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本科生補貼15萬
1. 深圳市對於畢業生的補貼有哪些
深圳市關於畢業生的補貼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
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一)標准補貼
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二)申請條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為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為准;
2.具有深圳戶籍;
3.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保險關系仍在本市;
4.本人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二、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
(一)補貼標准
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
分兩次發放
(二)申請條件
需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學歷為准;
(2)應屆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3)具有本市戶籍;
(4)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獲准租住市區兩級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過政府發放的人才租房補貼;
(5)續發時除需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在引進我市後累計在深繳納三個月的社會保險。
三、中小微企業招用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補貼
(一)受理條件
被招用的高校畢業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1)本市高校畢業生包括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統招畢業生和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統招畢業生。
(2)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是指自畢業證發證之日起24個月內未實現初次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本市高校畢業生中參加省級以上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項計劃(即「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充實社區服務」「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農村教師資助行動計劃」)服務期滿後兩年內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3)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畢業學年內和自畢業證發證之日起12個月內的畢業生,包括本市高校畢業生中參加省級以上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項計劃服務期滿後12個月內的畢業生。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應辦理實名登記。中小微企業是指符合《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關於中小微企業劃型規定的企業。在本市登記注冊並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招用初次就業的本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連續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
(二)申請材料
1、深圳市中小微企業招用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補貼申請表
2、深圳市中小微企業招用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補貼花名冊
3、法人授權委託書
4、工資支付憑證
5、企業銀行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6、身份證
(三)補貼標准
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可由企業所在地給予畢業生本人一次性2000元的就業補貼。