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大學生
『壹』 法學專業的大學生什麼時候考司法考試
做個假設。比如說你是2014年入學的大一新生,你是在2018年的6月份畢業,那麼就是在2017年的9月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貳』 在校大學生可以參加司法考試嗎
法考改革將「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修改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按照新的規定,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學類專業畢業生需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方可報考。那非全日的學生還能報考2019年法考嗎?
為維護一些已經開始學習法律或者已經取得相應學歷人員的利益,法考報名規定將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所謂的「老人」就是已經「上了」和「上過」大學的人,無論是是大一,還是大學畢業多少年,您都屬於「老人」,老人老辦法就是只要是本科生(包括自考、函授、成考等非全日制本科)都可以考,還是按照改革之前的政策來。
在《實施辦法》第9條對在實施辦法施行後入學的「新人」報名條件作了如下:
即「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在《實施辦法》第22條對在實施辦法施行前入學的「老人」報名條件規定如下:
本辦法實施前已入學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總體上講,這是一個政策的過渡,為了保證司考和法考過渡銜接的相對穩定。在我國,經濟發達的地區——上海或者北京等,人才集聚,並不缺乏法律人才。但在不發達、相對欠發達的地方如新疆、西藏,法官檢察官特別的少,相對缺乏法律方面的人才。因此,國家設置一個過渡期,不把法考條件設置太過苛刻,為欠發達地區提供人才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