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法律案件分析
Ⅰ 從法律角度分析大學生向父母索要學費行為
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負有撫養教育義務。最高法院關於新《婚姻法》的若干解釋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該規定還稱:18歲以上的成年子女如要繼續接受教育,應視為對其未來
道路自主選擇的行為,其父母不具有繼續給付撫養費的法定義務。因此,成年子女向父母索要高等教育費用,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由於中國的大學生很少去勤工儉學,即使打工其費用也不足以支付高昂的大學學費。遇到此類案件,法院會先進行調解,調解無效後再進行判決。有些法官會判父母中有能力支付的一方先行支付子女的教育費,等子女工作有穩定收入後再返還給父母。這實際上形成了一種借貸關系,這種借貸關系是以父母與子女的血緣關系為前提的。
為成年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後就不應該再向父母要學費。因為接受高等教育不是公民的法定義務,他們完全可以選擇不接受高等教育,直接到社會上謀生。
父母對成年子女不再負有撫育義務。而接受高等教育,是一種智力投資,實際上就是就業投資,這項投資的直接受益人是子女而不是父母,依照民法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子女應該為其預期可得利益作出相應的付出,即學費由自己付。子女自行接受高等教育,進行就業投資,理當從家庭的實際狀況、自己的條件和能力出發,通過勤工助學、半工半讀、業余學習或向銀行貸款等方式,作出適合自己的選擇,而不應完全依賴父母。」
由成年子女的求學費用,特別是父母離異成年子女的求學費用引發的案件在全市各法院都有增多的趨勢。
一些法官說,雖然18歲是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但事實是我國一般的在校學生,即使到了18歲仍缺乏自立能力,在經濟上對父母的依賴性很強。他們連養活自己都成問題,又何談自己來承擔學費?面對法律與現實之間的矛盾,法院總是嘗試溝通、理解,使父母與子女在學費上達成妥協。
法官們同時指出,父母與子女的觀念都得變一變。孩子不能「躺在父母身上」上大學,父母也應當鼓勵子女想辦法支付學費。
Ⅱ 求一則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案例
大學生缺少法律意識 背債百萬元
26歲的秦亮(化名)的2006年是個苦澀的開局,大四時他經商失誤,惹上了官司。糾纏了兩年的案子近日終於二審判決,秦亮背上了100多萬元的法律債務。
這對畢業以來仍處於待業狀態的秦亮來說無疑是個沉重的包袱,但是他痴心不改。他的夢想依然是找機會創業。
記者昨天從市政府唯一一個支持大學生創業的「天使基金」了解到,基金管理機構正在加強對創業大學生的法律保護工作,從而減少法律風險。
大四學生大膽創業
2003年在上海大學讀大四時,秦亮通過熟人與中國聯通上海分公司一級代理商上海美天通信科工程設備有限公司取得聯系,並得知美天正准備推廣CDMA校園卡業務。秦亮認為可以發動老師同學購買,贏利幾乎唾手可得。
由於美天要求必須同公司來簽協議,秦亮和幾個同學又發動父母成立公司。耐不住孩子的懇求,三個下崗母親在經濟開發區注冊了上海想雲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2003年3月,秦亮和想雲公司與上海美天簽署了《CDMA校園卡集團用戶銷售協議書》,約定想雲公司在上大發展CDMA手機及UIM卡進行捆綁銷售,並約定想雲公司對校園卡用戶資料真實性及履行協議承擔保證責任,用戶必須憑學生證和教師證購買,一人一台等。如想雲公司發展用戶不真實,美天有權停機,想雲承擔不合格用戶的全部欠費。
在同學老師的幫助下,秦亮的「生意」一下子很紅火。秦亮一共發展了4196戶,按照與美天的協議,秦亮和想雲公司可拿到10餘萬元的回報。
但是美天剛支付給秦亮2萬元錢後,2003年12月聯通公司發現想雲遞交的幾百名客戶資料虛假,有一部分根本不是校園用戶,還有身份證冒用別人的,最終形成了大量欠費。
美天為此賠償聯通442戶不良用戶的欠費52萬余元,聯通還扣減美天406部虛假用戶和不良用戶的手機補貼款28萬余元及8萬余元。
