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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大學廖教授

發布時間: 2025-02-07 13:31:17

Ⅰ 世界上出名的數學家(10個)簡介 每個200字以上 就說他的經歷說過的話等 高分懸賞 回答了50給你

世界著名的數學家
Weierstrass 魏爾斯特拉斯(古典分析學集大成者,德國人)
Cantor 康托爾 (Weiestrass的學生,集合論的鼻祖)
Bernoulli 伯努力 (這是一個17世紀的家族,專門產數學家物理學家)
Fatou 法都(實變函數中有一個Fatou引理,為北大實變必考的要點)
Green 格林(有很多姓綠的人,反正都很牛)
S.Lie 李 (創造了著名的Lie群,是近代數學物理中最重要的一個概念)
Euler 歐拉(後來雙目失明了,但是其偉大很少有人能與之相比)
Gauss 高斯(有些人不需要說明,Gauss就是一個)
Sturm 斯圖謨(那個Liouvel-Sturm定理的人,項武義先生很推崇他)
Riemann 黎曼(不知道這個名字,就是說不知道世界上存在著數學家)
Neumann 諾伊曼(造了第一台電腦,人類歷史上最後一個數學物理的全才)
Caratheodory 卡拉西奧多禮(外測度的創立者,曾經是貴族)
Newton 牛頓(名字帶牛,實在是牛)
Jordan 約當(Jordan標准型,Poincare前的法國數學界精神領袖)
Laplace 拉普拉斯(這人的東西太多了,到處都有)
Wiener 維納(集天才變態於一身的大家,後來在MIT做教授
Thales 泰勒斯(古希臘著名哲學家,有一個他囤積居奇發財的軼事)
Maxwell 麥克斯韋(電磁學中的Maxwell方程組)
Riesz 黎茨(泛函里的Riesz表示定理,當年匈牙利數學競賽第一)
Fourier 傅立葉(巨煩無比的Fourier變換,他當年黑過Galois)
Noether 諾特(最最偉大的女數學家,抽象代數之母)
Kepler 開普勒(研究行星怎麼繞著太陽轉的人)
Kolmogorov 柯爾莫戈洛夫(蘇聯的超級牛人爛人,一生桀驁不馴)
Borel 波萊爾(學過數學分析和實分析都知道此人)
Sobolev 所伯列夫(著名的Sobolev空間,改變了現代PDE的寫法)
Dirchlet 狄利克雷(Riemann的老師,偉大如他者廖若星辰)
Lebesgue 勒貝格(實分析的開山之人,他的名字經常用來修飾測度這個名詞)
Leibniz 萊不尼茲(和Newton爭誰發明微積分,他的記號使微積分容易掌握)
Abel 阿貝爾(天才,有形容詞形式的名字不多,Abelian就是一個)
Lagrange 拉格朗日(法國姓L的偉人有三個,他,Laplace,Legendre)
Ramanujan 拉曼奴陽(天資異稟,死於思鄉病)
Ljapunov 李雅普諾夫(愛微分方程和動力系統,但更愛他的妻子)
Holder 赫爾得(Holder不等式,L-p空間里的那個)
Poisson 泊松(概率中的Poisson過程,也是純數學家)
Nikodym 發音很難的說(有著名的Ladon-Nikodym定理)
H.Hopf 霍普夫(微分幾何大師,陳省身先生的好朋友)
Pythagoras 畢達哥拉斯(就是勾股定理在西方的發現者)
Baire 貝爾(著名的Baire綱)
Haar 哈爾(有個Haar測度,一度哥廷根的大紅人)
Fermat 費馬(Fermat大定理,最牛的業余數學家,吹牛很牛的)
Kronecker 克羅內克(牛人,迫害Cantor至瘋人院)
E.Laudau 朗道(巨富的數學家,解析數論超牛)
Markov 馬爾可夫(Markov過程)
Wronski 朗斯基(微分方程中有個Wronski行列式,用來解線性方程組的)
Zermelo 策梅羅(集合論的專家,有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公理體系)
Rouche 儒契(在復變中有Rouche定理Rouche函數)
Taylor 泰勒(Taylor有很多,最熟的一個恐怕是Taylor展開的那個)
Urysohn 烏里松(在拓撲中有著名的Urysohn定理)
Frechet 發音巨難的說,泛函中的Frechet空間
Picard 皮卡(大小Picard定理,心高氣敖,很沒有人緣)
Schauder 肖德爾(泛函中有Schauder基Schauder不動點定理)
Lipschiz 李普西茨(Lipshciz條件,研究函數光滑性的)
Liouville 劉維爾(用Liouville定理證明代數基本定理應該是最快的方法)
Lindelof 林德洛夫(證明了圓周率是超越數,講課奇差)
de Moivre 棣莫佛(復數的乘法又一個他的定理,很簡單的那個)
Klein 克萊因(著名的愛爾蘭根綱領,哥廷根的精神領袖)
Bessel 貝塞爾(Hilbert空間一個東西的范數用基表示有一個Bessel定理)
Euclid 歐幾里德(我們的平面幾何學的都是2000前他的書)
Kummer 庫默爾(數論中最有影響的幾個人之一)
Ascoli 阿斯克里(有Ascoli-Arzela定理,要一致有界等度連續的那個)
Chebyschev 切比雪夫(他證明了n和2n之間有一個素數)
Banach 巴拿赫(波蘭的牛人,泛函分析之父)
Hilbert 希爾伯特(這個也沒有介紹的必要)
Minkowski 閔可夫斯基 (Hilbert的摯友,Einstein的「恩師」)
Hamilton 哈密爾頓(第一個發現了4元數,在一座橋上)
Poincare 彭加萊(數學界的莎士比亞)
Peano 皮亞諾(有Peano公理,和數學歸納法有關系)
Zorn 佐恩(Zorn引理,看起來顯然的東西都用這個證明)

