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案例分析
A. 大學生成功就業的事例
大量大學生 畢業 後不能順利就業,不僅給大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帶來了巨大的痛苦,也直接影響到高等 教育 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以下是我分享給大家的關於大學生成功就業案例,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大學生成功就業案例篇1
北京某高校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張明曾到一家著名軟體公司應聘,因為沒有工作 經驗 遭拒。為了能到這家心儀的公司工作,他沒有氣餒,偷偷花了幾天時間在那家公司的廢伍中紙堆里尋找,發現了公司廢棄的部分程序資料,並逐一修正,然後再次跑到公司求職,詳細分析了公司程序設計上存在的輪顫問題。公司老闆被他的才華所折服,破例給他安排了一個職位。
大學生成功就業案例篇2
小劉是2009年的 市場營銷 專業大專生,畢業時她選擇了某家電銷售公司的銷售崗位作為自己求職的目標。為了順利應聘,她決定利用招聘會前的一周時間,為那家公司拿出一份市場 調研 報告 。在接下來的幾天里,她對該公司所有的產品做了細致的 市場調查 ,從市場份額、產品到競爭對手等各方面的情況都了解得清清楚楚,拿出了一份有分量的市場調研報告,最後在招聘會上擊敗了眾多學歷高於她的競聘者,被公司錄用。
大學生成功就業案例篇3
2012年,對於即將大學畢業的小劉來說,是一個幸運年,因為他是全班同學中第一個成功找到工作的人。
小劉是市場營銷專業大四學生。新年伊始,已進入大學最後實習階段的他,和眾多學友一樣開始尋找工作。在2月3日舉行的市人才市場新春大型招聘會上,他選擇了市內某大型商場品牌家電的銷售崗位。為了應聘成功,他利用招聘會前的一周時間,對該品牌的家電產品做了細致的市場調查,從市場份額、產品性能到競爭對手等各方面的情況都做了詳細了解,並拿出了一份詳實的市場調研報告。最後,他擊敗了眾多高學歷的競聘者,被錄用。
大學生成功就業案例篇4
剛剛從大學畢業的張淵,對自己的專業技能有著清醒的認識。為了成功就業,他為自己制訂了一個符合實際的應聘方案:“先就業再創業,從低職位做起”。在一場人才招聘會上,張淵通過自己對一家民營企業的深入了解,向該企業老闆提出了自己對公司未來的設想和自己的 職場 規劃。老闆很高興,一錘定音,當場決定錄用張淵。在此後的工作中,張淵吃苦耐勞、扎實肯干臘橘敗、積極上進的工作態度進一步得到了老闆的賞識,在短短一年多的時間內,張淵連升數級,當上了總經理助理。
大學生成功就業案例篇5
張華在大學學的是財會專業,在一個招聘會攤位前,他看中了一家國內著名的太陽能熱水器代理公司提供的職位——營銷員,但公司要求應聘者是市場營銷專業畢業。張華決定碰碰運氣。他問招聘人員公司為何只招聘市場營銷專業的學生。
招聘人員告訴他,公司要擴大業務,需要有市場開拓能力的學生。張華隨即表示自己具備市場開拓能力,並列舉了自己曾在某電動車廠實習時,參與開拓市場並取得不俗成績的經歷。張華的 自我介紹 和專業水準使招聘人員對他很滿意。最後他順利通過了 面試 ,謀到了這個理想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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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畢業生就業創業先進事跡和典型案例
畢業生就業創業先進事跡和典型案例
簽約單位 : 廣東萬家樂燃氣具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 : 民企 薪酬待遇 : 4000元/月
案例題目 : 明確目標 全力以赴
案例類型 : 求職攻略,自我認知,職業認知
案例過程 :
