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導師育人職責意見
⑴ 教育部發文明確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幾項職責
教育部近日印發《關於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意見以條文形式強化了研究生導師基本素質要求,提出政治素質過硬、師德師風高尚、業務素質精湛是研究生導師必須滿足的三大基本素質要求。
《意見》明確了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具體包括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培養研究生學術創新能力、培養研究生實踐創新能力、增強研究生社會責任感、指導研究生恪守學術道德規范、優化研究生培養條件、注重對研究生人文關懷等七個方面。
《意見》指出,健全研究生導師評價激勵機制。要完善評價考核機制,把立德樹人納入教學評估和學科評估指標體系,加強對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落實情況的評價。明確表彰獎勵機制,研究生培養單位要將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評價考核結果,作為人才引進、職稱評定、職務晉升、績效分配、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的鑒定、引導、激勵和教育功能。落實督導檢查機制,對於未能履行立德樹人職責的研究生導師,研究生培養單位視情況採取約談、限招、停招、取消導師資格等處理措施;對有違反師德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並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
⑵ 《教育部關於加強博士生導師崗位管理的若干意見》還規定了哪些內容
9月28日,《教育部關於加強博士生導師崗位管理的若干意見》對外公布。本次《意見》針對加強博士生導師崗位管理提出了10條舉措:
1、《意見》明確導師崗位權責。博士生導師是因博士生培養需要而設立的崗位,不是職稱體系中的一個固定層次或榮譽稱號。博士生導師的首要任務是人才培養,承擔著對博士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學術規范訓練、創新能力培養等職責,要嚴格遵守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准則。
培養單位要切實保障和規范博士生導師的招生權、指導權、評價權和管理權,堅定支持導師按照規章制度嚴格博士生學業管理,增強博士生導師的責任感、使命感、榮譽感,營造尊師重教良好氛圍。
2、同時,《意見》要求健全崗位選聘制度。培養單位要從政治素質、師德師風、學術水平、育人能力、指導經驗和培養條件等方面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導師選聘標准,避免簡單化地唯論文、唯科研經費確定選聘條件;
要制定完善的博士生導師選聘辦法,堅持公正公開,切實履行選聘程序,建立招生資格定期審核和動態調整制度,確保博士生導師選聘質量;選聘副高級及以下職稱教師為博士生導師的,應從嚴控制。
博士生導師在獨立指導博士生之前,一般應有指導碩士生或協助指導博士生的經歷。對於外籍導師、兼職導師和校外導師,培養單位要提出專門的選聘要求。
3、新聘博士生導師必須接受崗前培訓,在崗博士生導師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培訓。要將政治理論、國情教育、法治教育、導師職責、師德師風、研究生教育政策、教學管理制度、指導方法、科研誠信、學術倫理、學術規范、心理學知識等作為培訓內容,通過專家報告、經驗分享、學習研討等多種形式,切實保障培訓效果。
4、考核評價體繫上,培養單位要制定科學的博士生導師考核評價標准,完善考核評價辦法,將政治表現、師德師風、學術水平、指導精力投入、育人實效等納入考核評價體系,對博士生導師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以年度考核為依託,加強教學過程評價,實行導師自評與同行評價、學生評價、管理人員評價相結合,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機制。
5、另外,培養單位要重視博士生導師評價考核結果的使用,將考評結果作為績效分配、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作為導師年度招生資格和招生計劃分配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評價考核的教育、引導和激勵功能。
6、《意見》也提出健全導師變更制度。因博士生轉學、轉專業、更換研究方向,或導師健康原因、調離等情況,研究生和導師均可提出變更導師的申請。對於師生出現矛盾或其他不利於保持良好導學關系的情況,培養單位應本著保護師生雙方權益的原則及時給予調解,必要時可解除指導關系,重新確定導師。
7、對於未能有效履行崗位職責,在博士生招生、培養、學位授予等環節出現嚴重問題的導師,培養單位應視情況採取約談、限招、停招、退出導師崗位等措施。
8、對師德失范者和違法違紀者,要嚴肅處理並對有關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
9、對於導師退出指導崗位所涉及的博士生,應妥善安排,做好後續培養工作。
10、培養單位應根據多種因素,科學確定博士生導師崗位設置規模,合理確定導師指導博士生的限額,確保導師指導博士生的精力投入。
⑶ 導師的職責使命是什麼
「教書育人」是研究生導師的重要使命。
導師對研究生培養的作用
研究生是指在高等院校或者科研機關里進行研究學習或者進修的人員。在規定的年限里,不僅要完成一定的學業,還要承擔相應的科研任務。在研究生階段,學生需要實現從自主學習的本科學習方式過渡到能夠獨立承擔相應的科研工作的一個轉折。研究生的教育核心是要培養學生的一種能力, 即培養學生運用學得的知識,理論聯系實踐,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
研究生導師在學生的這一轉折、過渡中發揮的作用不可忽視。本科生的學習相對於研究生而言,更多的是接受形的,對照教學大綱要求,進行學習內容,選擇餘地不大。本科生的課堂學習任務較重,對於整體提高自己的科研學習能力缺乏相應的空間。