1.國際著名數學大師,沃爾夫數學獎得主,陳省身
1931年入清華大學研究院,1934軍獲碩士學位.1934年去漢堡大學從Blaschke學習.1937年回國任西南聯合大學教授.1943年到1945年任普林斯頓高等研究所研究員.1949年初赴美,旋任芝加哥大學教授.1960年到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任教授,1979年退休成為名譽教授,仍繼續任教到1984年.1981年到1984年任新建的伯克利數學研究所所長,其後任名譽所長。陳省身的主要工作領域是微分幾何學及其相關分支.還在積分幾何,射影微分幾何,極小子流形,網幾何學,全曲率與各種浸入理論,外微分形式與偏微分方程等諸多領域有開拓性的貢獻.陳省身本有極多榮譽,包括中央研究院院士(1948).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1961)及國家科學獎章(1975),倫敦皇家學會國外會員(1985),法國科學院國外院士』(1989),中國科學院國外院士等。榮獲1983/1984年度Wolf獎,及1983年度美國科學會Steele獎中的終身成就獎.
2.享有國際盛譽的大數學家,新中國數學事業發展的重要奠基人,華羅庚
華羅庚是一位人生經歷傳奇的數學家,早年輟學,1930年因在《科學》上發表了關於代數方程式解法的文章,受到熊慶來的重視,被邀到清華大學學習和工作,在楊武之指引下,開始了數論的研究。1936年,作為訪問學者去英國劍橋大學工作。1938年回國,受聘為西南聯合大學教授。1946年應美國普林斯頓高等研究所邀請任研究員,並在普林斯頓大學執教。1948年開始,他為伊利諾伊大學教授。1950年回國,先後任清華大學教授,中國科學院數學研究所所長,數理化學部委員和學部副主任,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數學系主任、副校長,中國科學院應用數學研究所所長,中國科學院副院長、主席團委員等職。還擔任過多屆中國數學會理事長。此外,華羅庚還是第一、二、三、四、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六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華羅庚是在國際上享有盛譽的數學家,他的名字在美國施密斯松尼博物館與芝加哥科技博物館等著名博物館中,與少數經典數學家列在一起。他被選為美國科學院國外院士,第三世界科學院院士,聯邦德國巴伐利亞科學院院士。又被授予法國南錫大學、香港中文大學與美國伊利諾伊大學榮譽博士。華羅庚在解析數論、矩陣幾何學、典型群、自守函數論、多復變函數論、偏微分方程、高維數值積分等廣泛數學領域中都作出卓越貢獻。由於華羅庚的重大貢獻,有許多用他他的名字命名的定理、引理、不等式、運算元與方法。他共發表專著與學術論文近三百篇。華羅庚還根據中國實情與國際潮流,倡導應用數學與計算機研製。他身體力行,親自去二十七個省市普及應用數學方法長達二十年之久,為經濟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
3.僅次於哥德爾的邏輯數學大師,王浩
1943年於西南聯合大學數學系畢業。1945年於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哲學部畢業。1948年獲美國哈佛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50~1951年在瑞士聯邦工學院數學研究所從事研究工作1951~1953年任哈佛大學助理教授。1954~1961年在英國牛津大學作第二套洛克講座講演,又任邏輯及數理哲學高級教職。1961~1967 年任哈佛大學教授。1967年後任美國洛克斐勒大學教授,主持邏輯研究室工作。1985年兼任中國北京大學名譽教授。1986年兼任中國清華大學名譽教授。50年代 初被選為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後又被選為不列顛科學院外國院士,美籍華裔數學家、邏輯學家、計算機科學家、哲學家。
4.著名數學家力學家,美國科學院院士,林家翹
1937年畢業於清華大學物理系。1941年獲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碩士學位。1944年獲美國加州理工學院博士學位。1953 年起先後擔任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數學教授、學院教授、榮譽退休教授。 林家翹教授曾獲:美國機械工程師學會Timoshenko獎,美國國家科學院應用數學和數值分析獎,美國物理學會流體力學獎。他是美國國家文理學院院士(1951),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1962),台灣「中央研究院」院士(1960)。從40年代開始,林家翹教授在流體力學的流動穩定性和湍流理論方面的工作帶動了整整一代人在這一領域的研究探索。從60年代開始,他進入天體物理的研究領域,開創了星系螺旋結構的密度波理論,並為國際所公認。1994年6月8日當選為首批中國科學院外籍士。
5.我國泛函分析領域研究先驅者,曾遠榮
1919年入清華學校(清華大學前身)留美預備部,一直讀到1927年7月。由於學習成績優異,先後在美國芝加哥大學,普林斯頓大學及耶魯大學學習並研究數學,1933年取得博士學位。1934年8月至1942年7月一直任教於清華大學(1938年與北京大學、南開大學在昆明組成西南聯合大學)。1950年2月,受國立南京大學數學系系主任孫光遠教授寫信聘請到南京大學任教直至退休,曾在南京大學建立國內最早的計算數學專業。長期從事泛函分析研究,是我國開展這一領域研究的先驅者之一,在廣義逆等研究領域成就卓著。
6.我國最早提倡應用數學與計算數學的學者,趙訪熊
