。
北京大學法學院擁有刑法學、經濟法學、法理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四個國家重點學科,同時,北大是擁有國家法學一級重點學科的3所院校(人大、法大、北大)之一。
4、清華大學法學院
法政教育在清華有很長的歷史,1925年已經開設了比較系統的法律課程。
1952年法律系劃轉給北京政法學院,1995年恢復建立法律學系。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法律學系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發展到了相當的規模和水平。法學學科是清華大學重點建設、優先發展的學科之一,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實力,在四輪學科評估中名列第4,獲評A。
5、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
華東政法大學前身是華東政法學院,1952年6月由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廈門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合並成立。1958年學校並入上海社會科學院,1979年第二次復校。2007年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雖然是普通本科,卻是老牌「五院四系」之一,四輪學科評估,法學獲評A。
6、武漢大學法學院
武漢大學法學學科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創辦的湖北法政學堂,是中國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員。
1958年10月,武漢大學法律系整體劃轉,與中南政法學院、中南財經學院、中南政法幹校合並成立湖北大學。
1979年恢復法律系,經過三十多年的恢復重建與發展,法學院已成為中國法學教育與研究的一方重鎮。國際法學科特色和學術風格,初步形成「珞珈法學流派」,整體在全國的優勢明顯,在國際上也有重要影響。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
7、西南政法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前身為1950年創建的由劉伯承元帥擔任校長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學。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學政法系為基礎,合並當時的重慶大學法學院、四川大學政法學院、重慶財經學院法律系、貴州大學法律系、雲南大學法律系,正式成立西南政法學院。
1958年,西南政法又將中央公安學院重慶分院並入學校之中,成為西南地區法學頭把交椅,業界尊稱為中國法學界「黃埔軍校」。
三、法學專業第二梯隊
法學類大學第二梯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這7所大學的法學一級學科,在四輪學科評估中,獲評A-。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
8、吉林大學法學院建院於1948年的東北行政學院司法系,是國內最早成立的法學院之一,中國法學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員。吉林大學法學院是中國法學教育的重鎮和法律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之一,著名的法學院之一。目前在清華任教的法學大師崔建遠,就畢業於吉林大學。
9、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起源於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學政法學院,老牌「五院四系」之一,是我國法學教育、研究的頂尖學府之一,擁有四門國家級精品課程:知識產權法學、民商法學、憲法學和國際法學。
10、南京大學法學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學法學院。1952年法律系和政治系調至華東政法學院。1981年恢復法律系。目前,經濟法學是國家重點培育學科和江蘇省重點學科,法學學科為江蘇省一級學科重點學科。設有法學博士後流動站。
11、上海交大的法學教育可以上溯到20世紀之初南洋公學時期的政治特班。1992年恢復開辦法學本科專業,2002年6月成立法學院,發展進入了快車道,一躍成為全國發展最快的法學院之一。2007年,接受廖凱原基金會3000萬美元的資金捐贈,更名為「凱原法學院」。
12、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是全國最早設置國際經濟法專業的院校之一,法學專業是貿大的傳統優勢學科。目前,貿大法學院,已經成為學科體系設置相對完整、國際法專業特色鮮明、學術和教學水平比肩一流的知名法學院。
13、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前身是浙大法學院,創建於1945年,由著名法學家李浩培教授擔任首任院長。因為系調整,發展一度歷經波折,但終能薪火相傳、授業不輟。
14、廈門大學是我國較早開辦高等法學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廈門大學設立了法科。1952年政治、法律兩系歸並入華東政法學院,1979年恢復設立法學專業,目前,國際法學為國家重點學科,財稅法教學團隊為國家級教學團隊,國際投資法、國際稅法及羅馬法研究在國際上頗有影響。
四、法學專業第三梯隊
法學類大學第三梯隊:在四輪學科評估中,獲評B類、C類,上榜高校共計74個。
⑶ 清華大學法學院考研的問題。
清華大學2017年(全日制)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清華大學法學院通過推薦免試和法律碩士聯考方式招收2017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
一、接收推薦免試生
推薦免試招收法律碩士研究生按照《清華大學關於推薦2017屆本科生免試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的若干規定》(對清華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清華大學2017年接收外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有關要求》執行。
二、法律碩士聯考有關要求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社會主義法治事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研究生入學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035101的考生,大學學習的專業不能是法學專業(包括: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二)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http://yz.chsi.com.cn/),報名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我校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研究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選擇報考志願、繳納報名費、接受復試確認、接受待錄取確認等環節。
3. 北京地區報考我校法律碩士聯考考生均需在清華大學參加初試,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北京」「清華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103),選擇其它報考點無效。其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選擇報考點參加初試。
4.凡在清華大學參加初試的考生,必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系統中交納初試報考費,在交費成功24小時後,必須登陸我校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並通過照片審核方可參加初試,上傳照片截止時間2016年11月6日。詳情請查看《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清華大學報考點公告》。我校網上報名系統網址為:
http://yz.tsinghua.e.cn/
5.在外地報名點參加初試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後,按照當地報名點的要求交初試報考費、照相。
6. 下載列印《准考證》按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信息查詢和列印。
7.院系代碼為「066」,專業代碼為「035101」。
(三)初試
參加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時間按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進行。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
④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以上考試科目設置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為准。
(四)復試
復試包括外國語水平測試和綜合復試。綜合復試將採取面試+綜合知識筆試方式。綜合考試覆蓋范圍:政治、經濟、歷史、邏輯、語文、一般科技知識等,以進一步考察學生的專業基礎、邏輯推理、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復試採取差額形式,具體人數根據初試結果確定。復試時綜合知識筆試不提供參考書目。
三、錄取
1.聯考考生復試及格能否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名次為准。總成績包括兩部分,即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
2. 我校在2017年計劃招生120人(含推薦免試生不超過75名),學習地點:清華大學(北京,校本部)。
詳情訪問清華大學法學院官網
http://www.tsinghua.e.cn/publish/la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