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剽竊本科生論文
1. 北二外通報「副教授被舉報學術不端」,這個副教授做了什麼
近日學校接到反映我校教師羋嵐涉嫌學術不端問題的舉報,校學術委員會經調查認為情況屬實,認定羋嵐在學術研究中存在學術不端行為。 學校將以此為鑒,開展科研誠信警示教育,嚴明學術紀律,強化學術規范。
並且北二外通報“副教授被舉報學術不端”:屬實,調離教學崗位
根據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對羋嵐學術不端行為做出如下處理: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記過處分;調離教學崗位,停止教學活動;取消研究生導師資格;取消三年內科研項目申報、晉升晉級及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按照現行的《著作權法》,其屬於剽竊他人作品的著作權侵權行為,應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詹廣告訴縱相新聞,若最終調查結果證明《越界性主體》一書與英文著作有高達80%的重合度,足以認定是該書作者抄襲。
2. 副教授涉嫌抄襲學生論文續 網友再爆其一稿多投
副教授另有兩篇論文重復發表
網友再揭內幕,「抄襲門」升級
廣東商學院廖麗霞副教授涉嫌抄襲重慶本科生論文事件在網上升級:有網友報料稱,在中國知網(國內專門收集公開發表論文的網站)上,廖發表的10多篇論文均能查到,其中有兩篇論文驚人地相似,分別在不同時間發表在不同學術刊物上。
這兩篇論文分別是:《錢鍾書〈詩可以怨〉解讀》、《尖銳的解結與批判——〈詩可以怨〉解讀》;《論通感的表達功能》、《論藝術通感的表達功能》。
經查,《論通感的表達功能》是2005年9月向廣東技術師范學院學報投稿,發表在2006年第1期上。而類似的論文《論藝術通感的表達功能》早在2001年6月向山西大學學報投稿,2002年2月發表在該學報上。
《錢鍾書〈詩可以怨〉解讀》一文是2002年5月向貴州教育學院學報投稿,發表於2002年第5期貴州教育學院學報,而《尖銳的解結與批判——〈詩可以怨〉解讀》一文,又於2004年3月向中山大學學報投稿,發表在2004年第4期中山大學學報上。
根據中國知網的資料顯示,廖麗霞,女,1960年出生,重慶人,廣東商學院副教授,從事寫作理論研究。
觀點和內容類似的論文為何不同時間向不同刊物投稿?記者多次撥打廖副教授的電話,不過對方一直不肯接聽。
業內說法
重復發表屬學術不端
重慶工商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副院長蔡敏認為,這種行為屬學術不端。
蔡推測,將自己的論文「重復」發表,可能與目前對高校教師的考核方式有關,也就是說,在各種指標考核面前,廖副教授也可能迫於無奈。
蔡透露,目前高校對教師的考核包括教學和學術科研。教學不好評估,因為學生的口味很難協調平衡,那麼考核高校教師的主要是學術,學術包含發表學術論文、專著、科研課題等,而這一切都與大學教師的職稱相關。特別是發表論文,有的還必須要求在某種層次的刊物上發表。
「大學教師中,抄襲和剽竊還是少數。」蔡說,個別老師實在做不出論文,也有可能會動歪腦筋達到目的。
網上調查
八成網友認為副教授抄襲
昨天,本報對重慶長江師范學院本科畢業生魏巍、廣東商學院副教授廖麗霞的論文在本報網站上公布,同時,搜狐網站全文轉載本報報道並進行了網上民意調查。
結果顯示,近80%的網友認為兩篇論文非常雷同,可以認定為抄襲,但超過40%的網友認為此事沒什麼大不了,現在論文抄襲成風很正常,還有36%的網友對此事的態度是「息事寧人算了」。
肯定說
整段文字都一樣
兩篇論文同時公布之後,大多網友對比後認為,雷同的文字部分過於嚴重,整段整段的文字都是一模一樣,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抄襲了,只是副教授抄襲得太顯眼了,也改一改標點符號嘛!