1922年考取北京清華學校。當時清華學校是公費留美預備學校,競爭激烈,在江蘇只招3名學生,他在眾多考生中名列榜首。畢業後即到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電機系學習。他1930年在電機系畢業,被哈佛大學數學系錄取為研究生,且於1931年獲碩士學位。1933年他受聘回國在清華大學數學系任教,1935年被聘為教授,從此一直在清華大學任教,參與創辦國內第一個計算數學專業。趙訪熊於1962年和1978年先後兩次出任清華大學副校長,1980-1984年兼任新成立的應用數學系主任,並受聘擔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委員。他擔任過中國數學會理事、名譽理事。1978年至1989年擔任第一、二屆計算數學學會理事長及第三屆名譽理事長和《計算數學學報》主編等一系列職務。數學家,數學教育家。我國最早提倡和從事應用數學與計算數學的教學與研究的學者之一。自編我國第一部工科《高等微積分》教材。在方程求根及應用數學研究方面頗有建樹。
7.著名數學家,數學教育家,吳大任
1930年與陳省身以最優等成績在南開大學畢業,考取清華大學研究生,1933年夏,在姜立夫的鼓勵下,吳大任參加了中英庚款第一屆公費留學考試,被錄取到英國學習。他本想到劍橋大學攻讀,因抵倫敦時間錯過了該校入學的時機,改入倫敦大學的大學學院,注冊為博士研究生。1937年9月初,吳大任到武漢大學任教,之後即隨武漢大學遷到四川樂山。後來長期擔任南開大學領導工作與教學工作,著、譯數學教材及名著多種。對我國高等教育事業作出了積極貢獻。研究領域涉及積分幾何、非歐幾何、微分幾何及其應用(齒輪理論)。1981年他任國家學位委員會第一屆數學組成員,《中國大網路全書數學卷》編委兼幾何拓撲學科的副主編以及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第一和第二屆委員。
8.著名數學家,北大教授,庄圻泰
1927年考入清華學校,1932年畢業於清華大學數學系,1934年,熊慶來教授接受庄圻泰為自己的研究生,1936年於該校理科研究所畢業。1938年獲法國巴黎大學數學博士學位。曾任雲南大學教授。1952年院系調整後,庄圻泰留任北京大學。此後除繼續擔任復變函數課程的教學任務外,他還陸續講過保角變換,擬保角變換,整函數與亞純函數等專業課。九三學社社員。長期從事函數論研究,在整函數與亞純函數的值分布理論上取得重要成果。著有《亞純函數的奇異方向》,合編《AnalyticFunctionsOfOneCom·plexVariable》(在美國出版)
9.著名數學家,數學教育家,四川大學校長,柯召
1931年,入清華大學算學系。1933年,柯召以優異成績畢業。1935年,他考上了中英庚款的公費留學生,去英國曼徹斯特大學深造,在導師L.J.莫德爾(Mordell)的指導下研究二次型,在表二次型為線性型平方和的問題上,取得優異成績,回國後先後任教於重慶大學,四川大學。1953年,他調回四川大學任教至今。在這40餘年間,他以滿腔的熱情投入教學和科研工作,為國家培養了許多優秀數學人材,在科研上碩果累累。與此同時,他還先後擔任了四川大學教務長、副校長、校長、數學研究所所長等職,作為學術帶頭人和學校負責人,他卓有成效地抓了幾個重要方面的工作:努力提高教學質量,積極開展基礎理論研究,發展應用數學,培養一批高水平的人材。其研究領域涉及數論、組合數學與代數學。在二次型、不定方程領域獲眾多優秀成果。1955年選聘為中國科學院院士(學部委員)。
10.中央研究院院士,首批學部委員,許寶騄
1929年入清華大學數學系,1933年畢業獲理學士學位,1936年許寶騄考取赴英留學,派往倫敦大學學院,在統計系學習數理統計,攻讀博士學位。1940年到昆明,在西南聯合大學任教。1948年他當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回國後不久就發現已患肺結核。他長期帶病工作,教學科研一直未斷,在矩陣論,概率論和數理統計方面發表了10餘篇論文。1955年,他當選為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在中國開創了概率論、數理統計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在內曼-皮爾遜理論、參數估計理論、多元分析、極限理論等方面取得卓越成就,是多元統計分析學科的開拓者之一。1955年選聘為中國科學院院士(學部委員)。
11.中科院院士,原北大數學系主任,段學復
1932年考入了清華大學數學系(當時稱為「算學系」)。 1936年夏,段學復獲得理學士學位,畢業留校任助教。1941年8月進入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數學系攻讀博士學位。1946年回國任清華大學教授,自1952年院系調整後,任北京大學數學系系主任近40年。長期從事代數學的研究。在有限群的模表示論特別是指標塊及其在有限單群和有限復線性群構造研究中的應用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指導學生用表示論和有限單群分類定理徹底解決了著名的Brauer第39問題、第40問題。在代數李群研究方面與國外學者合作完成了早期奠基性成果。在有限P群方面取得一系列研究成果。在數學應用於國防科研和國防建設方面作了大量工作。1955年選聘為中國科學院院士(學部委員)。
12.我國拓撲學的奠基人 江澤涵
畢業於南開大學,1927年參加清華大學留美專科生的考試,考取了那年唯一的學數學的名額,後在美國哈佛大學數學系留學,1930年獲得博士學位。1930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數學系做研究助教。1931年起,長期擔任任北京大學數學系教授,並任北京大學數學系主任,曾兼任理學院代理院長。數學家,數學教育家。早年長期擔任北京大學數學系主任,為該系樹立了優良的教學風尚。致力於拓撲學,特別是不動點理論的研究,是我國拓撲學研究的開拓者之一。1955年當選為中國科學院數理學部委員。