大四上學期,我參加了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年後成績出來之後需要調劑到二區的高校,所以就放棄了研究生調劑,回到學校之後便著手准備找工作了。因為我的專業是繪畫(中國畫),在這方面,工作的渠道較為狹隘,或是考研繼續深造,或是去藝術培訓機構當一名書法國畫老師,這些職位多分布在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比如北上廣、江蘇、浙江等地,只要專業水平過硬,工作是不成問題的。這一點對於繪畫系的學弟學妹們是有參考作用的,希望大家努力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而我對於設計類的更加感興趣,在平時也學習了設計學的課程,向設計系的同學請教,學習掌握了許多設計軟體。所以,在擇業時更為傾向設計相關工作。所以我一直關注著自己學校以及周邊高校的就業官網和就業、智聯招聘、前程無憂、校園獵聘網、應屆生求職網等校招頻道,這些平台上每天更新著海量的數據,找一個適合自己的崗位相對而言還是比較容易的。我也網申了例如蘇寧易購、唯品會、美麗說HIGHGO這樣的知名公司,有的還參加了在線筆試和電話面試,積累了不少的經驗,但是這些都是春季補招,競爭十分激烈,在此建議學弟學妹們要未雨綢繆,決定找工作的要在大四的上學期10-12月這三個月關注這方面的信息。最終我還是在本校的校招上成功簽約了一家上市公司-廣東萬家樂燃氣具有限公司。所以,在招聘信息的獲取方面一定不能只局限於一點,要廣泛收集,多多投遞,相信自己,大膽一點。但是在收集招聘信息的時候也要注意篩選和甄別虛假不實的信息,別被虛假招聘信息而騙了。一般來說自己以及周邊高校的就業官網上的信息是屬實的,但是也需要注意甄別。例如有一些公司會讓你入職一個完全專業不對口的職位對你進行培訓,並在你將來的工資中扣掉巨額的培訓費用,這些都是有貓膩的,我在雙選會時曾經碰到過,大家要注意甄別。
關於大家的求職心態,我想說一定要根據自己的綜合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職位,不要太低估也不要太高估自己,充分認識自己,不要妄自菲薄。要對自己有一個清楚的定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明確自己的目標,這樣才能有的放矢。而在簡歷的設計與製作方面,大家都是藝術出身,這一點肯定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但是我的經驗是,簡歷的製作盡量簡潔、多用圖形化的表達方式,主次分明,突出重點,根據所投遞的職位做相應的.設計,做到量體裁衣,不要過分花哨,給人以華而不實的感覺,簡歷作為HR對你第一直觀認識的材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好的簡歷會助你在眾多簡歷之中脫穎而出,通過初次篩選。當然,自己的實力永遠是最重要的一環,專業素質過硬是最重要的,這就要求學弟學妹們要認真對待自己的專業課程,掌握過硬的專業技術。多多參加有益的比賽、項目、對外交流,也是很有裨益的,希望大家要踴躍參加,到時候自己的簡歷上才會有可寫之處。同時也要注意四六級這方面,對於找工作是有用的,好的單位一般對於這四六級都有一個硬性的要求,有了四六級和計算機等級的證書在求職中也會助你一臂之力的。在求職中的禮儀問題也是老生常談的問題,特別是在面試的過程中,禮儀的問題十分重要,希望學弟學妹們要認真對待大三下學期的《大學生就業指導》這門課,對大家是有著巨大的幫助的。以我的經驗,在面試的過程中注意要多用敬語,回答面試官提出的問題時要思路清晰,邏輯性強,不能結結巴巴,緊張怯場,舉止要大方,聲音洪亮,展示出自己的自信與能力,這樣才能更容易打動面試官,得到心儀的工作。
分析與啟示 :
該生求職過程中,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定位和目標,並在前期做足了准備:針對不同工作的簡歷、專業素質的培養、就業信息渠道的選擇等等。同時該生擁有良好的心態和信念,成功人士與失敗人士的差別在於成功人士有積極的心態,而失敗人士習慣用消極的心態去面對人生。運用積極的心態支配自己行為的人,能夠積極的思考、樂觀的精神和成功的經驗支配自己的人生。該生積極的心態對其他同學有積極借鑒的作用。在求職前期的准備方面,該生非常注重簡歷的製作,面對不同的公司崗位設計不同簡歷,迎合公司職務的特點,為成功應聘做好加分工作。同時,具有敏銳的對就業信息篩選的洞察能力,廣泛而正確的篩選和收集就業信息,是找到心儀工作的前提。該生豐富的求職經歷能給廣大同學以指導意義。
個人建議:
希望學校加強就業信息的宣傳力度,能讓同學們較為容易的得到對自己有用的信息。
;C. 誰知道 :大學生就業指導作業—— 案例分析 咋寫 跪求…… 好人一生平安啊!!
