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老師申請發明專利
㈠ 申請專利有什麼好處
申請專利有以下好處:
1、申請專利可以有效地保護發明創造;
2、申請專利可以調動鼓勵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發明創造的積極性;
3、申請專利有利於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促進生產力,進而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一條
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㈡ 大學老師為何熱衷於發明專利
現在,我國社會上對於大學的一些事情還是有很多人並不了解,認為學到大學老師在工作上非常的輕松,有個上課時間的話就去上課沒有課的話,就可以回到自己家裡做自己的事情,甚至是許多人都不知道大學老師有屬於自己的課題。他們帶有自己的研究,因為我國現代這個教育的環境有很多人並沒有上過大學,所以他造成的這樣的誤解。
㈢ 湖北科技學院一學生舉報老師剽竊其科研成果申報專利,這反映了什麼問題
湖北科技學院一學生舉報自己的老師剽竊他的科研成果申報專利,這起事件反映了學術造假問題依然是存在的。一般大學老師的手裡都是有著一些科研項目的,而一些學生也可以選擇和老師合作,共同進行科跡芹研方面的發展研究,而如果最終的確發明出了什麼專利,那老師是可以和同學共享的。但有些時候可能學生也會有什麼想法和老師分享,然後在老師的一些點撥之下,學生可能也會獲得一定的專利,但是這種情況下的專利一般是屬於學生個人的。
所以希望相關部門對這起案件進行嚴查,確保這名學生能夠獲得屬於自己的專利。而且面對這些學術造假的老師,學校一定要採取零容忍的措施,不能再讓他們繼續的混下去。
㈣ 郭某是某大學講師,完成一項污水處理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屬於個人還是該大學
屬於個人還是大學,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是職務發明。如果是職務發明,則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大學;反之則屬於個人。
職務發明判斷標准:
一類是執行本單位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下列三種情況:
(1)發明人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務時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 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做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另一類是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包括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完成的發明創造;如果僅僅是少量利用了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且這種物質條件的利用,對發明創造的完成無關緊要,則不能因此認定是職務發明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