Ⅱ 廖永安的人物著作

1、《民事審判權作用范圍研究》(獨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5月版。
2、《民事訴訟理論探索與程序整合》(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5年1月版。
3、《民事證據法學的認識論與價值論基礎》(獨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6月版。
3、《訴訟費用研究——以當事人訴權保護為分析視角》(合著,排名第一),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4、《模擬法庭:原理、劇本與技巧》(合著,排名第一),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2013年第二版。
5、《民事訴訟程序監督制約機制研究》(合著,排名第一),湘潭大學出版社2012年4月版。
6、《民事訴訟理念變革與制度創新》(合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年2月版。
7、《民事訴訟理論與改革的探索》(與何文燕教授合著)中國檢察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8、《民事訴訟原理研究》(合著,排名第三,共計70餘萬字,教育部重點研究項目)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版。
9、《中國統一證據法(專家建議稿)及其立法理由》(參著,共計80餘萬字,教育部重點研究項目),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1月版。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專家建議稿)及立法理由》(合著,司法部重點研究項目),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2月版,排名第三。
11、《民事司法救濟制度研究》(合著),韓國延世大學出版社2005年4月版。
12、《民事訴訟法專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7月版,合著,排名第二。
13、《民事訴訟法法典專家修改建議稿及立法理由》(合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5月版。
14、《民事訴訟法釋義》,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8月版,勘校,排名第一。
15、《民事訴訟程序監督制約機制研究》,湘潭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排名第一。
16、《對話與交融:中美證據法論壇》(主編),湘潭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17、《對話與交融:中美證據法論壇》(主編),湘潭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18、《如何當好調解員:中美調節培訓啟示錄》(主編),湘潭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19、《馬薩諸塞州證據規則指南》(主譯),湘潭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代表性學術論文
1. 廖永安、何四海:民事訴訟當事人異議的法理分析,載《法學雜志》2012年第12期。
2. 劉方勇、廖永安:回歸價值本源——巡迴審判制度的考證與思索,載《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2期。
3. 廖永安、張慶霖:論仲裁調解書撤銷制度的確立,載《煙台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2期。
4. 廖永安、熊英灼:關於我國建立申訴終結機制的幾點思考,載《煙台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2期。
5. 易玲、廖永安:民事執行權微觀配置再思考——以民事執行權法律性質分析為切入點,載《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3期。
6. 廖永安、劉方勇:社會轉型背景下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路徑探析,載《中國法學》2012年第3期。
7. 廖永安、鄧和軍:《〈民事訴訟法〉修改決定》評析——兼論我國《民事訴訟法》的修改,載《現代法學》2009年第1期。
8. 廖永安、胡軍輝:論法院調解的既判力,載《煙台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1期。
9. 廖永安、熊英灼:我國民事司法證明活動中的價值權衡及選擇,載《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6期。
10. 廖永安:在理想與現實之間——對我國民事送達制度改革的再思考,載《中國法學》2010年第4期。
11. 廖永安、顏楊:我國民事執行檢察監督的科學定位與制度設計,載《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6期。
12. 廖永安:我國民事訴訟地域管轄制度之反思,載《法商研究》2006年第2期。
13. 廖永安:論我國民事與行政案件類型之界分,載《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06年第2期。
14. 廖永安、魏小凡、文新:論我國律師收費制度的改革與完善——兼評《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載《中國司法》2006年第7期。
15. 廖永安、文新:論憲法的司法適用與民事審判權的界限,載《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5期。
16. 廖永安、魏小凡:以人為本與我國民事訴訟法的修訂,載《河北法學》2006年第11期。
17. 廖永安、劉方勇:潛在的沖突與對立——訴訟費用制度與周邊制度關系考,載《中國法學》2006年第2期。
18. 廖永安:我國民事訴訟中弱勢群體保護論綱,載《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7年第1期。
19. 廖永安、熊英灼:論我國民事訴訟法律責任制度之構建,載《煙台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1期。
20. 廖永安、熊英灼:關於我國執行收費制度改革的幾點思考,載《廣東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7年第2期。
21. 廖永安、胡軍輝:試論民事訴訟中的擬制自認,載《海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4期。
22. 廖永安、胡軍輝:試論民事自認的效力,載《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6期。
23. 廖永安、雷勇:論民事訴訟監督制約機制立法——以法院訴訟行為為研究對象,載《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5期。
24. 胡軍輝、廖永安:論案外第三人撤銷之訴,載《政治與法律》2007年第5期。
25. 文新、廖永安:法院亂收費現象的透視與思考,載《咸寧學院學報》2007年第5期。
26. 廖永安、胡軍輝:試論我國民事公告送達制度的改革與完善,載《太平洋學報》2007年第11期。
