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被解約
發布時間: 2024-10-23 19:28:14
① 在校大學生毀約 急急急!
1L 的296海東青純粹瞎講。
首先,你是可以解除與前一個單位的就業協議的,但需要提前通知對方。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就算不按法律說,按照日常的生活經驗,還不讓人辭職么?
再者,你不必給原單位任何賠償。單位所說的毀約金,在法律上是應該叫做違約金。而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主動辭職者不必付違約金。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和二十五條的規定,除非用人單位給你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和你約定服務期,而你違反服務期規定,或者用人單位和你在約定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或知識產權的內容。除此兩者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跟勞動者約定任何形式的由勞動者負擔的違約金。
最後,就業畢竟關繫到未來幾年的走向,雖然法律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但也希望你在後面找工作中能夠慎重,多和家人商量。畢竟如果你違約,影響到的,可能不是自己,而是該單位對於你們學校或者院系學生的印象。
P.S 我在校期間做過院學生辦公室的學生助理,接觸過一些事項。我們學校畢業生簽約後毀約的過程是這樣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首先你自己要和用人單位協商好(就如同我上面說的,你是有解約的權利的,不要怕用人單位忽悠你),由用人單位出具書面的同意解約的證明,然後你拿著證明到學校的就業指導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建議你咨詢一下你們輔導員具體的流程。祝一切順利。
② 全國高校畢業生去向登記系統可以解約幾次
兩次。根據查詢教育部官網顯示,學校規定學生去向登記系統的解約次數在2次以上(包括2次)都屬於惡意解約。所以全國高校畢業生去向登記系統可以解約兩次。該系統是教育部門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創造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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