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學生徵兵政策
1. 大學生徵兵條件待遇
法律分析:
一、優先政策:
- 大學生徵兵享受報名、體檢、審批定兵和使用的「四個優先」。
二、軍校報考優惠:
- 在校大學生士兵報考軍校時,年齡可放寬1歲。
三、保留入學資格:
- 應征入伍的學生在服役期間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2年內可復學或入學,且可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四、國家學費資助:
- 大學生服兵役可享受學費補償代償,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五、碩士研究生招生優惠:
- 退役大學生士兵在考研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項招生計劃增至8000人。符合條件的士兵可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六、家庭優待金:
- 2020年起,我省入伍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基礎標准不低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本科生增發100%,高職高專生增發50%。進藏、進疆和高原條件兵家屬優待金標准提高。
七、創業扶持:
- 退役士兵創業可優先支持擔保貸款,個人最高20萬元,合夥創業可適當提高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內享受財政貼息。
八、定向招錄公務員:
- 基層專武幹部新招錄全部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也提供定向崗位給退役大學生士兵。
九、生活優待:
- 現役和退役士兵可申請辦理參軍入伍專屬銀行卡,享受優先服務。退役後被錄(聘)用的高校畢業生,在安置地或工作地優先申請保障性住房,並可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特定情況可免服兵役。
2. 在校大學生參軍政策
大學生參軍優惠政策:
1、入伍前的「優先徵集」政策,徵兵時實行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簡化辦事程序報名由縣級兵役機關直接辦理;
2、服役期間妥善安排學業,適當減免學費;
3、兵役機關在確定在校大學生入伍的去向時,要盡可能將他們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專業復雜、技術性強的部隊服役,發揮他們的優勢和專長,滿足部隊建設需要;
4、對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學生,服役期間,部隊每月發給500元以上的津貼費,伙食費每月450元以上,義務兵服役滿兩年後,如果部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由義務兵轉為士官;
5、為鼓勵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從2008年開始徵集入伍的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義務兵,退役後報考公務員時,其2年服役期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3. 在校大學生徵兵條件標准和要求是什麼
法律分析:必須年滿18周歲,不得超過24周歲,要體檢合格,政審合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二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條件兵身高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過標准體重(標准體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
(二)女性: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0%,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
第三條 顱腦外傷,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腦外傷後綜合症,不合格。
第四條 頸部運動功能受限,斜頸,Ⅲ度以上單純性甲狀腺腫,乳腺腫瘤,不合格。單純性甲狀腺腫,條件兵不合格。
第五條 骨、關節、滑囊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胸廓畸形,習慣性脫臼,頸、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間盤突出,強直性脊柱炎,影響肢體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可自行矯正的脊柱側彎;
(二)四肢單純性骨折,治癒1年後,X線片顯示骨折線消失,復位良好,無功能障礙及後遺症(條件兵除外);
(三)關節彈響排除骨關節疾病或損傷,不影響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節病僅指、趾關節稍粗大,無自覺症狀,無功能障礙(僅陸勤人員);
(五)輕度胸廓畸形(條件兵除外)。
第十八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收縮壓≥90 mmHg,
(二)舒張壓≥60 mmHg,
第十九條 心率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經檢查系生理性(條件兵除外)。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