近日,北京青年報報道了吉林省某高校屆女畢業生違約一事。通過此案希望畢業生可以有所借鑒。畢業--就業--簽約--誠信--守法……
事件具體情況如下:
大學畢業生違約被告被判罰1.2萬余元
近日,吉林省某高校2003屆女畢業生,因簽約又違約,被用人單位告上法庭,並被判賠1.2萬余元。記者從北京市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了解到,雖然大學生畢業違約並不是普遍現象,但這是近來發生的一例比較典型的大學生畢業違約案例,也有很多地方值得廣大大學畢業生在求職和簽約時引以為戒。
就業協議不是廢紙
2002年11月,某報社派兩名部門主任到某高校選聘文字編輯,小周參加了招聘考試。當天,她就簽了約,一份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另一份是《聘用協議》。然而,直到2003年6月中旬,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基本結束時,小周仍未來報到,也沒有任何音信。原來她已經到另外一家報社上班去了。7月,報社正式致函,請其履行協議,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9月,在始終沒有得到任何方面明確答復的情況下,報社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小周違約,要求被告賠償。10月28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自願簽訂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聘用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都應按照協議履行。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合同法》,應承擔違約責任。
畢業生不能隨意違約
記者針對這個案例采訪了北京市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的任占忠主任,他介紹說,在北京目前這種畢業生違約的案例幾乎是很少發生的,這是因為有管理辦法制約,每個畢業生找到用人單位後都要先簽訂就業協議書,這個協議雖然是意向性的,但各個高校的就業指導中心和用人單位都要蓋章才能生效,之後用人單位和學生再簽勞動合同。這樣由學校進行監督就可以避免學生「一女多嫁」情況的出現。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對就業協議的管理是很嚴格的,一般只發給與每位畢業生相對應的惟一一份協議。但是,出現一些違約的情況與大學生對待就業協議認識上存在的誤區有關。
誤區一:就業協議書與補充協議的法律效力這個案例的意見分歧是所簽的補充協議是否合法。很多已經違約的學生存在一個認識上的誤區那就是他們往往願意把自己擺在弱勢的位置,因為剛畢業,不懂法律法規,也無法鑒別用人單位提出的這個補充協議是否合法,所以就業簽協議最好不與用人單位簽訂補充協議。
而實際上,在小周簽訂的《聘用協議》里對雙方的責權利做出了更明晰的規定,其中第六條也特別提到:乙方簽訂本協議後,畢業前不得再與其他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否則,須賠償甲方用人定編損失費壹萬元整;如甲方不接收乙方,須賠償乙方壹萬元,如乙方考取研究生,可憑錄取通知到甲方取消本合同,乙方不算違約。這樣,用人單位就通過補充的聘用協議明確了雙方的關系和責任。
誤區二:違約是雙向選擇據記者了解,現在大學生找工作時,有不少學生手裡都捏著幾份協議書,違約的畢業生也不少,這些學生普遍認為這不是不講誠信,而是雙向選擇。這種認識其實是完全錯誤的,草率地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是危險的,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的就業協議不是一張廢紙,都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輕易反悔。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必須要承擔責任。作為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畢業生,應當遵守誠信原則。
去年在重慶發生了全國首例用人單位大規模解除大學生就業協議糾紛的案例,其中33名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沒有認真檢查協議內容,使用人單位沒有和他們約定違約金,因此在解約時單位借機不支付違約金。由此可見,畢業生應認真對待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大學生簽訂就業協議是一件極其嚴肅的事,一旦簽約,就要履行,否則就要付出代價。
畢業生不可小覷附加協議
勞動法專家左祥琦明確指出,以上案例用人單位之所以能勝訴,關鍵就在於簽訂的附加聘用協議,它的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實際上也是最值得所有大學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共同關注的地方。因為,受到一些體制、法律等因素的影響,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於是單位、個人、學校三方的協議意向,往往在法律定性上比較復雜,司法介入很難准確嚴謹。而這個單位的法律意識很清晰,在就業協議書不能明確分清聘用關系(因為報社屬於事業單位)的情況下,與學生簽訂明確的雙方聘用補充協議,一下子使這種聘用關系有了清楚實在的約定,也為日後一旦產生糾紛提供了保障。左律師建議,用人單位和學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如果想分清關系,建立有效的法律保障,那麼就應該簽訂勞資雙方的協議。
通過這個案子左律師認為,用人單位獲得勝訴就是得益於明確勞動關系的協議,所以簽訂權責分明的協議是對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同等重要的事情。特別應提醒畢業生注意,在簽就業協議書時,對待附加協議要更加認真謹慎,因為這樣的協議的法律效力幾乎等同於簽訂勞動合同,一定要仔細斟酌後再簽,切不可草率,更不能輕易違約。
D. 大學生就業的案例分析,幫忙啊,謝謝了~~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理由如下:
1、首先關於三方協議。不管三方協議是如何約定的,汪某與單位簽署勞動合同之後,三方協議就已經履行完畢。之後,汪某與單位的關系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履行。因此,三方協議中關於服務期限、違約金等約定,只適用與三方協議。而三方協議已經履行完畢。對此,三方協議也有規定:「雙方權利義務從報到後簽定的勞動合同為准」,因此應按勞動合同執行。
2、關於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有以下兩種情況,用人單位才可以和勞動者約定違約金:(1)因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而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2)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其餘的情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違約金均無效。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五條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3、關於檔案。用人單位無權扣留勞動者的檔案。否則,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4、當然,《勞動合同法》於2008年起實施,而案例發生於2000年,當時的法律允許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盡管如此,也必須在合同中有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