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師范大學博士結業
① 安徽師范大學研究生學院的學籍管理
為了加強和完善研究生的學籍管理、提高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根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21號令,2005年3月)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新生憑學校錄取通知書及其本人有效證件,按學校規定的日期入學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並附有關證明向所在學院及校研究生學院辦理請假手續,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不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條 新生報到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新生進行政治、業務、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請有關部門查究。
第三條 新生入學時,應到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復查。在體檢復查中發現患有疾病不宜在校學習者,經學校指定的醫院診斷和校醫院證明在一年內可治癒的,由本人申請,所在院(系、所)簽署意見後報學校批准,可以保留其入學資格一年。獲准後應速辦理離校手續,回家或回原單位治療。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須在下學年開學前一周內,持學校指定的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及校醫院意見向學校提出入學申請,經復查合格,方可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或逾期不辦理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條 每學期開學時,研究生要按時到所在學院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因故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履行請假或暫緩注冊手續。不請假或未批准而不按時注冊者,視不同情況予以通報批評。凡需繳納培養費的研究生,在規定時間內繳齊培養費後方可注冊。家庭經濟困難的研究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後注冊。 第五條 研究生應當按各學科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學習課程,完成各培養環節,通過相關考核,達到應修學分數的要求。考核成績記入成績登記表,並歸入本人檔案。
第六條 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學位課程考核原則上採用考試方式,選修課程及實踐環節等可以採用考查方式。
研究生課程及其他培養環節的考核成績按百分制記分。學位課程以75分以上(含75分)為合格,其他課程及培養環節以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達到合格要求的方可獲得學分。
研究生的考試、考查成績由任課教師填入《安徽師范大學研究生成績登記表》,公共課考試成績在每學期開學後的兩周內送交研究生學院存檔,學位課程和必修課程考試的成績及試卷一律由所在單位保存,畢業時須將成績登記表原件報研究生學院。
第七條 凡因病、因事已獲准請假,不能在規定時間參加某門課程考核者,允許緩考該課程。緩考者應遞交申請書,經任課教師同意、院(系、所)領導批准、研究生學院審核後,方可緩考。緩考成績作為考核成績記入成績登記表。緩考不合格者,應予重修或補考。擅自缺考者,該課程成績以零分計。
第八條 在研究生參加培養方案規定的學位課程和必修課程的考試中,如有不及格,必須履行相應手續後重修或補考,考試合格,方可獲得學分。記錄成績時,應將不及格的成績和重修或補考後的成績同時記錄備查,並註明「重修」或「補考」。
同一門學位課程重修或補考超過兩次,或一學期考試不合格的學位課程達到兩門者,應終止培養作退學處理。
如因課程設置調整無法重修同一門課程的,可修讀同類或高一級課程代替。
第九條 對考試作弊等嚴重違反考核紀律者,該課程考核成績無效,並按《安徽師范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的有關條款,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經教育表現較好的,經學院建議、研究生學院批准,可允許重修或補考。但應在成績登記表內註明「作弊重修」、「作弊補考」或「違紀重修」、「違紀補考」。 第十條 研究生入學後,一般不得轉專業。如因所學專業調整、原指導教師變動而無法繼續培養或其他特殊情況必須轉專業的,可允許申請轉專業。
轉專業只能在同一學科或相關專業內進行。二年級以上研究生不可以申請轉專業。
第十一條 凡申請轉專業的研究生,應當在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經雙方導師同意,擬轉入的專業經考核合格,由所在學院提交報告,報研究生學院審核、分管校長批准行文後可辦理轉專業手續,並報省教育廳備案。
第十二條 研究生一般應當在本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學:
(一) 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二) 學位類型和層次不一致的專業;
(三) 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
(四) 應予退學的;
(五) 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十三條 本校申請轉學的研究生,須在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所在學院提交報告,研究生學院審核、分管校長批准並徵得擬轉入學校同意後,由本校行文報省教育廳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須兩省教育廳主管部門協商同意後,辦理轉學手續。
外校研究生要求轉入本校者,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研究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碩士、博士在校最長年限(含休學)均為5年。
第十五條 研究生申請休學或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經學校批准,可以休學。休學期限以一年為限,研究生休學期滿後仍不能復學的,可繼續申請休學,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休學研究生的學業年限可作相應延長。
第十六條 研究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一)因病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一學期請病假、事假缺課累計超過該學期總學時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三)經校醫院和學校規定的醫院證明需要休養治療者;
(四)因其他特殊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第十七條 研究生本人申請休學的,由研究生提出書面申請(因病休學的需附校醫院和學校規定醫院的診斷證明材料),導師和所在學院審查同意,經研究生學院行文批准後可予休學。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由學校發給研究生休學通知。
第十八條 經批准休學的研究生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休學離校手續,學校保留其學籍。研究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研究生的待遇。
因病休學的研究生,經校醫院同意,可以在當地醫院就診,其醫療費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研究生休學期滿,應當於學期開學前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經學校復查合格辦理相應手續後,方可復學。
