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晚婚
1. 新的婚姻法已經規定,在校大學生可以結婚
婚姻法沒有規定,在校大學生可以結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1)大學生晚婚擴展閱讀
2005年,教育部修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撤銷了「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的規定。對於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公民,不管他們是何種身份,其結婚的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
大學生結婚是會經歷各種不便之處,但相比短期的困難,尊重其正當權利,則更能體現文明。輿論不妨以平常心看待大學生結婚,不吹不黑。
家長和學校要在尊重大學生權利的前提下,進行正面而積極的引導,規避「腦子發熱型」的結婚生子,為「成熟穩健型」的婚姻祝福。
而社會層面,則需要加強婚姻責任教育,為大學生結婚做好托底工作,盡量不讓「有了權利卻亂了陣腳」的情況發生。
2. 大學生結婚晚但離婚率比較高是什麼原因
當代年輕人家庭觀念淡薄,忍耐力差,把婚姻當兒戲。
當今社會的年輕人啊,家庭觀念淡薄,忍耐力差,把婚姻當兒戲,隨隨便便就離婚結婚,有什麼事忍一忍,磨合磨合不就過去了,這其實是個人自由與家庭穩定之間的矛盾。傳統觀念認為,家庭穩定是最重要的,這要求孝順父母,夫妻和睦,撫養子女等等。
這就容易導致兩個問題:首先高學歷情商普遍比低學歷的低,喜歡我行我素。其次年齡大了也容易產生焦慮。這兩個因素容易導致夫妻在處理問題時出現不理智的情況。
不管怎麼說,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和學歷的關系真不大。不管學歷如何,只要有愛,婚姻一樣精彩!祝願今後間所有新結成的小夫妻,從此,冷暖有相知,喜樂有分享,同量天地寬,共度日月長。
3. 新的婚姻登記條例中,有沒有明文寫著「大學生可以在校結婚」這句話
婚姻法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三者包括學校以及父母等,所以法律上規定是允許結婚的。
並且最新頒布的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取消了原國家教委在1990年頒布的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30條「在校期間擅自結婚而為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將作退學處理」。這更是在事實上承認了大學生的這一權利。
4. 大學生能否結婚
2005年9月1日起,教育部取消對大學生結婚的限制,只要符合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法定要求即可成婚。
同時,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針對其高等學校在校學生這一特殊身份作出要求。不限制其作為公民的婚姻自由等權利。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