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學老師打學生
發布時間: 2025-03-31 10:33:58
『壹』 小時候我被老師打得很嚴重,現在還能追究他的法律責任嗎
最主要看造成什麼樣的傷害後果,過去了多少年等。
如果沒有構成輕傷以上的後果,老師是不承擔刑事責任的。造成輕微傷,即使是當時也只能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行政責任即拘留和罰款,學校根據具體情節對他進行紀律處分,如果多次打罵影響惡劣的,可開除出教師隊伍。
我國《刑法》87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在追訴: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的,經過5年;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的,經過10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期為五年,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規定追訴期為6個月,因此,你起訴報案司法機關也不會受理。
老師是教書育人的,打罵學生是很缺德。你現在找他說明過去的情況,他自然會感到後悔和慚愧的,不必要記仇了。
當初他一定是看你沒出息,你現在努力上進,出人頭地比什麼都強。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