美天將想雲公司及秦亮起訴到法院,要求承擔上述賠償款項,另賠償美天406部虛假、不良用戶手機的補貼差價6萬余元及未歸還的手機價款15萬余元和卡款5100元,總計100萬元左右。
一人承擔所有債務
一審法院認定秦亮借用想雲公司名義與美天簽訂銷售協議,並發動幾十名學生、教師發展介紹用戶,並無想雲公司人員參與,故秦亮與想雲公司共同承擔100萬元的賠償責任。
和秦亮一起操作該業務的雖然還有很多人,但由於與美天的協議書上是秦亮的簽名和想雲的公章,秦亮也不想再牽連其他人進來,而想雲公司本來就是為創業成立的公司,加上經營虧損,已被吊銷營業執照,秦亮成了債務承擔人。
秦亮不服判決,他稱自己憑肉眼無法辨別證件的真偽,也沒想到有人會用假證來矇混,而業務受理地都有美天的工作人員,美天公司也有專門辨識證件真偽的儀器,但是美天卻要求自己承擔所有損失,顯然在協議制定上也有失公平,遂上訴到二中院要求改判。
畢業兩年都未找到工作的秦亮因生活困難,向法院申請緩交上訴費,法院予以准許。但是二中院經審理後,維持了原判。秦亮一分錢沒掙的他反背上了100多萬元的債務。
Ⅲ 談用法律知識談談對大學生犯罪的看法200字
大學生法律觀點偏差,法制觀念淡薄。很多大學生在他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會選專擇屬沉默,而不是去爭取他們的利益。這就會是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會越來越淡。
高等院校呈現出逐年上升的違法犯罪現象。較為典型的就是馬加爵事件,馬加爵為了報復那些傷害他尊嚴的人,選擇走上犯罪的道路。還有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清華大學學生劉海洋先後兩次把摻有火鹼和硫酸的飲料,倒在北京動物園飼養的狗熊身上和嘴裡,造成多隻狗熊受傷。劉海洋在被拘留後說,自己學了法律基礎知識。
Ⅳ 結合實例談一談大學生應如何遵守法律
葯家鑫的例子吧。葯家鑫撞人了,不但不施救,反而持刀把受害人給殺了。可以說是窮凶極惡了,屬於」壞人+惡人「一類。如果他遵守法律,就應該積極將受害人送醫、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接受行政處罰。大學生跟其他人沒啥區別,不應該單獨提出大學應該怎樣。反倒是,大學生涉及的法律問少,沒啥好談的。如果非要拓展一下,就是考試作弊的問題。一般考試作弊,跟法律也沾不了什麼邊,但那些國家組織的考試,如駕考、四六級等,這裡面就有違法犯罪的問題。作為大學生,當然要小心。
Ⅳ 大學校園的犯罪分析
在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檢察院受理的普通刑事案件中,出現了一個不該出現的犯罪群體:大學生。大學生犯罪的出現備受社會各方關注,這些生活在大學校園中的青年學子們,正處在無憂無慮的花樣年華,他們為什麼觸犯了法律,又是什麼原因導致他們走上犯罪的道路。帶著這些疑問,筆者對本院四年來受理的大學生犯罪案件進行了調查研究。下面就調查的具體情況進行簡要地分析:
一、松北區大學生犯罪的基本情況
從2004年4月建院至2008年3月,我院偵查監督科共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447 件579人,其中大學生犯罪17件17人,約占受案總數的3.8%件2.9%人。審查後批准逮捕14人,因無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3人;後提起公訴15件15人,不起訴2件2人。
二、松北區大學生犯罪案件的特點
1、案件的數量對比。2004年偵查監督科共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83件,大學生犯罪為2件,約占受案總數的2.4%;2005年偵查監督科共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123件,大學生犯罪為4件,約占受案總數的3.25%。2006年偵查監督科共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127件,大學生犯罪為7件,約占受案總數的5.5%;2007年偵查監督科共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94件,大學生犯罪為3件,約占受案總數的3.2%;2008年1月至3月,共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20件,大學生犯罪為1件,約占受案總數的5%。從受案數量看,2006年大學生犯罪案件的數量最多。