研究生階段,學生的課堂教學相應減少,更多的是學生自主的學習與科研,更多的聯系實踐,同時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培養。往往在這個時候,學生會表現出不適應,需要導師進行相應的指導與教育。同時,導師也能通過自身的表率作用對研究生的為人處事產生影響。
科研學習的指導作用
1. 課程選擇
研究生階段的培養主要包括兩個階段:第一、基礎課程的選擇與學習。第二、畢業論文的撰寫。為了更好的銜接這兩個階段,研究生前期選課就顯得非常重要。選的課程既要考慮學生的實際情況和接受能力,又要考慮到畢業論文的課程設置。
要把課程學習與論文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而作為剛入校的研究生,是不具備這個能力的。這個時候,導師的作用就顯現出來了,及早的確定研究生的研究方向,並選擇與之相關的基礎課程,收集與之相關的論文資料,及早的進行課題研究, 把平時的課程學習與畢業論文有機結合起來。
2.文獻檢索及寫作能力的培養
文獻檢索是獲取信息的重要途徑,也是提高研究生科研學習、創新能力的重要前提之一。如何針對自己研究的方向及課題獲取有用的信息資源是研究生必須具備的素質。導師在這方面可以提供很好的指導。
如,導師布置一個研究的課題,要求學生完成相應的信息搜集任務,布置一定的文獻資料收集工作,使得學生的信息獲取能力不斷提高。通過這種搜集信息、文獻檢索的方式,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分類、歸納以及積累的良好習慣。
寫作是一個積累的過程。有了大量的文獻資料後,必須不斷的練筆,才能寫出好的論文。不少學生看的資料非常的多,但是真正寫出來的文章卻不行,主要原因可能就是平時練筆的次數少了,駕馭文字的能力不夠, 文章思路不夠清晰。
如何提高學生練筆的次數,如何提高學生組織文字的思維,需要導師的督促和指導。導師可以布置相應的寫作任務, 並對學生寫出來的文章給予專業的指導。讓學生在不斷的寫作,修改中獲得進步。
3.創新能力的培養
研究生的培養方式是以知識傳授為基礎、能力提高為核心、素質培養為目的教育過程,這其中以創新能力的培養最為關鍵。而創新能力的培養,不僅需要對學生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行培養,還要培養學生的科學精神。
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關鍵需要導師培養他們能夠發現研究過程中最核心的問題, 並能透過現象看本質,不被繁雜的外象所迷惑。而真正的科學精神,應該是敢於創新、不斷追求真理的精神。
科學嚴謹的治學態度,不屈不撓的鑽研精神在科研創新中都顯得尤為重要。導師可以通過平時的學術訓練和教導使得學生慢慢的培養。
4.思想品德的表率作用
在導師對研究生培養良好的「人格」、「做人」這一方面的影響程度調查中,認為導師對其影響程度「很大」和「較大」的研究生分別佔37.6%和36.8%,二者合計為74.4%。可見,研究生導師對學生的影響面還是非常廣的, 導師在研究生心目中的位置也是非常重要的。
導師嚴謹的治學態度、高尚的人格情操、務實的敬業精神都對研究生正確樹立良好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
導師不僅擔負著教書的職責,還擔負著育人的職責,牢固樹立「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理念。把對研究生的政治信仰、理想信念、誠信意識、集體觀念、學術道德等教育貫穿於科學科研、論文指導等具體的培養環節中,將「做人、做事、做學問」的全方問培養貫穿於指導研究生發展的全過程,提高研究生的綜合素質。
身心健康的促進作用
1.心理教育解惑作用
區別於本科生,研究生由於年齡的特殊性,在貫穿平時的學習當中,往往還面臨著經濟壓力、戀愛婚姻、擇業就業等方面的困惑。如果得不到及時正確的引導,則很容易產生心裡上的壓抑和抑鬱,不利於研究生的心理健康。
導師是學生的良師益友,可以通過平時給予學生的經濟資助, 跟學生的溝通交流給予學生相應的指導和引導,使其深入的了解到自己的問題,並順利的化解自己的問題,培養積極向上的心態。
2.生涯規劃顧問作用
職業生涯規劃是研究生階段一個重要的任務之一。學習也是為了更好的擇業就業, 如何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生涯規劃是研究生入校以後一直都需要思考的問題。
有時候學生對自己的認識不一定非常到位,而導師通過對學生的了解,學術造詣的挖掘,更清楚學生到底適不適合繼續做科研。是繼續科研讀博? 還是深入實踐就業工作? 往往導師的意見顯得一針見血。通過導師對學生就業的指導, 以便於學生更好地做出適合自己的生涯規劃。
⑷ 導師立德樹人職責中的八導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立德樹人作為研究生導師(以下簡稱導師)的首要職責,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實學識、仁愛之心的導師隊伍,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教研〔2018〕1號)和《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准則》(教研〔2020〕12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教書和育人、言傳和身教、潛心問道和關注社會、學術自由和學術規范相統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遵循研究生教育規律,創新研究生指導方式,潛心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長成才的指導者和引路人。
第二章導師基本素質要求
第三條政治素質過硬。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中和閉扒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政策,自覺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具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將思想教育與專業教育有機統一,成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範實踐者。
第三章導師立德樹人職責
第六條落實導師作為第一責任人負有對研究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專業培養方面的基本崗位職責,導師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生專業學習、科學研究、實踐實訓指導等工作有機結合,做到「七要」。
