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打傷
A. 大學生打架
首先得看你自己想怎麼解決問題,私了還是公了。
其次,看看打架的緣由,是誰先挑起,誰先動的手,一般先挑起的或先動手的負主要責任。
還有,所謂的事情鬧大怎麼鬧?報警?告訴老師?還是找人把你再揍一頓?
解決:
1、如果想私了,你們的實力是一樣的(含背景),同樣都收了傷,他也有責任。
a、你負主要責任,道個歉,你就合適著賠一點,但是不多,因為都是學生,你鬧最多是侵權訴訟,但是一上訴訟又是麻煩的要命的事;或者報警,報警也只能是問清楚情況幫你們調解;如果找人打你,這時候就到你報警或者找老師了,當然這是正常程序,如果你不喜歡正常程序,那隻能是打來打去,沒有意義。
b、他負主要責任,那更不能賠這么多,故意挑釁還要你賠錢?無論背景咋樣,賠你一半醫葯費就好了。不管在公安還是法院都是你占理。
2、如果想公了,那就去公了,公了反而不用賠這么多,私了可能還會繼續被訛詐,何必呢?
上述回答由於年輕時才疏學淺,對於責任分配和實際問題的解決不甚到位,更多是經驗與推斷,為網友帶來誤判感到內疚。
以下為從事4年法律工作的回答:
我是在校大學生,和人打架,別人頭上縫了一針花了450,我自己頭上也受了傷,但別人讓我賠償2000合理嗎?我該怎麼辦 對方一直威脅我要把事情鬧大,還一直阻止我去拍ct。
互相鬥毆致傷,民事侵權的解決和解決方式主要以賠償損失或者恢復原狀,本案中雙方互為受害方,排除刑事案件的前提下,賠償事宜以雙方協商為准,您願意賠償則賠償,不願意不認可對方要求,走訴訟也未嘗不可,但是對方僅憑口頭威脅和恐嚇是沒有任何依據和效力的。至於拍ct,你真想拍,人家攔不住你吧。。。
若本案報警經鑒定為輕傷以上,則涉及刑事犯罪,一般來說,單人單案涉嫌故意傷害罪居多,多人涉案則需根據具體案情分析是否涉嫌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罪名,涉嫌刑事犯罪建議聘請專業律師。
奉勸一時沖動的各位,動手傷人過了界限,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涉嫌刑事犯罪,不論你打傷的人原不原諒你,人家追究不追究你,一旦報警啟動了國家暴力機關,都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可能面臨拘留、逮捕、公訴、審判、服刑。有犯罪記錄的,不僅僅是影響自己就業、學習,還影響自己親屬、後代的就業、學習,行動前請三思。
B. 我是在校大學生,因口角把同學打傷,但他先動手而且是幾個人打我一個,最後他頭被打破我沒事,會被怎麼處
厲害。如果是 他們的錯應該沒你的事。最多就是陪他醫葯費。
C. 在校大學生打架
1、很難說是不是輕傷,估計不是,否則早找你了。
2、如果不構成輕傷,頂多拘留15日,你們是在校學生,一般只是警告,通報學校,教育一下就沒事了。如果輕傷,比較麻煩點,最好取得對方的諒解,否則將判刑1-6個月。
3、應該不會主動調解,主要還是你去和對方說說,事情過去了,心平氣和的談談,應該賠點醫葯費就算了。
4、死來哦肯定不會有案底。不判刑不會有的。
D. 大學生在學校打羽毛球打傷同學了應該誰負責
學生在校園內受傷,學校一般是有責任的。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但是也存在學校無責任的情況,那就是學校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可以不承擔責任。例如提供安全的學習環境和設施,籃球場場地平整,而且打球受傷原因是因為運動身體接觸導致的意外,這種情況學生是需要自己承擔責任的。大學生不同於小學生,是一個完全有自主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在學校打球受傷學校沒有責任,因為大學沒有這方面的監管責任和義務。學生在學校內打球受傷的,如果學校盡了安全義務後,例如學生受傷後及時治療或者送院的,就不用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__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E. 心情不好大學生打傷5名舍友
心情不好倆90後大學生致5人受傷:
在西夏區人民法院審理的學生涉案案例中,有一個因心情不好酒後毆打舍友的案例。兩位行凶者最後以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2015年5月30日晚,北方民族大學2014級學生李某,因為平時與同宿舍其他5人不和,當晚喝完酒後臨時起意想教訓下舍友。他叫來另一名被告人王某,以扇耳光、皮帶抽打、持棒球棒毆打等方式,毆打舍友,致5人受傷,其中兩人所受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其餘三人為輕微傷。事發後第二天,被告人李某在學校保衛處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沒有錢花大學生做起「樑上君子」
盜竊案例是大學生犯罪中最常見的一種類型,多為臨時見財起意,懾於法律的威嚴,發案後大多會主動投案,量刑上也會從輕處罰。
2015年4月28日晚,寧夏大學學生張某在西夏區某小區入室盜竊現金3327元。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到案後有坦白情節,可從輕處罰;案發後退回了被害人的全部損失,並取得其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因此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同年7月8日,寧夏醫科大學學生王某進入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一男生宿舍樓內,盜走一台3800元的筆記本電腦。第二天其主動到轄區派出所投案。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犯罪後自動投案屬於自首,並主動退回了電腦,判處被告人王某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F. 大學生打架該怎麼處理
年滿16周歲以上的,學生打架造成傷害報警應當追究法律責任。
打架致人傷害,應當進行法醫鑒定,如果構成輕微傷,應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如果構成輕傷以上,涉嫌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與此同時,應當判處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打架輕傷刑事拘留多久
1、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2、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3、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
4、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大學生打架構成傷害怎麼樣處理?大學生打架帶來的傷害會根據傷情鑒定來看,構成刑事級別的的當事人要能夠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關於大學生打架構成傷害處理的內容你要是存在疑問的時候,可以就此問題咨詢華律網律師。
G. 大學生在大學打架會怎麼樣
法律分析:大學生在大學打架根據大學生打架的具體情形,若是較為嚴重的將會有判刑的可能,因此當事人造成故意傷害罪。在我國國家的刑法規定中,大學生屬於成年人,滋事打架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應當承擔正常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H. 大學生糾集社會人員打傷同學,如何處理
大學生糾集社會人員,打傷同學,同樣按照社會人員的處理方式和方法來一樣的處理,大學生也一樣,要服從法律,什麼身份?不管是大學生還是其他社會人員,只要犯法了,違法犯罪了,都要接受法律的審判
打傷人是要被拘留關於拘留這個問題需要說明的是行政拘留,兩個小青年在街上打了起來,但是任何一方都沒有輕傷,或者是輕傷以上的傷情。對於這類情形的話,雙方可能被處於治安處罰,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行政拘留。 但如果是任何一方產生了輕傷以內的傷情的。 那他可能是涉及到刑事犯罪,根據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拘留是公安機關、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下,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的嫌疑分子,採取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拘留的對象一定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犯。 對於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刑事拘留一般最長不會超過37天。 對於公安機關的受理案件,在偵查的過程中,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人認為需要逮捕的話,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到4天。 而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過主管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至30天。 同時的話,檢察機關作出批準的期間是有7天的一個批准期限,所以最長來講拘留期限是37天。所以大學生糾集社會人員,打傷同學已經是很嚴重的一種尋釁滋事的一種行為了,至少要會被刑事拘留,或者是更嚴重的會受到法院的審判,不管你是大學生還是社會人員,只要是違法犯罪,都要接受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