27. 廖永安、黎藜:論民事訴訟法與民事實體法的關系——以消費者權益保護訴訟為考察對象,載《北方法學》2008年第1期。
28. 廖永安:《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之檢討,載《法商研究》2008年第2期。
29. 廖永安、雷勇:論我國民事訴訟復議制度的改革與完善,載《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08年第3期。
30. 廖永安、李世鋒:我國民事合議制度之運行現狀——以一個欠發達地區基層法院的民事審判為考察對象,載《社會科學》2008年第4期。
31. 姜霞、廖永安:重構我國仲裁證據制度之探析,載《求索》2008年第5期。
32. 廖永安:我眼中的恩師——江偉先生,載《中國審判》2008年第6期。
33. 廖永安:論民事訴訟費用的性質與徵收依據,載《政法論壇》2003年第5期。
34. 廖永安:我國民事審判權作用范圍之重構,載《法學論壇》2005年第3期。
35. 廖永安、馮楊:我國民訴法修改的若干問題——兼評《民事訴訟法專家修改建議稿(第三稿)》,載《金陵法律評論》2005年第1期。
36. 廖永安:論單位、團體內部糾紛的自律性處理與民事審判權的界限,載《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5期。
37. 江偉、廖永安:簡論人民調解協議的性質與效力,載《法學雜志》2003年第2期。
38. 廖永安、王春:論我國民事訴訟費用負擔的立法缺陷與完善,載《湘潭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3年第3期。
39. 廖永安、李旭:對我國陪審制的否定性評價,載《金陵法律評論》2003年第2期。
40. 廖永安、崔峰:當事人訴訟行為與民事法律行為關系考,載《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2004年第1期。
41. 廖永安、趙曉薇:民事訴訟費用制度與司法公正關系考——兼論我國民事訴訟費用制度的立法缺陷,載《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學報》2004年第3期。
42. 廖永安:訴訟內外糾紛解決機制的協調與整合,載《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04年第3期。
43. 廖永安、趙曉薇:中日民事訴訟費用制度比較研究,載《北京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2期。
44. 江偉、廖永安:我國民事訴訟主管之概念檢討與理念批判,載《中國法學》2004年第4期。
45. 廖永安:我國民事訴訟主管范圍之問題評析,載《現代法學》2005年第1期。
46. 廖永安、王春:我國民事與刑事交叉案件的協調處理,載《華東政法學院學報》2005年第2期。
47. 廖永安:法院訴訟行為要論,載《法學家》2003年第2期。
48. 廖永安:論訴的利益,載《法學家》2005年第6期。
49. 廖永安、李勝剛:我國民事訴訟費用制度之運行現狀 以一個貧困地區基層法院為分析個案,載《中外法學》2005年第3期。
50. 廖永安:論我國民事與行政爭議交叉案件的協調處理,載《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6期。
51. 廖永安:民事訴訟費用——構成及影響因素,載《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2年第2期。
52. 廖永安、彭熙海:當事人訴訟行為理論初探,載《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4年第2期。
53. 廖永安:對民事訴訟中法院「不作為」行為的思考,載《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學院學報)》1999年第4期。
54. 廖永安:關於錯案責任追究制度的反思,載《江蘇社會科學》1999年第3期。
55. 廖永安:如何正確看待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兼與楊貴宏先生商榷,載《法律適用》1999年第4期。
56. 廖永安:對民事審判中「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原則之再思考,載《河北法學》1999年第4期。
57. 廖永安:對民事審判中「以事實為根據」原則之檢討,載《河北法學》1999年第5期。
58. 何文燕、廖永安:我國民事簡易訴訟程序之重構,載《中國法學》2002年第1期。
59. 江偉、廖永安:論審判獨立的制度保障及其與審判監督的關系,載《河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5期。
60. 廖永安:論當事人訴訟權利與法院審判權力的對立統一,載《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9年第3期。
61. 廖永安、何文燕:民事抗訴程序若干問題研究,載《法學評論》2000年第2期。
62. 邵明、廖永安:完善我國民事證據制度的新話題,載《人民司法》2000年第5期。
63. 廖永安、劉健:論法律專業教學方式的改革,載《煤炭高等教育》2000年第1期。
64. 廖永安、葉久根:民事訴訟認證制度中若干問題之再思考,載《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2001年第2期。
65. 廖永安、彭熙海:論必要共同訴訟,載《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1年第3期。
66. 廖永安:論民事訴訟中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載《湖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1年第3期。
67. 廖永安:論檢察機關提起民事訴訟,載《湘潭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1年第2期。
68. 江偉、廖永安:論我國民事訴訟一審與上訴審關系之協調與整合,載《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2002年第6期。
69. 馮曉青 、廖永安:合作作品法律認定新探,載《知識產權》1994年第3期。
70. 廖永安、李武松:論對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法律保護,載《法律適用》1995年第1期。
71. 廖永安、張輝:論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法律制度立法的缺陷與完善,載《廣西法學》1995年第Z1期。
72. 廖永安、李武松: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不作為」現象探微,載《法律適用》1996年第3期。
73. 廖永安、王煥平: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法律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載《法學探索.貴州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996年第2期。
74. 廖永安:民事司法賠償范圍探微,載《山東法學》1996年第2期。
75. 廖永安:論民事訴訟程序的監督和救濟,載《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6年第2期。
76. 廖永安:民事司法賠償范圍探微,載《政法論叢》1996年第1期。
77. 何文燕、廖永安:民事訴訟目的之界定,載《法學評論》1998年第5期。
78. 何文燕、廖永安:民事訴訟目的簡論,載《訴訟法論叢》1998年第2期。

