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大學生政策
Ⅰ 大學生退伍士兵優惠政策
1、退役後入學或復學:高校新生或在校生服役期間按國家規定保留入學資格,退役復學後,入伍經歷可作為實習經歷,免修思想政治、體育、國防教育、軍事技能訓練等課程,直接獲得學分。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復學,經學校同意並履行相關程序後,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經歷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
2、退役後專科升本科:具有高職(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後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
3、退役後考研:
①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②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根據實際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
③將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鼓勵開展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選辦法時,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將在校期間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
④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學生,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年限計算
入伍資助年限按照國家對專科(含高職)、本科、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據實計算。以入伍時間為准,入伍前已完成規定的修業年限,即為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退役復學後接續完成規定的剩餘修業年限,即為學費減免的年限;退役後考入高校的新生,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即為學費減免的年限。
對專升本、本碩連讀學制學生,在專科或本科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以專科或本科規定的學習時間實行入伍資助,在本科或碩士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以本科或碩士規定的學習時間實行入伍資助。中職高職連讀學生入伍資助,以高職階段學習時間計算。專升本、本碩連讀、中職高職連讀、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分別按照完成本科、碩士、高職和第二學士學位階段學習任務規定的學習時間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五條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按照兵役機關的安排在當年進行初次兵役登記。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安排,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行政區域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初次兵役登記。
初次兵役登記可以採取網路登記的方式進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記站(點)現場登記。進行兵役登記,應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Ⅱ 在讀大學生退伍復學政策
法律分析:退役後復學享受的優惠政策:1、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1)應屆畢業生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費補償款必須首先用於償還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國家對每名高校畢業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2)在校大學生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退役後復學的原高校在校生實行學費資助。國家對每名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前在校期間每學年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金額,按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計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3)往屆畢業生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簡化學費補償代償及學費減免程序,將往屆畢業生納入資助范圍。(4)錄取未報到新生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退役後自願復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2、退役大學生士兵入學或復學後免修軍事技能訓練,直接獲得學分。3、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4、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免試入讀普通本科。5、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後報考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生時,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法律依據:《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退役復學後學費資助暫行辦法》 第二條 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退役後復學的原高校在校生實行學費資助。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學費補償必須首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