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遇害女大學生
❶ 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案件最後的判決為何大快人心
因為洪嶠最終判被死刑,洪嶠在遠程出庭受審中,還是沒有悔改之意,找各種借口來搪塞自己的罪責。
一、南京女大學生遇害
網上相關的消息顯示,就讀於江蘇一所高職院校的洪嶠 和被害者李某是情侶關系,兩人同住在一個租房中,平時雙方相處在一起會產生一些小矛盾,但是洪嶠卻因為這些小矛盾起了殺心。時間回到2020年7月9日,李某被洪嶠騙著坐上了開往雲南的飛機,李某晚上到達洪橋安排好的地點後,遭到了洪嶠早就安排的2個小弟的殺害,被殺害後的李某隨即被掩埋在了雲南當地。最終在李某父母的懷疑下,洪嶠和他的2個小弟被抓。
❷ 南京女大學生李某某雲南失聯25天,究竟發生了什麼
南京女大學生李某某雲南失聯25天,究竟發生了什麼?
就在失聯女大學生黃某某的遺骸在可可西里發現不久,又一個女大學生失聯事件又引起了關注,在7月31日的時候,李先生向媒體求助,說他的女兒已經失聯20多天了。
女大學生李某某失聯前的軌跡
李先生是江蘇人,他的女兒李某某今年6月畢業於江蘇某高校(校址在南京),這個女大學生畢業後和男朋友租房居住在南京,據男朋友洪某回憶,兩人在7月8日有過爭吵,雖然洪某語焉不詳,但是估計爭吵的程度是很激烈的,否則這個女孩也不會之後出走了。
洪某在7月10日的時候發現女友不在,可是警方調取小區監控後發現李某某在7月9日早上就離開了兩人居住的小區。
到了7月13日聯系不上女兒的父親報警,按照李某某能夠查的的軌跡,她7月9日乘坐飛機從南京飛到了雲南省會昆明,之後她有在7月9日當天19時乘坐飛機從昆明飛往西雙版納。
李某某去哪了?
李某某到了西雙版納,在勐海縣興海檢查站出現過,但是之後就徹底失聯,至今已經有25天了。
勐海縣是個邊境縣,離緬甸和泰國都很近,不少人認為李某某是去旅遊了,但是一個關鍵的問題是,現代人生活是離不開手機的,消費支付也是手機為主,她一個女孩子為何失聯?是故意關掉手機還是有其他原因呢?
當地警方已經展開了調查,從目前可知的信息來看,這個女孩突然去勐海縣非常的突然,因為根據家人和朋友的回憶,李某某性格外向且開朗,在校期間還是學生會的,平日處理事情也很理性,今年6月份畢業後也順利拿的了畢業證,在事情發生之前也沒有聽見過有啥情緒不穩定,除了其男友洪某說的那次吵架。
而且還有一個耐人尋味的事情,就是李某某報考了自學考試,之前也有復習,而考試時間是8月1日開始的,按照正常情況,這個女孩如果是心情不好出去散心,那麼一般也會在考試前趕回來的,畢竟已經出去不少日子了。
事情對我們的教訓
據李某某的家人將,她的男友洪某是在地鐵上認識的,雖然洪某的詳細情況我們不了解,但是就憑李某某7月9日早上就乘飛機離開,而這個男的居然在7月10日才發現女朋友不見了,要知道兩人是同居的,9日那天他在幹啥?晚上不見女友都不心急?
洪莫但凡稍微多關心一下女友,李某某恐怕都未必會失聯,事情發生後還是李某某的父親報的案,從頭至尾這個所謂的男友表現真的很差。
無論是之前遭遇不幸的黃某某,還是如今失聯的李某某,她們當時要是和父母多交流多溝通,也許就不會失聯,好在李某某目前只是失聯,希望她能安然無恙。
無論是之前遭遇不幸的黃某某,還是如今失聯的李某某,她們當時要是和父母多交流多溝通,也許就不會失聯,好在李某某目前只是失聯,希望她能安然無恙。
南京女大學生李某某找到了,可還是遇害了!兇手竟然是李某某的男友以及兩個20多歲的小夥子,讓人震驚!