Ⅲ 岳池縣歷史名人

岳池縣歷史名人眾多,以下是其中幾位:


石天柱,明人,字李瞻,號秀峰,曾官至大理寺丞。他與蜀中名士揚慎、馮訓等人成立「麗澤會」,研究詩文,共同抒發大志。其「刺血上疏」的事跡名垂青史。


馮訓,明人,字行健,明弘治舉人。他於正德戊辰年考中進士,官授戶部主事郎中,後任福建興化太守,明嘉靖二年升任福建布政使,最後病故於任上。


鄧惠中,原名張惠中,又名張若蘭,是小說《紅岩》中「雙槍老太婆」原型之一。


陳聯詩,又名陳玉屏,也是《紅岩》中「雙槍老太婆」原型之一。解放後,她任重慶市婦聯生產部副部長,後來在重慶市文聯工作。以畫花鳥和仕女見長,尤其擅長畫蝴蝶,有《百蝶圖》流傳於世。


廖玉璧,華鎣山游擊隊領導人,革命烈士。


姚布六,1909年考入雲南講武堂,與朱德同學,後任重慶陸軍72標管帶。在討袁護國戰爭中,他作為朱德旅長旗下營長,跟隨蔡鍔、朱德南北征戰,屢建戰功。


劉披雲,歷任南開大學副校長、雲南省副省長、省委常委、中共雲南大學黨委書記兼校長、雲南省政協副主席。


羅玉君,原名羅正淑,我國著名女翻譯家,其翻譯的代表作是《紅與黑》。


吳雪,原文化部副部長,著名戲劇《抓壯丁》的作者。


何流,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軍需部部長。


楊仁愷,號遺民,筆名易木,齋名沐雨樓。他是享譽海內外的博物館學家,書畫鑒賞大師、書畫大家、美術史論家。國家文物局古代書畫鑒定組成員,全國書畫家協會理事、遼寧省博物館名譽館長、研究員、中國古代古書畫鑒定家。


