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師范大學生物專業錄取分數線
⑴ 河北師范大學分數線
河北師范大學分數線2022如下:
2022年河北高考各學校錄取分數線如下:
1、華北電力大學602。
2、華北電力大學589。
3、河北工業大學582。
4、河北工業大學 570。
5、燕山大學 559。
6、燕山大學556。
7、河北師范大學 547。
8、石家莊鐵道大學 547。
9、石家莊鐵道大學 545
10、河北醫科大學 543。
11、河北大學(地方專項計劃)541。
12、河北師范大學(地方專項計劃)540。
13、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540。
14、河北科技大學 538。
15、河北經貿大學(地方專項計劃)536。
16、北華大學535。
17、河北科技大學 535。
18、河北地質大學 533。
19、河北大學528。
20、河北工程大學(地方專項計劃)526。
河北師范大學(Hebei Normal University)位於河北省會石家莊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是一所具有百年歷史和光榮傳統的省屬重點大學,河北省重點支持的國家一流大學建設一層次高校。
河北師大最早起源於1902年創建於北京的順天府學堂和1906年創建於天津的北洋女師范學堂。1996年6月,原河北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學院與創建於1952年的河北教育學院、創建於1984年的河北職業技術師范學院合並,組建成新的河北師范大學。
2011年9月,原各校區遷至現址實現集中辦學。2014年1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決定共建河北師范大學。
⑵ 河北師大2022分數線
關於河北師大2022年分數線如下:
河北師范大學在本科批的最低提檔線為531分,最低位次為20508名。河北師范大學(地方專項計劃)在本科批的最低提檔線為552分,最低位次為12385名。
河北師范大學調檔比例本文將以河北師范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為依據,為大家提供河北師范大學的調檔比例。
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和投檔比例要求,優先錄取第一志願(順序志願或平行志願)的考生。當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錄取其它志願(徵集志願)的考生。
⑶ 河北師大分數線
河北師大分數線大約在550分。
一、不同省市河北師大分數線
1、2022年河北師范大學在安徽文科的最低錄取分數為549分,對應錄取位次為8801;理科的最低錄取分數為536分,對應錄取位次為50386。
2、2022年河北師范大學在北京綜合類的最低錄取分數為550分,對應錄取位次為16590。
3、2022年河北師范大學在福建歷史類的最低錄取分數為564分,對應錄取位次為4585;物理類的最低錄取分數為547分,對應錄取位次為27729。
2、河北師大最早起源於1902年創建於北京的順天府學堂和1906年創建於天津的北洋女師范學堂。1996年6月,原河北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學院與創建於1952年的河北教育學院、創建於1984年的河北職業技術師范學院合並,組建成新的河北師范大學。
3、截至2022年10月,學校有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個、省級學科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15個、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2個。化學學科、植物學與動物學學科進入ESI世界排名前1%。
⑷ 河北師范大學的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河北師范大學的錄取分數線:物理類499分、歷史類547分。根據查詢河北師范大學官網顯示,河北鍵辯晌師范大學2022年在河北省(普通類本科批)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物理類499分、歷史類547分。河北師范大學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灶殲共建的省屬重點大學,河北省「雙一流」建設一層次高稿鋒校。
⑸ 河北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2021
河北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為505分左右。
【河北師大】
河北師大最早起源於1902年創建於北京的順天府學堂和1906年創建於天津的北洋女師范學堂。1996年6月,原河北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學院與創建於1952年的河北教育學院、創建於1984年的河北職業技術師范學院合並,組建成新的河北師范大學。2011年9月,原各校區遷至現址實現集中辦學。2014年1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決定共建河北師范大學。
【個人建議】
河北師范大學位於河北省石家莊市,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建立的一所具有百年歷史的省屬重點大學,你如果想要報考這所學校的話,一定要提前做足准備,只有努力提高自己的學習成績才可以圓自己的大學夢。學校2021年面向全國30個省進行招生,本科招生計劃為6000人,專科招生計劃為350人,你在報名之前一定要了解相關規則,這樣才可以不產生損失。
【拓展資料】
《河北師范大學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招生計劃
第五條 經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廳審核批准,學校2021年面向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本科招生計劃6000人,專科招生計劃350人。
學校根據國家高考招生政策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部門規定,結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地域流向、考生對學校各專業(類)的認可度等因素,編制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類)招生計劃。招生計劃編制方案經學校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委員會審議、校長辦公會審定、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六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於調節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用於保障進檔考生的機會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