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將自主決定碩博士畢
Ⅰ 導師可以自主決定研究生能否畢業,對此你怎麼看
從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的回復中看出,對給予導師決定博士生、碩士生能否畢業的自主權持支持態度,認為可以釋放研發能量。就目前研究生、博士生和導師之間的關系來看,並不都是那麼和睦。很多研究生會稱自己的導師是老闆,給師生關系隱形地增加了一種僱傭關系;而有些導師也把自己的學生看作免費的勞動力去使喚。這樣的一種關系並不是一個能夠全身心做科研的狀態。還存在導師要求嚴厲,話語激烈,不給學生留一點顏面,致使學生科研壓力大,而採取輕生的行為。
導師和學生原本是兩個平等的權利主體,既要保證導師在用權的前提下,能夠進一步激發學生的科研動力;又要保證學生在學術研究中,若遇到導師不公平待遇時能夠向上申訴,切實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Ⅱ 教育部是如何回應導師將自主決定碩博士畢業的
近日,針對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國對博士生、碩士生畢業考核體制,給予導師決定博士生、碩士生能否畢業的自主權,釋放研發能量」的建議,教育部表示,該建議對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評價標准具有很大啟發,下一步將充分採納,今年下半年還將出台《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准則》,明確規定研究生導師的指導職責。
教育部表示,研究生教育是國民教育的頂端,博士、碩士學位代表著一定的學術水平,應有高要求和科學的評價標准。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第一責任人,是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關鍵,要對研究生開展學術研究、寫作發表論文、撰寫學位論文進行嚴格把關,把學位論文的實質性創新作為評價學位論文質量的關鍵要素。
(2)導師將自主決定碩博士畢擴展閱讀
學生覺得畢業更難了
教育部於近日表示,將出台多份文件,細化強化導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和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權責,壓實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和研究生導師責任等。隨後,「導師將自主決定碩博士畢業」話題立即登上熱搜。
賦予導師自主權,是健全導師制的重要內容。沒有自主權,導師必然很難對研究生的培養質量負責。但是,只賦予權利,而沒有相應的約束機制,學生也必定擔心導師濫用職權,故意刁難,加劇師生矛盾。
這也是該議題登上熱搜的原因。網友們擔心,導師有了自主權之後,學生「更難了」。實際上,過去導師就擁有對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第一評價權,這些年頻發的碩博研究生自殺以及師生沖突,多數不都是因為「導師刁難、故意推遲、不讓畢業」等原因,可見碩博士能否順利畢業,擔子本就壓在導師肩上。
有網友認為,能否畢業的自主權,就等於讓導師決定碩博士能否畢業,會扭曲師生關系。將導師的權力進一步絕對化、義務化,從最直接的結果來說,就是形成導師對學生的絕對優勢(絕對優勢恰恰容易轉換成壓制,甚至是壓榨)。
Ⅲ 如何看待導師將自主決定碩博士畢業這件事
導師將自主決定碩博士畢業這件事,其實我覺得對於碩士博士其實是很不公平的,那麼如果說自己的導師比較好的話可能很快就能畢業,那麼如果說,這個導師心裏面存這一些不好的思想的話,那麼碩士博士畢業,這件事情就很難了,但是對於他們的畢業來說,我覺得從規定的角度來,可能更多的就是自己的一個學識的問題,但是對於這些博士導師來說,我覺得可能會出現一些不好的情況存在,即便現在不是自主決定的這樣的方式都出現了很多問題,更不要說被自主決定了。
其實一個學校好不好,真的是看自己的良心,是不是會有更多的想法,其實對於博士生導師來說其實是有很多的限制的,因為對於很多的博士生導師來說,有一些情況就是針對這些博士生的,很多的博士生其實都是要看博士生的,對於我們來說其實有很多的局限性,其實博士生導師將自主決定博士生畢業這件事情,對於碩士博士其實是不公平的,我覺得這樣的方式對於他們來說很不公平。
Ⅳ 導師將自主決定碩博士能否畢業了
導師將自主決定碩博士能否畢業目前還未明確規定,9月27日記者獲悉,教育部近日做出相關回復稱,下一步將出台多份文件,細化強化導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和學位評定委員會權責,壓實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和研究生導師責任等。
實際上,教育部在《答復》中並未對「導師能否自主決定碩博士畢業」問題作出直接答復,而是表示將圍繞建議將進一步開展工作,包括印發《關於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印發《關於進一步嚴格規范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准則》等。
(4)導師將自主決定碩博士畢擴展閱讀
網友評論:
實際上,過去導師就擁有對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第一評價權,這些年頻發的碩博研究生自殺以及師生沖突,多數不都是因為「導師刁難、故意推遲、不讓畢業」等原因?可見碩博士能否順利畢業,擔子本就壓在導師肩上。
有網友認為,能否畢業的自主權,就等於讓導師決定碩博士能否畢業,會扭曲師生關系。將導師的權力進一步絕對化、義務化,從最直接的結果來說,就是形成導師對學生的絕對優勢(絕對優勢恰恰容易轉換成壓制,甚至是壓榨)。
