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大學生
『壹』 大學生可以轉學嗎
大學可以轉學,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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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2、高考成績低於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3、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4、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5、研究生擬轉入學校、專業的錄取控制標准高於其所在學校、專業的;
6、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應當出具證明,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第二十三條 學生轉學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說明理由,經所在學校和擬轉入學校同意,由轉入學校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認為符合本校培養要求且學校有培養能力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可以轉入。研究生轉學還應當經擬轉入專業導師同意。
跨省轉學的,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學生轉學的具體辦法;對轉學情況應當及時進行公示,並在轉學完成後3個月內,由轉入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貳』 大學可以轉學嗎
大學可以轉學,但需滿足特定條件。首先,轉學需得到轉出和轉入學校及學院的同意。其次,還需獲得兩校所屬教委的批准。原學校需發出轉學函。轉學還需辦理學籍轉入轉出手續。學生需找到願意接納的學校,並具備正當轉學理由,且申請應在同一批次或向下一批次的轉學大學生中進行。學生可在學校規定下申請轉專業,由學校批准。學校可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變化,經學生同意,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學生一般應在錄取學校完成學業,若因患病或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學習,可申請轉學。
大學轉學成功率較低,除非從較好大學轉至較差大學,且即使如此成功率也不高。學生不得轉學的情形包括入學不滿一學期、由較低批次學校轉入較高批次、定向或委託培養、應予退學或無正當理由等。跨省轉學較為復雜,需學校和省級教育部門審批。學生需向本校提出申請,填寫轉學表,並獲得學校、教育部門蓋章。在提出申請前需與接收學校聯系,攜帶轉學申請表、已修學分證明、學歷檔案等資料,完成跨省轉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