就在8月4日下午,李某某的父親在面對記者采訪時。還希望媒體不要去過多的打擾李某某的男友,讓他不要有過大的心理負擔!
可沒有想到,兇手竟然就是他!實在難以讓人相信,這是有多大的仇,多大的恨啊,要去殺害自己的女朋友!
我們再來梳理一下這件事情
李倩月出生於1998年,是南京某職業技術學院空乘專業的畢業生,和男友共同居住在南京某小區。
7月8日,李倩月和男友因為零星小事吵過架。
7月9日上午10時42分,李倩月出走。
7月10日,父母聯系不上女兒,父母從老家趕到南京報警。
根據警方了解到,李倩月從南京乘飛機到達雲南昆明。後又於7月9日晚上從昆明到了西雙版納。下了飛機以後,晚上9點16分到了勐海縣。之後蹤跡全無!
8月4日,距離李倩月失蹤已25天。
8月4日晚,雲南勐海縣警方發出通告,南京女大學生李倩月已經遇害。
在此之前,我提出了幾點疑問
【1】為什麼一個女大學生要孤身一人前往雲南勐海縣?要知道那個地方是相當的偏遠,已經靠近緬甸!
【2】為什麼25天杳無音信?
我之前認為這名女大學生可能是誤入傳銷組織;或者被人拐賣;
我最不願意相信的是遇害;
可是沒有想到事實就這樣的殘酷,兇手竟然是自己的男朋友!
具體調查結果警方還沒有披露,我們期待警方的最終通告!
我是@周粥學長,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呢?
李存孝何許人也?有何事跡?
李存孝(858年一894年),代州飛狐人(今山西靈丘縣)人。別名安敬思、飛虎將軍、十三太保。沙陀族,唐末猛將。
民間諺語:「王不過霸,將不過李」。霸指項羽,李指李存孝。可見其人何等勇猛,百戰無敗,有功可陳。
主要事跡:十八騎取長安,十三太保第一,數合戰勝第二的王彥章。
《新唐書》卷二百一十一列傳第一百三十六中記載:存孝,飛狐子,所謂安敬思者,善騎射,攻葛從周,敗張浚、韓建,數有奇功。
《資治通鑒》記載:存孝驍勇,克用軍中皆莫及;常將騎兵為先鋒,所向無敵,身被重鎧,腰弓髀槊,獨舞鐵撾陷陣,萬人辟易。每以二馬自隨,馬稍乏,就陣中易之,出入如飛。
可惜遭人陷害,說他謀反李克用,被車裂而亡,英年早逝,令人唏噓不已。
「王不過霸。將不過李」,五代以前,要論作戰勇猛,做王的應該是西楚霸王項羽,將領中要數五代時期的李存孝了。《隋唐演義》的李元霸是小說中的人物,作戰根本談不上,真實的歷史中李元霸的戰績是沒有的,李存孝作戰確實勇猛,堪稱五代時期的第一猛將。(《不良人》中的李存孝)
李存孝何許人也?