2、犯罪的類型。大學生犯罪案件的性質多為侵犯財產類、侵犯人身權益類,罪名集中在盜竊、故意傷害等。
3、從犯罪所針對的目標、對象看,主要發生在同學之間。尤其是盜竊犯罪,受害人全部為學生,且多為同寢室的同學;盜竊的物品首選筆記本電腦,然後依次是手機、現金、存款。傷害案件在同學之間屢有發生,其次是同學之外的人,如大學生在校內打傷外來人員或在校外打傷他人。
4、犯罪地點。盜竊案發地點集中,主要集中在教學樓的自習室、圖書館、宿舍等學生主要活動區。傷害類案件多發在校園內,其次是校園的周邊地帶。
5、從犯罪學生的性別來看,全部是男同學。
6、從犯罪學生的年齡來看,主要是大一、大二年級的學生。
7、從犯罪學生的人數來看,沒有團伙犯罪,全部為單獨作案。
8、犯罪手段都比較簡單,犯罪情節也不復雜。
9、犯罪學生的主觀惡性較小,犯罪後的認罪態度都比較好。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10、犯罪的起因往往因為同學之間的小矛盾,但也出現了因為男女關系問題而導致的犯罪。
11、激情犯罪、偶然犯罪較為突出。
激情犯罪是一種強烈情感的外在表現,具有突發性、短暫性和難以抑制性等特點。大學生犯罪和社會中的其他人犯罪的不同之處是大多沒有深思熟慮、預謀策劃過程,往往因瑣事產生矛盾,發泄對對方的不滿而犯罪或有偶然間的機會而一時沖動犯罪。
12、從最終處理結果上看處罰一般都較輕。有一些案件作出不起訴處理,其餘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罰居多;在審理程序上適用簡易程序較多。
三、大學生犯罪的原因
大學生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其自身的因素,也有學校、社會、家庭的原因。
1、個體原因
(1)觀念因素。
很多大學生犯罪都源於法律意識淡薄,很多大學生不認為盜竊手機是犯罪行為。有些大學生順手牽羊盜走同學的手機,只是由於看到他人的手機比較新潮、漂亮,想自己把玩,所以才實施盜竊。盜竊的時候並沒有意識到這是違法的行為,盜竊之後也沒有想到要如何處理。在訊問過程中,很多犯罪的大學生都提到並沒有想到有這樣嚴重的後果。
(2)心理不成熟。
大學生自尊心較強,心裡起伏大,自控能力不強,遇事不冷靜容易沖動。如:楊某故意傷害案,楊某隻是因聽到同學說其壞話,就用拳頭將對方鼻骨打折,致使對方受輕傷 。胡某故意傷害案,胡某回學校寢室想早點休息,同寢室的同學沒有按照胡某的要求早點熄燈,兩人爭吵了幾句,胡某便用水杯將該同學頭部打傷,造成該同學受輕傷。
很多大學生在遠離親朋好友開始相對獨立的生活後,對突如其來的挫折與困難還沒有心理准備,一旦遇到難以解決的事件,不知道怎麼解決,容易產生消極心理,導致失足犯罪。如:王某盜竊案,王某因在大學的生活並不如意,又特別喜歡上網,因此其每次盜竊的物品均為筆記本電腦及電腦配件,至案發時其多次盜竊的數額已經超過人民幣兩萬元。
大學生人生閱歷和社會經驗都有限,在走向社會的過程中還需要一個過程,男女交往不順利也導致部分人有過激的行為。如:付某故意傷害案。付某在校期間結識了同校的女友,二人經常在周末到校外租房度周末,後二人交往期間付某懷疑女友與別的男同學關系親密,用木棍幾次將女友打傷,最嚴重的一次導致其女友四肢均有損傷,已構成輕傷,家長發現後報警。後付某因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3) 盲目講義氣。
很多同學,重感情講義氣是好事,但有的時候卻因為幫助朋友而大打出手,結果造成了傷害案件。
如:趙某故意傷害案。某大學的幾名學生因一名女同學被工地的工人用言語侮辱,對該工人進行毆打,其中的一個學生趙某竟手提片刀砍傷這個工人,造成其受輕傷,後趙某因構成故意傷害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黃某故意傷害案。黃某的同學在網吧上網時與他人因座位問題發生口角,後雙方在校園中又相遇廝打起來,混亂中黃某用刀將自己一方的一個同學刺成重傷,並造成對方的兩人受輕傷。黃某因構成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可見,同學之間盲目的講義氣,只懂得採取簡單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不僅沒有幫助朋友,反而害了自己。
