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小女孩大學生
1. 從「女大學生飛踹4歲女童」說起,當孩子在公共場所大吵大鬧,家長應該怎麼做
又一次的社會道德問題,到底刺痛了誰的心?上次「辱母案」的余韻,到現在minako都沒有緩過來,不僅僅是案件因為《南方周末》的「春秋筆法」而顯得人情理應凌駕於法律之上,更是因為牽扯的問題絕對不是我們單單看到的"辱母「表象一樣。
在我們設身處地的為自己考慮的同時,別忘了你還是社會的一份子!
之後視頻中的母親對勸阻的人員大打出手,對女生那是不依不饒的啊,沖動的時候真的是智商為零!
對於家長該如何做的以這一條,minako只覺得用幾句簡短的話就足夠概括,因為都知道怎麼做,只不過做不到!
1:護犢子,自己孩子受傷了,需要哄和保護。
2:對於女生的行為可以指責,但是不能夠動手,而且那個動手的程度確實過重,不信的可以看視頻。
3:回到家之後,告訴孩子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並且告知孩子該怎麼做才能夠避免這樣的傷害。
三點足夠了。至於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哈哈哈,minako從小就被媽媽灌輸了很多的陰影,到現在抗壓能力超級強,並不覺得對minako的人生有任何的不好啊,至少不是小公主,也不嬌氣。因材施教吧~
2. 一站到底哪一期節目關於小女孩pk一群大學生
第二期,2012年3月9日的,那個小女孩是第一期的擂主
3. 4歲女童在公共場合喊叫,女大學生上來就一腳,你覺得這個事件誰有問題
孩子的錯大概不在於孩子 常言道"子不教父之過",這樣的孩子家長應該蠻有責任的吧,首回先,父母沒有告答訴孩子在公共場合需要保持安靜,不能影響其他人,在家裡無所謂,在外面是一個大家的小世界,在家裡可能是孩子的世界,首先家長沒有做好教育孩子的行為,孩子也應該控制自己的情緒,家長應該告訴孩子在什麼場合需要怎麼樣做,主要責任我覺得在家長,家長沒有盡到一個啟蒙老師的作用。
其次女孩的做法可能過於偏激,孩子確實不應該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但是沒人告訴孩子在公共場合不能喧嘩,所以不完全是孩子的錯,你可以找到大人進行溝通然後讓他們來管束自己的孩子,她這樣使用暴力,讓群眾有一種感覺她以大欺小以強凌弱的行為,對於她自己來說本身有理也變得無理,其次,她動用暴力只會讓小孩更加的大聲喧嘩,不利於保持安靜不影響他人的目的。
以上是我的看法。不喜勿噴。
4. 女大學生餐廳踢小女孩,父母應該怎麼教育
小女孩就是沒教育好才會被踢,做為父母以後要想孩子不被社會教育,就必須先做好孩子的社會環境教育
5. 善良的女大學生做了什麼
一個太陽正熱正毒的中午,在一家繁華的商場門前,一個衣衫襤褸、蓬頭垢面的10歲左右的小女孩在向一對衣著鮮亮時髦的青年男女乞討時,被男青年一腳踢破了額頭。踢傷小女孩後,青年男女罵罵咧咧地拂袖而去,小女孩額頭上的血卻沒有停止,直到小女孩昏倒在街頭。來來往往的行人慢慢地在小女孩的身旁聚成一圈,嘆氣聲、憐惜聲、議論聲……就是沒有人想到為小女孩止血,或送小女孩去醫院。在人越圍越多的時候,一名路過的醫科大學的女生擠進人群,抱起小女孩,把她送進了醫院。
如果事情到這就結束了,也不會引起太多波瀾。小女孩得救後,女大學生了解到,小女孩是在被人販子拐賣的途中逃跑出來,流落到這座城市的。女大學生為了幫助小女孩找回她記不清地址的家,找到了這座城市的媒體。最後小女孩回到了家,回到了父母身旁。女大學生成了媒體追蹤的對象。當一名記者問女大學生,當時圍觀的人那麼多,卻沒有人出手相救,她卻送小女孩去了醫院,為什麼呢?這名記者一定是希望女大學生會說出慷慨激昂的「原因」。可女大學生一頭霧水的回答卻簡單得很:「為什麼?不為什麼啊!」