李存孝是沙陀族人,和他的義父李克用(沙陀族,後晉開國皇帝)一樣。李存孝原名安敬思,被李克用收為義子後改名李存孝,在李克用十三個義子中排名第十三,號稱「十三太保」。(傳說李存孝十八騎鬧長安圖)
早年李存孝是李克用俘虜中的一員,被李克用看中,服侍李克用。長大成人後,李存孝勇猛過人,學習騎射也是非常厲害,李克用才收為養子,賜名,在跟隨李克用的征戰過程中屢立奇功。(李克用像,歷史中李克用是獨眼龍,瞎了一隻眼睛)
李存孝的作戰功績。
李存孝跟隨李克用征討黃巢起義軍,每次作戰沖鋒在前,勇猛無比,幾乎每戰必勝,個人作戰能力首屈一指。
一、敗於朱溫軍隊。李存孝並不是每次作戰都能勝利的。888年,朱溫大將張全義襲占河陽節度使(河南孟州)所管轄的地盤,李克用派遣李存孝等將領援助,朱溫也派遣將領援助作戰,此戰李存孝被朱溫的軍隊擊敗,損失慘重。靠個人作戰能力,挽救不了大局的失利。
二、澤州潞州爭奪戰。昭義節度使下轄澤州、潞州、邢州、磁州、洺州等地盤,位於山西和河北地方,朱溫和李克用將該地一分為二,分別佔領,兩個人也分別派遣了昭義節度使。889年至890年,雙方在此地展開拉鋸戰,李存孝在作戰中功勞最大,昭義節度使轄區基本歸李克用所有。
唐朝末年,各地節度使互相攻伐頻仍。李存孝在征討趙王王鎔占據的河北常山,佔領了不少地盤。892年,李克用命令李存孝和李存信二個義子攜手攻打趙王王鎔,結果兩個人互相猜忌,都不願意先出兵進擊,而且互相防備。李克用只好派遣其他人進攻,結果導致大敗。
李存孝單獨的作戰勇猛,在謀略上非常欠缺,而且沒有搞好和李克用的父子關系和兄弟之間的關系。
李存孝如何敗亡?
李存孝由於作戰中被李存信告了一狀,李存孝對李克用還是非常敬畏的,害怕李克用攻打他,於是暗中和李克用對抗的朱溫、趙王王鎔勾結,獲封了「邢州節度使」。李克用大怒,決定討伐李存孝,先擊敗了趙王王鎔的援軍,並進一步圍困,迫使趙王王鎔繳納大批金銀財寶,並和李克用聯合進攻李存孝。(朱溫像)
李克用率軍圍困李存孝,准備挖溝做長期打算。李存孝的軍隊作戰確實勇猛,屢次出擊挖壕溝駐壘的李克用軍隊沒搞成。
這時一個坑人的隊友出現了,建議李存孝不用管李克用挖壕溝駐壘,任其發展。結果壕溝堡壘做好後,李存孝的軍隊根本攻不破,城中糧盡,突圍也成了問題。最後只好請求投降。
李克用准備處理李存孝時,周圍的將領們一個人也沒有幫助求情,最後車裂而死。
李存孝作戰勇猛有餘,遭到所有將領們的妒忌,他本人的智謀還是欠缺不少的。
❸ 南京遇害女大學生和男友是如何認識的
南京遇害女大學生和男友是在社會上認識的。
南京21歲女大學生李某月和男友吵架後,在雲南失聯20餘天。8月4日警方通報南京女大學生在雲南失聯稱李某月已遇害,系被其男友夥同另外兩人殺害埋屍。此前李某月父親表示,女兒失聯後,其男友曾陪同一起去報案。兩人不是同班同學,是在社會上認識的。
據李某月的一個遠房親戚介紹,洪某經常出差,曾自稱在保密單位上班。在李某月失蹤後,洪某曾聲稱家裡丟失了數萬元人民幣,「他意思是李某月拿了錢,然後走了。」
同時,李某月的遠房親戚表示,她與洪某雖然見面次數不多,但能感覺出這是一個「可怕的人」,「在跟他聊天的時候,會很明顯感覺到他是一個很極端,很偏激的人。」
(3)南京遇害女大學生擴展閱讀
朋友表示李某月從來不是一個悲觀的人:
朋友說,李某月從來不是一個悲觀的人,也從來不是一個讓悲傷常駐的人。他經常與李某月在網路上聊天,但卻從來也沒發現過她的異常,「她沒有說過,自己會去勐海,我覺得她沒有必要隱瞞這件事。」
李某月的朋友與李某月最後的一次見面,是在半年前過年的時候。他說,自己無法接受半年前都還活生生的李某月,就這樣永遠消失了。他也無法想像到底是怎樣的原因,會讓人對她下毒手,「她或許會有小脾氣,但並不是那種會讓人討厭的人。」
對於李某月生前的男友,也是案件嫌疑人的洪某,李某月的朋友並沒有什麼印象,而這個人也從未出現在李某月的社交平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