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清考老師不給過
1. 鄭州大學掛科掛多了會退學嗎
鄭大有關退學的相關規定是這樣的
退學:
(一)1學期所修讀的必修與限選課程至補考後,不及格學分達17學分者(解釋:一次性期末重修(因為是看補考後的成績)達17學分的退學,);
(二)各學期必修與限選課程重修後,不及格學分累計達17學分者(解釋:重修後你補考還沒過,學分累計到達17的退學,);
(三)自入學起必修與限選課程(無論重修與否)不及格學分累計達35學分以上者;(從第一次期末開始記,只要不及格(即使不重修)就算,達到35學分就退學)
關於畢業證:只要你在畢業前沒有科目不及格,就給發畢業證
關於學位證:只要不及格(即使不重修)科目達25學分,就不給學位證
想重新獲得學位證,可申請學位重修,得交錢,1學分100,成績得過70才行,這樣有一個好處:相當於你第一次學這門課,成績單只記這次的成績,沒任何不良標記
關於成績單記錄:不及格的補考過:一律以六十分記,成績單無特殊符號
重修的,記錄實際的成績,但會在成績單上標記重修字樣
說是這么說,不過不容易被退學的。
2. 大學掛科可不可以不重修
大學掛科不重修會不發畢業證,只發結業證。
根據鄭州大學《鄭州大學授予學士學位規定》:
第二條本科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一)有違反第一條第一款的言行並造成嚴重後果,經教育仍拒不改正者;
(二)因違反校紀或考試作弊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者;
(三)曾不及格的課程超過16學分(不含任選課)且學習成績平均績點低於2.0者;
(2)鄭州大學清考老師不給過擴展閱讀:
一、重修選課的類型與申請條件
1、不及格重修所有在校學生必修課、專業選修課考試不及格未獲得學分,均可申請不及格重修。
2、提高重修所有在校學生,對已修讀且考試合格並獲得學分的課程成績不滿意(通識教育課、跨學科選修課以及實踐環節課程除外),均可申請提高重修。
二、重修選課的基本要求
1、選課時間:一般開學10日內。
2、學生申請重修的課程必須是本學期開設的課程(含組班重修),且課程學分、教學要求必須與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相一致。
3、學生申請重修的課程總學分數與本學期在修課程總學分數之和不得超過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