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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學材料畢業湘潭大學副教授

發布時間: 2025-03-17 15:45:36

『壹』 王立新的平生事跡

1962年5月出生於科爾沁東草原上的吉林省通榆縣。1986年畢業於山東大學哲學系,獲哲學學士學位。而後受聘任教於東北林業大學人文學院、湘潭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2005年9月調入深圳大學文學院哲學系。1995年破格晉升副教授,2001年晉升教授,2003年入選中國哲學博士研究生導師
曾擔任湖南省孔子研究會副理事長、湖南省船山學社副社長、湖南省周濂溪思想研究會副會長、湖南省佛教文化研究會副會長、湖南省道家道教研究中心學術委員等。2001年在湘潭大學主持創辦湘學研究所,聘請著名哲學家方克立先生擔任所長,自任副所長。
長期駐心宋明儒學的研究,做了很多開創性的工作,並取得豐碩成果和認可。出版《胡宏》(世界哲學家叢書)、《開創時期的湖湘學派》、《從胡文定到王船山:理學在湖南地區的奠立與開展》等多部學術著作,發表學術著作40餘篇。主持國家社會科學規劃項目「開創時期的湖湘學派」,結題鑒定等級優秀。
2010年在湖南教育電視台湖湘講堂欄目主講《天地大儒王船山》、《理學開山周敦頤》。其中《天地大儒王船山》已由中信公司正式出版光碟。又曾在深圳電視台主講《自然生態和心靈生態》、《中國的聖人和聖經》;在哈爾濱電台主講人生哲學;在《天津日報》「超閱大講堂」主講《生態心靈決定人類未來》、《不為理想的學習,不會有長久的動力》;在湖南人民廣播電台「瀟湘之「News938」欄目主講《論語》、《老子》等傳統經典。
任教以來,頗得師友教助,亦深受上進青年學生喜愛,與很多學生結下了深厚的師生情誼。

『貳』 杜靖的青島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2 杜靖先生簡介
杜靖,1966年11月出生於山東臨沂。
山東大學文學學士,湘潭大學民俗學碩士,中央民族大學人類學博士,青島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主要作品:《二郎神原型考述》、《二郎神與古蜀地四川的關系》、《太陽三足烏新釋》、《自下而上的文化建構——「禮失而求諸野」的人類學思考》、《中國古代哲學研究的新視野》、《一個人類學博士生在其故鄉的文化遭遇》、《平調絲弦大鼓及其傳承藝人的調查》、《帝國關懷下的閔氏大宗建構》、《多元話語下的閔祠重建》、《二十世紀孝文化變遷的動因》、《二十世紀前半期中國人類學民族學知識傳入及其教育開展的宏觀背景》等文。主要研究方向:華北鄉村宗族、法律人類學、海洋文化人類學以及中國神話研究。

『叄』 2021本科生考研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十六條 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旅遊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十五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二)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 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 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招生單位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等限定單獨考試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報考條件。
第十八條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願並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推免生推薦和接收辦法由推薦學校和接收單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並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推薦學校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第十六條 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旅遊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十五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二)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 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 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招生單位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等限定單獨考試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報考條件。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3,4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 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 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3,4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 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 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相應的統考或單考。
招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41所學校是:
北京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天津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大學、山西師范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沈陽師范大學、渤海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徐州師范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學院、安徽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河南師范大學、河南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西師范大學、西南師范大學、四川師范大學、西華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雲南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青海師范大學、寧夏大學、新疆師范大學。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38所學校是: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南開大學、山西大學、遼寧大學、吉林大學、黑龍江大學、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學院、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山東大學、煙台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中山大學、海南大__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西北政法學院、蘭州大學。
上述各高校錄取該專業考生時,只從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MBA聯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大專畢業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
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88所學校是: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央財經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財經大學、河北工業大學、燕山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山西財經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大學、內蒙古工業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哈爾濱商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海事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江蘇大學、蘇州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工業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南昌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山東經濟學院、鄭州大學、河南財經學院、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西大學、海南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四川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理工大學、蘭州大學、寧夏大學、新疆財經學院。
上述各高校錄取該專業考生時,只從參加「MBA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六、碩士生招生單位中的部分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薦本校少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並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推薦辦法由學校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製定。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到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薦免試生不再保留資格。

『肆』 陳艷萍獲得了哪些教學和科研獎項

陳艷萍教授在教育和科研領域取得了顯著的成就,以下是她的一些重要榮譽記錄:


2006年:

  • 榮獲國家精品課程「數值計算方法」[1]

  • 湖南省教學成果二等獎

  • 湘潭大學教學成果一等獎


在2005年,她被授予湘潭大學科技工作先進個人的榮譽。


2004年,陳艷萍教授的貢獻得到了國家的認可:



  • 被評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 入選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

  • 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 湖南省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

  • 湘潭大學優秀教師榮譽稱號


早在2002年,她就被認定為省級(計算數學)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並被評為全國高等學校優秀骨幹教師。


在2001年,陳艷萍教授榮獲湖南省優秀女教職工稱號,還獲得了湘潭市巾幗建功標兵的榮譽,教學成果同樣不凡,獲得了二等獎。


2000年,她的科研論文獲得湖南省自然科學優秀學術論文二等獎。


1997年,她被評為省級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展現了其在教學領域的持續成長。


1995年,陳艷萍教授憑借其出色的表現贏得了山東大學陽光工程獎,這是對她早期職業生涯的肯定。


總的來說,陳艷萍教授在教育和科研領域取得了多項重要成就,展示了她的專業素養和教學實力。
(4)山東大學材料畢業湘潭大學副教授擴展閱讀

陳艷萍,常見人名。著名人物有陝西財經學院副教授陳艷萍,湘潭大學教授陳艷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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