因病休學期滿者,如已恢復健康,應持學校規定醫院的健康證明,經校醫院復查合格,方可辦理復學手續。
休學期滿後一個月內未繼續申請休學而不復學、或休學二年仍不能復學的,作退學處理。
第二十條 研究生在休學期間違法亂紀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復學資格,給予退學或其它相應處理。
第二十一條 休學研究生在申請休學前應繳清在學修讀期間的學費。 第二十二條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
(一) 休學期滿後一個月內不辦理復學手續者;
(二) 休學期滿復學復查不合格者;
(三) 碩士生一學期有兩門學位課程考試不合格,或一門學位課程考試不合格經補考或重修兩次後仍不合格者;博士生有一門學位課程考試不合格者;
(四) 培養單位經過考核認為不宜繼續培養者,或學位論文工作中明顯表現出科研能力特別差者;
(五)超過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者。
(六)經過學校指定醫院確診,患有疾病或因意外傷殘無法再繼續學習者;
(七)按《安徽師范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的內容,應予開除學籍者;
(八)本人申請退學,經說服教育無效者。
第二十三條 凡因上述原因所作的退學處理,應由所在學院徵求導師意見後提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由學校出具退學決定書並送交本人,同時報省教育廳備案。
研究生如對退學處理有異議,可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第二十四條 研究生退學後的善後問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 入學前為在職人員的,檔案、戶口退回原單位;
(二) 入學前為應屆畢業生,按已畢業學歷和就業政策可以就業的,由學校報省教育廳辦理相關手續;在規定期限內沒有聘用單位的,檔案、戶口退回其家庭戶籍所在地;
(三) 退學的研究生,從學校作出退學決定之日起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並從下個月份起,停發普通獎學金。 第二十五條 研究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取得規定學分並通過畢業論文答辯,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符合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申請授予相應學位。
第二十六條 研究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未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結業,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第二十七條 未完成專業培養方案要求,但學滿一年以上(含一學年)退學者,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研究生學習未滿1年或雖滿1年但成績不合格因某種原因而中斷學習的,或被開除學籍的,發給學習證明。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將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填寫、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第二十九條 學校將嚴格執行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管理制度,每年將頒發的畢(結)業證書信息報省教育行政部門注冊,並由省教育行政部門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 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入學者,或因學術失范而被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取消學位者,學校不發給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對已發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校追回並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證書無效。
第三十一條 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後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條 定向、委託培養研究生的學籍管理,除定向、委託合同另有規定外,均按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2005年9月1日起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
② 安徽師范大學就業率最高的專業
安徽師范大學作為省屬重點大學,擁有學士、碩士及博士授予權,近年來在省內享有較高聲譽。學校在全國師范大學綜合排名中占據一席之地,為國家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
學校師范專業就業率名列前茅,成為眾多畢業生的首選。安徽師范大學始終重視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確保每一位學生都能夠全面發展。學校積極與企業、行業建立緊密合作關系,為學生提供實習、就業機會,幫助他們順利過渡到職業生涯。
師范專業的畢業生遍布全國各地,活躍在教育領域,成為教育行業的中堅力量。他們不僅為學生傳授知識,還肩負著傳承文化、培養下一代的重任。學校的教育理念和教學質量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
安徽師范大學注重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致力於培養具有扎實專業知識、良好職業素養和社會責任感的人才。學校與多個行業建立了密切合作關系,為學生提供了豐富的實習和就業機會。
師范專業畢業生的就業率持續領先,成為眾多畢業生心中的理想選擇。學校不斷優化教育體系,提升教學質量,為學生的職業生涯奠定堅實基礎。安徽師范大學的畢業生在教育領域表現出色,成為社會的重要支柱。
學校不僅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更注重他們的全面發展。通過各種實踐活動,如實習、社會實踐等,幫助學生提升實踐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畢業生們在教育行業的表現贏得了家長和教育界的認可,為學校贏得了良好的口碑。
安徽師范大學師范專業的高就業率不僅得益於學校的教學質量,還與學校積極拓展校企合作、提供實習機會密切相關。畢業生們在教育領域的出色表現,不僅為學校增添了榮譽,也為教育行業注入了新鮮血液。
③ 安徽師范大學畢業生能進哪些學校
安徽師范大學作為安徽省內領先的師范類大學,擁有碩士和博士授權點,教育質量頗受認可。對於不同層次的學歷,其就業方向也有所不同。一般來說,本科學歷的畢業生可以勝任省級示範高中的教學工作,進入縣級中學也毫無壓力。
碩士畢業生則具有更廣泛的選擇空間,他們可以考慮進入市級的重點學校,例如淮北一中、蚌埠一中等,這類學校對碩士畢業生的需求較高,能夠充分發揮其專業能力和教育水平。
而博士畢業生則更傾向於進入大專院校,他們的研究能力和學術水平能夠為大專院校提供強大的支持和幫助,因此進入大專院校是博士畢業生的理想選擇。
總的來說,安徽師范大學的畢業生無論是在學歷還是專業背景上,都有多種選擇,可以根據個人的職業規劃和興趣選擇合適的就業方向。對於希望從事基礎教育的畢業生來說,省級示範高中或市級重點高中是不錯的選擇;而對於那些希望在學術研究領域有所建樹的畢業生,則可以考慮進入大專院校。
此外,隨著教育行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學校和教育機構開始重視教師的專業素質和學歷背景,因此,安徽師范大學的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具有明顯的優勢。無論是本科、碩士還是博士畢業生,都可以在教育行業找到適合自己的崗位,實現個人的職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