6. 別人家的「熊孩子」能隨便打嗎
這幾天,網上曝光了一則視頻。講的是一個小女孩被一名女大學生用腳「飛踹」的事。這件事的起因是兩個小女孩在餐廳玩藏貓貓,其中一個小女孩由於玩得興起,尖叫了兩次。結果鄰坐一位女大學生由於和男友生氣,就把氣撒在了這個尖叫的小女孩身上,直接過去用腳踹這個尖叫的小女孩,嘴裡還不停地說:「讓你叫,我踹死你……」
當然,小女孩的媽媽肯定是不願意了,直接和這名女大學生撕打起來,幸虧有人拉架,才沒有發生更為嚴重的後果。
這件事發生後,網友們也紛紛評論,主要有兩大傾向。
傾向於女大學生的人認為:
1、小女孩缺乏教養,在公共場所大聲尖叫,影響其他人進餐。大家的意見也正應了筆者前面寫的那篇文章,「家長不好好教育孩子,社會上有人會替你教育他(她)……」總的意思是「熊孩子」不能慣著。殲搭檔
2、強調小女孩尖叫,影響他人進餐時,媽媽應該把小女兒拉氏亂出餐廳進行教育。
3、還有觀點認為,面對許多「熊孩子」,大部分人也很想親自上前教訓一番,但是由於理智,大家都忍住了(這就對了,這才是大人和小孩子的區別)。
心疼孩子的網友則持另一種觀點:
1、學齡前兒童喧嘩吵鬧真不是一個「教育」就能輕易解決的問題。
2、家長並未選擇無視,也適時做出了阻止。說明家長並不是一味地慣孩子(視頻畫面也顯示了媽媽聽到孩子的尖叫後指著孩子訓斥)。
3、在任何正常社會里,女大學生的這種做法都是不妥的。
4、有網友諷刺那些圍觀叫好並支持女大學生的人:「你們這些人最好都不要有下一代。」
5、還有網友堅決支持小女孩的媽媽打回去,對女大學生用不著客氣。並認為女大學生的行為有失教養。
6、還有一名網友的觀點很發人深思:小孩子自製力差,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難道大學生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要和小孩子一般見識嗎?
最後這個觀點確實把這場鬧劇的是非點破了。相較於小孩子的不懂規矩,這名女大學生應該是更不懂規矩。小女孩不過玩得興起,忘乎所以而尖叫了幾聲,雖然其行為確有不妥,但卻比動腳「踹人」的成年人行為要輕得多。相比較女大學生的行為,小女孩的行為更容易讓人原諒。
由此我們也需要告誡那些愛管別人家孩子閑事的人,即使人家的孩子有多麼不好,只要沒有直接針對你做出沒教養的事,你都不應該「見義勇為」地去教訓別人家的孩子,這也是大人素養與孩子素養的區別。俗話說「不和孩子一般見識」,更何況是學齡前的孩子呢!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孩子在公共場所的行為表現確實能體現出一個家庭的教養情況。孩子能不能在公共場所守規矩,與平時的家教有相大當的關系。家教好的孩子,即使在公共場所玩耍,也會掌握分寸,不會像在家裡那樣放肆。
也許有些父母覺得孩子在公共場所玩鬧不好管,很頭痛。有一位網友講了這樣一個例子值得大家借鑒。
案例:有兩位閨蜜帶著各自的小孩去餐廳吃飯,兩個小孩邊吃邊鬧,周圍的人都很反感。兩個媽媽教育了幾次無果後,起身拉著孩子就走。孩子說還有好多東西沒吃完呢。媽媽說:「因為你枝伍的吵鬧,我們不可以在這兒吃東西,沒吃完的東西也不能打包,希望你能記住!」
筆者認為,這個教育案例寶爸寶媽們可以借鑒一下。面對比較頑劣的孩子,在教育無果時要讓他們感到痛(不是指皮肉痛,而是要讓孩子心裡痛)。讓他們知道不聽話、不守規矩的後果是很嚴重的,是會有損失的。只有這樣,孩子才會記住教訓,才能漸漸改變頑劣的習性。
7. 4歲女童在公共場合喊叫,女大學生上來就一腳,你覺得這個事件誰有問題