(4)自我管理放鬆。
大學生要依靠自我管理,有的人馬上就適應了,有的人就放鬆甚至放縱了,導致犯罪行為。很多傷害案件都是由於酒後滋事引起的。如:吳某故意傷害案。吳某和同學在飯店吃飯的過程中與其他學校的學生發生不快,吳某酒後用啤酒瓶子將對方一人的打傷,造成該人受輕傷。
(5)互相攀比。
過強的競爭意識在有些大學生身上轉變為不良的攀比心理,且這種攀比是在物質享受方面。有一些大學生確實家境不好,還有一些則是自己花費較大,家長提供的錢不夠花,又想擁有名牌,維持高消費,所以才進行盜竊。如:譚某盜竊案。譚某家境比較困難,但平時總是追求時髦,所以開銷很大入不敷出,盜竊同學的手機等物品想賣錢,結果在銷贓時被抓獲。
(6)心理不健康。
因為學業壓力、社會競爭、就業等多方面的因素,很多學生的優越感沒有了,對通過自身努力獲得成功的期望降低,因此導致有些學生心理不健康。如:雷某盜竊案。雷某在同學寢室盜竊價值人民幣7000餘元的物品,用銷贓所得給自己購買了一系列的電子產品。雷某在供述中稱偷東西讓他很有快感,感到快樂。
2、社會原因
以前人們常形容大學是象牙塔,大學生都是兩耳不聞窗外事的人。但是現在的大學校園也受到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
市場經濟帶來了我國經濟的繁榮,人們對金錢、奢侈品等物質利益的追求不像以前一樣猶猶豫豫,這樣的社會風氣影響了大學生的思想、價值觀念。在校園中,很多人貪圖享樂。大學生盜竊,除了少數人是因為生活窮困,大多數都是因為希望得到更好的享受造成的。其實,人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對物質利益的看重無可厚非,但採取非法的手段是極其錯誤的。如:田某搶奪案。田某想買一個筆記本電腦,但是錢不夠,其在校園內僻靜處看到一女同學手提一個筆記本電腦,遂沖過去將該女生的手提電腦奪走,已構成搶奪罪。秦某盜竊案。秦某將同學的存摺盜走從中取出人民幣3000元,秦某被抓獲後供述犯罪的原因是自己購買名牌開銷大,缺錢才盜竊的。
3、校園管理疏忽
大學生在上大學之前,在家有家長照顧,在學校由老師管理,但一上大學之後,這種情況就改變了。大學校園都在力圖為學生營造一種寬松的環境。但有的學校因為校區分散學生眾多不能對學生進行有效管理,學校的安全保衛措施也有漏洞,也沒有及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有的大學生在學校內多次盜竊也沒有得到有效的制止。
4、家庭教育的缺陷
很多家長只重視智力培養,孩子在學校的成績得高分就行,不注意道德品行的培養。孩子在遠離自己,到外地上大學後,又將注意力放到經濟支持上。尤其是一些貧困的學生家長,能供孩子上大學就很不容易,也沒有精力關心孩子的現實表現及思想變化。一旦子女犯罪,他們才感到驚訝和難以置信。如:劉某盜竊案。劉某家境很好,千里迢迢從南方來到北方讀書,但是卻在一個月的時間里盜竊了同學的兩個筆記本電腦。問其原因,劉某答自己並不缺錢,盜竊時沒多想,只是一時糊塗了。後來其家長得知此事,從南方趕來,感嘆離孩子遠了,只注意多給孩子錢,沒關心道德品行很後悔。
5、大學生犯罪的外在誘因
誘使大學生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被害人自身防範意識不強,給某些大學生犯罪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於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使某些大學生容易順手牽羊實施盜竊;在故意傷害案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已經醉酒的大學生缺乏防範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結果造成自身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四、預防和減少大學生犯罪的對策
這些犯罪行為的發生,不僅危害了社會,而且使大學生們自毀前程。因此,我們應當採取預防措施,預防和減少大學生犯罪案件的發生。
1、 加強學校管理。