同情說
天下文章一大抄
讓人意外的是,網友們並沒有對抄襲事件表現出特別的痛恨,超過四成網友認為「天下文章一大抄」再正常不過,有的人在留言中還對廖的行為表示同情:「本科生的論文一般是不上網的,這次意外被發現了,真是有點兒背。」
斥責說
抄襲行為有害無利
一位匿名網友在本報網站上留言說:模仿只是學習的方法,目的在於水平的提高,對社會作出貢獻。像在一些工業領域(如汽車等),技術模仿過來,加以研究,自己做出有價值的東西,就是很好的。但抄襲別人的文章為自己的論文,用於評職稱等,對社會有害無利,這樣的行為不如「山寨」。
另類說
兩人可能都抄襲
一位合肥的搜狐網友說:事情的可能是兩人都抄自第三人,現在本科生認真作論文的幾乎沒有,所謂創作記錄都是為了應付教學評估編造的,也不一定可靠,千萬別當真。
本組稿件由記者 湯寒鋒 何英 采寫 郭娟 制圖
(責任我:蘇燕)
3. 湖南大學通報陳傑學位論文抄襲事件,校方對其做出了什麼處罰
湖南大學通報陳傑學位論文抄襲事件,校方對其做出了什麼處罰?根據湖南大學的調查顯示,陳傑抄襲論文一事,確有其事。校方經過研究討論決定將陳傑的學位撤銷,並且對他的導師唐克龍取消研究生指導教師的資格。
三、關於我的一些看法。小編認為該研究生陳傑抄襲北理工研究生的全篇論文實在是蠢,他完全沒考慮到他剽竊別人的勞動成果將會受到什麼後果。
4. 浙大副教授博士論文被判剽竊,將面臨什麼後果
什麼後果?後果已經出來了,法院判決其停止侵權並公開道歉,賠償了11.5萬元。
其實原告黃陽陽(現就職於某律所,愛丁堡大學博士)為「博士論文被抄襲」這個事堅持了11年,終於維權成功,實屬不易啊。
黃陽陽曾在愛丁堡大學讀博,王超曾在港城大讀博,兩人時常通過郵件進行學術交流。2011年,黃陽陽在撰寫博士論文期間發現,此時王超已經從港城大畢業,其發表的博士論文有很多內容和自己的論文草稿高度相似甚至相同,這或許是因為黃陽陽曾經把論文草稿發給了王超。
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都在不斷完善,現在咱們國家對論文剽竊在法律、法規層面都有明確的判定標准,按這些標准來完全沒毛病,既然剽竊人家論文就應該要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如果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再說了,法院已經判了,學校是不是該回應一下了。
5. 學術不端的典型案例
浙江大學賀海波論文造假,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學葯學院院長李連達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不再續聘。
雲南中醫學院院長李慶生被指論文抄襲、一稿多投。李慶生主動申請對自己的相關論文進行鑒定,結果為「過度引用不當」。
浙江大學副教授賀海波被爆剽竊論文。浙大共核查了賀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關人員涉嫌學術道德問題的論文20篇,其中賀海波涉及論文9篇。事發後,賀海波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浙大將其開除出教師隊伍。
海南大學年僅38歲的大學教授、博導、學科帶頭人王鳳陽,剛被任命為海南大學農學院副院長,就被捲入「學術造假」的漩渦。
東北財經大學2007年某篇碩士學位論文,與南京財經大學2006年一篇碩士學位論文驚人相似,兩篇論文整體框架完全一樣,除了把地點「江蘇」兩字替換成「山東」,被網友稱為「史上最牛碩士論文抄襲事件」。
遼寧大學副校長陸傑榮在核心期刊發表的《何謂「理論」?》一文被爆涉嫌抄襲。隨後遼寧大學校方表示,該論文第一署名人陸傑榮對此事並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師范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外國哲學專業2006級在讀博士生楊倫承認是自己抄襲,然後才拿給之前的老師陸傑榮署名。
武漢理工大學64歲的武漢理工大學校長、中國科學院2009年院士候選人周祖德及其學生謝鳴一篇抄襲論文收錄在「第二屆全國智能製造學術會議」第一版論文集中,後被查出抄襲後,會議又推出「正式版」,刪除了該文。
廣州中醫葯大學校長徐志偉被賴文教授和吳麗麗副教授聯名舉報其博士學位論文抄襲。其博士學位論文竟然在沒有標明引用的情況下,將早一年畢業的敖海清博士的學位論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連數頁粘貼過來,直接把這些論述、分析和數據作為自己的博士學位論文內容,雷同文字數高達40%以上。
6. 咸陽師院副校長否認論文抄襲,那為何兩篇論文內容一致