(一)要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
在加強導師自身思想政治素質建設的同時,引導研究生正確認識時代責任和歷史使命並努力為遠大理想而奮斗,引導研究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及時了解研究生思想動態,與研究生進行談心活動,加強心理健康指導;積極參加各類立德樹態猜人培訓,支持研究生積極參加黨團活動。
(二)要引導研究生恪守學術道德規范
培養研究生嚴謹認真的治學態度和求真務實的科學精神,自覺遵守科研誠信與學術道德,杜絕學術不端行為。強化學術規范訓練,親自審核研究生學位論文,杜絕抄襲剽竊、實驗作假、數據造假、買賣代寫等行為;培養研究喚昌生尊重他人勞動成果,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三)要培養研究生學術創新能力
按照因材施教和個性化培養理念,積極參與制定並執行研究生培養計劃,統籌安排實踐與科研活動,強化學術指導。指導研究生確定研究方向,深入開展研究;營造和諧的學術環境,為研究生開展科學研究提供有利條件,培養研究生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引導研究生跟蹤學科前沿,開拓學術視野,進行學術研討,指導研究生發表各類研究成果。
(四)要培養研究生創新創業實踐能力
加強與校內外單位的合作,鼓勵研究生積極參加專業實踐活動,提高研究生創新實踐應用能力,培養研究生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強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支持和指導研究生將科研成果轉化應用,推動產學研用緊密結合,提升創新創業能力;協同做好研究生校外實踐的安全教育,杜絕實踐過程中的安全事故。引導研究生樹立擇業就業觀,對有創業想法的研究生,鼓勵其進行創業實踐。
(五)要增強研究生的社會責任感
教育研究生熱愛集體、關愛他人、互助合作、樂於奉獻;提高研究生明辨事非、維護公平的能力,培養研究生的法律意識和倫理責任感;加強人生規劃指導,支持研究生參與各種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活動,培養研究生的國際視野和家國情懷,積極致力於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努力成為世界文明進步的積極推動者。
(六)要不斷改善研究生培養條件
根據不同學科、類別的研究生培養要求,積極為研究生的學習和成長創造條件,為研究生開展科學研究提供有利條件;鼓勵研究生參與各種學術交流和研討活動;積極創設良好的學術交流平台,增加研究生參與社會實踐和學術交流的機會;鼓勵研究生積極參與課題研究,並根據實際情況,為研究生提供相應的經費支持。
(七)要注重對研究生的人文關懷
建立良好的師生互動渠道,可利用微信、郵件等加強交流,引導研究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科研、生活習慣,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及時解決思想問題,盡力解決科研問題和生活問題;了解學生成長環境和過程,在關心幫助研究生的過程中做好教育和引導工作。加強與研究生的交流與溝通,建立良好的師生互動機制,關注研究生的學業壓力,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提供相應的支持和鼓勵,保護研究生合法權益;關注研究生的就業壓力,引導研究生做好職業生涯規劃,關心研究生生活和身心健康,不斷提升研究生敢於面對困難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質。
第四章導師評價激勵機制
第七條進一步完善評價考核機制。把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教書育人作為年度考核的核心內容,突出教育教學業績評價。學校制訂有一系列的師德師風建設的相關制度,如《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實施辦法》《師德師風規范》等制度,加強對擬錄用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察,對教授副教授進行年度考核。在學院年度績效考核中,包含導師立德樹人和學術規范等重要指標。在每年研究生導師遴選中,強調導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為人師表等導師職責。每年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抽檢中,凡出現「有問題論文」或「學術不端」現象的研究生導師,採取如約談導師、停招一年或取消導師招生資格等處理辦法。
第八條 導師被反映存在以下情況之一者,經查實後認定其為評價不合格;情節特別嚴重引發社會輿情事件的,取消其導師資格,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一)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講授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社會倫理的內容,傳播宗教,或發表有損黨和國家形象、背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負面言論的。
(二)在招生工作中,不履行參與招生宣傳、命題閱卷、復試錄取等工作義務,以權謀私、徇私舞弊,違反招生的相關規定,組織或參與任何有可能損害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動的。
(三)因導師個人原因疏於監督指導研究生學業進程及解決研究生學業問題的;要求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和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有意拖延研究生畢業時間的。
(四)違反學術規范、損害研究生學術科研權益;對研究生論文質量把關不嚴、將不符合學術規范和質量要求的學位論文提交評審和答辯的。
(五)違反有關規定,剋扣研究生相關費用或讓研究生承擔不合理的相關費用的。
(六)突破道德底線,與研究生發生不正當關系。
(七)其他違反相關規定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