近日,南京市工商、公安部門在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中通報了一起特大傳銷案件,令人震驚的是,834名受害者中除了一名是高一學生外,其餘全部是清一色的在校大學生。家長得知後紛紛到公安機關舉報,有很多大學生還在該傳銷組織中任職,有的大學生還因為此案中途退學。可見,學校應加強內部管理,防止大學生受到犯罪分子的誘惑、利用,增強大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
2、有組織的進行社會實踐。
大學生的人生閱歷和社會經驗都有限,因此很多大學生都願意利用閑暇時間打工或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參加社會實踐是好事,有利於大學生們了解社會生活,增長見聞。認真組織大學生參加軍政訓練、社會調查、生產勞動、志願服務、公益活動、科技發明和勤工助學等實踐活動,使大學生在社會實踐活動中受教育、長才幹、作貢獻,增強社會責任感。
3、加強法律宣傳教育及思想教育。
從實際情況看,大學生犯罪很多是由於法律意識淡薄發生的,很多大學生文化知識很豐富,但法律知識卻很匱乏,甚至是無知。因此,必須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素質,增強法律意識。
引導大學生在時代和社會的發展進步中汲取營養,培養愛國情懷、改革精神和創新能力,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以基本道德規范為基礎,深入進行公民道德教育。要引導大學生自覺遵守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范。
4、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
大學生犯罪的預防工作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單純依靠學校的力量是不夠的,需要社會各界的力量共同努力。
社會治安問題十分敏感而復雜,它是社會穩定的晴雨表,也是社會法治狀況的一種反映,與社會經濟、政治及文化的發展環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因此,要依法加強對學校周邊的文化、娛樂、商業經營活動的管理,堅決取締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的經營性娛樂活動場所,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及時處理侵害學生合法權益、身心健康的事件和影響學校、社會穩定的事端。
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富則國富,少年強則國強 。大學生是十分寶貴的人才資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國的未來。預防和減少大學生犯罪是家庭、學校、社會共同關注並為之努力的事情,要做到預防、打擊、改造並舉,以便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大學生犯罪。
Ⅵ 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二審宣判,男友仍獲死刑,此事涉及了哪些法律問題
此案件涉及了刑法問題,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以及死緩,此判決對他們來說是罪有應得,對旁人來說是大快人心,對家屬來說是是種安慰,相信死者得知這個消息也會瞑目。通過此案件告訴我們,成年人要為自己所作所為負責,無論有多大背景,在法律面前都不容放肆。
2022年7月7日,當地法院對此事進行了一審判決,洪某被判了死刑,張某與曹某兩人被判了死緩。判決書下發之後,三人對此並不滿意,並在當月提取了上訴。2022年8月26日二審法院再次審理此案,當庭並沒有宣告判刑結果。直到9月20日宣判此案維持原判,洪某聽到後瞬間癱坐在椅子上。看到這個反應,眾人都安心,自己都知道怕死,當初為何要犯下如此滔天大罪?如今沒有人會可憐他,死後也沒有人會記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