Ⅳ 導師自主決定研究生能否畢業官方對此有何回應
老師自主決定碩士生和博士生是否能自主畢業的官方回應來了。教育部最新發文表示,碩士和博士生分別是水平比較高的頂尖人才應該需要用更高的學術標准和學術要求進行評價。這並不是一般的評價標准所能夠適應的。導師作為培養研究生和博士生的第一責任人,對於其研究水平研究質量的把控至關重要。因此,導師作為培養學生的第一責任人是可以決定該名學生是否能夠自主畢業。
但這項規定現在暫未發行,仍在試驗階段。教育部也在進行相應的政策調整當中。只有當規定貫徹落實一段時間後,我們才能更好地進行調整,以適應大眾的需求。
Ⅵ 對於導師將自主決定碩博士畢業一事,學生有何擔心
學生應該擔心導師濫用職權,故意刁難,加劇師生矛盾,難以順利畢業。它一端關繫到導師和研究生之間能否形成現代的、健康的師生關系,充分保障學生權益,一端攸關研究生培養質量和科研學術質量,哪一端都不容疏忽。一言以蔽之,賦予導師更大自主權的同時,必須對導師套上監督和規范的“緊箍咒”。
Ⅶ 導師將自主決定碩博士能否畢業了
導師將不再完全自主決定碩博士能否畢業。
隨著教育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學術環境的日益規范化,導師在決定碩博士畢業生能否畢業上的權力已經逐漸受到限制。這是因為畢業決策需要考慮到更多的因素,而不僅僅是學術研究的成果。
首先,大多數高等教育機構都設有一套畢業要求和標准,這些標准包括課程成績、學術研究、論文發表等,這些都是硬性的要求。導師在評價學生的畢業資格時,必須依據這些標准來進行。即使導師對學生有很高的期望,但如果學生未能達到這些基本要求,導師也不能單方面決定讓學生畢業。
其次,學術不端行為和其他違規行為也是影響畢業決策的重要因素。如果學生在研究過程中存在抄襲、造假等不端行為,或者違反了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那麼無論導師的意願如何,學生都可能無法順利畢業。這是因為教育機構需要維護學術的公正性和嚴肅性,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學術不端。
最後,學生個人的發展也是畢業決策中需要考慮的因素。雖然學術研究是碩博士階段的主要任務,但學生的個人成長和發展同樣重要。如果學生在學術研究之外,還展現出了領導力、團隊合作能力等其他方面的優秀素質,那麼這些也應該在畢業決策中得到體現。
綜上所述,雖然導師在碩博士畢業決策中仍然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但他們已經不再是唯一的決策者。畢業決策需要考慮到更多的因素,包括學術成果、畢業要求、學術道德、個人發展等。這樣的制度設計旨在維護學術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同時也更好地促進了學生的全面發展。
Ⅷ 導師將自主決定碩博士畢業,這項規定的頒布為何引發爭議
因為這一項舉措雖然對學生來說是有利的,但是社會上也會對這種做法有一定的質疑性,所以說才會引起大家的熱議。
Ⅸ 導師將自主決定碩博士畢業
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9546號建議的答復
教研建議〔2020〕14號
您提出的“關於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評價標準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研究生教育是國民教育的頂端,博士、碩士學位代表著一定的學術水平,應有高要求和科學的評價標准。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第一責任人,是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關鍵,要對研究生開展學術研究、寫作發表論文、撰寫學位論文進行嚴格把關,把學位論文的實質性創新作為評價學位論文質量的關鍵要素。教育部歷來重視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工作,出台多個文件,加強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改革評價機制。
一、已開展工作
1.2014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關於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和監督體系建設的意見》(學位〔2014〕3號),這是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和監督體系建設的指導性文件。文件明確規定學位授予單位要參照《學位授予單位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體系建設基本規范》,更新質量保證理念,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各項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發展目標相適應的內部質量保證體系;要充分發揮學位評定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等學術組織和導師在質量保證中的作用,不斷增強導師的質量意識,加強師德教育,調動導師育人的積極性。
2.2018年,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印發《關於開展清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專項行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8〕210號),為落實文件精神,教育部積極開展清理“唯論文、唯帽子、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專項行動,重點清理學科評估、“雙一流”建設、基地建設、成果獎勵、人才項目等活動中涉及“五唯”的做法,指導和督促所屬高校清理涉及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事項,如職務職稱晉升、項目基地評審、重點建設學科確定、人才培養指標分配等內部管理中涉及“五唯”的做法。