咸陽師院副校長回應記者稱,不存在抄襲情況,文章系與南江波共同完成,2005年發表時單獨署名是經過對方同意的。咸陽師范學院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特色的省屬本科院校。學校肇始於1978年5月的“陝西師范大學咸陽專修科”。1978年12月,經教育部批准,成立“咸陽師范專科學校”。2001年5月,與陝西省咸陽教育學院合並,成立咸陽師范學院。2004年10月,陝西廣播電視大學咸陽市分校並入。2016年7月,陝西省機電工程學校劃歸學校。呂廣利2016年7月起任咸陽師范學院黨委委員、副校長。
隨著不斷界定明確學術不端行為,多方互相配合積極建立管理體系,相信未來幾十年裡我國學術不端事件將大幅度減少。
7. 學術道德違反學術道德的案例
近年來,學術道德違規現象屢見不鮮,全國多所高校相繼捲入學術造假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國內的學術腐敗、項目造假、論文抄襲等問題層出不窮,舉報和揭露事件不勝枚舉。以下為一些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1. **浙江大學賀海波論文造假事件**:2009年3月,浙江大學賀海波因論文造假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學葯學院院長李連達對此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不再續聘。
2. **雲南中醫學院院長李慶生論文抄襲事件**:2009年,雲南中醫學院院長李慶生被指論文抄襲、一稿多投。他主動申請對自己的相關論文進行鑒定,結果為「過度引用不當」。
3. **浙江大學副教授賀海波剽竊論文事件**:2009年,賀海波被爆剽竊論文,浙大共核查了其及其所在研究室相關人員涉嫌學術道德問題的論文20篇,其中賀海波涉及論文9篇。事態後,賀海波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並被開除出教師隊伍。
4. **中國工程院院士陸道培揭弟子黃曉軍學術不端**:2009年4月,陸道培院士在發布會上指認其弟子、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血液病研究所所長黃曉軍存在剽竊、造假等嚴重學術不端行為。
5. **海南大學教授王鳳陽學術造假事件**:2009年5月,剛被任命為海南大學農學院副院長的王鳳陽,就被捲入「學術造假」的漩渦。
6. **東北財經大學碩士論文抄襲事件**:2009年6月,東北財經大學某篇碩士學位論文與南京財經大學一篇碩士學位論文驚人相似,整體框架完全一樣,只是將「江蘇」兩字替換成「山東」。
7. **遼寧大學副校長陸傑榮抄襲論文事件**:2009年8月,遼寧大學副校長陸傑榮在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被爆涉嫌抄襲。隨後,該論文被證實是陸傑榮的學生楊倫抄襲後,才拿給之前的老師陸傑榮署名。
8. **武漢理工大學校長周祖德抄襲事件**:2009年8月,武漢理工大學校長周祖德及其學生謝鳴一篇抄襲論文被收錄在「第二屆全國智能製造學術會議」第一版論文集中,後被查出抄襲,會議正式版刪除了該文。
9. **中山大學外語教學中心造假事件**:2009年9月,中山大學外語教學中心主任夏紀梅夥同副主任王哲等人,在申報「國家精品課程」時,張冠李戴,大肆造假,騙取名利,夏紀梅因此得了「夏騙騙」的外號。
10. **廣州中醫葯大學校長徐志偉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事件**:2009年9月,廣州中醫葯大學校長徐志偉被賴文教授和吳麗麗副教授聯名舉報其博士學位論文抄襲。其論文中大量直接粘貼了早一年畢業的敖海清博士的學位論文內容,雷同文字數高達40%以上。
11. **李連生學術不端事件**:2010年3月,原西安交通大學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李連生被西安交通大學認定存在「嚴重學術不端行為」,被取消教授職務,並解除教師聘用合同。
12. **王彬彬教授指證汪暉博士論文抄襲事件**:2010年3月,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王彬彬發表長文指證清華大學中文系教授汪暉的博士論文存在抄襲。
13. **方舟子質疑唐駿論文、學歷等造假事件**:2010年7月,網名方舟子連續在其微博上發文,舉證質疑唐駿在《我的成功可以復制》書中所述的論文、學歷以及數項發明專利等涉嫌造假,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
14. **朱學勤博士論文抄襲事件**:2010年7月,有人質疑著名學者朱學勤1992年的博士論文《道德理想國的覆滅——從盧梭到羅伯斯庇爾》涉嫌抄襲,並集結成文在網路上迅速傳播。
這些案例揭示了學術界存在的問題,包括論文抄襲、造假、監管不力等,對學術誠信和教育質量造成了嚴重沖擊。學術界和公眾對此持續關注,不斷推動著更嚴格的學術規范和更公正的學術評價機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