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住賓館
1. 大學附近的廉價小賓館,環境衛生都不行,為什麼學生們還是搶著住
現如今,幾乎每所大學附近都開有大大小小的賓館,這些賓館有的是為了滿足過往家長住宿,有的則是為了滿足學生們的各類需求。
對於思想觀念開放的大學生們來說,和男女朋友選擇在周末晚上出去尋覓一個甜蜜的獨處空間,早已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了。
2. 大學生開房犯法嗎是不是非法同居呢
一般是不犯法的,不是非法同居,只是道德問題。但要注意幾個風險:如果對方配偶是軍人,可能破壞軍婚,這是犯法的。 如果對方是騙子,可能會陷入誣告強奸的陷阱,否則破財解決。 如果地點和時機比較恰到好處的話,遇到掃黃的,有口說不清。
法律分析
按實際情況,由於雙方已滿十四周歲,只要雙方在自願合法的前提下,開房發生關系的,並不違法。如果已經年滿十四周歲,少女自願發生性關系,事後給錢,屬於賣淫嫖娼行為,不觸犯刑法,但影響社會治安,如果被舉報或發現,可依據治安處罰法處罰,拘留或者罰款。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雙方自願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跟已滿十四周歲的女性開房,得到對方同意就不算犯罪。如果雙方都是自願的話,就不違法,這屬於私人生活,法律不會干預。一般來說,如果男女雙方屬於情侶關系,在外開放住賓館,不屬於違法行為;如果雙方假借情侶名義,住賓館開發的話,一方提供性服務,另一方支付金錢的,可能會認定為賣淫嫖娼,這種情況下就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二十六、 將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修改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姦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姦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3. 大家覺得女大學生和室友關系不好一個人出去開房住賓館怎麼樣
我覺得一個人出去開房住賓館的話還是比較危險的,最好是有人陪。
4. 大學生能住哪些類型的酒店
大學生群體,是暑期旅遊的主力軍。往往是三五成群,大學生出行選擇什麼樣的酒店?這跟你的經濟能力有關系。下面,我作為一名大四學生給大家講講我分列不同酒店類型,可根據自己的能力來選擇。
第1種類型。 高中端旅遊度假酒店。這種酒店以四星級酒店,五星級的酒店,以及一些品牌連鎖負高端商務酒店為主。高端酒店:喜來登國際,萬達國際,香格里拉國際等,中端商務的有,和頤灑店,全季酒店,宜必思等。這類酒店一般來說規模相對較大,設施完備,部門配套齊全。前台,大堂吧,商務中心,禮賓中心,會議中心都有。主要以高端商務客人和會議嘉賓為主要客源。但酒店房間價格昂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