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結婚生子
㈠ 大學期間結婚可以生孩子不
可以,只來要雙方都到法定結婚年齡源。
法律規定男22,女20就可以結婚,當然如果結婚了,有孩子也不違反法律。
但同居,法律上從來就沒有規定,而且通常大家都會說非法同居,實際上是異性男女,沒有婚姻關系,而像夫妻一樣,共同生活。這是由道德來衡量的。
㈡ 大學生在校期間可以結婚生子嗎
大學生可以結婚,只要達到法定年齡和滿足結婚的條件,因為這個就是公民的權利,和你是不是大學生沒有關系。大學結婚不再說不是一個好的現象。畢竟大學生都是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了,可以承擔自己行為的法律責任為自己負責了,當然也可以享受到自己做選擇的權利。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性年滿22周歲,女性年滿20周歲即達到婚齡,到達這個年齡的大學生基本上已經大學三、四年級了,相對而言他們的很多想法已經比較成熟。法律既然給出了這個年齡,就是認為大多數人到了這個年齡都有承受婚姻責任的能力。2005年3月國家教育部公布新版《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取消了大學生結婚需經學校同意的舊規定。教育部有關官員強調,學校不幹預和不禁止,不等於教育部門提倡在校大學生結婚。
㈢ 在讀大學生可以結婚生孩子嗎
大學生在校期間可以結婚生子。
新管理規定頒布,不再禁止在校大學生結婚。
修改後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刪除了原《規定》中「在校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做退學處理」的規定。這意味著普通校學生在校期間結婚不再需要獲得學校同意,只要達到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即可登記。
教育部學生司司長林蕙青表示,學生能否結婚,根據國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執行。學校不幹預和不禁止,但並不等於教育部門提倡在校學生結婚。她還特別強調,希望廣大學生以學習為重,妥善處理好學習和婚姻、家庭的關系。
新規定取消了與目前國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規定:
實際上,自2001年高考報名取消年齡25周歲的限制和2003年新婚姻法頒布結婚登記不需要單位證明以後,許多高校已取消了對學生結婚的限制,但對70多所高校的調查,這些高校中登記結婚的學生只有萬分之一。
新規定取消了與目前國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規定,根本出發點是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但作為教育者,有勸導學生的責任。
㈣ 大學可以結婚生孩子嗎
大學生在校期間可以結婚生子。不再禁止在校大學生結婚。女生不滿20歲,男生不滿22歲是不能領證登記結婚的。大學生能否結婚還是要以自身的年齡為主,只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的各項結婚條件,即可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辦理結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了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㈤ 大學生結婚生子政策
法律分析:一、大學生可以結婚:1、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校的大學生只要能滿足法定結婚的年紀就可以結婚了。2、教育部發布了關於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管理規定,不限制在校大學生結婚。3、當然大學生結婚這件事情,有利有弊,大學生們一定要深思而熟慮的面對結婚這件事情,畢竟婚姻不是兒戲。二、在校大學生懷孕能結婚,肯定也享有生育權:1、國家法律規定,在校大學生只要是女生符合20周歲,男生符合22周歲,那麼就可以結婚。2、既然能結婚,肯定是能享受依法生子的權益,所以在校大學生的懷孕政策,只要是合法合理的都是可以的。
三、大學生結婚理論上可以加學分:1、結婚證和離婚證都是屬於國家級證書,理論上是可以加2-3個學分。2、但實際上,各大高校都不支持結婚加學分的政策,因此結婚證雖然屬於國家證書,但與技能證書也不相關3、雖然國家允許在校大學生結婚,但實際上大學只是持了一個不禁止也不提倡的態度,建議學生還是以學習為主,戀愛為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