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授人員配置
⑴ 高校教授的級別是怎樣分布的
一到四級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教授的崗位一般分為一到七級,而正教授的崗位則是一到四級,教授不是國家行政職位,所以是不享受級別待遇的,教授在教師中是最高級別的職稱,而如果要就待遇而言的話,正教授大概是介於副廳級和正處級之間,現在大學里的教授,都是聘任制的,所以也有好多種說法,比如說客座教授、榮譽教授和特聘教授等。
一級到四級教授的級別和含金量,呈遞減趨勢
一級教授是最高級別,被稱之為「學術地位的最高標尺」,一般都是院士級別的學界泰斗級人物;
二級教授僅次於一級教授,是學界上臨近泰斗級的人物,一般是各高校、研究所等主要負責人等;
三級教授一般是學界上工作時間較長也取得一些突破的正教授,即學科負責人、市骨幹、青年精英等等;
四級教授即一般的正教授。
一級到四級的教授梯隊,也呈金字塔型。一級教授的含金量最高,能被評上的人數也是少之又少;而教育部和人事部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義務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等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三個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規定了高等學校高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之間的結構比例全國總體控制目標:二級、三級、四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1:3:6。
並且,教授的職稱等級直接和薪酬待遇掛鉤。2019年武昌理工學院進行了工資制度改革,其中一級教授年薪60萬元,二級教授年薪45萬元,三級教授年薪30萬元,四級教授年薪18萬元;並且一級教授、二級教授享有免費提供別墅住房,並配有服務員,提供後勤服務等等。
每一等級之間的年薪相差十餘萬,可見即使同為教授,不同職稱等級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卻有著較大的差距。
教授評級,神仙打架
想要從四級教授往上晉升,隨著職稱等級的含金量越來越高,每一級的評審條件也隨之改變,對工作年限、教學工作質量、發表論文水平、課題研究情況等各方面做出越來越嚴格的要求。
以南京藝術學院教授三級崗位評聘條件為例,若想評上三級教授,在資歷上需要任教授崗位至少5年以上,並且在業務上也需要做出較大貢獻,例如是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主持人,或獲得過國家教學成果獎,主持3項省級以上課題並正式出版5部以上著作且在核心期刊發表10篇以上的學術著作等等。
教授職責
教授的工作是在大學里針對他們所擅長的領域開課、或授與學生專業訓練,如科學和文學等領域。另外教授也必須深耕自己專精的學科,以發表論文的方式來獲得商業上的合作機會(包括了政府在科學上的顧問、或是商業發明等),同時訓練自己的學生將來有足夠的能力與他們交棒。
在授課、訓練、提交論文與尋求商業合作這四個方向里,要取得平衡則端看學校、地點(國家)和時間額外因素。例如在歐美的頂尖大學中,學校相當重視在獨一領域中專精的教授,而且常常將他們做為該校的宣傳重點。
歷史沿革
在宋代才開始成為教師的稱謂,當時宗學,律學,醫學,武學等專業都設有教授。在中國漢、唐的大學中即設有此官職;在現代漢語與日本語的語境中,多作為英語「Professor」一詞的同義語使用,指在現代高等教育機構(例如大學或社區學院)中執教的資深教師。
中國漢、唐兩代太學都設有博士,教授學生。博士就是後來的教授。宋代中央和地方的學校開始設教授。元代各路州府儒學及明、清兩代的府學都設教授。清代末年興辦新學後,大學設正教員、副教員。
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教育部公布《大學令》,規定大學設教授、助教授;1917年修正《大學令》,規定大學設正教授、教授和助教授。1924年的大學條例,取消助教授一職。
1927年國民黨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公布的《大學教員資格條例》,開始規定大學教員分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四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沿用未變。教授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後成為學官名。漢唐以後各級學校均設教授,主管學校課試具體事務。
⑵ 大學教授詳細分級
講師、助教、副教授、教授
⑶ 重點大學一般一個系基本有幾個教授
不同學校,不同院系分法也不一樣,有的系專業多,有的少。
不過大多應該在10-20人左右
⑷ 大學教授與副教授及講師比例
大學教授、副教授與講師的人數比例通常設定為3:4:3,這樣的比例旨在確保教學與研究工作的均衡發展。對於國家重點大學而言,這一比例被調整為4:3:3,表明教授與副教授的比例有所提高,強調了高水平人才的重要性。而一般大學則將這一比例設定為3:3:4,旨在確保講師隊伍的規模相對較大,以支持教學活動。
大學教師隊伍是學校的核心力量,承擔著教育與培養下一代的重要任務。在教授、副教授和講師的共同努力下,大學為國家輸送了大量優秀人才,這些人才在各行各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無論是科研創新,還是實際應用,大學教師都在國家各個領域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教授作為高級職稱人員,在學術研究和教學中發揮著核心作用。他們不僅負責前沿科研項目的開展,還承擔著指導研究生、開設高階課程的任務。副教授則在科研與教學中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他們不僅參與科研項目,還經常協助教授指導研究生,並開設中級課程。講師則主要負責基礎課程的教學工作,培養學生的專業基礎。
隨著國家對高等教育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大學教師隊伍的數量和質量也得到了顯著提升。為了更好地培養人才,大學在教授、副教授與講師之間進行了合理的比例分配,確保各層次教師都能充分發揮其專業優勢,共同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
⑸ 大學教師職稱的級別是多少
大學教師職稱的排列順序如下:
1. 教師系列:
- 助教(初級)
- 講師(中級)
- 副教授(副高)
- 教授(正高)
2. 行政系列:
- 實習研究員(初級)
- 助理研究員(中級)
- 副研究員(副高)
- 研究員(正高)
大學教師職稱分為四個級別:助教、講師、副教授和教授。助教負責協助教學,講師能獨立開設至少一門課程。副教授不僅具備開課能力,對學科有全面了解,能主持研究項目,並將研究成果融入新課程。教授是學術主體,承擔大學的主要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