4歲女童在公共場合喊叫,女大學生上來就一腳,你覺得這個事件誰有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先來說一下,女童的媽媽僅僅憑借幾張截圖和一些極端偏激的話語來控訴,其實並沒有真實的證據表明,女大學生真的是踹了女童,而且據有些人說,她當時僅僅是踹了女童身旁的凳子。
其實這件事我們仔細分析一下,如果真的是對女童動了手,為什麼不是尋求警察的幫助,而是要在網上控訴指責呢?而且,一個人在再爆怒的情況下,也不太會對一個小孩子下狠手,更何況還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女生。
再來看看媽媽的話,她說的是自己的孩子大叫一聲,女大學生就沖上來一腳,還大罵踹死你。真的僅僅是因為大叫一聲么,這樣的說法是否存在明顯的護犢行為呢?以現實中的各種熊孩子為例,那些縱容的家長,多半會以,「孩子還小,你跟他一般見識一樣干什麼?」諸如此類的理由替自己的孩子辯解,但是有些在家長縱容下的孩子真的很無理,關於此類的報道我們已經在網上看到過太多。
你的孩子不自己管,自然會有其他人幫你管。年紀小永遠不是家教不好的理由,雖然現在還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麼,但是我相信,如果孩子僅僅是大叫一聲,女大學生並不會有如此偏激的行為,換言之,公眾場合,因為你年紀小,就可以隨意吵鬧么?
其實女大學生的行為,只是做了我們很多人不敢做卻在內心設想了無數遍的行為,其實這位孩子的媽媽也該思考一下,究竟你的孩子做了什麼,會讓一個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如此暴怒?
永遠不要小看,熊孩子的功力。
8. 武漢理工大學19歲大學生勇斗人販顯身手
「感謝學校培養了見義勇為的好學生!」前日,31歲的安陸人劉永家,將一面鮮艷的錦旗,送到了武漢理工大學華夏學院院長辦公室,感謝該校學生周林峰從人販子手中,搶回了自己的孩子。
此前,周林峰將這段故事隱瞞了一個多月。昨日,當身高不到1.7米、體形偏瘦的周林峰出現在記者面前時,他依然表示,自己只是做了一件應該做的事情。
19歲的周林峰是該校汽車檢測與維修專業大一學生,11月15日,周林峰去漢陽郭茨口的姨媽家玩,在一家大酒店旁邊,他看到一個中年男人抱著一個小女孩,不知道什麼原因,懷里的小女孩拚命哭喊,不停地喊媽媽。
周林峰感覺到很奇怪:孩子哭得那麼厲害,那個男子居然不理,抱著孩子不是走天橋,而是橫穿馬路,還把孩子捂在胸口,抱小孩的姿勢明顯不對。
周林峰決定跟著看個究竟,沒想到,對方向知音西村方向比較偏僻的巷子里鑽,路上的人越來越少。周林峰決定試探一下,就趕上去,笑著拍了下對方肩膀說:「你在干嗎呢?」
沒想到對方嚇了一大跳,回頭看是個小個子男生,便惡狠狠地說:「走遠點,莫管閑事!」周林峰越發覺得對方不對勁,就攔在他面前。對方人高馬大,一手抱著孩子,一手就是一巴掌揮過來。周林峰個子雖小,卻比較靈活,就和那人拉扯了起來。「可能是做賊心虛吧,那人把孩子一丟,轉身就跑。」周林峰說,他抱著小女孩,在路邊小店裡買了兩包糖果,小孩沒哭了,只是一個勁地喊要媽媽。周林峰將孩子舉在頭頂,孩子一邊喊媽媽,一邊尋找著自己的家。
走到玫瑰園菜場附近,終於有人說,「剛不是有人來說丟了孩子嗎?」孩子見到媽媽,歡快地撲到媽媽懷里,媽媽激動地哭了。
原來,這個女孩今年3歲,其父母都在菜場賣菜。下午5時左右,她和6歲半的堂兄一起去找廁所,過了一會,堂兄哭哭啼啼地跑回來說:「妹妹被人抱走了。」急得一家人四處尋找。見到周林峰把女兒送到了菜場,一家人不知道怎麼感激是好,在派出所做筆錄時,大家才知周林峰是個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