3.推動培養單位改革研究生學位評定標准。2019年4月,清華大學發布《清華大學關於完善學術評價制度的若干意見》,啟動制定《清華大學研究生申請學位創新成果標准規定》,在全國高校中率先啟動學術評價“破五唯”改革,堅決克服研究生學位評定中的“唯論文”傾向,強化學位論文在研究生學位評定中的作用,學術期刊論文等其他形式呈現的創新成果將不會成為研究生申請學位的門檻。
二、下一步考慮
您提出的“改革我國對博士生、碩士生畢業考核體制,給予導師決定博士生、碩士生能否畢業的自主權,釋放研發能量”的建議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對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評價標准具有很大啟發。下一步,教育部將充分採納您的建議,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2020年下半年,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名義印發《關於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健全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壓實培養單位主體責任。培養單位要完善質量控制和保證制度,抓住課程學習、實習實踐、學位論文開題、中期考核、論文評閱和答辯、學位評定等關鍵環節,落實全過程管理責任,細化強化導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和學位評定委員會權責。推動培養單位探索建立學位論文評閱意見公開等制度,合理制定與學位授予相關的科研成果要求,破除“唯論文”傾向。完善質量評價機制,破除“五唯”評價方式。聚焦人才培養成效、科研創新質量、社會服務貢獻等核心要素,健全分類多維的質量評價體系,扭轉不科學的評價導向。
二是2020年下半年,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名義印發《關於進一步嚴格規范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進一步規范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壓實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和研究生導師責任,指導學位授予單位實行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評價制度,分類制訂不同學科或交叉學科的學位論文規范、評閱規則和核查辦法,真實體現研究生知識理論創新、綜合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切實發揮資格考試、學位論文開題和中期考核等關鍵節點的考核篩查作用,完善考核組織流程,豐富考核方式,落實監督責任,提高考核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三是教育部正在全面推進教育評價改革,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針對不同主體和不同學段、不同類型教育特點,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著力破除“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建立科學的、符合時代要求的教育評價制度和機制。其中,學生評價是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待總體方案出台後,還將配套出台相關文件,把“破五唯”的具體要求落地落實。
四是2020年下半年,以教育部名義印發《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准則》,明確規定研究生導師要正確履行指導職責,遵循研究生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導研究生學習、科研與實習實踐活動;綜合開題、中期考核等關鍵節點考核情況,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議。
感謝您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8月26日
原標題: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9546號建議的答復
文章來源:http://www.moe.gov.cn/jyb_xxgk/xxgk_jyta/jyta_xwb/202009/t20200910_486921.html
以上是考研君整理的“導師將自主決定碩博士畢業?教育部官網回復”相關資訊,疫情總會過去,考研仍要努力。歡迎關注考研,掌握更多院校考研資訊,為考研復習備考做好准備!
相關推薦:
2020年下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筆試報名時間
教育部:關於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跟蹤調查的通知
湖北公務員筆試成績|湖北省考合格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