周家洛,著名音樂家,原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副所長。其代表作有《蘭花花》、《腳夫調》、《攬工調》。


李世傑,中國電機工程學教授級高級工程師,著名輸變電專家。


柴雲振,五屆省政協委員,被授予抗美援朝一級戰斗英雄稱號。1985年,他受到朝鮮人民共和國主席金日成接見,並被授予「一級自由獨立勛章」。


楊繼盛,中國航空專家。45年南京軍事學院畢業,抗美援朝時任志願軍空軍地面維修大隊長。後歷任航天部西安閻良603飛機研究所所長、政委,為飛豹式戰斗機副總設計師。


(3)雲南大學廖教授擴展閱讀

岳池位於四川盆地東部,嘉陵江東岸,渠江西岸。北接南充,南下重慶。地形以平原、淺丘為主。 作為千年魚米之鄉,自古便有「川東糧倉」之稱。岳池乃農家樂之發源地,中國西部第一個曲藝之鄉,岳池每兩年舉辦一次的農家文化旅遊節更是四川十大名節,文化底蘊深厚。作為「省級園林城市」「省級衛生城市」「省級綠化模範城市」,岳池環境優美、宜居宜業。 2012年舉辦過中國男籃職業聯賽,2013年將舉辦中國青年女籃四強邀請賽。岳池的會展、綜合體、總部經濟建設走在川東前列。利用靠近「兩江新區」和處於川渝結合部的優勢,岳池必有作為。

Ⅳ 法學專業好的大學

法學,又稱法律學、法律科學,是中國大學的十大學科體系之一,包括法學、政治學、公安學、社會學四個主要組成部分。

中國有近700所高校開設了法學專業,其中,教育部四輪學科評估法學一級學科上榜高校100所,一流學科建設高校6所,名單如下:

一、五院四系

「五院四系」,是新中國在1952年通過院系調整,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學的法律系的簡稱,這幾所高校的法律學科在中國法學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

「五院」指: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

「四系」分別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四所中國著名學府的法律學系。


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四輪學科評估上榜高校


一流學科名單:人北法武+清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作為「211」,有一個「一流學科」建設的名額,教育部讓其「自定」,該校選了「法學」。於是,五院四系中,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入選而華政、西政未能入選,「四系」唯獨吉大老牌法學重鎮未能入選。

沒入選並不代表華政、西政就比其他高校法學差,2017年教育部四輪學科評估中,華政、西政成績都不錯。四輪學科評估詳情如下:


1、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成立於1950年,是新中國創立的第一所正規、新型的高等法學教育機構。

1950年中國政法大學並入,原「朝陽大學」的校址校舍、教師、學生、圖書等都歸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此「中國政法大學」前身是成立於1912年的朝陽大學,與現在的中國政法大學並無歷史傳承關系。


2、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1952年,北京大學的法律系、政治系,清華大學政治系,燕京大學的法律系等系科合並組建北京政法學院,1983年更名為「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作為中國公法學和理論法學教育研究的重鎮,其中法律史學和行政法學在國內具有頂尖的學術地位和一流的科研教學水平。



3、北京大學法學院

北京大學法學院發軔於1904年,在中國現代法學教育中歷史最為悠久。1952年院系調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並入北京政法學院。1954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得以重建。

北京大學法學院擁有刑法學、經濟法學、法理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四個國家重點學科,同時,北大是擁有國家法學一級重點學科的3所院校(人大、法大、北大)之一。


4、清華大學法學院

法政教育在清華有很長的歷史,1925年已經開設了比較系統的法律課程。

1952年法律系劃轉給北京政法學院,1995年恢復建立法律學系。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法律學系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發展到了相當的規模和水平。法學學科是清華大學重點建設、優先發展的學科之一,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實力,在四輪學科評估中名列第4,獲評A。


5、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

華東政法大學前身是華東政法學院,1952年6月由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廈門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合並成立。1958年學校並入上海社會科學院,1979年第二次復校。2007年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雖然是普通本科,卻是老牌「五院四系」之一,四輪學科評估,法學獲評A。

6、武漢大學法學院

武漢大學法學學科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創辦的湖北法政學堂,是中國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員。

1958年10月,武漢大學法律系整體劃轉,與中南政法學院、中南財經學院、中南政法幹校合並成立湖北大學。

1979年恢復法律系,經過三十多年的恢復重建與發展,法學院已成為中國法學教育與研究的一方重鎮。國際法學科特色和學術風格,初步形成「珞珈法學流派」,整體在全國的優勢明顯,在國際上也有重要影響。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



7、西南政法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前身為1950年創建的由劉伯承元帥擔任校長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學。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學政法系為基礎,合並當時的重慶大學法學院、四川大學政法學院、重慶財經學院法律系、貴州大學法律系、雲南大學法律系,正式成立西南政法學院。

1958年,西南政法又將中央公安學院重慶分院並入學校之中,成為西南地區法學頭把交椅,業界尊稱為中國法學界「黃埔軍校」。


三、法學專業第二梯隊

法學類大學第二梯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這7所大學的法學一級學科,在四輪學科評估中,獲評A-。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

8、吉林大學法學院建院於1948年的東北行政學院司法系,是國內最早成立的法學院之一,中國法學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員。吉林大學法學院是中國法學教育的重鎮和法律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之一,著名的法學院之一。目前在清華任教的法學大師崔建遠,就畢業於吉林大學。

9、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起源於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學政法學院,老牌「五院四系」之一,是我國法學教育、研究的頂尖學府之一,擁有四門國家級精品課程:知識產權法學、民商法學、憲法學和國際法學。

10、南京大學法學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學法學院。1952年法律系和政治系調至華東政法學院。1981年恢復法律系。目前,經濟法學是國家重點培育學科和江蘇省重點學科,法學學科為江蘇省一級學科重點學科。設有法學博士後流動站。

11、上海交大的法學教育可以上溯到20世紀之初南洋公學時期的政治特班。1992年恢復開辦法學本科專業,2002年6月成立法學院,發展進入了快車道,一躍成為全國發展最快的法學院之一。2007年,接受廖凱原基金會3000萬美元的資金捐贈,更名為「凱原法學院」。

12、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是全國最早設置國際經濟法專業的院校之一,法學專業是貿大的傳統優勢學科。目前,貿大法學院,已經成為學科體系設置相對完整、國際法專業特色鮮明、學術和教學水平比肩一流的知名法學院。

13、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前身是浙大法學院,創建於1945年,由著名法學家李浩培教授擔任首任院長。因為系調整,發展一度歷經波折,但終能薪火相傳、授業不輟。

14、廈門大學是我國較早開辦高等法學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廈門大學設立了法科。1952年政治、法律兩系歸並入華東政法學院,1979年恢復設立法學專業,目前,國際法學為國家重點學科,財稅法教學團隊為國家級教學團隊,國際投資法、國際稅法及羅馬法研究在國際上頗有影響。


四、法學專業第三梯隊

法學類大學第三梯隊:在四輪學科評估中,獲評B類、C類,上榜高校共計74個。

Ⅳ 雲南大學藝術與設計學院組織機構


黨政領導



  • 院長: 李森

  • 書記: 和家勝

  • 副書記: 姜紹勇


副院長



  • 張星

  • 趙力中




辦公管理



  • 辦公室主任: 童媚娟

  • 工會主席

  • 黨委辦公室幹事: 計磊

  • 辦公室秘書: 蔣穎瑋, 劉小鼎


教務室



  • 教學督導: 廖繼彰

  • 主任: 高成雲, 副主任: 黃長珍

  • 辦公人員: 周榮, 李博文


學生工作



  • 團委書記: 張磊

  • 輔導員: 和林, 陳有為, 陳晨

  • 資料室: 朱潔

  • 財務室: 蔣穎瑋

  • 電腦中心: 溫劍強




藝術系別



  • 美術系


    • 系主任: 陳玲潔

    • 教授: 毛旭輝, 蔡正非, 寇元勛, 李艾東

    • 副教授: ... (更多名單)

    • 講師: ... (更多名單)

    • 助教: 蘇斌


  • 音樂系


    • 系主任: 李浩

    • 副教授: ... (更多名單)

    • 講師: ... (更多名單)

    • 助教: 黎敏


  • 環境藝術設計系


    • 系主任: 楊曉翔

    • 副主任: 李沁, 吳堅

    • ... (更多教研室主任和講師名單)

    • 助教: ... (更多名單)


  • 視覺傳達設計系


    • 系主任: 段雪敬

    • 教授: 張婭琴

    • 副教授: 梁景祥 (外調滇池學院)

    • 講師: ... (更多名單)


  • 數碼媒體藝術系


    • 系主任: 鄭鼎

    • 講師: ... (更多名單)

    • 助教: ... (更多名單)


  • 外語教研室


    • 主任: 徐紅藝

    • 副主任: 王家彬

    • 副教授: ... (更多名單)

    • 講師: ... (更多名單)




聯系信息


地址: 雲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號


郵政編碼: 650091





(5)雲南大學廖教授擴展閱讀

雲南大學藝術與設計學院,是在雲南大學藝術學院和雲南大學國際現代設計藝術學院基礎上組建的新學院。學院下設美術系、音樂系、環境藝術設計系、廣告藝術設計系、數碼媒體藝術設計系、服裝藝術設計系。現有3個碩士學位授權(藝術學、中國少數民族藝術、美術學)、4個本科專業(美術學、音樂學、繪畫、藝術設計)。初步形成了當代藝術、民族藝術、藝術設計三個重點發展的學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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